教育部门关于贯彻实施慈善法有关情况的汇报范文
教育部门关于贯彻实施慈善法有关情况的汇报
自2016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以来,省教育厅深刻认识贯彻实施慈善法的重要意义,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持续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引导号召广大干部师生支持慈善、参与慈善,在义行善举中不断积累道德力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大力弘扬助人为乐、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的慈善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磅礴的精神力量。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我省坚持“特教特办”,不断加大投入,累计投入特殊教育资金1.5亿元,积极构建和完善“省级盲校、市级聋校(综合)、县级培智学校”的办学格局,已基本形成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全省特殊教育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特殊教育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优先接受义务教育,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纳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整体工作,统一部署安排,联合省残联下发《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的通知》,把责任落实到校、落实到人,认真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前登记,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落实“一人一案”,优先做好教育安置。截止目前,全省特殊教育学校150所,2019年新招收各种形式特殊教育学生1.40万人,在校生7.85万人。其中随班就读在校生4.85万人,占61.8%;送教上门1.57万人,占19.95%。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0.45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42万人。专任教师中接受特教专业培训0.32万人,占76.19%。特殊教育学校占地1907.24亩,校舍建筑面积62.32万平方米,图书54.35万册。
二、持续推动资助政策落实。为确保国家及我省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近年来,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坚持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和规范管理,不断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推进教育精准脱贫,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做出了应有贡献。一是探索建立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建立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双轮驱动”工作机制,实现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全覆盖和“应贷尽贷”;二是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健全。全省158个县市区均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资助育人成效显著。我省连续13年举办河南省大学生“诚信校园行”系列活动,有力宣传资助政策、金融基础知识和征信知识;四是资助监管全程无死角。建立了中职学生资助“统一办卡、集中发放”工作机制,研发应用了中职学生资助监管“面部识别”系统,确保资助资金监管无死角。2016至2019年,全省累计安排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521.05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441.29万人次。其中:各级财政投入346.58亿元,资助4635.26万人次;国家助学贷款140.19亿元,资助203.25万人次;学校自主提取及社会捐资助资金34.28亿元,资助 602.78万人次。
三、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指导各级学校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向常态化发展。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全省广大大学生志愿者踊跃投身到防疫一线的各项行动之中,在城市社区、村镇、交通卡口、车站机场等到处都是志愿者忙碌的身影,中原大地处处闪耀着“志愿红”,为人民群众筑起了疫情防控的生命线,充分彰显了当代大学生的理想信念、爱心善意和责任担当,诠释了淳厚朴实的河南人民互助友爱的大爱情怀。新乡医学院研究生马婷婷等10名焦作籍大学生积极投身所在村中水寨村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其先进事迹先后被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等主流媒体报道。
四、助力慈善专业人才培养。慈善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在教育系统开展慈善文化教育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等24所本科高校开设社会学、社会工作等慈善相关本科专业点29个,2016年以来累计招生4587人,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动全省慈善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和省政府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慈善法》,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抓手,加强督导检查,积极推动实施特殊教育办学能力提升工程,紧密结合中原更加出彩、争做出彩河南人等活动来谋划推进志愿服务工作,以实际行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汇聚慈善力量,为社会慈善事业持续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