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安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汇报范文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2018年厅党委启动建设“湖南公安服务平台”,2019年4月11日正式上线。株洲市公安局作为全省第一个试点单位,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截至目前“湖南公安服务平台”新增微信关注粉丝1622857人,注册用户760989人,实人认证529037人,电子证照调用400余万人次,群众办事30余万人次,回复咨询11323条。平台在株洲正式上线运行后,逐步构建了公安服务的新体系,拓展了警民联系的新渠道,汇聚了警务创新的新动能,全市人民群众对平台的新颖功能和便捷服务给予了充分肯定。
平台由“互联网群众申办端”、“公安网交互端”、“公安网业务办理端”三部分组成,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电脑客户端等方式提出申请、咨询,通过公安网交互平台直接流转进入相关警种的业务平台,由民警在现有的业务平台进行审批办理,相关办理结果回馈至互联网平台。与原有模式相比,平台除了增加互联网的受理渠道和公安网预受理预审环节外,其他的业务办理依然按照原流程在各相关业务平台办理。目前平台上线业务362项,涉及出入境(59项)、户籍(49项)、身份证(9项)、居住证(7项)、交警(146项)、监所(16项)、网安(9项)、治安(23项)、禁毒(5项)、信访(1项)、督察(1项)、法制(7项)、境外非政府组织(7项)、查询咨询(11项)、公共服务(6项)、电子证照(6项),涵盖6大功能,一是网上办事(全程网办68项):实现违章查缴、出入境证照再次签注、身份证补换领、居住证以及部分驾驶证、行驶证业务等网上全流程办理,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业务。二是受理预约(在线预约、预审117项):群众可在线预约办事时间、地点,享受预约优先服务。三是查询咨询(事项公开79项,在线查询11项):提供办事指南、智能客服、交通违法、阳光执法、公示告知等信息查询服务,24小时接受群众咨询。四是评价投诉:开设群众办事满意度评价、12389投诉等栏目,全面对接警务评议系统,接受群众意见建议。五是公益宣传(公示75项):开设警情播报、警方提示等栏目,开展防诈骗、防盗抢、防事故及逃生自救、自我防卫等公益宣传。六是公共服务(公共服务6项,电子证照6项):推出电子证照、同名查询、堵路移车、流动人口登记等公共服务。
一、工作部署情况
去年省厅在株洲启动“湖南公安服务平台”第一批试点应用工作后,市局党委将平台试点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的重点之一,先后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试点工作为“一把手”工程。市局成立了由晓葵副市长任组长、各分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两级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各单位“一把手”参加的高规格动员会、推进会,对试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定期调度。厅平台办组织治安总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交警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技术人员分批赴市局驻点指导,全程参与平台调试、宣传策划、培训指导及试点初期出现的一些应用问题的处理,为平台成功试点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和业务指导。市局专门组建了为民服务中心,为局属二级机构,专司试点工作和平台的推广应用等工作,并从警令部、人境支队、交警支队、科信支队等相关警种抽调精干民警组成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业务培训、宣传推广、平台维护、上线业务办理等工作。各分县局也均成立了专班,形成上下互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制定下发了《株洲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湖南公安服务平台”试点工作的方案》、《推进湖南公安服务平台株洲试点工作十条举措》和考核追责办法,确保各项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工作推进举措
(一)高频率宣传发动。制定下发了《全市公安机关“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宣传推广方案》,高频率、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营造声势,全面提升平台的知晓率和使用率。一是发动全警推广宣传。市局明确要求全体民警、协辅警平台下载安装率、注册实名认证率必须达到100%,并作为宣传员、推广员,依托平台生成的单位推广二维码和个人推广二维码,发动身边亲朋好友进行下载安装、实名认证,定期对单位和个人推广数据进行研判调度。目前,全市民警实名认证4770人,认证率100%,民警个人累计推广数达到815332人。二是借助媒体广泛宣传。在株洲电视台、市内各大报纸、广播开展密集宣传,并利用微博、微信、短信等媒介,广泛开展宣传推广。市政府新闻办先后两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面向全社会推广湖南公安服务平台,中国网、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株洲日报、株洲电视台等省市主流媒体进行了集中报道。三是结合工作深入宣传。各级公安机关人境、户政、交警等办事大厅设立专职引导员,引导办事群众关注、使用平台。同时,要求执勤交警在执法执勤、社区民警在入户走访等工作过程中,积极宣传推广。结合公安行政审批项目入驻市市民中心,在市民中心公安专区专门新建了1块近20平米的LCD大屏,滚动宣传平台的功能及使用攻略,安排专职引导员现场操作,中纪委领导邓卫平,省委省政府领导黄关春、李殿勋、陈浩文及市委主要领导视察市民中心公安专区时,均对我局平台应用及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四是依托社会全面宣传。积极协调全市党政机关,银行网点,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等,采用在大厅摆放宣传展板,在办事窗口提供宣传手册,在办事柜台设置二维码标识牌,在群众聚集区滚动播放动漫短片等,引导群众关注湖南公安服务平台。目前,已张贴、发放宣传资料60万余份,全市90个视频播放平台每日滚动播出宣传短片。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建设银行株洲分行为激励工作人员宣传推广,还出台了每推广一个人就给予一元钱红包奖励的举措,极大地激发了工作人员推广的热情。
(二)高标准推广应用。为让群众早日享受到更加便捷、贴心的“指尖上的服务”,市局严格工作标准与要求,做好配套服务工作,全力加快平台推广应用。一是强化专业培训。先后组织窗口民警、社区民警、交通民警、治安民警等相关警种开展平台操作业务培训3期322人,小教官培训1期76人,受训民警全部能够按省厅要求做到“两熟两会”,即“熟悉平台注册登录方式、会引导群众正确使用;熟悉平台主要功能、会准确应用于日常审核审批业务。二是强化网上办理。针对网上预审业务量的不断攀升,各分县局均明确了1名专职民警负责网上预审业务办理工作,动态调整办事窗口岗位,确保网办业务及时有序开展。三是强化网下服务。各级公安机关人境、户政、交警等办事大厅专门开设了预约专用窗口,专门办理网上预约事项,有效解决了以往“办事难、办事慢”的问题。同时,建立专门微信群,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实时向省厅反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平台功能完善,全力提升为民服务质量。期间,共收集各类问题12大类、352条。宣传期间,群众纷纷在微信上留言、点赞,评价“湖南公安真给力、株洲百姓真幸福!”。
(三)高要求督导落实。市局建立考核通报机制,对平台试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由督察支队、为民服务中心一月一通报,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一季度一约谈;对平台推广过程中不认真履职、不积极作为,导致平台无法正常运行、引起群众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领导和民警从严问责追责。截止目前,已开展专项督察3次,下发月通报3期 。
三、试点工作应用成效
试点过程中,我们深感省厅采取“省级统建、三级共用、先易后难”的模式开展 “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建设,是为全省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办的一件改革大实事、民生大好事,既避免了市、县公安机关和警种部门分散、自主建设造成的服务资源零散分布、建设资金重复投入,又为下步纵深推进全省公安政务服务信息数据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节约了群众办事成本。身份证补领、出入境证照再次签证、居住登记申报、交通违法查询缴费以及部分驾驶证、行驶证业务等68项业务,可网上全流程办理,足不出户即可在手机上操作办理。业务进度在线查询,实时掌握证照进度;智能客服全天候、全时段自动解答业务咨询;电子证照实时获取,刷脸获取电子身份证即可办理入住登记,电子驾驶证视为纸质驾驶证,等等。这些原本要求群众到公安机关办理、咨询、证明甚至要接受处罚的业务,依托平台一键办理,大大减少了群众办事成本。
(二)提高了政务服务质量。对群众来说,网上预约办事时间和办理地点,在线核验所持资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享受预约优先服务,并确保“跑一趟”办结。对民警来说,网上申请的业务数据直通各业务办理系统,打破了以往地方自建平台与业务系统分离的模式,业务数据实现点对点推送,精准反馈、高效办理。民警无需二次登录业务系统,直接在业务系统操作审批。对窗口来说,依托系统实时掌握服务申请数量,并根据业务实际办理情况,自主调节预约次数限制,自主调整窗口服务力量。群众排队等候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民警操作审批越来越简单了,窗口办事的秩序越来越规范了。
(三)释放了警务改革效能。400余项办事服务“打包上网”,办事所需资料、办理时间、服务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一一在网上公示,群众可实时查看业务办理状态,并可进行评价投诉。平台统一归集从业务申请到办结的过程、结果、支付、快递、评价数据并实现电子监察,办件数量、警种分布、区域分布、评价情况可视化展示,倒逼服务质效提升。据统计,近一个月平台注册量、办件量、咨询量都有了明显的上升,群众满意率达到了98%。正是通过这种网上“非接触式”服务,冷硬横推没有了空间,吃拿卡要没有了市场,“四难”问题明显减少,群众办事不再求人,公安政务服务生态正在悄悄发生着“微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