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依法治区考核情况的报告范文
关于年度依法治区考核情况的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自治区依法治区考评委员会:
2019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统筹部署推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充分发挥厅党组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2019年伊始,办公厅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厅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来抓。自治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会议,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以及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马学军分别在会上作了讲话,部署推动下一步重点工作。包振玉秘书长主持召开了自治区政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政府办公厅制定了《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3月,包振玉秘书长听取了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汇报。8月,听取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推动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二是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2019年3月,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领导班子2018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中,明确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深刻总结了2018年度厅领导班子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情况。
三是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2019年3月,自治区政府形成《关于全区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及时上报自治区党委和国务院,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和监督,保障政府文件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
一是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内政办字〔2019〕47号)和《合法性审核意见文书参考格式》,建立了机构改革后自治区合法性审核标准化范式和指导意见。全年对自治区政府制发的398件文件和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核,保证自治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以及合同协议都合法合规。
二是及时将规范性文件向自治区人大备案。及时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对所有以自治区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制发的24件规范性文件上报自治区人大备案,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100%。
三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55号),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文电处负责,对以自治区政府、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四是圆满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2019年年初,我厅对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对2017年以来以自治区政府、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的8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继续有效的689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121件。
三、建立完善制度,加强法律把关,为自治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保驾护航”
一是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令第209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大行政决策认定标准》,并在网站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对认定为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进行全面审核,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三是建立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自治区政府聘请了10名法律顾问,同时自治区政府办公厅2019年申请设立了5名公职律师。2019年,使用政府法律顾问服务9人8件次,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中和重大涉法事件的处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落实普法责任,精心谋划部署,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落实政府党组、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2019年建立了自治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紧贴政府常务会会议主题,由包振玉秘书长为参会人员解读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于2019年第6次、第11次集体学习中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并召开第24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进行了法治专题学习。2019年3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组织厅机关人员赴浙江大学开展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
二是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普法工作队伍。办公厅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包振玉担任组长,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厅主任高润喜担任常务副组长,办公厅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机关党委,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职责,有力保障了办公厅普法工作能够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组织的开展。
三是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包括24项具体学习内容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度普法责任制清单》,将“谁执法谁普法”职责任务明确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办公厅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化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在“宪法宣传活动周”等重要节点,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了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在“12.4”宪法宣传日当天,组织召开了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第24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全厅副处级以上干部集中观看自治区纪委监委警示教育片《迷失初心的代价》和区直机关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材料《深化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新制定修改的部分法律和党内法规概介》专题片。同时,厅机关党委会同法律事务处,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应知应会知识问答活动,受众干部达200余人,所有干部均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知识,巩固了学习成效,形成了良好的学习宪法风气,切实做到了宪法宣传全覆盖。
四、其他工作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制定了《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办法(试行)》,把班子成员、干部依法执政及法治思维、法治观念等方面的情况作为干部提任必须考核的一项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关于开展营商环境督察的要求,2019年10月,我厅积极配合自治区依法治区办,派出2名同志参加了自治区营商环境专项督察。
(三)运用法治手段,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信访矛盾纠纷。2019年度无上访人员到自治区信访局反映涉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上访事项,实现全年“零上访”。
(四)扩大宣传,运用融媒体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公众知晓度。2019年,通过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每日要情》等刊物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亮点工作3件次。
(五)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2019年,厅人事处专门组织人员命题,对新提拔的98名领导干部组织进行了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并对测试试卷进行评分、备案、存档,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
(六)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2019年7月,在司法部主办的“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工作推进会”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作了典型发言,自治区“开创合法性审核工作新局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司法部官方公众号进行了重点宣传。2019年12月,自治区依法治区办等五家单位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十佳法治人物”称号,激发了同志们的工作热情。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