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征地拆迁情况汇报(精选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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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修路征地拆迁情况汇报
一、工程概况及建设模式
(一)工程概况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是国道主干线(gz40)二浩特至河口公路云南境内昆明至河口中的一段,是连接各省区域中心城市、重要港口及对外口岸的“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公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份,它是我国外接越南及东南亚的主要国际大通道,也是云南省滇东南的主要经济干线,更是红河州的经济大动脉、“生命线”。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全长186.5公里,其中昆明市境内26.5公里,红河州境内160公里。全线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执行。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分两段建设,石林至锁龙寺为一段,全长107.482公里。其中,红河州境内81公里,昆明市境内26.5公里;锁龙寺至蒙自为一段,全长78.943公里。工程总投资91.5亿元,其中,石林至锁龙寺49.81亿元,锁龙寺至蒙自41.69亿元。工程于11月28日开工建设,计划于xx年11月底建成通车,总工期三年。
(二)建设模式
石林至蒙自高速公路,是云南省交通厅按照省政府“既积极引资建设,又全额争取国家支持”的总体要求,于在广州泛珠9+2经洽会上与云南久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九策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资建设项目。6月、8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分别组建石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锁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石锁高速公路由云南省公路局、深圳九策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奥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通达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其中云南省公路局出资10%,其他三家公司出资90%。
锁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云南省公路局、云南久保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其中,云南省公路局出资10%,云南久保公司出资90%。
二、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石蒙高速公路于11月28日在弥勒县举行进场道路开工仪式,随即征地拆迁工作全面展开,目前各项工作进展基本顺利。
(一)工作机构健全
为确保石蒙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州政府及时调整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沿线的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也先后成立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为加大工作力度,弥勒、开远两县市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多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具体征地拆迁工作。弥勒按4个片区划分工作小组,开远按工作性质划分综合协调、征地、拆迁、林地四个工作小组。沿线各乡镇也先后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工作职责明确
11月、12月州人民政府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先后签定了石锁、锁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施工环境保障责任书,明确了省、州政府和石锁、锁蒙高速公路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12月,州人民政府与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签定了《责任书》,明确了各级的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为征地拆迁工作划分了明确的责任界限,确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三)宣传动员到位
为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顺利推动石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州人民政府于12月召开了有州级各有关部门、沿线县市政府、石锁、锁蒙公司参加的动员大会。2月弥勒、开远、蒙自三县市委、政府先后也召开了动员大会,作了全面而具体的工作布署和安排,沿线乡镇、村委会也采取各种形式向沿线群众和相关单位宣传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动员群众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从而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思想保障。
(四)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合法合理
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征地拆迁的核心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州政府十届七次常务会议专门作出决定,明确石蒙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在蒙新高速公路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0%,县市政府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10%。州政府常务会议后,州石河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又专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州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并对沿线三县市制定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提出了相关原则和指导意见。为确保补偿政策合法、合理、可行,沿线三县市先后召集有关部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乡镇调查研究,广泛争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及时上报州协调领导小组审查。经过反复审查、修改,三县市补偿政策都能及时出台,为征地拆迁提供了政策保障。
(五)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按设计地亩图计算,石蒙高速公路需征地14228亩,其中,弥勒8482.7亩,开远3439.7亩,蒙自2305.9亩。目前实际丈量的土地面积17967.4亩,其中,弥勒11125亩,超出2642.3亩;开远4403亩,超出1461.9亩;蒙自2445亩,超出139亩。最后能达到21000亩。全线取(弃)土场临时用地约4000亩,其中弥勒约3100余亩,开远约410亩,蒙自530亩。
截止4月30日全部提供7条新建进场道路建设用地,征地350余亩。
截止5月30日,完成全线正线用地勘测定界工作,并开始提供控制性工程和部份路段的建设用地。
截止6月30日,完成正线永久性用地、弃取土场临时用地的丈量工作和地上各种拆迁物的核查、登记工作。并提供大量正线建设用地。
截止10月30日,全线已提供正线建设用地14057.6亩,其中,弥勒县提供8304亩,占总数的75%;开远提供3965余亩,占总数的90%;蒙自提供1788.6亩,占总数的73%。全线提供弃取土场临用地3174亩,弥勒已提供28处,2600余亩,开远提供409亩,蒙自提供165亩。全线迁坟2911冢,其中,弥勒迁坟1195冢,开远迁坟609冢,蒙自迁坟1107冢。全线房屋、通信、电力管网拆迁工作已全面展开。已完成房屋拆迁100余户,拨付线网拆迁费余万元。7家通信线网拆迁协议已签定,并全面实施拆迁工作。电力拆迁仍在恰谈之中。
(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由于地亩图用地量是水平投影面积,与实际丈量面积出入较大;地上各种拆迁物数量增多,价格增大,三县市征地拆迁包干经费都有较大突破。
2、军用土地征用、军事设施、电力设施拆迁工作难度大,费用高。虽然多次与军方协商,终因要价太高至今仍无协商结果。
3、由于省国土资源厅公布从7月1日起,实行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给补偿政策带来巨大影响。此标准在国家《土地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基础上提高较大,许多乡镇在原来基础上提高100%。部份群众已到县、州、省上访,要求提高补偿标准,工作难度加大。
4、弥勒东方红农场属省农垦总局管辖,基层单位要求每亩补偿8万元,比弥勒县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每亩高45000元。并要求地方政府安置部份职工就业,安排部份职工提前退休等附加条件。目前仍在协商之中,尚未提供用地。
5、沿线少数群众对高速公路建设不太支持,阻扰施工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单位和领导过分要求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为其实施小项目建设,业主和施工单位感到十分为难。
第二篇:征地拆迁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常宁市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市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衡桂高速公路常宁段征地拆迁工作情况作个简要汇报。
一、前段工程进展情况
衡桂高速公路在我市主线长51.6公里,连接线长12.65公里,共64.25公里,途经11个乡镇87个村463个组,共需征用土地6422.77亩,拆迁房屋444户89445.8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房屋17户1465.46平方米),搬迁坟墓6395冢。2月27日衡阳市召开动员大会后,我市迅速行动起来,3月2日发布征地拆迁公告。4月10日前基本完成开沟放样,实物调查等工作。4月28日前完成三杆搬迁。5月4日召开了500余人参加的征地拆迁动员大会,出台了《常宁市衡桂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常政办[2014]49号文件)。5月5日至7日完成所有数据资料准备。5月7日晚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协议签订工作。5月8日进驻乡镇正式开展征地拆迁工作。至5月18日,征地、房屋、生活设施、坟墓搬迁等四项协议签订工作基本完成。整个工作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速度快。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从5月8日正式开始这项工作,到5月18日短短十天时间内就基本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这样的工作进度是常宁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二是效果好。房屋拆迁应签444户,其中国有土地房屋17户,已签443户,百姓房屋拆迁协议100%完成,已拆迁168户,占拆迁农户总数的38%;生活设施应签285户,已签285户,完成100%;坟墓应签6395冢,已签约6395冢,完成100%,已付迁坟费270万;征用土地应签6422.77亩,已签6234.77亩,完成97%,应签463个组,已签451个组,完成97%,未签的12个组其土地均有历史遗留的边界纠纷问题,但均可在近期内解决的。三是群众满意率高。由于宣传发动到位、政策落实到位,群众积极支持征地拆迁工作,普遍感到满意。蓬塘乡在5月8日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天就签约38户。板桥镇有几处新坟搬迁,按照450元的补偿标准太低,但经耐心工作,群众主动签好了协议,有的群众迁坟甚至花费5000-6000元都没有出现一起上访闹事事件。四是工作班子吃苦耐劳。为抢进度,赶时间,我市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发扬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五一假日、双休日没有休过一天假;工作夜以续日,克服了许多困难。指挥部全体工作人员从4月30日晚上至5月4日晚,一直坚持工作没有双休日和节假日,国(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首页:wWw.haOWORD.coM)土部门间歇性19个晚上通当达旦工作,9台电脑全天开机,实行白天、晚上两班倒。市国土局谢田生同志的小孩去衡阳住院开刀,因工作任务繁重也没有向领导提出请假,而是由他老婆陪同去医院的。拆迁科李华平同志昼夜加班,劳累过度,小腿水肿,领导动员他休息,他仍然坚守工作岗位。
二、我们的主要作法
回顾前段工作,我们做到了“五个到位”。
(一)领导力度到位。一是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组建了高规格、强有力的建设协调指挥部,市委书记胡丘陵担任指挥部政委,市长周正雄任指挥长,常委副市长李新华任常务副指挥长,市委常委、副市长魏中发等6名市级领导担任副指挥长,下设办公室,由副指挥长、正县级干部尹三元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各级领导亲自抓。我市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作调度。5月4日召开的全市衡桂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动员大会,四大家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市委书记胡丘陵和市长周正雄都要求在衡桂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做到“六不”,即不出现一次阻工,不上交一件矛盾,不拖延一天时间,不允许一名领导缺位,不允许一个工作人员请假,不允许出现一个杂音。前两天,周正雄市长从深圳招商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去现场调度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常务副指挥长李新华和副指挥长经常到各乡镇督察和现场办公。唐贤富、刘解成、李冬启等各位副指挥长每人坐镇两个乡镇亲自抓工作调度。各乡镇、办事处的党政一把手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协调所有矛盾纠纷。三是切实保驾护航。对闹事和阻工行为,采取高压态势,严肃处理到位。如宜潭乡星子坪村中坪组村民周国林殴打执行政策的村干部,我们要求公安部门将其现场拘捕。松柏镇楠木村村民黎才连带头阻挠施工队入场,公安部门给予其拘留7天的治安处罚。
(二)宣传发动到位。要让老百姓真正拥护、支持和配合征地拆迁,宣传发动到位是关键。前期工作中,我们把宣传作为一个重要环节来抓。一是层层宣传发动。市里多次召开会议统一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全市每个有征地拆迁任务的村均由指挥部安排500元宣传专项经费召开动员会。乡镇、村组干部主动上门逐步逐户向村民宣传有关政策。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地宣传发动。通过市、乡、村、组、户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发动,让老百姓家喻户晓,衡桂高速公路是常宁人民的富裕之路,造福后代之路,是党和政府的关心之路。二是原原本本宣传政策。将征地拆迁有关政策原汁原味向群众做好宣传,让群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了解和熟悉征地拆迁政策,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三是突出难点,在个案处置中做耐心细致的宣传。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许多特别个案,老百姓思想最难通,往往影响工作进度。有的装修过于豪华,确实亏了,户主哭哭啼啼。宜潭乡星子坪刘顺青在省道320线旁的房屋装修过于豪华,其中有花园和果园,投资过大,有80多万元,按现有的补偿标准只有38万元,相差太大,他本人无法接受。我们苦口婆心做了几天的动员工作,告诉他们标准是政策明文规定的,任何工作人员都无法改变,只能从大局着想,从支持出发,配合这一工作,最终还是签下了这一户的协议。(三)责任分解到位。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将征地拆迁任务层层分解到单位,到乡镇,到负责人。四大家主要负责人亲自挂点联系一个乡镇、办事处。市委书记胡丘陵挂点联系兰江乡,市长周正雄挂点联系水口山办事处,市人大主任刘志湘挂点联系宜潭乡,市政协主席詹国发挂点联系蓬塘乡。各乡镇、办事处按照属地原则,做到自己的路自己修,谁家的孩子谁家抱。各乡镇、办事处、国土所负责征地拆迁中的各项具体业务工作,分成9个小组,包干负责制11个乡镇办事处的签约和拆迁验收等工作。各派出所长配合征地拆迁工作组工作,打击村痞地霸,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电信、广电、电力、联通、移动公司等相关部门主动配合,在“三杆”拆除工作中不讲价钱。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谁完不成任务,就立即换人,以确保征地拆迁任务全面完成。乡镇、办事处未完成任务的由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撤换党政负责人,村、组干部工作不力的就换村、组负责人。
(四)方法采取到位。按常规方法一个月内完成如此巨大的工作量是相当困难的。为此,我们在工作实际中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即实行“四个原则”:一是先签约后核实的原则。各工作组在与群众签约时,坚持以实物调查的数据为准绳,对有出入的个别情况必须坚持先签约后核实,不签约就不发放奖金,签了约,再将实际情况由乡、村作出证明带回指挥部研究,并另派人核实更改,不采取这一办法,一个个案就可以将整项工作卡壳,开展不下去。二是集体签约的原则。考虑到村、组、农户家中去签约,可能因为意见不统一或者故意找茬,而拖延工作进度。我市的征地拆迁签约统一安排到各乡镇政府进行,每天分片安排2-3个村,中午统一在各乡镇政府就餐,确保了签约的有条不紊地进行。三是依序签约原则。签约工作在乡镇政府分村、组依次进行,设立专门的签约场所和等候室,各乡镇、办事处安排专人到等候室宣讲政策,确保了签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四是灵活处置原则。对实物调查明显有误的个案,我市坚持灵活处置原则。明确规定凡1000元以下的补偿,征地拆迁工作小组组长有临时处置权,对经核实后真实、准确的个案,各村组干部承担向上汇报协商补偿责任。例如,三角塘镇三角塘村八组拆迁户李成龙家育有5000筒蘑菇,正值上市高峰期,如现在拆迁将全部损坏,李成龙开始坚决不肯拆迁,拆迁工作组6次上门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宣传和劝解,并对这一特殊个案灵活变通处理,要求先签好协议,然后按市场实际价格估算蘑菇成本进行补偿。李成龙最终乐意接受拆迁,立即签好了协议。此外,在实物调查中,房屋面积有出入,而老百姓手中又有土地使用证或房产使用证等法定证件的,或将果树作杂树登记的,有围墙、护坡而漏登的等等,这些情况可由各拆迁工作小组核实后灵活处置,切实维护群众应得利益。
(五)督查调度到位。为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和工作顺利进行,指挥部的领导成员经常深入现场督查调度,遇到矛盾亲自调处,现场解决。全市9个征地拆迁工作组、54名工作人员从5月8日正式进场到5月18日,坚持一晚一调度,每天晚上7:30准时在指挥部集合,将各种情况汇总,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紧锣密鼓安排第二天的工作。其中有个晚上汇总了300多个矛盾和问题,我们当晚认真核实解决了200多个,做到了难点个案一个一个调查核实、一个一个研究解决。
第三篇:征地拆迁工作情况汇报
7月20日以来,县财政局认真按照县委《xx征地拆迁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迅速行动,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工作,成立了xx新城征地拆迁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xx名干部组成工作队,并对拆迁任务进行分解落实,量化到人,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一是调查摸底。由于这次征迁任务涉及农户户数、人员多,情况复杂,工作队发扬“五加一、白加黑”精神,通过组织人员集中时间上户开展调查摸底,全面了解了拆迁户的基本情况和拆迁户的思想动态及诉求等,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基础。二是通过多方努力,于8月5日顺利完成了xx田土的清表工作。三是通过做工作,xx能积极支持配合县委、政府开展征迁工作,我局工作队正在对他们提出的具体安置诉求进行落实。
二、到8月20日工作打算:一是重点做好xx户的共有附属房的拆除工作;二是争取实现对xx土地的清表工作;三是争取丈量xx的田土和房屋。
三、存在的问题及需协调解决的问题:一是xx户共有的坟墓、附属房征迁任务中,关联人数多,提出的要求高,加之他们现居住房在上xx,不在xx新城征迁范围,造成工作难度加大;二是xx房屋、田土全部在第四安置点内,特别是xx夫妻年龄偏大,家境相对困难,都急需落实过渡房;三是xx之前已落实安置地,但已丈量的房屋未拆除,提出还要一个安置地,否则不配合拆除,将影响xx房屋的丈量和拆除工作。四是xx要求补偿地基超深款项xx万元。
第四篇:上饶县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情况汇报
上饶县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情况汇报
中共上饶县委 上饶县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0日)
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是保障工业化、城镇化顺利推进的重要关健。近年来,上饶县随着工业园区的快速推进和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的大力实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任务十分繁重。2014年7月1日以来,全县共报批征用土地147.2公顷,其中耕地数55.3公顷,非耕地数91.9公顷;拆迁房屋面积5.5万平方米,涉及住房户171户;安置被拆迁户152户,安置总面积为3.1万平方米。在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中,我们始终依法征用土地,规范拆迁行为,组织实施保障失地农民利益“七条渠道”,保证征地、拆迁补偿费按时足额到位,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和被拆迁户,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虽然有部分群众上访,但总体上我县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平稳、健康,工作措施积极、稳妥。
具体做法是:
一、坚持一个根本。即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坚持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不以牺牲群众利益为代价,千方百计让他们分享到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实惠。土地征用做到即征即付,房屋拆迁做到即拆即付。征地拆迁工作做到“四不”:拆迁户安置不及时的不拆迁;拆迁资金不到位的不拆迁;周转资金不到位的不拆迁;拆迁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不拆迁。同时,更把系统性解决农民失地后、居农拆迁后的安置问题置为重中之重,作为统筹经济社会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充分考虑照顾失地农民的近期、中期和远期利益,创新思路,明确政策,深化措施,配套跟进,切实保障失地农民利益。
二、抓住两大关键。失地后今后生活靠什么?拆迁后群众住哪去?这是广大群众最为关心、最为担忧的两大问题,也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两大关健环节。我们从换位思考的角度,思群众之所思,急群众之所需,千方百计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一是加大就业指导力度,增强农民就业转型能力。其一,加大就业培训,努力增强就业能力。免费向失地农民提供用工信息,免费提供就业培训。已举办8期13个工种的失地农民专场培训班,培训1400多人次;积极收集发布县内外企业用工信息,推荐5702名失地农民实现就业。其二,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大力增加就业岗位。狠抓入园企业开工投产,优先安置失地农民进园务工,共安置1659名失地农民就业。其三,规划建设功能性项目,建立保证长效回报机制。积极鼓励行政村或村民个人参与农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宾馆、酒店等功能性项目建设,乡镇、村在5个拆迁安置小区内兴建集贸市场,优先安排失地农民的经营摊位,从而保证失地农民长效回报。其四,实施扶助工程,鼓励农民创业。对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比照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核发《上饶县失地农民再就业优惠证》。可享受3年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等优惠,并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所涉及的20个部门共6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县现已为失地农民办理再就业优惠证1612份,实现自谋职业的失地农民有1045人。二是多种渠道安置,满足城市拆迁需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思路,根据县城建设总体规划,规划建设了高松岭、旭日、前山、上海交大、罗家石等5个被拆迁户安置小区,相应成立由一名副县级领导挂帅的建设指挥部,组织实施小区内的水、电、路、通讯、闭路电视和土地平整“五通一平”,并在安置小区内规划了农贸市场、学校、社区服务中心等功能性项目。5个安置小区可集中安置被拆迁户近2014户,总投资将达到8000余万元,现已完成投入6200余万元,安置被拆迁户890户,不仅解决了城市建设安置问题,而且成为城市拓展的新区。同时,实行“货币补偿”、“异地安置”、“产权调换”等多种方式,供被拆迁户选择,拓宽安置渠道。
三、推进三条保障。一是实行“困有所济”。对失地农民中丧失劳动能力的,先列入农村特困救济对象;同时,为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户办理“农转非”,推进失地农民非农化。对转为城镇居民后,符合条件的,列入城市低保对象。现已为2656户10638名农民办理了“农转非”手续,使之成为城镇居民;转入城市低保的有113户、257人,年保障金额共131664元;转入农村社会救助的有195户、376人,年救助金共27320元。二是实行“老有所养”。建立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政府每年从县本级土地收益中提取不少于10%的资金用于失地农民参加社保配套资金,按照1:1的原则,即农民缴费多少,政府等额配套多少,吸引和鼓励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在女的达到55周岁、男的达60周岁时,即可每月到县社保局领取养老金。对已达到规定年龄的失地农民,做到当月缴费、下月就可享受。目前,全县失地农民参保人数达3386人,覆盖面达到60.8%,571人已开始领取养老金,月发放失地农民养老金8万余元。三是实行“病有所医”。建立失地农民住院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失地农民个人缴费、县乡财政分级配套、当年参保当年享受、当年停保当年退出的办法,已有6477人参加医保,67人因病住院报销医药费10万余元。
四、坚持四轮驱动。一是领导高位推动。为切实破解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策,要求各级党政组织必须创新思维,创新举措,积极破解,创造性、系统性提出保障失地农民利益“七条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实专人负责,责令限时处理。2014年7月1日以来,全县共处理解决征地、拆迁、安置等信访件75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部门积极联动。今年3月,组织开展了保障失地农民利益“七条渠道”实施突击月活动,集中力量,狠抓了“七条渠道”的实施。县社保局针对失地农民无力一次性支付参保费的情况,实行了“签订协议、分三年缴费”的政策,有效地提高了参保率。有关部门主动上门为失地农民办理社保、医保、就业指导,提供免费服务,方便群众,减轻农民负担。三是镇村配合互动。乡镇、村抽调大量干部配合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协调工作,配合部门落实“七条渠道”措施。旭日村发挥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优势,从集体收益中安排一定资金为本村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进行补贴,并为每个失地农民办理了3年的医疗保险。四是组织督查促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深夜到安置小区督查,督促各有关方面切实加快施工建设进度;定期对“七条渠道”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也组织了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对其进行专项视察督查,使全县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得以稳步推进。针对我县提出了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安置问题的一系列新举措,国家劳动保障部、建设部、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省外有关县市和兄弟县市都先后赴我县督查和考察学习,对我们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在充分听取上级部门和其它县市的建议后,对存在一些不足积极进行予以整改和完善,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五篇:全市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大会落实情况汇报
全市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大会落实情况汇报
武汉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20日
6月8日全市城建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动员大会后,按照会议精神要求,城建重点办在与各项目建设业主对接基础上,制定了2014年市城建重点工程征地拆迁任务节点目标及资金保障细分表(部分工程)(见附表),同时要求各相关区(管委会)、项目业主抓紧对接及工作落实;各相关区、部门及业主单位根据动员大会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区落实情况
各区委、区政府在全市动员大会后,根据本区具体情况,及时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其中: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东湖风景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等已召开了推进重点工程征地拆迁专题动员大会,分别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管委会主任)为组长的区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每个重点工程成立了拆迁工作专班,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
江汉区为推进区级土地储备地块的工作,设立了江汉区土地整理储备事务中心,制定了实施方案;同时,为加快城中村综合
改造工作步伐,制定了《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江汉区城中村改造成本核算专班。
硚口区专门印发了《硚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重点工程征地拆迁任务的通知》,明确了完成时限等工作要求;下发了《硚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重点工程范围内开展拆违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昌区把辖区拆迁范围划分为11个类别,每个类别都成立了指挥部或工作专班,由一名区领导负责总体调度;同时成立了8个临时党支部,下设若干党小组,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带头示范作用,并专门召开拆迁人员的培训大会。
黄陂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2014年重点工程征地拆迁责任分解表》,把征地拆迁任务下达到各街道、乡、镇,并结合黄陂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黄陂区加快推进市区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意见》。
新洲区委、区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市级城建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意见》。
洪山、青山、东湖开发区还未报送材料。
二、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6月8日晚,市国土房产局召了开局长办公会,对加强全市
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由拆迁办具体负责,加快研究并制定出台《意见》的配套意见和实施细则;对武汉市原有的征地拆迁文件进行修订,并要求加大重点工程拆迁工作服务力度,特别是对武汉大道、东沙湖连通、武咸公路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及时发放拆迁许可证。
市国土房产局拆迁办召集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拆迁实施单位,研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的补偿费用事宜;住房保障中心研究将目前各区政府预留的经济适用房安置房源,转变为动迁安置房,正在征求各区的意见,将根据各区重点项目建设需要,调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近期将上报市政府同意后,启动建设动迁安置房;为规范操作程序,正积极研究“双竞双限”房和动迁安置房申报操作程序;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对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重点工程项目,市国土房产局批准用地采取“即来即批”的方式处理,及时核发拆迁许可证。对征地拆迁项目,在取得土地征收批文后即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市规划局对于明确业主单位、取得立项批文且规划方案已经审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已全部核发项目“一书一证”。6月8日为地产集团核发了武咸公路高架工程的“一书一证”,6月12日分别为城投集团、地产集团核发了武汉大道、沙湖大桥工程、东
沙湖建设项目的“一书一证”及储备要点,为以上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规划依据。
市建委已起草了《关于市城建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有关经费的通知》,并已征求各区、业主意见,将专题向市政府汇报后发文。
市城管局对重点工程范围内控违拆违工作已作部署,部分重点工程已进场。
三、各项目建设业主工作开展情况
地产集团于6月18日、19日、20日,由集团主要领导带队分别拜访了武昌、洪山、江岸区主要领导,双方工作专班也进行了工作对接,明确项目征地拆迁需求,就下步工作开展进行了研究。金桥大道勘界和权属调查工作基本完成,武咸公路正在委托勘界。东沙湖连通工程和沙湖大桥“一书一证”和土地储备要点已核发。积极落实拆迁资金。除了5亿地方债券外,地产集团计划从其它项目已落实贷款额度中调节20—30亿元用于东沙连通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市城投集团于6月8日会后,由集团主要领导召集了公司征地拆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对后续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对集团负责重点项目按区进行了清理:市城投集团今年需实施征地拆迁的重点工程项目共22项,涉及10个区,包
括:7个中心城区及东湖开发区、东湖风景区和黄陂区。总征地10762.2亩,拆迁369.6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已完成征地6498.5亩,占总征地量的60%;完成拆迁74.9万平方米,占总拆迁量的20%。二是就征地拆迁任务与实施方式与各区进行了对接:22项工程中共有11项工程拟按新模式组织征地拆迁工作,剩余11项工程由于为续建工程,拟按原管理模式组织征地拆迁工作。三是草拟了征地拆迁委托协议样本:一种是对于征地拆迁数量、价格已确定的项目;另一种是对于征地拆迁数量、价格未最后确定的项目。目前,该集团正在与各相关区就协议内容进行磋商,力争在7月底前完成大部分项目协议签订工作。
地铁集团已与各区就征地拆迁任务签订了工作协议,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目前城投公司、王家墩商务公司、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已将所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年度计划和每月资金需求情况细分到每个月。地产集团和新洲区政府等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由于仍处于启动阶段,征地拆迁工作尚未真正开始,因此,根据其反映,月度任务暂无法确定。下步我们将继续督促地产集团和新洲区政府等工程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抓紧开展与相关区的对接工作,尽快完成征地拆迁月度任务的细分工作,为年度绩效考
核奠定基础。
(二)下一步我办将抓紧完成《武汉市城建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制订工作,争取在6月底前在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后,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三)我办将抓紧将《2014年市城建重点工程征地拆迁任务节点目标及资金保障细分表》与各相关区对接确认后,作为绩效考核的基础。
附件:2014年市城建重点工程征地拆迁任务节点目标及资金保障
细分表(部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