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范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10月20日召开的全省深入推进货车非法改装及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运函[2017]31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泸州市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工作实际,认真开展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现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按局部、省、市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市运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拟制印发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要求、阶段划分、责任分工进行了明确。
二、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
各区县运管机构根据区县政府批准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针对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矿山、水泥厂、煤场、沙石料厂等道路货物运输量大的货运源头,就超限超载运输监管的共同点与重要环节,制定了切实有效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巡查监管制度。自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源头治超共出动车辆416辆次,参加治理执法人员1170人次。
三、加大打击非法改拼装车辆力度
各区县运管机构在道路货物运输及相关企业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时,严格按照许可条件予以把关,从源头杜绝了不合规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各区县运管机构在政府主导下联合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汽车维修市场进行规范整顿,对非法改拼装货运车辆的维修企业,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维修企业改装车辆检查巡查人员482人次,出动车辆404台次。各区县运管机构共收到各地相关部门超限装载和非法改拼装抄告318台次,已责令企业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处理,并严格按照《四川省公路保护条例》规定进行后续处理,目前吊销企业车辆道路运输证共9个,发放停业整顿通知书共5份。
四、大力营造治理氛围
自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以来,各区县运管机构深入各乡镇及货运源头单位和货运集散地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工作,悬挂治超宣传横幅。并对企业负责人及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就《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内容和治超工作的重要性以及企业所承担的义务进行了详细讲解,要求源头企业在醒目位量设立源头治超警示牌。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我局加强源头治理执法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职责。源头治超执法人员均参加了执法培训考试,也都取得了执法资格,实行持证上岗,实施源头治超执法时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标识。我局今年对全市执法人员开展了培训教育,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源头治理工作中“三乱”现象的发生。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1、目前,我市源头超限装载现象虽大部分已经得到遏制,但是仍然还有少部分车辆存在超限运输行为,我局将在省运管局、市交通局的领导下持续开展源治超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部分货运源头企业对源头超超载管理的落实不力,重视不够,措施乏力。尤其是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投入不足。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货运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整治,推动货运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推进货运源头治超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