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范文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好范文网的会员“haroldxie”为你整理了这篇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5月21日至8月1日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巡察。9月14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在客观评价各项工作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一是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的巡察,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厉掌猛击,是对问题根源的深挖细治,是对“三农”工作的强力倒逼。真心诚恳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本着“虚心接受、认真反思、严格对照、改正到位”的态度全面认领反馈问题清单。二是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坚持“对症下药”,切实解决好“最紧迫、最直接”的问题。坚持“抽丝剥茧”,深化细节,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坚持“正本清源”,以问题为导向抓好建章立制,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两个责任”,班子成员带头抓好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全力以赴推进工作再上台阶。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坚持把整改工作与“三农”工作相结合,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把整改工作与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努力形成符合“三农”事业发展需要的良好用人机制。四是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以此次整改措施为准绳,做到知责、尽责、负责,领导干部从自身做起,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全局落地生根。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按照市委第三巡察组的要求,以坚决的态度、迅速的行动、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全市“三农”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中要害、指向精准,针对性和指导性非常强,对于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好落实两个责任,促进“三农”工作,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必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上来,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自觉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一)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巡察是政治体检,是对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的检验。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能力,从政治上看问题、找根源、定举措,从政治上谋划、部署和推动各项工作。必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贯彻市委四届九次全会作为基本政治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确保市委决策部署在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落地生根。
(二)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巡察组指明了我局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帮我们找准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突破口、着力点。必须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从政治上突出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肃责任不含糊,严守信念不动摇,严抓纪律不放松,严惩腐败不手软,严管队伍不懈怠,严格制度不留情,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统筹加强各领域党的建设,推动管党治党切实做到严紧硬。
(三)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全市“三农”工作的重要契机。这次巡察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局在党的建设和“三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为我们下一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要把巡察整改的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走对路、扎实干,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使各方面工作更加符合市委精神、符合工作实际、符合人民意愿。
二、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局党组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迅速传达贯彻、研究部署、加强督查、抓好落实,有力有序推动整改工作顺利进展。
(一)局党组加强领导,切实以上率下。9月14日,巡察组反馈会议结束后,局党组当天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事项,成立了《市农业农村局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具体整改事项。9月15日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整改事项分解为31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各责任领导组织责任科室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认真完善整改措施。9月份以来,我局共召开党组会议(扩大)5次、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并召开全体干部大会1次,广泛动员、全面部署、责任到人、全面保障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局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整改责任落实,推动整改工作顺利进展。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亲力亲为,组织协调全局的整改工作,自己动手制定整改措施,抓具体、具体抓,带头深刻反思,带头查找问题根源,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带头抓紧源头治理,确保了全局上下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整改合力。
(二)聚焦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局党组在全面整改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整改工作格局,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全面深入有序开展。重点开展了“四风”具体问题专项整改治理、机关作风纪律整顿、财务清查等专项治理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任务落实。巡察整改落实期间,局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安排专职人员,对整改台账清单进行督查督导,围绕整改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整改目标要求是否明确,整改措施是否具体有力等,深入开展督查督办,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紧紧围绕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一项一项对照研究,一项一项制定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按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整改事项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坚决责令重新整改。
(四)坚持举一反三,抓好制度建设。局党组坚持标本兼治,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相统筹相协调的原则,按照督导落实一批、对接细化一批、配套完善一批、研究制定一批的思路,统筹做好制度文件立、改、废工作。整改过程中,各责任科室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制度规定5个。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强化刚性约束,强化督促检查,强化追责问责,让铁规生效,让禁令生威。
三、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彻底整改到位
经认真对照梳理,我局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共4大类,涉及31项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立行立改17项,建立长效机制14项,各项整改正在稳步有效推进。
(一)落实上轮巡察整改情况
“重业务、轻党建”,“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按要求执行。
1.结合机构改革和领导班子人员调整等,对班子成员分工、支部设置进行调整,强化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 2.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明确党务会议事范围、议事内容,制定会议召开办法,明确会议流程,每次会议召开前提前拟定会议方案。
整改结果:
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存在问题:
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够好。
具体表现:
机关党委近三年来未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各支部也均未制定全年理论学习计划,上级要求什么就学什么,学习“形式化、碎片化”。
整改措施:
1.机关党委每年年初负责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支部学习计划,明确责任人、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学习内容要深入结合忻州农业农村工作实际。 2.建立依托三会一课、干部在线、三晋先锋“三个平台”,采取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线上学习、线下研讨“四种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重要论述、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四方面内容”的市农业农村局理论学习机制。
整改结果:
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存在问题: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不够有力。
具体表现:
党风廉政建设重纪律要求,轻责任落实,督促指导过问少。
整改措施:
1.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为局党组责任,改变过分依赖派驻纪检组的错误认识;2.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机制,开展常态化提醒谈话等,强化日常监管; 3.进行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科站长谈心谈话活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4.局党组不定期对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5.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整改结果:
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存在问题:
政治理论学习有“浅表化”现象,不够深入。
具体表现:
(1)机关党委近三年来未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各支部也均未制定全年理论学习计划,上级要求什么就学习什么,学习“形式化、碎片化”。(2)学习形式单一,还沿用“一人念、众人听”的传统学习方式,学习内容也局限于读原文、念文件,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主动结合全市农业工作实际抓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
1.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的形式,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形成以上率下的浓厚学习氛围;2.由机关党委牵头逐月拟定学习计划,用好3个月时间,采取人人讲党课形式,进行“我为乡村振兴做准备”的系列专题党课。同步开展“我为乡村振兴建言献策”活动,努力构建全力推动乡村振兴的格局;3.机关党委牵头建立依托三会一课、干部在线、三晋先锋“三个平台”,采取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线上学习、线下研讨“四种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重要论述、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四方面内容”的市农业农村局理论学习机制;4.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功能;5.建立学习成效监测办法,定期对每位党员干部学习情况、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 。
整改结果:
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
2、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有所弱化,工作缺乏主动性。
具体表现:
(1)没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也未列入各支部集中学习或自学的必学内容。(2)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也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研究。(3)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底述职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中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方面进行报告。(4)谈话中,除主要领导外,大多数中层干部不清楚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甚至表述不清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概念。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发挥局意识形态领导组的领导、组织和监督功能,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抓在手上;2.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中心组和支部学习内容,制定专门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学习一次;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结合当时忻州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进行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并针对存
在的问题和可能出现的隐患提出具体措施;4.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底述职和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并形成长效机制。组织全局科以上干部进行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集中学习;
整改结果:
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
3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不严格,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讨论。
具体表现:
(1)2017年8月14日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推荐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干部”事项中,主要领导先表态发言“提议副科干部推荐人选”,类似情況在2017年、2018年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上多次发生。(2)在2018年度局党组会议记录中,没有查阅到党组会集体讨论“2017年度推荐省农业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会议记录;没有查阅到有关《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会议记录,也没有针对2018年忻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批复的研究讨论记录。
整改措施:
1.完善党组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内容,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各项制度;2.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严格按照分管领导提议、其他领导表态、“一把手”末位表态的程序进行。
整改结果:
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
4、党组议事和行政议事的权责边界不清,存在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现象。
主要表现:
(1)2017年先后有6次主任办公会研究诸如“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荐省农业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应该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的事项。(2)2018年先后有10次主任办公会研究诸如“党风廉政建设”、“农产品质检中心项目建设招标”等应该召开党组会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制度,明确两个会议制度的议事内容和原则,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2.分别制定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召开办法,会前提前拟定会议方案,明确会议内容,会中严格按会议方案进行,并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整改结果:
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
5、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有力,驻村工作队员主动服务群众意识不够强,个别“第一书记”驻村天数不达要求。
主要表现:
(1)主动作为不够,以为按时到岗就行,凡事机械地跟着上级走,结合村里实际不够,主动作为意识不强。(2)极个别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在村委会待的时间长,深入农户了解情況少,对农户生活困难关注的较少,主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还不够强。(3)市植保站派驻神池县东湖乡新庄子村“第一书记”和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派驻神池县龙泉镇南庄子村“第一书记”在驻村帮扶期间,长时间在县城宾馆住宿。
整改措施:
1.健全“民情日记”制度,倒逼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到村入户履职尽责;2.召开市农业农村局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座谈会,采取听汇报、谈感受、讲方法的方式,重申驻村工作职责和纪律,找出驻村工作问题和提升举措;3.班子成员应多关心驻村工作人员生活情况,适度给予倾斜、支持和帮助;4.要求驻村干部严格落实“五天四夜”制度,对驻村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整改结果:
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
6、推动有机旱作农业发展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
主要表现:
(1)有机旱作农业农田标准化建设率偏低,绿色有机农产品数量偏少。2019年全市农作物种植面积737.24万亩,优势特色产业的标准化基地建设面积245.18万亩,占比33.26%,全市“三品一标”有效认证总数927个,其中有机农产品235个,占比25.35%。(2)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较少,产业化程度不够高。截至2019年底,全市仅有一家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全省同期为38家)占比2.6%;省级龙头企业29家(全省同期为470家),占比6.2%。2019年全市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104.4亿元(全省同期为1935亿元),占比5.4%,其中5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收入85.7亿元(全省同期为1441亿元),占比5.7%。
整改措施:
1.推进2020年20.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筹备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升有机旱作农业农田标准化率;2.总结有机旱作农业示范经验,围绕优势特色产业,稳步推进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建设;3.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和管理,扩展“三品一标”标准化基地面积; 4.建强产品追溯体系,在努力增加忻州有机旱作农产品品牌数量的同时,更加关注质量,提升忻州农产品市场认可度;5.认定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90家左右,提前谋划明年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工作;6.落实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政策,帮助农业企业缓解融资难题;7.代市政府起草《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的意见》,为农业企业发展搭建平台;8.组织农业企业参加2020年中国农民丰收节,举办市县两级农民丰收节,借助各类平台,提升特色农产品知名度、拓宽销售渠道。
整改结果:
已整改。
存在问题:
7、打造“中国杂粮之都”还存在弱项,全市杂粮产业精细加工能力较弱,产业链条较短,市场竞争力不强。
主要表现:
(1)当前全市的杂粮加工企业主要以初加工为主,工艺水平不够先进,深加工研发能力不足,精深加工深度不够、目前全市从事杂粮精深加工的企业仅占生产企业的30%,且产品同质化严重,杂粮产业链条较短。(2)全市销售收入百万以上杂粮加工企业有170家左右,其中省级龙头企业仅有14个,占比8.2%,无国家级龙头企业。全市杂粮生产、加工、销售还未形成规模效应,市场竞争力不强。
整改措施:
1.加快山西(忻州)杂粮出口平台建设和杂粮立法工作,提升忻州杂粮产业优势,营造良好的杂粮产业发展环境;2.组建忻州杂粮产业联盟,做好管理、指导、服务工作;3.贯彻落实《“忻州杂粮”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用好区域公用品牌,严把品牌授权质量关,提升忻州杂粮市场认可度;4.指导、培育和引进拥有先进技术的杂粮加工企业、销售企业,完善忻州杂粮产业链条;5.充分发挥杂粮产业发展中心的职能,做好统筹指导和服务工作。10月中旬完成杂粮产业联盟组建,11月底完成忻州杂粮品牌授权,长期坚持提升成效;6.举办第二届山西(忻州)杂粮产业博览会,提升忻州杂粮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7.加快市级龙头企业培育和认定,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杂粮企业发展,扶持一批省级龙头企业升级为国家级龙头企业;8.强化忻州杂粮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山西(忻州)杂粮产业区块链物联网溯源、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9.做好国家级(忻州)杂粮市场的运营指导,充分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
整改结果:
已整改。
存在问题:
8、对农业合作社发展指导力度不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不高,经营不规范。
主要表现:
(1)截至2019年12月,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为1413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4个,占比0.1%;省级示范社209个,占比1.45%;市级示范社368个,占比2.6%;县级示范社1161家,占比8.05%。(2)在全市“空壳社”清理排査中,共清理经营异常合作社3992个,占比27.7%。
整改措施:
1.印发推动《忻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发展能力。发挥好市级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2.持续推动示范社创建,鼓励引导合作社发展壮大。建立完善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淘汰不合格示范社,引领带动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3.制定并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奖补政策,鼓励合作社发展壮大。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技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有机旱作农业示范片、现代农业产业园等涉农项目;4.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农民合作社组织机构不健全、利益联结不紧密、财务核算不规范、经营机制不灵活、运行质量不高等问题,以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开展农民合作社联合与合作,提高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5.进一步压实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责任,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整改结果:
已整改。
存在问题:
9、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缓慢,项目跟踪督促不够有力,项目完工验收不及时。
主要表现:
2017年12月28日,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计发﹝2017﹞43号)要求,市级农业部门于2018年3月底前,将实施项目予以批复并报省厅备案。忻府区农业委员会在2018年3月上报市农业委员会《忻府区高城乡金山铺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报告》,2018年9月初上报初步设计方案,2018年12月呈报《忻府区高城乡金山铺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市农业委员会于2019年2月25日予以批复,比省厅要求的时间晚了将近一年。获取批复后,忻府区农业委员会于2019年7月进行了项目招标,9月底项目才开始开工建设,该项目至今仍未完工验收。
整改措施:
1.对忻府区高城乡金山铺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核查核实,督促在10月底前将未实施的工程,全部完成;11月底对实施项目完成资料收集、整理、自验;12月中旬项目完成市级检查验收;2.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定期通报和调度机制,全面加快现有项目建设,谋划储备2021年项目。
整改结果:
已整改。
存在问题:
10、农用废旧地膜回收率不高,残膜易产生白色污染。
主要表现:
近年来,全市每年农用地膜覆盖面积稳定在200万亩以上,地膜年使用量为7000吨左右,但全市每年废
旧地膜平均回收率不足63%,其中神池县作为省级地膜回收
试点县,农用废旧地膜回收率为70%,其余各县市的回收率
都在65%以下。
整改措施:
1.创新办法和举措,结合农机工作,制定强化农作物秸秆和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方案等,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白色污染和减轻秸秆焚烧隐患;2.加强2020年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稳步提升废旧地膜回收率。
整改结果:
已整改。
(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存在问题:
1、作风建设不够严实,学习记录存在后补迹象。
主要表现:
(1)农业遥感监测中心支部活动记录中,该支部在2018年4月30日“提前”学习了2018年5月5日“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在2018年5月7日“提前”学习了市农委机关党委于2018年5月11日才印发的“2018年市农委党建工作要点”。(2)机关四支部活动记录中,该支部在2018年9月24日中秋节当天,举行了“愿祖国繁荣昌盛、为祖国强大奋斗”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措施:
1.建立市农业农村局理论学习制度; 2.建立学习成效监测办法,定期对每位党员干部学习情况、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
整改结果:
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
2、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不够规范,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主要表现:
(1)在办理“忻府区代郡村郭军明贮藏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产品”案件中,案件卷宗中没有体现对涉案动物产品封存(保管)情況;案件办理过程中未对涉案动物产品进行溯源调查;案件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缴罚款。(2)在办理“忻府区华农农贸经销部未按规定建立经销货记录”案件过程中,对该经销户下达的责令整改通知书未加盖公章,且无送达和签收记录。
整改措施:
1.对标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最新要求和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2.组织开展农业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从法律法规、执法流程、卷宗整理,农业农村执法知识等方面,对全市农业执法人员进行全方位教育,提升行政执法意识,提升执法工作能力;3.开展执法工作“回头看”,总结执法队新组建以来的成绩和亮点,找出不足和问题,拿出针对性提升举措,同时全面完善执法案件卷宗。
整改结果:
已整改。
存在问题:
3、市植保站对大中型植保机械的使用管理跟踪督导缺位,致使机械未能高效发挥作用。
主要表现:
市植保站在2018年10月将一台“华盛”高地隙自走式喷杆喷雾器(价值11.91万)和一台“大疆”植保无人机(6.86万)调拔给定襄县植保站,2019年9月将一 台“极飞”无人机(价值8.63万)调拨给原平市植保站,用于定襄和原平两地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上述植保机械由供货商直接交付定襄和原平植保站,市植保站一直没有完善调拨手续,期间也未对机械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导,致使交付定襄的植保机械只在富民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三家合作社之间小范围使用;交付原平的植保机械一直在原平市植保站仓库闲置。
整改措施:
1.完善固定资产使用及管理制度,强化市农业农村局及下属站所固定资产管理;2.组织局办公室、计财科和下属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了集中学习;3.督促植保站按程序完善调拨手续,并进一步强化跟踪管理督导;4.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机械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导,促进农业机械充分发挥作用。
整改结果:
已整改。
存在问题:
4、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报销不规范。
主要表现:
(1)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两职工使用忻州市银洋商务酒店2017年1月26日住宿发票,报销2017年1月24日至26日去太原送材料差旅费863元。(2)市植保站某职工使用2017年月4月4日车票报销3月31日-4月1日下乡差旅费。(3)市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某职工报销2017年11月25日至27日,参加大原培训交通费和伙食费凭证中,缺少参加培训文件、住宿票据。(4)在会议文件明确“代表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由会议承担”的情况下,市植保站财务人员仍为出差人员报销了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赴太原参加培训的伙食补助600元。
整改措施:
1.强化差旅报销管理,完善报销制度审批; 2.加强财会人员培训和人员素质提升;3.要求经管站补充完善缺失的文件资料;4.要求植保站核对事实并按要求办理上交手续,截止目前该站相关人员于志清、常鹏每人300元已全部交回。
整改结果:
已整改。
存在问题:
5、“第一书记”驻村帮扶期间,违规产生酒店住宿费。
主要表现:
(1)市植保站派驻神池县东湖乡靳庄子村“第一书记”,在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底驻村期间,累计在酒店住宿101天,产生住宿费1.73万元。(2)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派驻神池县龙泉镇南庄子村“第一书记”,在2017年至2018年驻村期间,累计在酒店住宿62天,产生住宿费1.04万元。
整改措施:
1.加强驻村帮扶工作人员补贴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履行程序;2.要求植保站和土肥站相关人员以实事求是写出情况说明。
整改结果:
已整改。
存在问题:
6、外出培训期间,随意改变行程和滞留非培训目的地,产生额外费用。
主要表现:
市农业农村局职工,在参加2017年12月11日-15日在广西南宁举办的全国畜牧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培训班过程中,于12月9日从五台山机场乘机前往昆明,在非培训目的地昆明滞留一天,额外产生住宿费360元、交通费350元。培训结束后,于12月16日从南宁乘机前往海口,在海口滞留两天,额外产生住宿费680元、交通费390元,共计产生额外费用1780元。
整改措施:
1.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报销管理; 2.要求计财科相关人员严格报销审批程序,严把报销审核关。
整改结果:
已整改。
存在问题:
7、违规列支工作餐、加班餐费。
主要表现:(1)2018年11月,市植保站以各类工作餐
费、加班餐费的名义向山西优一手餐饮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
2017年12月至2018年10月就餐费用共计1.18万元。(2)
2017年至2019年期间,市绿色农产品发展中心、市农村经
济经营服务站以单位未开办食堂为由,将其单位的工资福利费提取,按照每人每天60元的标准分别向山西优一手餐饮有限公司支付8560元、5.93万元职工值班、加班餐费。
整改措施
:1.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2.强化财务人员培训,对福利费使用范围及标准进行严格把关。
整改结果:
已整改。
存在问题:
8、违规发放值班补贴和司机出车补助。
主要表现:
(1)2017年至2018年期间,原市水产站违
规发放值班补助累计6606元,原水产推广站违规发放加班补助累计5460元。2016年至2018年期间,原农田水利基本
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三个年度违规发放值班补助累计4680元。(2)2017年6月,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服务中心给本单位
财政供养人员苏未田发放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出车补助1.08万元。
整改措施:
1.组织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3.强化人员素质提升,强化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整改结果:
已整改。
存在问题:
9、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
主要表现:
2017年3月至2019年9月期间,市农业农
村局局机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市土肥站分别列支5300元、2980元、1400元购买的防盗门,均未及时计入当年固定资产账目。
整改措施
:1.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 进行固定资产排查, 强化固定资产管理;3.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单盘查工作,对防盗门事项进行固定资产系统补录。
整改结果:
已整改。
存在问题:
10、职工工会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不规范。
主要表现:
(1)2017年至2018年期同,市农业委员会其下属科站室分别在其单位行政经费账户中核算、管理使用财政拨付的工会经费,没有按照规定实行工会会费独立核算,也没有收缴两个年度的工会会员费。(2)市农村经济经营服条站杨爱明在2019年重复领取2018年度工会劳保费840元。
整改措施:
1.调整工会工作分管领导,组织工会工作人员学习相关制度机制,提升做好工会工作的能力; 2.加强工会会费管理,确保专账管理,独立运行; 3.要求经管站核对事实并退回,截至目前已经将840元全部退回并上缴财政。
整改结果:
已整改。
存在问题:
11、违反政府集中采购规定自行采购印刷服务。
主要表现: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在2017年7月30日列支“忻府区腾飞图文”打印费6515元;2017年12月30日列支“河南项城市孙店荣欣彩印厂”《禽流感知识问答》印刷费3万元,共计3.65万元,上述两家公司均不在政府采购供货商目录内。
整改措施:
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完善手续流程,结合专题学习,做好人员培训,强化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督。
整改结果:
已整改。
存在问题:
12、超标准列支会议费用。
主要表现:
2018年10月20日市农业委员会承办市政府
全市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题会议,会议伙食标准120元、住宿标准180元、场地费60元,合计74人参会,每人360元。超出忻财行﹝2014﹞5号《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中“第十条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三、四类会议房租费100元、伙食费110元、其他费用30元,合计240元”的标准。
整改措施:
1.完善会议管理制度,严格把关会议报销审核;2.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市财政局《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通过视频、会议、书籍自学等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整改结果:
已整改。
存在问题:
13、公务用车加油管理混乱。
主要表现:
市植保站公务用车在2017年6月20日、8月16日、9月3日,无出车记录的情況下,分别产生了280元、280元、260元燃油费。
整改措施:
完善市农业农村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用车流程等,强化单位公务用车管理。
整改结果:
已整改。
(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存在问题:
1、1.党建工作站位不够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
主要表现:
(1)支部党务人员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概念模糊,对开展活动的具体流程不掌握,组织开展活动过程中经常“张冠李戴”。如事业二支部活动记录中,全体党员在2020年1月3日参加了支部民主生活会;原机关二支部活动记录中,2019年3月5日支部党员大会第一项流程为重温入党誓词。(2)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次数不多,仅查阅到两名班子成员参加所属支部活动,并讲授党课的记录。(3)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混杂不分。如机关三支部支部活动记录中,2018年10月23日集中学习记录为“安排部署非洲猪瘟相关工作”;2019年2月2日学习记录为“安排部署做好春节期间气象灾害防范工作”。农业技术推广站支部活动记录中,2018年4月11日支部委员会记录为“安排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年度考核工作”。
整改措施:
1.组织各支部书记和成员,开展党务知识专题培训,提升各支部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和知识水平; 2.拟定支部日常工作应知应会手册(电子版),编制各类活动流程,让各支部的党建工作有章可循;3.建立党组成员联系支部机制,鼓励领导干部深入支部讲党课、听民意、解难题;近期开展一次党组成员讲党课活动,各班子成员深入联系支部开展活动,提升各支部党务工作水平;4.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明确支委会、党员大会等的议事内容,机关党委不定时对各支部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及时纠正。
整改结果:
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
2、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建引领乏力。
主要表现:
(1)党内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如机关二支部在2018年7月至2019年11月期间,没有支委会会议记录;2017年5月至2019年11月期间,仅有三次主题党日活动记录。事业五支部从成立至今未见一次主题党日活动记录,仅在2020年4月3日支部活动记录中对开展“缅怀先烈文明祭祀”主题党日活动将进行了安排,但未见具体开展活动记录。(2)支部改选程序不规范。如2019年10月9日党组会上调整合并原有支部后,党组直接指定新成立支部的支部书记。机关三、四支部合并成立机关二支部后,支部书记直接指定各支部委员分工。(3)支部集体学习形式化,学习内容完成任务式顺带提及,对需要传达学习的中央、省市文件精神,也只是记个标题,浮光掠影一带而过。如绿色信息支部2017年7月6日集中学习笔记中,学习内容仅有简单的一句话“学习七一讲话”;繁育站支部2019年12月26日集中学习笔记中,学习内容仅记录有标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讲话》等”。(4)党费标准执行不严,收缴过程中普遍存在“抹零”现象,不能足额缴纳,机关党委对党费收支情况也不进行定期公示。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支部组织生活和党费管理等系列工作制度,健全党建工作机制;2.制定支部活动审批和考核办法,规范支部生活,提升组织能力和水平;3.结合机构改革,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各支部班子成员设置和配备;4.建立学习成效监测办法,定期对各支部组织党员集体学习情况,每位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支部和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5.进一步完善党费收缴和支出情况登记记账、清查核查制度,每年年底机关党委对年度党费收缴和支出情况进行公示,强化党费管理。
整改结果:
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
3、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力度不够,“一岗双责”要求落实不到位。
主要表现:
(1)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停留在会议部署、安排层面,没有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党风廉政建设重纪律要求,轻责任落实,督促指导、过问少。(2)班子成员把主要精力都放在所分管的业务工作上,落实“一岗双责”的主动担当意识没有及时跟上,对分管领域内的廉洁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的治理缺乏实招硬招,也无法及时向党组提出有效的建议和意见。(3)谈话中了解到,很多科站室负责人不清楚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做什么、抓什么、怎么抓,致使压力传导不畅,防控机制不健全,对项目申报、财务报销等存在廉洁风险的岗位管理不严、监督不カ,党风康政建设“上热中温下冷”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集中补课,正反结合,开展科站负责人廉政教育;3.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系列工作制度,诸如承诺制、“一岗双责”制、述职报告制等;4.集中开展机构改革后,各科站风险点把控,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建设等;5.履行“一岗双责”,开展提醒谈话、集体谈话等。
整改结果:
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
4、干部队伍“老、中、青”梯次不明显,能力素质与岗位职责要求不匹配。
主要表现:
(1)局机关科级及以下人员70年以前出生
的有11人,70至79年1人,80至89年15人,90后6人;下属事业单位70年以前出生的有87人,70至79年74人,80至89年55人,90后10人。老中青搭配不合理,不利于未来农业农村工作的开展。(2)年龄偏大的第一学历相对较低,年龄较小的虽然学历高,但实际工作经验相对欠缺,与新时代岗位职责新任务新要求不相匹配。
整改措施:
1.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政策,调整岗位设置,用活人事政策,通过招聘录用、遴选、选调、调任等方式引进年轻干部、高学历人员,建立逐年补充机制,逐年改善人员年龄和学历结构; 2.加强培训学习,首先通过干部在线学院、学习强国、三晋先锋等平台自学,提升自身能力素质,其次积极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以及省、市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继续提升业务能力,努力与岗位职责相匹配。
整改结果:
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
5、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主要表现:
(1)在2019年5月科级干部选任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缺少参加推荐、考察谈话人员名单;二是调整科级干部发布的考察预告,未公示考察组组长姓名和职务;三是征求意见表不规范,有的未填写日期,有的派驻纪
组和党支部未盖章;四是任前公示未体现来信地址和举损箱;五是未形成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会议纪要。(2)干部档案管理中,有的出生日期认定不准确;有的缺失人事代理协议;有的缺失全日制学历材料;有的入党申请书缺失,有的无干部履历表;有的干部档案查阅摘要表填写不规范个别干部政治情况在单位掌握和考察组认定情况中未签字。
整改措施:
1.组织人事干部进行选人用人政策、机制和流程的再学习、再深化,提升专职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 2.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回头看”,按照新要求进行全面审核、审查,规范完善档案,强化归档管理;3.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考察任用干部。
整改结果:
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四、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三农”各项工作
尽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契机、新起点,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进一步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加强整改,抓好责任落实。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将持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 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局党组将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查漏补缺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长效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中共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