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老龄办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县老龄办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县老龄工作在省、市各级的支持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在老年人与社会保障、老年健康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人与维权优待、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进展。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协调,认真落实老年人各项权益和优待政策。
(一)全面做好“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工作。持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宣传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联合司法局聘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志愿法律顾问、志愿宣讲员,通过组织讲座、现场咨询等方式,提高老年人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二是借助组织部、纪委等单位短信发送平台,向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发送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节日问候等为主要内容的短信。广泛运用电视、报纸等各类媒体在全县开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宣传活动。三是编印《老龄政策法规选编》、老龄工作宣传标语等材料发送至乡镇、街道等基层老龄组织,为学习、宣传、贯彻“一法一条例”创造必要条件。
(二)认真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规定。一是推动出台了《**县优待老年人规定》。为更好地维护老年人权益,建议县委召集民政、财政、司法等老龄委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县优待老年人规定》,切实贯彻落实各级老龄优待政策,夯实了为老服务基础,为保障老年人各项权益的落实提供了政策支持。二是协调卫生局,开展百岁老人关爱活动,每年春秋两季对全县百岁老人进行健康查体、亲情探望,积极落实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落实70周岁老年人新农合缴费减免政策。三是协调交通局、公交公司,落实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待遇,并办理免费乘车卡。四是协调旅游局,落实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老年优待证》入景区的相关待遇。目前,我县农业公园、塔山公园等景区已经实现了对60-69岁老人半价,70岁以上老人免费入园的优待。
(三)持续做好高龄津贴和长寿补贴的发放工作。一是完善9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积极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2013年10月份经县领导同意,面向90-99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014年高龄津贴列入财政预算。为做好发放工作,县老龄办联合财政局、人社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条件、申领办法等事项。根据人社局提供的满90周岁至99周岁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离退休金发放人员名单和银行账号,每人每月发放30元,一年360元的高龄津贴。出台的《**县老年人优待规定》明确了发放范围及标准,并强调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将高龄津贴范围扩大到80周岁以上老年人,并逐步调整津贴发放标准。对于未及时参加人社局年检漏发的老人,其家人可以持老人身份证和老人实名银行卡到县老龄办办理相关手续,一次性补清漏发的津贴。目前,我县有90-99周岁老人4001人,截至今年11月,今年发放高龄津贴136.1万元。二是持续做好百岁老人长寿补贴的发放,严格把好百岁老人的登记、上报关,每年老年节、春节定期组织走访慰问。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500元长寿补贴金,一年6000元,每年分两次集中发放到老人实名账户。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现行经费负担渠道解决。
(四)积极做好老年人公益维权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参加省市老年维权示范站点创建、申报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局和检察院老年维权服务中心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托老年权益咨询热线、为老服务大厅维权热线,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积极协调解决老年民生诉求,推动全县老年人公益维权工作开展。二是通过在政务大厅开设的老龄服务窗口,集中开展老年人优待证免费办理、老龄政策咨询、涉老信访、老年维权、“银龄安康”工程、办理公交卡等工作,拓展窗口服务内容,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不断提高为老服务水平。三是联合司法部门开展广泛深入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资料、组织讲座、现场咨询等方式,提高老年人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四是采取编印并向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发放《老年人防诈骗手册》,联系广播电视台、报社等相关媒体,播放、刊登老年人防诈骗指南等方式,提高老年人防诈骗意识。五是认真办理人大、政协转交的各项涉老提案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努力争取老年人各项合法权益。
(五)做好困难老年人的帮扶救助工作。做好“空巢”、贫困、失能、半失能老人的调查统计工作。坚持老年节、春节前后的走访慰问。联合相关社团组织,定期到困难老人家中、老年人集中的敬老院等地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近年来,县老龄办争取特困救助金2万元,对全县40余名困难老人进行了救助。
(六)扎实开展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工作。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连胜同志高度重视贫困老年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工作,专门对签协工作作了重要批示,指示老龄部门牵头、扶贫办、民政、司法部门配合,要全力推进,力争在全市率先完成。为确保签协工作扎实开展,不走过场,老龄办联合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在乡镇召开贫困老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仪式现场促进会、深入乡镇、村居、社区实地指导、电话调度、督促等形式,集中利用2个月的时间全面完成了全县贫困老年人签协工作。为确保签协工作的持续性,近期,协同扶贫办、财政局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县孝心养老补贴资金操作办法》,为每年人均赡养资金超过1000元(含1000元)的贫困老年人,县级财政补贴资金100元,进一步调动了贫困老年人子女赡养老人的积极性,夯实了传统孝文化的基础。
(七)积极推进“银龄安康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6〕1号)要求,切实履行好牵头责任,与财政、人寿公司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加强了对银龄安康工程的组织领导与资金扶持。为促进工作的深入开展,采取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老龄办主任到沂水、郯城等县区学习经验,联合人寿公司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分别到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进行督促调研,调度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度等多种方法,全面做好银龄安康工作。同时,积极鼓励、推动爱心企业家、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老年人捐赠、购买银龄安康保险。今年县慈善总会捐助十万元为1万名贫困老年人购买了保险。
二、积极开展其他各项老龄工作,努力推动全县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着力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工作中,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对老龄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组织协调老龄委成员单位和相关涉老工作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合力。积极做好全县老龄事业统计,全面了解掌握全县老年人口、老龄机构建设和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健全县乡村三级老龄工作体系。
(二)扎实开展老龄宣传信息报道工作。注重开展“老龄宣传提升年”等系列活动,努力增加涉老工作在各级媒体的用稿率,大力加强老龄宣传工作。一是编印了《**老龄》工作简报,发至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直各部门,及时宣传老龄重点工作、基层老龄工作情况等内容。二是加强对信息报道员的培训,着力打造一支务实、高效、多产的老龄宣传信息队伍。三是下发通知,完善宣传报道考核通报机制。同时,加强与媒体的合作联系,拓宽稿件采用渠道。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结合当地老龄实际,重点开展老年群体扶贫、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老龄宣传工作以及老龄产业等热点问题的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基层老龄工作的情况。
(三)积极组织开展孝亲敬老文化活动,以活动为抓手,大力营造尊老敬老的浓厚氛围。一是精心组织参加中央省市举办的各类孝亲敬老表彰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筛选,精心推荐人员参与了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山东省十大孝星”、“沂蒙十佳敬老楷模”等系列评选表彰活动。二是认真举办全县孝亲敬老评选表彰活动。连续举办了三届“敬老模范单位”、“十佳孝亲敬老之星”和“十佳老有所为之星”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出一大批“敬老模范单位”、“十佳孝亲敬老之星”和“十佳老有所为之星”,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鼓励乡镇举办各类孝亲敬老评选活动。联合文明办等老龄委成员单位,指导各乡镇积极开展好媳妇、好婆婆等孝亲敬老评选表彰活动,教育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在开展各类评选表彰活动中,不断积聚乡风、民风的正能量,促进了全社会孝亲敬老文化的深入传播。四是精心组织“敬老月”系列活动。根据全国、省、市老龄委部署要求和我县工作安排,坚持每年开展**县“敬老月”活动。活动期间,县委、县政府领导走访慰问百岁老人代表,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联合司法局、广播电台、卫计局、老干局、老年体协等部门、单位开展老年维权、防诈骗、健康咨询、敬老文明、特困老年人救助、书画展、老年人运动会、文体比赛展演等活动。通过“敬老月”各种活动的开展,充分传递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重视、关爱,也为广大老年人展示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提供了平台。五是注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报社、公共文化宣传栏等新闻媒体、设施,采取集中宣传孝亲敬老的先进典型事迹、刊登公益广告、发送敬老短信、发放孝德文化宣传资料、张贴敬老条幅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做好孝老敬老宣传工作,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推进了孝老敬老文化的深入开展与传承。
(四)立足文化养老,积极推动基层文体活动开展。县财政投资500余万在全县各行政村、社区建设文化广场600余所,实现了农村文化活动设施、阵地的全覆盖,为基层老年人参加文体娱乐活动提供场所保障。在此基础上,鼓励各社区、村居建立老年人活动站点,经常性组织文艺骨干队伍进行下乡指导,积极争取省市老龄办以及体育部门的支持,为站点免费提供健身器材、音响等配套活动设施。与邮政局等单位联合,面向村居、社区开展“邮爱夕阳”广场舞选拔赛等大型文体活动。对活动开展较好的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宣传,激发基层老年人参与科学健康向上文体活动的积极性。通过举办老年人健身文体展演和广场舞大赛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和活跃广大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在广大老年人群体中掀起健身运动的热潮。
(五)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分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措施。统筹城乡发展,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业,逐步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构建老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了全县养老服务业、老龄事业的健康稳步发展。全县现有敬老院19所,床位数1538个,入住老人数1136人,社会福利中心1所,农村幸福院67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处,老年公寓2所。老龄办认真宣传贯彻省市县各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精神,立足实际,以鼓励、扶持、推动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业为切入点,积极从资金争取、政策扶持等方面,帮助各类民办养老机构能够享受到各级出台的优惠政策。为促进民办养老机构管理水平的提升,积极推动康华社会养老护理服务中心等养老机构参加中国(山东)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护理人员培训、民办养老机构座谈会等活动,既展示了我县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取得的成绩,也学习、借鉴了其他地区养老机构发展的先进经验,为以后我县养老服务业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认真实施“乐龄工程”,加强基层老龄组织建设。根据中央、省市老龄工作安排,按照《全县基层老年组织建设“乐龄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乡镇(街道)设老龄办和专兼职工作人员,社区(村居)设立老工委且达到‘五个有’标准(有组织、有制度、有门牌、有场所、有活动)”的目标任务,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基层老年组织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老龄工作的调研、考核,开展以提高各级老龄工作人员素质为主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老龄干部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调动老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七)落实主体责任,狠抓党风廉政,积极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老龄办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抓党建促工作业务水平的提升。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党建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狠抓工作目标、制度、责任、实效的落实,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指导实践,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单位形象。三是加强理论学习,建立健全长效学习机制。坚持每月固定学习日2次,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认真组织好党的“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各级老龄工作精神,按照省市老龄办的部署安排,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做好各项老龄工作,努力推动全县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