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投公司党委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范文

(作者:沙子时间:2021-06-23 11:20:12)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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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9月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丽水市旅投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1月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中共丽水市旅投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市旅投公司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公司党委高度重视,于2020年11月12日第一时间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了巡察组反馈意见及对下步整改工作提出的要求,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逐条梳理,初步明确整改举措、责任人和时限等。公司班子深刻认识到市委巡察是对公司强化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党性会诊”、“廉政把脉”和“政治体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由何炯伟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公司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党委(扩大)会议部署要求立行立改,严格标准、限定时间、跟踪督办,以最快速度整改到位。对一些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公司分管领导牵头各部室逐项梳理、分类汇总,深入剖析根源,研究整改方案。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专题党委会,制定并印发《中共丽水市旅投党委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方面11大点38项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部室或个人;以问题为导向,逐项开单子,逐条定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通过表格化销号制管理,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协同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在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过程中,公司时刻与市委巡察组和市委巡察办保持紧密动态沟通,对于一些把握不准确、理解不够透彻的问题多次主动请示汇报,争取指导和支持。公司党委共组织召开4次专题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牵头领导也分别多次组织相关部室及责任人等召开布置、督查、反馈会,将巡察整改的压力传导到各部室和责任人。在公司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形成了全公司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截至目前,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1项38个具体问题,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35件,办结率为92%;3项正在整改推进中(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科目三场地问题、市供排水公司管网租赁租金收缴问题、工程结算应扣未扣问题)。另有党委在整改过程中举一反三发现问题4个(合同签订未履行法务审查前置程序、新招(调)员工组织关系转隶不及时、仍有部分资产闲置、公司招标管理中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已整改完成3项,正在整改1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通报批评3人,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7人;新制定制度41项,修改完善制度17项;收回违规资金14.8万元(其中调账0.9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公司领导主动认领问题,开展自我批评并带头组织班子认真对照党章、中央《准则》和《条例》等党纪党规开展学习,对自身大局意识不够强、学习时间不够深入等问题原因进行自我剖析,进一步明确了各领导要分别联系重点工程并要求各领导深入一线,在做好督促、指导、推进工程建设的同时及时将上级指示精神传达贯彻落实到基层一线。

(二)健全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截止2021年1月,已组织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建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全市国资国企工作会议精神、丽纪通〔2020〕5号文件精神等,并结合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发展工作等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公司已于2020年8月10日、8月20日、10月9日、10月26日、11月2日等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及“国有企业改革”相关讲话精神共计深入学习20余次。

(三)结合公司实际,开展“干部队伍大比拼”活动。2020年度,通过开展“项目推进导图比进度”、“月度投资攻坚比成效”、“工作学习生活比亮点”等活动,推进公司市场化项目4个,如丽水花园邻里中心及停车场建设项目、丽水市海潮河老旧小区改造暨历史街区改造项目等;强抓项目3个,如丽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莲都大队3个中队技术业务用房项目;超额完成年度投资额项目4个,如市监察留置场所建设项目、军分区民兵训练中心改造项目等。同时继续组织开展“浙西南革命精神”弘扬践行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年”活动,不断增强文旅投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干事的本领和务实的作风。

(四)加强交流合作,学习改革优秀经验。近期已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及部室负责人赴温州、嘉兴、舟山等地国资国企考察学习,向改革优秀地区学习先进经验,谋划下一步工作计划,合理规划投资方向。

二、关于“对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国资国企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突出党委在公司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公司领导主动认领问题,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要加强党性锤炼,抓好分管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对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严格执行党委先议制度,确保党组织研究讨论成为公司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完善党委会议制度,制定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班子会议事规则,制定出台《“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等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规范决策程序

(三)按照国企三年行动改革发展方向谋划好《丽水市文旅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6+1+1”企业发展目标(“6”文教体旅卫及代建全面发展,“+”企业资信AA变AA+,“1”企业规模翻1番,“1”培育上市公司1家)。

(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干事创业劲头不足、建设项目滞后问题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贯彻市委四届九次会议《高扬“丽水之干”奋斗旗帜,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精神,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在国企干事创业的激情,增强使命担当,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了干部担当作为精神,“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得到进一步转变。力争成为国资国企重大战略推进者、经济发展排头兵、文旅建设主力军。

(五)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经市政府批复同意,于2020年9月市旅投公司更名为“大花园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11月将市城发公司更名为“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12月完成大花园公司与文旅投公司相关股权划转程序,形成了以文旅投公司为母公司,大花园公司、瓯江景区公司、电影院公司等公司为子公司的集团架构体系。总公司及各子公司内设部室设置、子公司领导班子人员任命计划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

三、关于“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公司领导主动认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明确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分工。2020年10月15日成立了以公司领导为组长的意识形态领导小组。2020年11月12日党委会组织研究部署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均对意识形态内容进行了回顾总结。

(二)加强企业核心文化建设。公司已于2020年6月建立完善党员活动室、公司文化长廊、“职工书屋”等企业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开展职工文体活动,并与第三方合作分别建立微信公众号(“lsswltgs”)和公司官方门户网站(https://www.lswltz.com),增强公司形象宣传,并落实各部室专人报送信息,及时发布要闻、履职动态工作,占领意识形态高地,积极推动公司上下形成“红色文旅、效益文旅、快乐文旅、清廉文旅”的企业核心文化体系。计划于2021年2月底前完成公司形象宣传片初步制作,于2021年3月初面向社会大众征集LOGO及其内涵。

四、关于“对资产资金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公司已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排摸、自查自纠,针对应收账款修改制定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工作岗位职责,完善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对资金进行规范管理并严格执行。修改完善公司《出租资产管理制度》,对出租房产按租金评估、公开拍租程序严格执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已全面对公司资产进行清查并建立台账,为今后规范出租行为建立基础。

(二)建立资金拨付审批单制度,根据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规定经费的支出,由经办人提出、部室负责人、财务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其中工程款项还需经施工单位申报,监理确认后再履行上述审批手续。

五、关于“对项目建设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组织涉及工程建设的同志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同时,制定完善公司《工地考勤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与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建设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监理考核制度》等各项工程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规范工程建设费用管理,优化计费标准,严格控制设计费支出。对公司分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建立健全公司询价机制,于2020年11年6日印发。经自查自纠,发现公司仍存在合同签订中法务审查不到位问题,现已委托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为我公司法律顾问,要求一合同配备一法律审查意见书,现已整改到位。

(三)知行合一推进“清廉文旅”建设,一是有效督促责任落实。协助党委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公司上下层层签订廉政风险责任书,公司班子成员认领工程项目压实责任动态监督,基本形成了连点成线的全覆盖惩防体系。二是制定廉政风险预防措施。建立“议评述”制度、纪检监察干部联系建设项目制度和工程项目中标单位例行廉政约谈制度,2020年来已对3个建设项目进行了例行约谈。三是运用“四种形态”。公司纪委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当的各项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推动运用“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对存在风险表现的个人,通过早打招呼、早提醒,抓早抓小,前移监督关口,筑牢“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

六、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浙江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同时修改完善公司《员工慰问有关规定》《公务商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各项制度。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福利发放、出国(境)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变更设计制度落实。同时对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发放补贴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对各违规发放资金费用予以收缴,追缴2015年至2016年“先进部室奖”14333.78元,2015年至2018年超额发放高温津贴7720元,2015年信息稿件费、照片拍摄费8034元,“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推荐书读后感稿费30000元,2016年超标准发放节日慰问品8548.25元,对编外人员郑炜鑫、方旭阳、张煊赫三人发放的困难补助41000元(三人第一年可按3000元发放困难补助)。截至目前,已追缴费用109636.03元。相关责任人员已进行批评教育,对分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三)健全完善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公务车辆燃油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并认真执行,调整洗车支付方式并按实际结算。已追缴违规报销驾驶员违章处罚5610元,超标准发放的驾驶补贴12800元,已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04月的驾驶员工资中扣回。相关责任人员已进行批评教育,对分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四)已收回2016年超标准发放节日慰问品8548.25元,剩余1930.25元正在追缴。2018年超标准发放节日慰问品15979.11元,剩余3976.49正在追缴中;2019年超标准发放节日慰问品16913.7元,剩余4950元正在追缴中。下步将修改完善市文旅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节日慰问品发放。并对分管领导叶建平进行通报批评。

(五)组织办公室及财资部等相关部室人员学习公务、商务接待要求及工作流程,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接待工作规范有序。实行招待事前审批制,由经办人提出、部室审核、分管领导签署、主要领导同意,并要求附公函或电话记录、来宾名单、菜单、审批表,齐全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七、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在母公司中设立财务管理部,对母、子公司实行人员集中办公、规范统一执行,业务分头负责的财务集中管理制度。严格参照执行《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制定完善《市文旅投公司人员出差审批制度》,规范出差费用报销。

(二)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劳务报酬的意见》(丽公管办〔2019〕1号)文件精神,评审费以评标时间从评标通知规定的评标开始时间起算,到提交评标报告结束,专家采取丽水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取,做到评审费支出合法合理合规。严格各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拨付程序,完善公司管理费用报销流程。

(三)加强财务人员及办公室人员的日常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把关审核。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除公司经营需要的对公借款以外,不得有任何借款行为。建立完善《财务支出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流程,建立完善公司《印章及介绍信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八、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公司党委成员全面剖析存在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深入查找思想原因,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进一步提高了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意识。

(二)制度化开展廉政建设工作季度例会,2020年11月12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任务及2021年重点工作。2020年12月30日召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四季度例会暨巡察整改落实部署会,对巡察整改工作及2021年党风廉政工作进行部署。

(三)建立健全干部员工廉政谈话制度。2020年12月中下旬公司纪委书记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年度廉政谈话,公司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剖析,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并提出建章立制要求。

(四)已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结合不同工作岗位进行了修改,计划于2021年一季度党风廉政例会上签订责任书。公司已建立中标单位建立工程项目中标单位例行廉政约谈制度。已对进行中标的3个中标公司的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了例行廉政约谈。

(五)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并提出要继续深入开展岗位风险点排查,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同时于2020年12月28日印发《关于印发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通知》《市文旅公司干部职工行为规范“十不准”》《市文旅公司廉洁从业“十项承诺”》等文件,从制度上对监督执纪行为进行了规范。

(六)按照市国资委《清廉国企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公司纪委已于2020年制定出台了《丽水市文旅公司关于推进建设“清廉文旅”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引导。切实开展专项督查。2020年公司纪委先开展了公司上班纪律、疫情防控落实情况、下属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办公系统使用情况、节能安全用电情况、食堂节约用餐情况等专项检查,通报了相关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同时督导公司各项重要工作落实,严肃开展了私人会所和办公用房排查整治工作,监督了公司支部换届工作,加强了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公司建立健全了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等相关内控制度。

(七)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2020年多次组织党员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开展“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活等动,运用公司过道墙壁宣传廉政文化,以案释纪剖析反面典型、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八)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干部员工廉政谈话制度,强化对公司领导班子、中层干部、重要岗位人员和普通职工的廉政教育和廉洁提醒。建立“议评述”工作推进机制,即周会议廉、季度评廉、年度述廉。建立工程项目中标单位例行廉政约谈制度和纪检监察干部联系建设项目制度,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重点廉政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九、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把党的建设抓到底、抓到位。在公司党委班子中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观念。

(二)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公司党委根据《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于2020年10月21对中共市城发公司党支部进行换届改举,选拔了一批年轻的、高素质的同志进支部。2020年公司员额内党外干部20名,10名同志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5名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形成了公司职工“向党组织靠拢、要求进步”的浓厚氛围,形成了党建团结和带领队伍的良好局面。

(三)新一届支部成立后,迅速召开支委会,支部书记王泽锋带头组织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支委委员分工,对党内组织生活涉及的各项工作任务(“三会一课”、台账、党费缴纳等)均明确到人。结合公司党委和经营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了《2021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计划》,提出擦亮“红色文旅”品牌,服务公司重点工作“三大载体”(文旅驿站、文旅党员先锋队、文旅党员志愿队)。计划于2021年1月29日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对每位党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材料由会前报支部书记审核把关,对于未体现“辣味”的材料一律退回。

(四)完善职能部室。已设立党群工作部,配备部长1名,3名专(兼)职党务干部,并选派了1名专职干部到国资委组织人事处挂职,系统学习党务工作。支部换届后支委委员5人,由市文旅公司党委委员、市城发公司总经理王泽锋任书记,其他支委分别来自财务、纪检、办公室、党群部,2名硕士,2名本科,1名大专,平均年龄38岁,支委组成更加合理,战斗力、创新力明显加强

(五)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对今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程序是否合规。无发现明显重大问题。发展党员过程中,严格遵守发展党员各项规定,按规定要求、时间、范围做好党员发展对象公示,做到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经自查自纠,还发现公司2名员工组织关系转隶不及时及、员关系不明确等情况,现已督办处理到位。

十、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公司领导带头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组织公司员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丽水市国有企业人员任用管理办法》,同时修改完善《市文旅投公司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执行。

(二)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在2020年12月7日启动对干部提任过程中,制定了包含书面推荐、口头推荐、民主测评、确定考察人员、档案审核、征求纪委意见、确定拟任对象等程序的提任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断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和人事档案管理。经自查自纠,还发现公司在招投标管理中仍存在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已对相应人员进行岗位调整,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回避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规范干部任免发文文件时间,以党委会决定时间为发文时间。下步将在干部任免审批表单位意见栏中,注明党委会时间,应到位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及票选结果。对任期满5年原则上进行岗位调整,任期满8年的必须调整。计划于2021年2月对夏君娇等任职超过5年的干部进行岗位调整。

十一、关于“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力”问题的整改

公司员工已全员已上交往来港澳通行证,进行集中统一保管,并对公司《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规范执行员工出国(境)审批和党员干部出国(境)审批和报备制度并在公安相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旅行备案登记手续。通过自查自纠,发现在2016年至2019年期间,存在6名员工共9次因私出国(境)未履行请假手续。公司纪委对相关部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直接责任人已进行提醒谈话。

下一步,市旅投公司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增强国资国企重大战略推进者、经济发展排头兵、城市建设主力军作用。一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二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新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三是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坚持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构建具有交通行业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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