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情况汇报(精选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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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情况汇报
全市法院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紧紧围绕中央《建立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年工作规划》实施纲要抓落实,坚持“重点工作抓创新求特色,难点工作抓推进求突破,经常性工作抓巩固求提高”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市法院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
(一)以职业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为重点,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全市法院在廉政教育宣传工作中,以增强干警的公民道德意识、职业道德意识、纪律作风意识、司法为民意识和科学发展观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采取正面灌输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经常性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典型引导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学习有关案例通报、举行专题报告会、选树先进典型等有效形式,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效果。结合学习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忠诚党的事业,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教育活动和党纪国法教育。将廉洁守法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纳入干警全年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法院各级各类培训的教学内容。坚持不懈地抓好警示教育,每年在全市法院都要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一次以司法廉洁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题教育,每季度组织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去年11月份,按照省高院要求我们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及时开展了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学习了最高法院印发的《关于对近期发生的几起不当使用司法强制措施事件的通报》、《关于对三起法院干警违章驾车肇事致人死亡事件的通报》、《关于对两起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违规收费案件的通报》、《关于集中开展一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通知》、《关于严禁在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等活动中收取中介机构佣金的通知》等通报通知。观看了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原院长郭生贵受贿腐败案警示教育录像片,专门订购了由最高人民法院编辑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发到每位干警手中,要求干警通读《案例选编》,组织中层干部撰写个人剖析材料44份,并辑印成册。深入剖析这些案例以及身边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产生的原因、教训和危害,引导干警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发挥好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厘清思想,查摆问题。并将全市法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注重抓典型,用典型指导推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的先进事迹,在全市法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向张晓磊同志学习的安排意见》,开展了向桥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张晓磊学习活动。领导干部坚持上廉政党课,做到市中院每半年上一次廉政党课,基层法院每季度上一次廉政党课,各支部每月上一次廉政党课。继续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对干警出现违法违纪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逐级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实行“廉政建设评优一票否决制”。对5名初任助理审判员和4名新任审判员进行了廉政谈话。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书法绘画、摄影展览、述职述廉、廉政誓词宣誓、廉洁自律承诺、设立廉洁提示牌、开展家庭助廉等活动,广泛宣传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和从业理念。崔院长还在新年之际,向全院干警及家属们发出了一封亲情助廉公开信。同时,制作了38块有教育意义的警示教育牌,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了党规党纪知识考核,在全市法院形成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三)建立全方位监督机制,确保公正司法
通过公开录音电话、中院网址、电子邮箱及寄信地址等方式,并在市中院网站以及其他公众媒体,设立举报查处、信访投诉、舆论监督、网络建言四条“民声通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的意见、建议。加强新闻媒体监督,实行大案要案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法院工作重要信息。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坚持院领导定期走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支持人大代表评议庭审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监督员视察工作、出席信访听证会。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意见建议落实、反馈工作。坚持行风建设“免评不免建”,诚恳接受行风评议员、执法监督员、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有效改进法院工作。两次召开行风评议员、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三次走进市广播电台参加行风热线,听取行风评议员及市民的意见建议,并深入到县区走访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开展“下评上”活动,对市中院中层干部及法官进行了民主测评,促进了法官公平、公正、廉洁办案。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电子网络系统将能够公开的立案、排期、庭审和宣判等全部通过网络公开。实现各种法律文书网上制作,网上签发,通知、公告网上发布,各种资料网上查阅,使案件公开化、透明化,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6月,又聘请了37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为我院的“特邀司法监督员”。“特邀司法监督员”的权利:一是当面制止或者以口头、电话、书面等形式向本院领导或上级法院检举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吃请、收礼、受贿等不廉洁行为、滥施强制措施等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二是制止或检举干警耍特权、欺压群众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三是向法院领导检举干警以权谋私,违法办案或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四是对法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同时,为司法监督员制作了通行证,他们可以直接到各审判庭旁听案件审理。市中院还把中层以上干部的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制成了通信录,向司法监督员们发放随时接受监督。强化对基层法院的监督。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巡察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4条巡察内容、5条巡察办法、3条巡察责任和3条纪律要求。《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巡察中发现被巡察法院没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发现被巡察法院干警有违法违纪现象的,必要时市中院纪检监察部门可直查直处;对不配合巡察组工作,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对主要责任人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强化对法官社会交往的监督。为进一步规范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业内外交往活动,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交往的规定》,明确了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交往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四条纪律”,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进行不正当交往等7条规定。加大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把干警的“生活圈”、“社交圈”纳入监督范围。同时,由院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客市电台“市民与社会”直播间倾听社会各界对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回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有效地扩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范围。
(四)从严治警,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全市法院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从严治警和惩治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大了查处案件的工作力度。通过受理群众举报,对违法审判线索的审查,走访社会各界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广辟案源,积极查处。,我们仍然把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拖延办案等以权谋私的案件作为查处的重点。截止到去年12月,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录音电话、电子信箱、行风热线共接收来信来访41人次,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直接立案调查处理19件,其中,上报省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省法院、市效能办要结果案件12件,函转基层法院22件,对3个基层法院提出了做好上访人息诉罢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大对落实“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的督导检查力度。按照院党组要求,将这些内容制作成牌匾悬挂在中院每个审判庭和窗口庭室,并在办公楼大厅屏幕上来回滚动,将具有录音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地址张贴在审判大厅醒目位置上,并将其在“两报、两台”上刊登、播放,向社会公开承诺,24小时接受举报。制作印有“五个严禁”及“四条纪律”内容的监督卡余份在立案大厅向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发放,编印了《廉政与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发至中院全体干警和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制定了查处违反“五个严禁”案件操作规程。分3次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以国庆安保和“整治庭审纪律和庭审行为,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为目的的明查暗访活动。先后派出15个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个别抽查等方式,对干警工作日中午饮酒、上下班时间、着装、庭审纪律、卫生状况等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活动。并以信息简报的形式,将每次明查暗访情况及时向全市法院进行通报,这一做法《人民法院报》进行了报道。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和“一岗双责”要求,对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完成时限和评价标准,逐级签订了遏制违纪违法案件责任状。做到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明确规定了院、庭两级领导干部6项责任内容。年中、年末,结合机关工作目标考核,由部门“一把手”向全院干警报告一次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院党组根据履职报告和民主测评情况,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出现问题的,给予书面通报或诫勉谈话。我们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建立了九项制度:一是领导决策制度。院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分析本院反腐倡廉工作和队伍廉政建设状况,检查《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改进工作。二是目标管理制度。根据省、市纪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完成任务的具体要求,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警示教育制度。坚持定期上廉政党课制度,组织干警熟读反腐倡廉格言警句,互增廉政箴言,开展警示教育月等活动。四是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每年定期筛选法院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以案明纪,以案施教,增强广大法官廉洁自律意识。五是工作联系制度。党组成员按照统一分工,分别联系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实行“双肩挑”、“两手抓”。六是情况报告制度。坚持向市委、市纪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认真抓好班子成员个人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并将报告内容列入个人廉政档案管理。七是民主生活会制度。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八是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年底对中层干部考核时,把履行责任制情况作为本人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九是警示谈话制度。对有违纪苗头的干警及时进行警示或诫勉谈话,切实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
虽然我们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用高标准来衡量离省、市纪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抓的还不深,不细,不实。二是对基层法院的监察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第二篇: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情况汇报
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情况汇报
(2014年1月)
,全市法院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紧紧围绕中央《建立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年工作规划》实施纲要抓落实,坚持“重点工作抓创新求特色,难点工作抓推进求突破,经常性工作抓巩固求提高”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市法院在推进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
(一)以职业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为重点,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全市法院在廉政教育宣传工作中,以增强干警的公民道德意识、职业道德意识、纪律作风意识、司法为民意识和科学发展观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采取正面灌输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经常性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典型引导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学习有关案例通报、举行专题报告会、选树先进典型等有效形式,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效果。结合学习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忠诚党的事业,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教育活动和党纪国法教育。将廉洁守法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纳入干警全年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法院各级各类培训的教学内容。坚持不懈地抓好警示教育,每年在全市法院都要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一次以司法廉洁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题教育,每季度组织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去年11月份,按照省高院要求我们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及时开展了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学习了最高法院印发的《关于对近期发生的几起不当使用司法强制措施事件的通报》、《关于对三起法院干警违章驾车肇事致人死亡事件的通报》、《关于对两起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违规收费案件的通报》、《关于集中开展一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通知》、《关于严禁在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等活动中收取中介机构佣金的通知》等通报通知。观看了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原院长郭生贵受贿腐败案警示教育录像片,专门订购了由最高人民法院编辑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发到每位干警手中,要求干警通读《案例选编》,组织中层干部撰写个人剖析材料44份,并辑印成册。深入剖析这些案例以及身边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产生的原因、教训和危害,引导干警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发挥好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厘清思想,查摆问题。并将全市法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注重抓典型,用典型指导推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的先进事迹,在全市法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向张晓磊同志学习的安排意见》,开展了向桥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张晓磊学习活动。领导干部坚持上廉政党课,做到市中院每半年上一次廉政党课,基层法院每季度上一次廉政党课,各支部每月上一次廉政党课。继续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对干警出现违法违纪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逐级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实行“廉政建设评优一票否决制”。对5名初任助理审判员和4名新任审判员进行了廉政谈话。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书法绘画、摄影展览、述职述廉、廉政誓词宣誓、廉洁自律承诺、设立廉洁提示牌、开展家庭助廉等活动,广泛宣传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和从业理念。崔院长还在新年之际,向全院干警及家属们发出了一封亲情助廉公开信。同时,制作了38块有教育意义的警示教育牌,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了党规党纪知识考核,在全市法院形成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认真搞好警示教育培训,市中院连续两年举办了全市法院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通过领导授课、观看录像、学习讨论、参观反腐教育基地、廉政宣誓、签字承诺等方法,分四期对全市法院380余名从事审判和执行的干警进行了培训。崔存利院长多次到会指导工作,常务副院长刘志亮亲自进行动员,市纪委及院领导亲自进行讲课。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的人员都是审判一线从事审判和执行的院、局、庭领导及审判执行人员,都是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用干警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教育大家。期间,不仅安排了讲课,看光盘,而且还组织参观张家口市沙岭子监狱(市反腐教育基地),实地感受服刑人员教育、生活改造的全过程。培训结束时组织了隆重的廉政宣誓和签名承诺活动,现场考试了“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每人都上交了自己亲自撰写的学习体会。
(二)不断创新约束机制,建立完善制度体系
严格落实党组(支部)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干警诫勉谈话和中层干部
述职述廉制度。完善了院务公开、审务公开、审判公开、执行公开、人事任免程序公开、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制度。健全完善了干警司法档案和廉政档案,将每名干警的审判、执行等执法情况和遵纪守法情况记录在案,加强对法院干警和为审判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健全完善《审判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进一步抓好案件质量评查,认真落实违法审判、违法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在此基础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和部署,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了廉政监察员制度,专门组织人员到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考察,在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基础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更多请关注Www.haOwoRd.cOm)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了10名廉政监察员,明确了廉政监察员的6条主要职责、4条责任和义务及3条奖惩办法,制定了23项考核细则。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廉政监察员每季书面报告一次本部门情况,每年要就本人履行廉政监察员职责的情况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述职。年底我们结合《市中院机关人员岗位目标考核细则》和《廉政监察员考核细则》,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权力监督、信访举报及其他五个方面对廉政监察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凡被评为不称职的,取消院内其他评先资格。这一做法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臧胜业专门作出批示,给予了高度评价。臧书记的批示是:“张家口市中院的做法很有好处,一方面可以保证依法公平、公正审判;另一方面将避免干部少犯错误,一举两得”。,经过对近年来各项规章制度进行集中梳理和修订,辑印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规章制度汇编》。《汇编》分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和综合管理三大部分共55篇,20余万字,基本涵盖了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在此基础上,重点充实和完善了《党组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外委托工作的意见》、《审判监督工作规程》等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
(三)建立全方位监督机制,确保公正司法
通过公开录音电话、中院网址、电子邮箱及寄信地址等方式,并在市中院网站以及其他公众媒体,设立举报查处、信访投诉、舆论监督、网络建言四条“民声通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的意见、建议。加强新闻媒体监督,实行大案要案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法院工作重要信息。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坚持院领导定期走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支持人大代表评议庭审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监督员视察工作、出席信访听证会。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意见建议落实、反馈工作。坚持行风建设“免评不免建”,诚恳接受行风评议员、执法监督员、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有效改进法院工作。两次召开行风评议员、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三次走进市广播电台参加行风热线,听取行风评议员及市民的意见建议,并深入到县区走访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开展“下评上”活动,对市中院中层干部及法官进行了民主测评,促进了法官公平、公正、廉洁办案。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电子网络系统将能够公开的立案、排期、庭审和宣判等全部通过网络公开。实现各种法律文书网上制作,网上签发,通知、公告网上发布,各种资料网上查阅,使案件公开化、透明化,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6月,又聘请了37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为我院的“特邀司法监督员”。“特邀司法监督员”的权利:一是当面制止或者以口头、电话、书面等形式向本院领导或上级法院检举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吃请、收礼、受贿等不廉洁行为、滥施强制措施等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二是制止或检举干警耍特权、欺压群众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三是向法院领导检举干警以权谋私,违法办案或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四是对法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同时,为司法监督员制作了通行证,他们可以直接到各审判庭旁听案件审理。市中院还把中层以上干部的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制成了通信录,向司法监督员们发放随时接受监督。强化对基层法院的监督。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巡察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4条巡察内容、5条巡察办法、3条巡察责任和3条纪律要求。《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巡察中发现被巡察法院没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发现被巡察法院干警有违法违纪现象的,必要时市中院纪检监察部门可直查直处;对不配合巡察组工作,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对主要责任人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强化对法官社会交往的监督。为进一步规范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业内外交往活动,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交往的规定》,明确了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交往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四条纪律”,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进行不正当交往等7条规定。加大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把干警的“生活圈”、“社交圈”纳入监督范围。同时,由院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客市电台“市民与社会”直播间倾听社会各界对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回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有效地扩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范围。
(四)从严治警,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全市法院把查处违纪违法案(来源:好范文 http://www.haoword.com/)件作为从严治警和惩治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大了查处案件的工作力度。通过受理群众举报,对违法审判线索的审查,走访社会各界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广辟案源,积极查处。,我们仍然把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拖延办案等以权谋私的案件作为查处的重点。截止到去年12月,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录音电话、电子信箱、行风热线共接收来信来访41人次,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直接立案调查处理19件,其中,上报省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省法院、市效能办要结果案件12件,函转基层法院22件,对3个基层法院提出了做好上访人息诉罢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大对落实“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的督导检查力度。按照院党组要求,将这些内容制作成牌匾悬挂在中院每个审判庭和窗口庭室,并在办公楼大厅屏幕上来回滚动,将具有录音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地址张贴在审判大厅醒目位置上,并将其在“两报、两台”上刊登、播放,向社会公开承诺,24小时接受举报。制作印有“五个严禁”及“四条纪律”内容的监督卡余份在立案大厅向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发放,编印了《廉政与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发至中院全体干警和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制定了查处违反“五个严禁”案件操作规程。分3次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以国庆安保和“整治庭审纪律和庭审行为,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为目的的明查暗访活动。先后派出15个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个别抽查等方式,对干警工作日中午饮酒、上下班时间、着装、庭审纪律、卫生状况等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活动。并以信息简报的形式,将每次明查暗访情况及时向全市法院进行通报,这一做法《人民法院报》进行了报道。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和“一岗双责”要求,对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完成时限和评价标准,逐级签订了遏制违纪违法案件责任状。做到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明确规定了院、庭两级领导干部6项责任内容。年中、年末,结合机关工作目标考核,由部门“一把手”向全院干警报告一次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院党组根据履职报告和民主测评情况,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出现问题的,给予书面通报或诫勉谈话。我们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建立了九项制度:一是领导决策制度。院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分析本院反腐倡廉工作和队伍廉政建设状况,检查《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改进工作。二是目标管理制度。根据省、市纪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完成任务的具体要求,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警示教育制度。坚持定期上廉政党课制度,组织干警熟读反腐倡廉格言警句,互增廉政箴言,开展警示教育月等活动。四是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每年定期筛选法院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以案明纪,以案施教,增强广大法官廉洁自律意识。五是工作联系制度。党组成员按照统一分工,分别联系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实行“双肩挑”、“两手抓”。六是情况报告制度。坚持向市委、市纪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认真抓好班子成员个人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并将报告内容列入个人廉政档案管理。七是民主生活会制度。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八是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年底对中层干部考核时,把履行责任制情况作为本人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九是警示谈话制度。对有违纪苗头的干警及时进行警示或诫勉谈话,切实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
虽然我们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用高标准来衡量离省、市纪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抓的还不深,不细,不实。二是对基层法院的监察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情况汇报
第三篇:区总工会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
区总工会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
一年来,区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区纪委的领导下,终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颁发的有关规定,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具体措施,使本单位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为推动我区工运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区总工会领导班子立足于推动工运事业创新发展、立足于培养高素质干部队伍、立足于营造风清气正、充满活力的工作氛围,时刻牢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地位,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日程。一是精心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总工会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区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4年工作规划》和我区《实施方案》(鼓委[2014]54号)及《中共福州市鼓楼区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鼓委反腐办[2014]6号)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发[2014]3号)的各项任务。二是牢记区委、区政府“扬正气,促和谐”的理念,认真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切实做到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明确单位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层层分解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统筹安排。同时,区工会领导干部还经常深入基层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以及防腐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同服务职工、同奖励、评优、提职挂起钩来,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区总工会先后制定了《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公费开支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等,通过制度来监督党员干部的行为和实现民主管理。一年来,并无发生党员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等违反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题,切实营造出一种廉洁自律的工作氛围。
二、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严格抓好厂务公开工作
通过党工共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义,营造了良好的“创先争优”氛围。一是坚持把“创先争优”与建设学习型机关相结合。二是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由单位领导带队带领党员干部深入企业广泛开展调研活动,听取基层意见,做好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三是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两个普遍”等活动相结合。
抓好厂务公开工作,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落实的重要体现。区总工会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检查落实厂务公开情况,在充分征求协助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调整充实了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联合制订下发了《2014年厂务公开工作的安排意见》,修定完善了厂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坚持做到厂务公开工作与工会重点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检查,并且实行下派联络员到企业指导开展工作。通过半年、年中、
年底多次下企业协调、督促、引导,帮助企业理清了厂务公开工作的思路,有效的提高了我区厂务公开建制率。
三、强化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建设
区总工会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转发福州市纪委、监察局、效能办〈关于严肃工作纪律深入治庸治懒的通知〉的通知》(鼓纪综[2014]68号),严格执行“六个不准”规定,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加强对党员干部以及工会干部职工进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等重要思想的教育,加强党的相关知识以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一是严格考勤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教育干部职工上班不迟到、早退,严查上班炒股、玩游戏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等情况。二是严格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能。培养工会干部职工主动热情服务基层、企业和职工的工作态度,认真办理效能投诉及12345便民服务热线群众反映的劳动争议问题,能够做到按期及时处理反馈。三是严格理论学习,促进素质提升。定期组织党性教育以及机关效能相关的业务培训,促进干部职工整体素质的有效提升。 同时,区总工会还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都能做到及时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真正做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把经费审查关口
区总工会始终做到根据工会财务工作的要求和准则,教育和引导工会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忠于职守,廉洁清政,保证财务管理和经费审查从严从紧,严格财政纪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杜绝财务管理漏洞:一是经费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有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以及工会资产流失等问题;二是在上级工会补助资金和救济款、救灾、送温暖、乡镇工会专项经费等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有无挪用或改变用途等问题;三是当地政府拨款、补助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四是单据凭证是否真实、完整、合法;七是干部职工报销手续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规定。
一年来,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防腐倡廉体系,工会系统党员干部的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效能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不断探索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途径,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不懈努力。
鼓楼区总工会
2014年2月23日
第四篇:区总工会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
区总工会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
一年来,区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区纪委的领导下,终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颁发的有关规定,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具体措施,使本单位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为推动我区工运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区总工会领导班子立足于推动工运事业创新发展、立足于培养高素质干部队伍、立足于营造风清气正、充满活力的工作氛围,时刻牢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地位,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日程。一是精心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总工会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区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4年工作规划》和我区《实施方案》(鼓委[2014]54号)及《中共福州市鼓楼区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鼓委反腐办[2014]6号)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发[2014]3号)的各项任务。二是牢记区委、区政府“扬正气,促和谐”的理念,认真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切实做到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明确单位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层层分解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统筹安排。同时,区工会领导干部还经常深入基层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以及防腐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同服务职工、同奖励、评优、提职挂起钩来,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区总工会先后制定了《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公费开支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等,通过制度来监督党员干部的行为和实现民主管理。一年来,并无发生党员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等违反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题,切实营造出一种廉洁自律的工作氛围。
二、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严格抓好厂务公开工作
通过党工共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义,营造了良好的“创先争优”氛围。一是坚持把“创先争优”与建设学习型机关相结合。二是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由单位领导带队带领党员干部深入企业广泛开展调研活动,听取基层意见,做好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三是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两个普遍”等活动相结合。
抓好厂务公开工作,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落实的重要体现。区总工会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检查落实厂务公开情况,在充分征求协助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调整充实了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联合制订下发了《2014年厂务公开工作的安排意见》,修定完善了厂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坚持做到厂务公开工作与工会重点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检查,并且实行下派联络员到企业指导开展工作。通过半年、年中、
年底多次下企业协调、督促、引导,帮助企业理清了厂务公开工作的思路,有效的提高了我区厂务公开建制率。
三、强化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建设
区总工会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转发福州市纪委、监察局、效能办〈关于严肃工作纪律深入治庸治懒的通知〉的通知》(鼓纪综[2014]68号),严格执行“六个不准”规定,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加强对党员干部以及工会干部职工进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等重要思想的教育,加强党的相关知识以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一是严格考勤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教育干部职工上班不迟到、早退,严查上班炒股、玩游戏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等情况。二是严格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能。培养工会干部职工主动热情服务基层、企业和职工的工作态度,认真办理效能投诉及12345便民服务热线群众反映的劳动争议问题,能够做到按期及时处理反馈。三是严格理论学习,促进素质提升。定期组织党性教育以及机关效能相关的业务培训,促进干部职工整体素质的有效提升。 同时,区总工会还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都能做到及时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真正做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把经费审查关口
区总工会始终做到根据工会财务工作的要求和准则,教育和引导工会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忠于职守,廉洁清政,保证财务管理和经费审查从严从紧,严格财政纪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杜绝财务管理漏洞:一是经费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有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以及工会资产流失等问题;二是在上级工会补助资金和救济款、救灾、送温暖、乡镇工会专项经费等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有无挪用或改变用途等问题;三是当地政府拨款、补助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四是单据凭证是否真实、完整、合法;七是干部职工报销手续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规定。
一年来,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防腐倡廉体系,工会系统党员干部的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效能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不断探索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途径,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不懈努力。
鼓楼区总工会
2014年2月23日
附表:1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工程合作经营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合作经营项目: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建设工程。
三、合作经营地点:山西省保德县。
四、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垫付。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主要用于补足前任合伙人撤资款项)。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100万元投资款,剩余100万元乙方须在2014年3月31日前全额到位。
3、2014年3月31日前应付前任合伙人撤资的17万利息,双方各承担
8.5万元。
4、乙方垫付2014年2月开工前期全部费用。(回款前)
五、股份划分:甲方% 、 乙方%。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六、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双方共有资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原则上不得中途退撤,任何一方在不给合作事务
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退出,但须经双方协商认可。
八、甲乙双方的分工、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作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重点负责商务活动及工程的回款工作。费用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10%。
2、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生产,施工、安全工作。
3、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在保德县与当地银行开设账户,双方各留印鉴、共同管理。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工作,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元额度(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许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同时,甲乙双方都有对财务账目的监督权利。
九、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十、合作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作损失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五年来,**法院按照中纪委全会精神和省、市、区纪委及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各项主题教育为载体,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大对干警的经常性廉政教育力度,加大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实现了五年来无干警违法违纪记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
我院高度重视对上级反腐倡廉工作的贯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工作的重要日程,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目标和任务,确立工作重点。每次中纪委全会、上级法院反腐工作会议召开后,我院党组及时开展学习,在全院范围进行贯彻传达,并要求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增强了推进司法廉政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定反腐倡廉的信心,使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迅速统一到中央纪委全会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认真谋划,完善制度,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五年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4年工作规划》和最高法院《实施办法》和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4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万党发〔2014〕26号),结合法院实际,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谋划、部署,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住审判、执行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具体措施,强化督促检查。一是研究出台了《**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完善了案件立案、分案、送达、结案、执行、卷宗归档、上诉案件移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从制度上杜绝超审限案件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二是出台了《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对有五大类五十种情形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出台了《绩效考核评价办法》,把队伍清正廉洁、依章办事办案以及结案数、审限内结案率、调解率、当庭宣判率、息诉服判率、上访和申诉率等纳入审判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四是是出台《督查工作办法》,成立督查组,对本院决策部署、专项工作,上级、同级党委、人大等有关机关及其领导和本院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及审判执行、劳动纪律、后勤保障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五是制定了《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从工作纪律、签到制度、请假制度三个方面严格规范干警的劳动纪律,并购置了指纹考勤机,实行严格的一日四次签到考勤制度。六制定了《廉政风险监督卡》、明确风险点和自我防控措施。七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九条禁止性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一律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全面构建风险明确、监控有力、预警及时、处理得当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得到有效推进。
三、加强学习,狠抓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加强班子自身学习提高放在首位,大力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多途径、多方式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正、反面典型事例,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提高干警的的反腐意识、廉洁意识和依法办案意识,确保案件不出错、队伍不出事、廉政不出轨。
二是将党风廉政教育与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促使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法院文明司法礼仪指南》,不断强化法官的职业荣誉感,激发法官的职业良知,引领法官廉洁司法,确保做到举止得体、语言文明、着装规范。
三是积极协助和配合区纪委在我院创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和利用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和审判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同时,利用身边的人和事,以真实生动的典型案例,认真组织全区党员干部旁听,以刑事审判的威慑力,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四、规范行为,强化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
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一是与立案庭、审监庭等部门配合,对案件受理、庭审、判决、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从源头上做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了决策正确、公正、科学、合理。三是开展民主评议,认真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意见大,反映问题查实的,进行诫勉谈话,坚持跟踪监督,对违法违纪的坚决予以查处。四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个人报告有关事项制度。五是切实加强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定期向他们通报工作,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五、创新理念,引领精神,扎实开展法院廉政文化建设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我们提振精神的兴奋剂,是我们事业的助推剂,党风廉政工作也需要用先进文化的引领,通过廉政文化建设,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消除陈旧观念,突破陈规陋习,用健康的、先进的廉政文化占领思想阵地,既可以进一步筑牢法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又可以为克服不良风气,抵制各种各样诱惑腐蚀,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形成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文化氛围。用廉政的思想文化教育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使廉洁司法成为广大法官共同的信仰和自觉实践。用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品质教育法官,用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和司法职业道德约束法官,传承和发扬秉公执法、清正廉明、惩恶扬善的优秀司法文化传统,借鉴和吸收权力制约、人人平等的西方优秀司法文化,旗帜鲜明地反对权大于法、司法人情化等消极司法文化和腐朽文化,大力弘扬和倡导符合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符合时代要求的廉政文化。真正展示公正高效、清正廉洁、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