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两个行动”开展情况汇报范文
各位领导: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XX县2021年安全生产“两个行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个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机构建立情况:一是XX县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其余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全县19家行业主管部门及12个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两个行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二是各县级主管部门牵头编制煤矿、非煤矿山、工贸、建筑、道路交通、城区市政设施地下管网、城镇燃气、食品安全、消防、特种设备、农业农村、水利行业、文化旅游、校园安全、危险废弃物、养老福利机构、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监管大提升联合专项整治方案,各分管副县长亲自带队对本分管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三是县安委会办公室于6月19日印发《关于印发XX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隐患大整改、监管大提升“1+3+3+N”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X安委〔2021〕20号)。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刻汲取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宜宾长宁福荣笋类食品厂“5·24”及成都大邑四川邑丰食品有限公司“6·13”较大事故等惨痛教训,层层压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坚决抓实抓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二)联合检查执法数量及组成部门情况:截止目前,全县共组成联合检查组58组,由各分管副县长或各县级主管部门主要管领导带队,共计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866余人次,派出检查车辆533台次。
(三)企业摸底情况:对全县41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对其他140余家微小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对12家食品加工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开展全覆盖检查,共检查企业295家次,检查覆盖率112.6%,发现隐患(问题)638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隐患整改率100%。
(四)开展培训情况: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及微小企业共开展专项培训136次,培训企业职工4000余人次。
(五)企业自查隐患数量及应急演练情况: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及微小企业共自查隐患1000余条,已全部按要求自行整改,消除风险隐患430余条。
(六)食品生产企业13家(6家在产)小作坊126家(53家在产),排查隐患332个,均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小作坊立案2起,罚款1800元。
(七)查处XX县久兴木材有限责任公司重在安全隐患,并已成立专项督查组进行立案调查,并挂牌督办。目前,已经责令该公司停产停工,隐患正在整改中。
截止目前,两项行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6次,召开提醒敦促会2次,出动检查人员365人次,对全县382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作坊、修理厂、培训机构、特种设备、道路隐患)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累计发现隐患1204条,均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达100%,责令停产整顿企业7家次,累计罚款55.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3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落实各方主体责任。以省、市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细化行业主管部门、属地乡(镇)监管职责,健全监管联动机制,整合安全监管力量,形成合力督促辖区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个责任”。
(二)进一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大检查活动为契机,联合企业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工业园区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做到“谁检查、谁复查、谁验收、谁负责”;对不符合行业标准、规范的“五小企业”予以关闭取缔。
(三)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除隐患、遏事故。各县级主管部门制定“回头看、回头查”工作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明查加暗访的形式,严查重处企业借整改名义行非法违法生产之事;同时,督导企业加快隐患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问题),督导企业定时、定期开展全员参加的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工作,对事故隐患形成追查机制,分析、总结事故隐患形成原因及处置措施,落实专人跟踪督办,保障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四)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辖区企业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建设,积极指导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县级各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范围,严防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滑坡、倒退”现象发生。
(五)严查重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对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必须立案调查,必须顶格处罚;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必须挂牌督办,对不能按期整改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或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主管部门将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
(六)持续深入巩固“两个行动”成果。我县将以“两个行动”为安全生产重要抓手,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将“两个行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严格按照“两个行动”总体要求持续开展此项工作,并在现有基础上持续深入巩固“两个行动”成果。
汇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