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丹东市委、市政府和东港市委、市政府以及东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安全培训工作要求,按照《辽宁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部署,组织、指导和督促应急管理部门监管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创新举措等基本知识的学习贯彻和执行落实,推动常态化培训,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组织所属监管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开展教育培训,努力实施全覆盖、高质量的安全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主体责任,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切实减少“三违”行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12月底,组织全镇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
(二)主要对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
(三)主要内容:
1.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2.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别是其中关于主要负责人职责的规定;
3.强化案例教学,各企业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梳理相关案例纳入学习培训内容。
三、组织实施
“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
(一)大学习(11月20日前完成)。由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要求内容。
(二)大培训(与大学习同步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在完成必学内容同时,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对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培训方式上,各企业结合自身行业领域、现有岗位专业特点,可采取公司(厂矿)级、车间(部门)级、岗位(班组、工段)级“三级”培训的方式,分层次对相关人员轮训一遍。各企业培训结束,要建立专项行动培训档案,留档备查。
(三)大考试(12月20日前完成)。市属中省直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的考试由丹东市应急管理局组织,12月10日前完成;其他企业的考试由镇安监站组织,12月20日前完成。镇安监站按照监管范围,分别负责具体考务工作,考试试题应当与要求学习内容的知识点一致,考试试卷不得低于30道题,题库内题量不得低于100道题。试卷的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
考试不合格的由安监站组织补考。对存在无故不参加考试和参加补考仍不合格等情形的单位和个人,镇政府协调上级部门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并由镇政府进行约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我市安全生产面临的复杂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认识到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安全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将其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内容和工作计划通盘考虑,认真谋划、周密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要求落实。
(二)严密筹划实施。安监站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落实,推动“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要指派专人统计本地区参加专项行动的企业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负责人名单,作为参加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基数。
(三)强化检查督导。安监站要加强对本地区企业“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的检查指导,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全覆盖情况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将“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检查内容,随机抽查部分企业,现场查看学习、培训、考试记录等情况。
(四)及时总结调度。安监站要定期调度本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重点调度进展情况、成效做法、典型案例,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新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和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