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度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作者:一江春水7940时间:2023-03-15 10:46:34)

2022—2023年度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印发的《2022—2023年度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环农局发〔2022〕54号)文件要求,推进龙岩乡村庄清洁行动向纵深开展,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效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围绕“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12字要求,全面推进“六新河池”战略发展,以“三清一改”为重点,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动村庄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为我乡乡村全面振兴夯实环境基础。

二、行动目标

围绕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开展“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坚持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和村容村貌等方面统筹推进、系统整治。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农村居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村庄环境更加美丽宜居。

三、行动原则

——坚持高位推动,突出统筹协调。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和村两委责任,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县农业农村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共同开展,明确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指导。结合实际,科学确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按照不同村庄特点和基础条件,分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不搞齐步走、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坚持各方参与,突出农民主体。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组织发动、强化服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环境清洁。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

——坚持教育引导,突出习惯培养。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突出农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保护乡情美景,保留乡村风貌,留住乡愁记忆。坚持环境整治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坚持建管并重,突出长效运行。建管同步推进,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理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形成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建管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建立健全有力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民众监督作用。坚持环境整治与管护机制相结合,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投入机制和管护机制,确保村庄清洁行动成效扎实长久。

四、行动任务

各乡(镇)、街道办在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中,要及时清运垃圾,禁止随意焚烧垃圾,防止二次污染。在完成“三清一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可以围绕《广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结合本地实际,拓宽“三清一改”内容,提升“三清一改”标准。多开展“自选动作”,对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庄,进一步提升标准,以打造美丽乡村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村庄绿化美化,注重乡村风貌引导,增强村庄生态、休闲、教育、文化等多种功能,让村庄从“干净整洁”逐步升级为“美丽宜居”。

(一)重点抓好“三清理”

1.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引导群众及时清理户内杂物,搞好厨房卫生,做到农具物品有序摆放、整洁美观、屋内干净卫生,房前屋后柴草杂物整齐的序堆放。既要做到村庄面上干净,又要清理犄角旮旯、死角盲区。既要院外屋外干净,又要院内屋内整洁。既要打扫村内公共卫生,又要打扫村庄周边环境。(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乡村振兴局指导)

2.清理河道塘沟。全面清理村内河、塘、沟、渠等水域漂浮垃圾及两岸护坡裸露垃圾。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力度,房前屋后、村内村外不乱排生活污水,防止生活污水横流、巷道积水。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生态环境局指导)

3.清理农业废弃物。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清理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推进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按照规定处置,实现源头减量,积极推进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县农业农村局指导)

(二)持续抓好“一改变”

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持续开展美丽庭院、文明家庭、环境、卫生红黑榜等评比创建活动,让绿色卫生健康理念化风成俗。(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指导)

五、组织实施

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从2022年10月启动至2023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工作部署,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10月至2022年11月)。各乡(镇)、街道办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方案,根据本辖区的农村人居环境实际,明确村庄清洁行动整治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各乡(镇)、街道办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要抓住党的“二十大”召开、平陆运河建设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各乡(镇)、街道办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整治活动。抓住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平陆运河建设、传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活动,全面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残垣断壁、废旧广告牌等,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争取在春节期间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各乡(镇)、街道办在集中清理整治的基础上,不断巩固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整治标准、完善村规民约,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切实参与村庄清洁行动,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村庄清洁日等,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确保村庄环境卫生得到显著改善。

(四)第四阶段:查漏补缺阶段(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各乡(镇)、街道办对照攻坚目标任务,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完善,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完善村庄清洁长效机制,巩固提升行动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谋划,高位推进,把村庄清洁行动作为“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任务,作为实施乡村振兴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村庄清洁行动工作的领导,乡镇党委书记和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乡(镇)、街道办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定期研究部置村庄清洁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县农业农村局和乡村振兴局要加强与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交通运输、水利、卫生健康、林业、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特色活动,同向发力,合力督导,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我县“清洁乡村”“美丽乡村”成果,结合现阶段实际情况,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和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严格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建立督导机制,不定期开展村庄清洁工作的检查和督导,采取地方自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全力推动解决。对村庄清洁工作做得好的乡(镇)、街道办、村要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治理不力、村庄脏、乱、差的乡(镇)、街道办、村要通报批评并及时指导整改。

(四)推动社会共治。要坚持宣传开道、舆论先行,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进行宣传,上下互动、形成声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社会共治。要公开举 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反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鼓励组织媒 体记者开展走访、调查等活动,通过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让学有榜样、干有遵循。编印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特色鲜明、朗朗上口的宣传标语,让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人心,培养农民良好卫生习惯。

word该篇2022—2023年度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范文,全文共有3738个字。好范文网为全国范文类知名网站,下载全文稍作修改便可使用,即刻完成写稿任务。下载全文:
《2022—2023年度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doc》
2022—2023年度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下载
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