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接种示范镇(村)、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疫苗接种示范镇(村)、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当前新冠疫情仍然在全球流行,并仍将持续比较长的时间,甚至今后还要与我们共存。只有让更多人群获得免疫力,尽早形成人群免疫屏障,才能有效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力武器,有利于提升群众安全感,营造“以接种促安全”的良好氛围。为加快全区新冠疫苗接种,确保“应接尽接”,先决定在全区开展新冠疫苗接种示范镇(村)、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按照“应接尽接、应快尽快”的原则,加快推进全区18岁以上人群的接种工作,通过评选一批接种率较高的单位、镇(村)以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力争早日实现全区人口“应接尽接”,努力构建全人群新冠肺炎免疫屏障。
三、评选标准
1、新冠疫苗接种示范村(社区):辖区现住村民或居民新冠疫苗2剂次全程接种率≥95%;
2、新冠疫苗接种示范镇(办):现住村民或居民新冠疫苗2剂次全程接种率≥95%,或辖区所有村(社区)均取得示范村(社区)标牌;
3、新冠疫苗接种示范单位:单位所有在职员工新冠疫苗2剂次全程接种率≥95%;
四、申报步骤
(一)新冠疫苗接种示范村(社区)
各村(社区)通过对辖区居住人群新冠疫苗全程2剂次接种情况进行摸底,计算接种率,符合创建标准,由村(社区)向所在镇(办)进行申报,镇(办)安排专人进行验收后,将验收结果及申请提交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考核并验收合格后,由所在镇(办)发放示范村(社区)标牌;
(二)新冠疫苗接种示镇(社区)
各镇(办)通过评估辖区居住人群新冠疫苗全程2剂次接种率,符合创建标准,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交申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考核并验收合格后,予以发放示范镇(社区)标牌;
(三)新冠疫苗接种示单位
各单位通过评估职工新冠疫苗全程2剂次接种率,符合创建标准,向其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安排专人进行验收后,将验收结果及申请提交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考核并验收合格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发放示范村单位标牌。
四、申报时间:自2021年7月30日起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镇(办)、单位要把创建活动摆在最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要根据创建活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认真搞好动员部署。将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检查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分类推进
严格落实镇(办)、行业主管部门、政府机构的主体责任,动员各单位、村(社区)极参与创建活动。加强示范引导,增强创建活动的社会效果。要突出重点,区分层次,分类实施,以点带面,扎实推进,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积极推介示范单位、村(社区)的典型作用,强化正面宣传,让群众获得一份安心,同时也进一步发挥示范效应,宣传疫苗接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