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三举措”整顿出租车违规行为范文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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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1月以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坚持抓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确保整治出租车工作“看得见、摸得着、见实效”。
坚持“事前预防”是关键。在“事前”下足提醒功夫,坚持预防在先。通过打“预防针”,做好出租车从业人员文明服务教育培训工作;采取约谈教育的方式,严防违规行为。向3家出租车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严厉整治出租车不文明行为通知》,再次强调要压实公司主体责任,加强出租车管理,规范从业人员文明服务行为;组织出租车从业人员参加培训考试,通过率达80%,对未通过人员和缺考人员及时组织补考,确保培训考试全覆盖;针对乘客反映强烈的出租车服务质量问题和从业人员屡教屡罚屡犯、顶风违规经营行为,采取约谈方式,就从业人员规范言行、提质服务、杜绝违规、自律约束等方面,进行面对面提醒教育,签订文明服务保证书20余份,谈话人数10余名。
坚持“事中整治”是核心。在“事中”,坚持主动出击与受理投诉相结合、日常监管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日间巡查和夜间检查相结合、严查严管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同时,依法整治乱收费、不使用计价器、无故拒载、强行拼客、欺客甩客等违规行为。据悉,11月以来,共检查出租车506台次,发现问题167台次,对150台次情节轻微违规行为进行现场整改。
坚持“事后通报”是保障。在“事后”,强化被查处车辆警示教育,形成执法震慑,巩固执法效果。实行定期通报制度,通报违反《日喀则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服务管理细则(试行)》典型案例,采取“点名道姓”方式,曝光违规出租车、所属公司、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案发原因、应汲取的教训等内容。同时,严格按照《日喀则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服务管理细则(试行)》,严厉追究出租车公司主体责任。据了解,共通报10台出租车,向两家出租车公司下发通知,要求及时接受处理。此外,组织从业人员及时传达学习通知内容,做到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子”,吸取教训,树立从业人员文明从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