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常态化低保治理“四措施”护航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范文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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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南康区着力聚焦民生福祉,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提升民政工作服务水平,形成常态化低保治理四项措施,护航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全力构筑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压实工作责任,守好“责任田”。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压实业务主管部门责任。区民政局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包乡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对各乡(镇、街道)低保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二是压实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乡(镇、街道)低保治理负总责,建立动态监测机制,长期坚持,不断巩固治理成效。三是压实村党支部书记责任。村党支部书记是全村低保对象精准识别、动态监测和公平公正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村干部是所包村小组责任人。四是压实民政分管领导和民政所长责任。各乡(镇、街道)民政分管领导和民政所长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对乡(镇、街道)和各村低保审核确认程序进行把关审核。五是压实包村领导、驻村干部责任。包村领导、驻村干部是低保治理直接责任人,把关低保动态调整,保持治理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反复。
强化主动发现,当好“服务员”。各村每月进行一次主动排查,以因病、因残、因祸、因灾、因学等原因新发生致贫致困家庭为重点,同时对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的贫困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零就业贫困户、剩余贫困人口中重病重残对象重点排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每月召开一次村干部会议或脱贫攻坚会议对低保动态调整情况进行讨论研判,发现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帮助申请纳入;全区低保对象按月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审批。加强与扶贫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两类人员”台账比对,定期开展脱贫监测户、贫困边缘户与民政救助对象的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确保符合条件对象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应救尽救,今年以来,通过主动发现及时纳入低保600余人,让困难群众获得政策温暖更加及时,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救助格局。
坚持凡进必核,把好“审核关”。坚持新申请低保对象,必须先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线下入户调查和线上数据核对,核查评估确实符合低保条件再按程序纳入的审核审批程序。深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运用,新增低保对象疑点属实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不予审核确认。对在保对象经复查反馈的疑点线索进行再核查,核查线索属实、无法佐证等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按程序取消低保。今年来核实新购车、复核拥有大额存款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对象32户,及时给予清退,不断增强在保对象的精准性。
评定全程公开,打好“阳光牌”。对低保申请、评议和审批结果等进行全过程公示公开。一是低保申请公开。有条件的乡、村,对申请新增低保对象以及经乡村审核不符合低保条件拟取消低保但其本人意愿保留的对象,都由其本人在村级民主评议会上公开陈述,接受民主评议代表的现场听证、质询、评议。二是低保评议程序民主公开。统一规范低保评议程序,低保民主评议由包村领导或村第一书记主持,由村民代表、村干部、老党员等“五老”人员参加,评议程序公开透明。乡审核、区审批都召开会议决定。村、乡、区评议、审核、审批结果进行三榜公示。三是低保审批结果公开。统一制作低保审批结果长期公示栏,对所有享受和清退的农村低保对象统一喷绘,在各村公示栏中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每月动态调整情况在长期公示栏更新,同时在区政府网和社会救助信息系统进行同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阳光透明。四是坚持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备案登记制度。五是设立城乡低保监督举报电话6698810,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群众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回应,今年以来共接到群众涉及低保来电12次,全部及时处理,并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来电群众全部对服务打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