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范文

(作者:恒心9456时间:2021-04-24 08:22:42)

2020年12月24日下午,姜屯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张继善、姜屯镇人大副主席刘希峰、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王伟、姜屯派出所副所长周玉明、枣庄市司法局派驻警察邹忠磊、真谛律师事务所主任马奔腾、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副科长孙倩倩、姜屯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姜屯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活动。

会上,真谛律师事务所马奔腾律师宣讲了《民法典》,从《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意义、具体条文等方面,深入浅出的为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对《民法典》的认知和了解程度;姜屯派出所副所长周玉明讲授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告诫社区矫正对象一定要遵法守法,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决不参与黑恶活动,并鼓励大家要及时上报黑恶势力相关线索。

随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王伟为社区矫正对象讲授新颁布的《社区矫正法》和《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内容,从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流程、日常监管、学习教育等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讲解,告诫社区矫正对象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反思、认清错误、服从监管,不断提高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的法治意识,树立法不可违、违法必究的法治观念,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会议最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张继善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服从监管,按时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各项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工作人员汇报自己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遇到困难、问题要及时上报;二是要认清自己,清楚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树立起遵法守法意识,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时刻保持警醒,认真反思自己的日常行为举止,思想有松懈的地方要及时反省,认真剖析,彻底改正;三是要坚定信心,努力改正,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圆满回归社会。

会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联合派驻警察对在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点验,现场查看了手机定位情况,抽查了社区矫正档案,与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谈心谈话教育,指出了在日常监管和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予了整改建议。

通过这次社区矫正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服从监管的纪律性,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摆正位置、改恶从善、弃旧从新,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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