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范文
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市委实践活动工作安排,我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30条和市委有关规定精神,特别对“三严三实”要求和焦裕禄精神进行了深刻的学习领会,并对照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查摆,发现自身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地方,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遵守执行政治纪律与组织要求还存在差距。在工作上,自身能够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对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能够认真深入的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但是,有时候在执行上还存在等待观望的态度,执行的不够及时,贯彻的不够彻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令的畅通。比如在办公用房整改上,虽然自身能够认识到位,但看到事情涉及到全体干警,为了好做干警工作,减少干警思想抵触,存在等待观望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公用房整改的进度。
(二)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存在差距。目前,全市法院干警对自身评价很高,认为近年来是法院工作的最好时期,班子团结奋进,干警齐心协力,案件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高,审判指标明显进步,法院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经过深入的走访调研,发现群众对法院评价有一定好转,但仍然认为法院裁判不公、效率低下、法官吃拿卡要等现象较多,对法院总体评价不高。
(三)奉献与贡献存在差距。本人在工作中,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带领全院干警加班加点,可以说经常是白加黑、五加二,自身和全院干警都奉献了很多,全市法院各项审判指标也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由于基础非常薄弱,审判指标全面落后,造成了全市法院在全省排名依然靠后的局面没有根本转变,奉献与贡献不成正比,存在很大差距。
(四)裁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存在差距。经过近年来大量法官的更新换代,目前全市法院一线法官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但是,这些学生出身的法官,社会阅历和社会知识欠缺,做群众工作能力不强,导致少数案件案结事不了,服判息诉率不高,法院涉诉信访压力较大。
(五)制定制度与执行制度存在差距。本人到宿州中院任职以来,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层级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可以说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全市法院制度已经比较健全。但是,由于个别干警对制度的制定初衷不理解,认为加强审判管理就是施加工作压力,对制度不执行
或者不完全执行,导致这些制度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六)司法作风与群众要求还存在差距。本人能严格坚持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和省委30条规定,将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但是,对干警要求不够严格,比如在公务接待中,很多可以不接待的,只要干警汇报了,往往不问情况就同意了,甚至还存在超标准接待问题;对于个别领导干部在车辆配备、公车私用上存在的问题,仅仅是批评教育,没有深入追究责任;对于个别干警对待当事人冷横硬推的现象,认为不是大问题,不去严格管理。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司法权威。
(七)廉洁自律与组织要求还存在差距。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自己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时时处处严格要求、勤政务实、清正廉洁。但是,对于干警要求不是非常严格,认为干警平时工作比较辛苦,个别干警吃点、喝点等小问题上升不到腐败层面,往往是对其批评教育,不深入追究责任。有时对个别干警小的违纪行为,出于团结,往往视而不见,采取放任、纵容的错误做法。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深入分析以上问题,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既有自身问题,也有外部因素。但主要还是自身原因造成的。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党性观念弱化。在工作中,自身虽然很重视政治学习,对党的新精神、新理论、新要求都及时带头组织干警学习,但是学习领会的还不够深入,仅仅停留在读读文件,传达会议精神层面,导致党性修养减弱了,对自身要求放松了,考虑自身荣辱进退多了,考虑干警小利益多了,从而产生在遵守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等待观望,执行不及时的问题。
(二)密切联系群众做的不好,对群众了解不多。本人来自基层,在基层工作时间长,自认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很了解群众疾苦,导致下基层调研走访少了,对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了解的不够到位、不够全面,这直接影响了自身的科学决策,影响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导致个别群众对法院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对法官不信任、不认同。
(三)主动为人民服务观念不强,宗旨意识淡化。本人长期在基层工作,自身对群众感情很深厚,而一味的认为广大干警都对群众感情深厚,忽略了对干警群众路线的教育。再加上,目前大多数法官出自专业法律院校,受西方法学思想影响严重,少数法官不愿意下基层,不愿意接触群众,不愿意做群众工作,导致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做群众工作能力不强,直接影响了法院服判息诉率,造成了法院涉诉信访压力较大。
(四)对干警教育不够,
干警司法作风漂浮。由于目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每名法官每年都要承办一百多件案件,广大法官心理压力、工作压力都很大。在这种情况下,我更多的是从政治上和物质上关心帮助干警,而对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的不够,对个别干警的吃拿卡要、司法作风不实等问题,往往采取容忍的态度,造成了少数干警司法作风漂浮,工作方法简单,对待群众态度粗暴,甚至个别干警司法不廉,严重影响了法院的良好形象。
(五)重实体轻程序思想严重,对司法公正理解存在偏差。自认为要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最重要的是实体公正,只要实体正确了,人民群众就会认同法院的裁判。就是由于这种重实体、轻程序,重审判、轻服务的思想,直接影响了自身对法院、法官的管理方式方法,对裁判中的一些小问题、小瑕疵视而不见,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公正裁判的认同感。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三严三实”的新要求,即“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既是领导干部做人的基本道德要求,又是作风建设的根本保障,“三实”既是领导干部做事的基本准则,又是为政之道的必然要求。“三严三实”概况起来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在做人、做事方面提出的新要求。贯彻落实“三严三实”的要求,就要以焦裕禄同志为榜样,在做人上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不忘共产党人的远大理想,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在做事上紧紧依靠群众,面对困难局面,不搞花架子,而是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以焦裕禄同志为榜样,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一是不断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特别是加强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二是立足于法院工作,加强对审判业务知识的学习,同时要丰富学习内容,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三是养成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四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向书本学习又向实践学习,向领导和同事们学习,做一名学习型、知识型、实干型、业务型相统一的领导干部。
(二)增强党性,认真执行政治纪律。始终坚持按照《党章》对党员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不断矫正自己的
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进一步强化党性关键,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及时贯彻执行。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省委30条规定和“三严三实”要求,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际效果。
(三)牢记宗旨,提高服务群众水平。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切实加以改进,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积极深入基层调研走访,及时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水平。大力开展走访活动,对于涉及民生的重大案件,法官要深入基层,充分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提升裁判的群众认同度。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四)开拓创新,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在思想理念上勇于开拓创新,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握工作全局,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岗位责任,以高标准的工作要求,尽职尽责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增强纪律意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真正做到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管权,使领导方式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力度,创新方式,拓宽渠道,以促进各基层法院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五)廉洁从政,做好清正廉洁表率。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始终坚持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认真落实院长“一岗双责制”,切实落实好廉政责任,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必须率先做到;要求干警不能做的,自己首先坚决不做。健全制度,完善“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约束管理机制,规范审判权力的运行,防止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强化监督,不断提高干警公正司法的自觉性,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通过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自身问题,并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最终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这是一个对自己的实际考验,也是正确评价自己的一次机会。只有正视了自己,才能看清自己的缺点与不足,才能不断的提高自己,才能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真正成为一名一心为民、清正廉洁的人民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