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企业“六五”普法规划范文
(作者:haoword时间:2013-10-03 17:15:14)
邮政企业“六五”普法规划
为做好全省邮政企业2011年至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全国邮政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国邮政[2012]94号)要求,结合全省邮政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划(简称“六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十二五”时期邮政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任务,顺应发展思路,结合邮政企业重点工作与改革发展实践,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企,为邮政企业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提高邮政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各级管理人员依法治理和经营企业的意识,提高依法管理企业水平;增强员工遵守邮政法律法规的自觉意识特别是邮政普遍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配合有关部门,通过对社会公众宣传《邮政法》,增强社会对邮政企业的公用性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安徽邮政“十二五”规划和继续深化邮政企业改革、发展及创新的中心任务,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确定邮政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人民。从人民群众对邮政企业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的紧迫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邮政普遍服务和公共服务保障、邮件寄递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与普法相结合的重要内容。
3、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全省邮政企业要根据各局实际情况、不同对象、不同阶段的特点,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采取可行的方式,对员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二、主要工作
实现“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要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全体人员宪法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提高宪法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深入学习宪法,是“六五”普法的首要任务,也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
邮政企业要结合实际,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把维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权利放在突出位置学习宣传。邮政企业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邮政企业要把对宪法学习作为员工上岗在岗最基本的学习和受教育的重要内容;各邮政企业要围绕学习宣传宪法这一主题,开展增强邮政企业员工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邮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邮政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邮政在实行政企分开改革后,《邮政法》为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进行了修改,这标志着邮政事业的发展进入了新时期。邮政企业的干部职工都应当意识到,它不仅是邮政行业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依据和准绳,也是护卫邮政企业履行普遍服务义务的大旗,是“六五”普法期间邮政企业应重点学习和宣传的法律。同时,要学习宣传与邮政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如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民事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培养邮政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管理和经营邮政企业的水平,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邮政企业“六五”普法工作要在整体推进中突出重点,带动和促进邮政企业员工法律意识和素质的普遍提高,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尤其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重点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办公会议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要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要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法律素质是现代企业家、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要培养邮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纠纷的观念。全省各级邮政企业要联系企业实际,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
(五)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提升邮政企业的法治化管理和经营水平
1、完善各项制度依法治理企业。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诉讼案件的管理与报告,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参与、业务管理、服务质量监督管理、财务审计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邮政企业经营管理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把依法治企体现和落实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中。
2、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邮政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和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对管理人员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力度,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促进向现代化企业发展和提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广大员工特别是一线员工加强《邮政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邮政普遍服务的责任感,在日常工作切实履行邮政普遍服务。
(六)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在继承“五五”普法有效传统形式的基础上,通过邮政员工欢迎的法律专题讲座、培训、法律咨询和服务、以案说法、现场说法和互相取经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互联网、OA系统等新型载体,实现资源共享,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加强对邮政企业具有典型意义的重大法律问题的指导和宣传。要紧密联系邮政生产经营的实际,结合邮政员工身边的涉法事件,采取员工看得懂、听得懂、记得住的生动的表现形式,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七)采取多种形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邮政法》社会宣传教育。继续利用世界邮政日、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采取媒体宣传、广场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邮政法》及其他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对邮政企业的公用性企业的理解和支持,为邮政企业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至2012年12月。各市邮政局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区域内邮政企业的“六五”普法规划或者规划实施意见。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区域内邮政企业实际工作,制定每年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或自查活动,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扬或表彰。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按照安徽省普法办和集团公司普法办公室的部署,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 组织领导
省公司成立以分管副总经理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邮政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司办公室,负责全省邮政企业“六五”普法的日常工作。
各市邮政局和省公司直属各单位要调整充实普法领导小组,由企业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普法办事机构可根据内设机构职能分工设在办公室或党群部门。
(二)保障措施
1、完善制度保障。继续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工作激励制度和普法依法治理经费保障制度。
2、完善人员保障。要继续加强专、兼职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法制宣传干部的培训。逐步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激励监督机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3、完善经费保障。各邮政企业要保障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的落实和使用,确保足额拨付,做到“六五”普法经费专款专用。
为做好全省邮政企业2011年至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全国邮政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国邮政[2012]94号)要求,结合全省邮政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划(简称“六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十二五”时期邮政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任务,顺应发展思路,结合邮政企业重点工作与改革发展实践,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企,为邮政企业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提高邮政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各级管理人员依法治理和经营企业的意识,提高依法管理企业水平;增强员工遵守邮政法律法规的自觉意识特别是邮政普遍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配合有关部门,通过对社会公众宣传《邮政法》,增强社会对邮政企业的公用性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安徽邮政“十二五”规划和继续深化邮政企业改革、发展及创新的中心任务,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确定邮政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人民。从人民群众对邮政企业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的紧迫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邮政普遍服务和公共服务保障、邮件寄递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与普法相结合的重要内容。
3、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全省邮政企业要根据各局实际情况、不同对象、不同阶段的特点,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采取可行的方式,对员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二、主要工作
实现“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要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全体人员宪法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提高宪法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深入学习宪法,是“六五”普法的首要任务,也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
邮政企业要结合实际,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把维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权利放在突出位置学习宣传。邮政企业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邮政企业要把对宪法学习作为员工上岗在岗最基本的学习和受教育的重要内容;各邮政企业要围绕学习宣传宪法这一主题,开展增强邮政企业员工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邮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邮政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邮政在实行政企分开改革后,《邮政法》为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进行了修改,这标志着邮政事业的发展进入了新时期。邮政企业的干部职工都应当意识到,它不仅是邮政行业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依据和准绳,也是护卫邮政企业履行普遍服务义务的大旗,是“六五”普法期间邮政企业应重点学习和宣传的法律。同时,要学习宣传与邮政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如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民事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培养邮政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管理和经营邮政企业的水平,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邮政企业“六五”普法工作要在整体推进中突出重点,带动和促进邮政企业员工法律意识和素质的普遍提高,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尤其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重点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办公会议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要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要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法律素质是现代企业家、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要培养邮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纠纷的观念。全省各级邮政企业要联系企业实际,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
(五)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提升邮政企业的法治化管理和经营水平
1、完善各项制度依法治理企业。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诉讼案件的管理与报告,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参与、业务管理、服务质量监督管理、财务审计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邮政企业经营管理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把依法治企体现和落实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中。
2、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邮政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和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对管理人员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力度,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促进向现代化企业发展和提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广大员工特别是一线员工加强《邮政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邮政普遍服务的责任感,在日常工作切实履行邮政普遍服务。
(六)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在继承“五五”普法有效传统形式的基础上,通过邮政员工欢迎的法律专题讲座、培训、法律咨询和服务、以案说法、现场说法和互相取经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互联网、OA系统等新型载体,实现资源共享,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加强对邮政企业具有典型意义的重大法律问题的指导和宣传。要紧密联系邮政生产经营的实际,结合邮政员工身边的涉法事件,采取员工看得懂、听得懂、记得住的生动的表现形式,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七)采取多种形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邮政法》社会宣传教育。继续利用世界邮政日、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采取媒体宣传、广场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邮政法》及其他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对邮政企业的公用性企业的理解和支持,为邮政企业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至2012年12月。各市邮政局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区域内邮政企业的“六五”普法规划或者规划实施意见。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区域内邮政企业实际工作,制定每年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或自查活动,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扬或表彰。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按照安徽省普法办和集团公司普法办公室的部署,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 组织领导
省公司成立以分管副总经理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邮政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司办公室,负责全省邮政企业“六五”普法的日常工作。
各市邮政局和省公司直属各单位要调整充实普法领导小组,由企业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普法办事机构可根据内设机构职能分工设在办公室或党群部门。
(二)保障措施
1、完善制度保障。继续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工作激励制度和普法依法治理经费保障制度。
2、完善人员保障。要继续加强专、兼职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法制宣传干部的培训。逐步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激励监督机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3、完善经费保障。各邮政企业要保障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的落实和使用,确保足额拨付,做到“六五”普法经费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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