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学期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范文
2023年秋季学期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全校广大教师队伍理论武装,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增强政治意识,坚定政治信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根据《中共织金县教育工委中共织金县教育科技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教师队伍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织教党工〔2023〕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学习对象
织金县第六中学全体教师
二、学习形式
1.个人自学。全体教师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贵州网院和各级各类官方新闻媒体平台等学习资源开展自主学习。
2.集中学习。结合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的时间,由党总支统筹安排学习内容,原则上每周开展集中学习一次以上,每次学习不低于1个小时。
三、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及重要讲话。
2.党的二十大报告及相关评论员文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会议精神。
3.《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等党规党纪。
4.《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贵州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责问责实施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的文件、政策、法规等。
5.教育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6.其他重要文献、纲要。
四、有关要求
1.努力改进学风。坚持真学真研,克服形式主义,不打折扣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切实做到学有所得。
2.坚持学以致用。全体教职工要树牢终身学习意识,自觉把学与用、知与行结合起来,通过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学习本领,增长知识才干,提升工作能力。
3.创新学习方式。各支部要将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专题学习与学校教职工会议集中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在创新学习方式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学习效率和质量。
4.强化督查考核。办公室将教师参加集中学习情况纳入教师考核管理内容,不定期对教师政治理论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同时将政治理论学习的出勤情况和学习笔记检查结果纳入个人年度考核管理,对“学习强国APP”每年积分低于2000分的教师,不得参加评先选优和评职晋级。
织金县第六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2023年8月12日
具体安排:
第一周:(2023年8月21日)
集中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及重要讲话。
第二周:(2023年8月28日)
集中学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的二十大报告及相关评论员文章。
第三周:(2023年9月4日)
集中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四周:(2023年9月11日)
集中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二章。
3.《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第五周:(2023年9月18日)
集中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四章。
3.《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六周:(2023年9月25日)
集中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六章。
3.《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第七周:(2023年10月2日)
国庆假期,个人自学。
第八周:(2023年10月9日)
集中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八章。
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第九周:(2023年10月16日)
集中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十章。
第十周:(2023年10月23日)
集中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一章。
第十一周:(2023年10月30日)
集中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第十二周:(2023年11月6日)
集中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贵州省意识形态工作追责问责实施办法(试行)》。
第十三周:(2023年11月13日)
集中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会议精神。
第十四周:(2023年11月20日)
集中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会议精神。
第十五周:(2023年11月27日)
集中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会议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十六周:(2023年12月4日)
集中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会议精神。
3.《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第十七周:(2023年12月11日)
集中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会议精神。
3.《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八周:(2023年12月18日)
集中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会议精神。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第十九周:(2023年12月25日)
集中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会议精神。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第二十周:(2024年1月1日)
集中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会议精神。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