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精选16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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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2016关于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的最新精神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本厂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的标准体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病管理水平;强化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和宣传,切实把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职业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日常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消除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隐患,决不留死角,从而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做好每年接触有危害因素职工健康检查和各类职工健康普检工作,职工就业前体检率达到100%;在岗职工体检率达到100%;离岗前职工体检率达到100%;同时建立健全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2、在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充实,有危害因素作业场所工作环境检查率达10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志覆盖率达到100%,在主要生产车间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达到100%,使用率达到95%;
4、利用电视、宣传栏、各种学习讲座等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活动,通过不定期的测评及相关问卷调查分析,职工对职业病防控重要性及有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5%;
5、逐步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及劳动强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环境,降低职工劳动紧张度和减轻压力及厌倦情绪,适当调整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营养膳食,注重工作期间的休息效果以减缓疲劳;
6、作业场所轻伤发生率控制在0.2%,职业病发病率为0,急性中毒发生率为0,不发生重大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
7、认真做好突发传染性疾病的预防、诊治和报告工作。
三、干预措施
一 规章制度实行过程中进行效果评估
在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企业管理标准,由行政部,生产部牵头组织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对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目的是检验规章制度的可行性,是否合理进行综合评定,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为:
1、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急性职业病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
3、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4、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5、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7、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9、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
10、职业病防治管理奖惩制度
二 宣传教育培训和具体实施部门及进度
1、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利用多媒体、宣传栏、映像资料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护的宣传活动;
3、每年开展“安全职业卫生保健知识”竞赛活动;
4、组织职工消防、触电、创伤急救的知识培训;
5、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6、开展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7、结合开展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分批举办职工职业卫生、健康促进、营养膳食及医学知识等视频知识学习大会,职工参与率每年递增5%;
8、对在岗职工进行岗位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自防、互防技能,对接触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待遇,职工签订率要达到100%;
(三) 加强日常管理,改善作业环境,落实职业防护措施
1、行政部负责有危害作业场所、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工作;
2、为了加强化学事故急救处理,在硫酸灌区加设喷淋装置;
3、由生产部监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由生产部、行政部定期对生产车间工人作业环境面貌进行整改,使生产环境、工人休息室等场所环境整洁、舒适;
6、由行政部做好绿化工作,增强企业绿肺功能;
7、由行政部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检查工作。
篇2: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促进煤矿安全健康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
(一)领导小组:
成立以吕凭同志任组长,燕西宁、刘平正、安智军任副组长,李向阳、唐建辉、燕张明、李云强等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具体负责本系统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指导和协调等工作,其它科室做好配合。
(二)目的及目标
1、目的: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控制、减少或杜绝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煤矿工人身体健康。
2、目标:
(1)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完好率为96%;
(2)员工个体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率为98%;
(3)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率为100%;
(4)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职业健康查体率为100%;
(5)2014年无新增职业病人。
(三)时间安排:
2014年3月1日 -----2014年 12月31 日
(四)具体措施及保障条件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实施职业卫生目标化管理
为保障本系统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各矿要成立由矿长为组长,副矿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日常开展。实行目标化管理,将目标层层分解到各专业、各部门,并把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为对单位领导人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
2、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各项制度。
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第十条规定,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各级责任制和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
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依法享受 社会保险权益。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账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职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职工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职工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4、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得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职工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职工健康的其他要求。
5、各煤矿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指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监测评价;
7、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制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者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性质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货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者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9、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项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语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加大投入,改进工艺,积极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治理
(1)粉尘治理。一是用好各类防尘设施,采煤工作面放煤点每隔五米安装洒水降尘装置,溜子道、材料道均安装风流净化水幕,掘进工作面放炮时,开启放炮喷雾,迎头后安装净化水幕,皮带机巷及溜子道转载点均安装降尘喷头,并保持完好、使用正常。二是采掘工作面采用煤层注水、湿式打眼、水封爆破等。三是加强个人防护,戴防尘口罩等。四是定期冲刷巷道。
(2)有毒有害气体的控制。一是改善劳动环境,加强井下通风排毒措施,使作业环境中有毒有害气浓度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二是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三是设置警示标识,在井下通风地点或不通风的巷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四是加强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
11、落实经费投入,确保各项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对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实行预算管理,财务部门把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生产成本预算,严格预算管理,严禁挪用。投入专项资金为职工购买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对已确诊的职业病人,安排到有资质的医疗、疗养。每个职业病人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和肺功能测定。职业病人的工资、护理费等其他待遇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切实维护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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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作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制定本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工作场所的改善计划与实施方案
1、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对制度运行中出现的违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用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
(1)加强油气回收装置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2)上半年安排有职业危害检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保证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贴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下半年安排有职业健康评价资质的单位对加油站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3、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根据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按时发放防静电工作服、防寒服、防静电防砸耐油鞋等个人防护用品,教育和监督职工正确使用,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4、女工保护
(1)不安排女工到职业禁忌岗位。
(2)对孕期、哺乳期的女工特殊照顾,不让其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
二、职业健康体检计划与实施方案
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年初公司统一组织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年终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体检结果存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三、职业健康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
每季度组织一次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和法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知识,提高对职业健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预防、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四、资金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不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对各防治措施资金预算如下,资金由财务部门组织落实。
五、其他职业健康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与职业危害因素申报。
加油站负责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工作。
篇4: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结合山东省、海阳市安监局对工业企业职业卫生健康工作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特制订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杜绝职业病例。
(一)生产性粉尘治理方面
1、改革工艺过程。通过改革工艺流程使生产过程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从而消除和降低粉尘危害。
2、密闭、抽风、除尘。对本企业粉碎、拌料等容易造成粉尘飞扬的场所和工艺环节,采用密闭、抽风、除尘的方法,加设密闭设备、吸尘罩、通风管、除尘器等设备。
3、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
4、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现场的安全检查以及对防尘的综合管理。
(二)生产性毒物治理方面
1、通过“通风化、自动化”解决生产车间异味、废气的泄露,规划方案《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2、对于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毒性气体,采用局部排气并对有毒气体进行沉降、降温、凝聚、洗涤、中和、吸收和脱水处理,以实现安全排放。
3、为员工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三)物理因素危害治理方面
1、物理震动的生产环节及设备尽量设置在密闭、半密闭的环境,采用隔声降低振动源等工程措施;
2、缩短接触噪音、高温等物理因素从业人员的作业时间;
3、加强个人防护和监护,
二、完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制度,坚持不懈搞好“三级培训教育”。
三、坚持职业病“三级预防”原则,搞好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四、合理安排具有职业禁忌症员工的岗位,以免引发职业病。
五、对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每年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检测,及时整改不符合项目。
篇5: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新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承隆兴地矿安字[20xx]6号文件精神。公司特制定20xx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煤矿职业健康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煤矿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的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本要求,以保护煤矿职工职业健康为目的,以防治尘肺病为重点,切实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依法保护职工健康权益,促进公司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
二、总体目标
在上级部门领导下,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职工身体健康;进一步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管理体系和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各部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结合公司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使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降到最低,严禁超标作业,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三、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一)组织管理
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组织、管理全矿的职业病防治 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要设置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设立职业危害监督管理人员,制定工区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
(二)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
1.行政管理办公司负责安排公司主要领导、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到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机构接受培训;负责制定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同时组织好职工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编制培训配档表。职业卫生办公室负责培训资料、培训内容及安排讲课人员。
2.安全监察室、生产调度室等单位要利用广播、报纸、宣传栏等媒介或其它形式宣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
(三)保障职业安全卫生防治经费落实
1.公司要加大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经费的投入,严格按照规定提取额足额的职业病防治经费,主要加大在通风设备、瓦斯监测、矿井防治水、矿井防灭火及综合防尘方面的支出并做到专款专用。
2.经费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危害、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卫生监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安全卫生培训等费用,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3.采购部和库管按规定为职工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四)职业健康监护
1.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统计,进行职业健康查体,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监护档案,查体人员名单由劳动保险部审核。
2.调入本公司的员工,由行政办公室及时通知劳动保险部安排上岗前职业健康查体,调离本公司的职工和退休职工进行离岗时健康查体。
3.公司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通知到本人。对新发职业病诊断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按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煤矿管理部门报告,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由劳动保险部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4.个体防护
劳动保险部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2008)规定,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所有接尘人员在作业场所都要佩戴矿配备的防尘口罩,并根据规定的周期和型号更换滤膜。所有接触噪声的人员要佩戴防噪耳塞,做好自我保护。
(五)粉尘、噪声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
1.粉尘防治计划及措施
(1)认真落实《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根据巷道开拓进度,按照要求及时延伸各巷道防尘管路,并划分防尘责任范围,认真做好巷道冲刷工作。
(2)新购置的粉尘监测仪器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定期对使
用中的粉尘监测仪器进行校核;不合格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报废。
(3)按照要求,及时回撤采煤工作面顺槽、安装煤巷掘进顺槽的各辅助隔爆水棚,并定期检查维护。
(4)井下作业现场防尘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使用正常,否则不得生产。
(5)在回采工作面生产期间,分别对工作面按照设计进行洒水降尘,掘进工作面在距迎头100m范围内第二道全断面喷雾外1m处安设一道全断面捕尘网,随迎头掘进及时挪移喷雾及捕尘网。迎头产尘作业时开启喷雾,配合捕尘网除尘。需喷浆作业的综掘巷道,喷浆机必须在捕尘网上风侧作业。
(6)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按规定使用炮泥和水炮泥;放炮地点20m以内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刷巷帮;放炮必须使用放炮远程喷雾装置。
(7)有关部门调研防尘、降尘、除尘新设备,如自动喷雾,负压超细喷雾装置等,在轨道暗斜井,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距工作面煤壁30m、100m范围内,在掘进工作面距迎头距离不超过50m处安装负压喷雾。
(8)严格执行《关于防尘责任范围及管理标准的规定》,对巷道煤尘进行冲刷,冲刷记录由施工单位负责认真填写,并保存备查。
(9)防尘系统图、防尘设施牌板、测尘台帐、防尘管路台帐、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台帐、防尘设施管路检查记录;巷道冲刷记录、隔爆
设施台帐由责任单位负责整理并保存,要求数字准确、整齐、清楚,并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10)进行 “粉尘游离二氧化硅检测”、“粉尘分散度检测”。
(11)煤场加强浮煤的清理,对场区及落地煤堆实行喷雾降尘。
2.噪声控制计划和措施
(1)局部通风机等噪声大的设备加装消声器降噪。
(2)噪声大于85dB(A)的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噪声耳塞;当作业场所噪声大于90dB(A)时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风钻、锚杆机使用消音罩。
3.有害气体防治措施
(1)加强井下各种监测监控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监测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
(2)加强通风管理,合理配风,不断优化通风系统。做好测风旬报,月报编制,及时掌握井下通风情况,保证各作业地点的用风量,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及时制定月度矿井风量分配方案,对新掘进的工作面要及时配风,保证用风需要。加强对局部通风机、主通风机及各类通风设施的管理,确保各类通风设施设备完好可靠、正常运行。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分风、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风筒吊挂平直,严禁漏风,保证工作面用风要求。
(3)加强瓦斯检查力度,严禁超限作业。
20xx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43_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每月制定瓦斯巡回检查路线并及时增设瓦斯检查点,要求瓦检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瓦斯检查,做到瓦斯检查“三对口”,杜绝假、漏、空检等现象的发生,保证瓦斯检查数据的准确性;加大主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的管理力度,严禁无计划停风,保证送电、送风前的瓦斯检查,严格执行瓦斯排放制度;加强停工地点管理,对长期停工的巷道及时进行封闭,设置栅栏,并悬挂警示牌。
(4)不断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安装风门、风速、局扇开停传感器,按照要求合理布置瓦斯传感器。定期对传感器调试、校正,并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转和工作,
(5)加强现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坚持每月一次重点部位瓦斯隐患排查制度,把综放工作面的回风隅角,沿空掘进巷道、实体煤掘进巷道的高冒区、断层、褶皱发育地带等地点,作为瓦斯管理的重点区域,对排查出的重点区域制定专门的措施进行管理,强化现场管理,做到制度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6)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戴有效的防毒面具或防毒口罩。
4.高温防治
随着矿井开采深度不断增加,对采煤工作面、掘进迎头空气温度超过26℃或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0℃时采取制冷降温措施,将冷气送至井下温度超标的.作业地点,减少高温危害。
(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通风区负责矿井粉尘、有害气体的日常监测,并负责对检测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和校验。
1.粉尘监测
通风区要按照规定制定每月的测尘计划,合理布局测尘点。
(1)总粉尘定点监测,井下每月测定2次。
(2)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时间加权平均浓度),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3)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当测定1次。
2.矿区噪声每月至少测定1次。
3.年度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完成年度矿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七)职业卫生基本资料的收集和存档
职业卫生科要排查矿情况,负责建立、收集、整理、存档职业卫生档案并对其动态管理。各单位将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及生产工艺流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设置、维修、职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通防工区的各类监测监控、有害气体及粉尘监测等资料进行分类存档。
三、监督检查
安全监察室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责任单位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篇6: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计划及实施方案。
1、防治目标
(1)力求放射工作场所电离辐射危害因素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力求不发生放射性职业病;
(2)力求不发生各类放射事故。
2、防治措施
(1)由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触放射危害工作的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使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放射设备的设置、布局、安装要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不购买和使用淘汰设备。
(3)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时发放有害作业场所岗位津贴。
(4)发现设备及防护设施出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和维护。
(5)制定放射工作场所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
3、工作安排
(1)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时间:2013年1月到2月4日
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规及放射防护有关知识。
小结材料:包括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资料、考试试题等装入相应的档案备查。
(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
上岗前:新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务必到相应的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才能从事放射工作。
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时间:4-5月
地点: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人员:人员名册
总结:总结材料入档案备查
(3)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护
根据本院对放射诊疗工作的安排、安排适当时间对放射诊疗设备及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
(4)有害因素的监测:每季度对本院放射作业场所及工作人员进行监测和评价。
4、经费: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1)培训所需经费;
(2)职业性健康体检费;
(3)有害因素监测费;
(4)劳动防护用品费;
(5)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护费。
篇7: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新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承隆兴地矿安字[xxx4]6号文件精神。公司特制定xxx4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现下发给各部门请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煤矿职业健康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煤矿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的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本要求,以保护煤矿职工职业健康为目的,以防治尘肺病为重点,切实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依法保护职工健康权益,促进公司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
二、总体目标
在上级部门领导下,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职工身体健康;进一步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管理体系和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各部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结合公司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使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降到最低,严禁超标作业,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三、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一)组织管理
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组织、管理全矿的职业病防治 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要设置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设立职业危害监督管理人员,制定工区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
(二)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
1.行政管理办公司负责安排公司主要领导、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到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机构接受培训;负责制定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同时组织好职工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编制培训配档表。职业卫生办公室负责培训资料、培训内容及安排讲课人员。
2.安全监察室、生产调度室等单位要利用广播、报纸、宣传栏等媒介或其它形式宣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
(三)保障职业安全卫生防治经费落实
1.公司要加大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经费的投入,严格按照规定提取额足额的职业病防治经费,主要加大在通风设备、瓦斯监测、矿井防治水、矿井防灭火及综合防尘方面的支出并做到专款专用。
2.经费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危害、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卫生监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安全卫生培训等费用,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3.采购部和库管按规定为职工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四)职业健康监护
1.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统计,进行职业健康查体,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监护档案,查体人员名单由劳动保险部审核。
2.调入本公司的员工,由行政办公室及时通知劳动保险部安排上岗前职业健康查体,调离本公司的职工和退休职工进行离岗时健康查体。
3.公司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通知到本人。对新发职业病诊断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按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煤矿管理部门报告,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由劳动保险部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4.个体防护
劳动保险部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xxx8)规定,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所有接尘人员在作业场所都要佩戴矿配备的防尘口罩,并根据规定的周期和型号更换滤膜。所有接触噪声的`人员要佩戴防噪耳塞,做好自我保护。
(五)粉尘、噪声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
1.粉尘防治计划及措施
(1)认真落实《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根据巷道开拓进度,按照要求及时延伸各巷道防尘管路,并划分防尘责任范围,认真做好巷道冲刷工作。
(2)新购置的粉尘监测仪器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定期对使
用中的粉尘监测仪器进行校核;不合格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报废。
(3)按照要求,及时回撤采煤工作面顺槽、安装煤巷掘进顺槽的各辅助隔爆水棚,并定期检查维护。
(4)井下作业现场防尘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使用正常,否则不得生产。
(5)在回采工作面生产期间,分别对工作面按照设计进行洒水降尘,掘进工作面在距迎头100m范围内第二道全断面喷雾外1m处安设一道全断面捕尘网,随迎头掘进及时挪移喷雾及捕尘网。迎头产尘作业时开启喷雾,配合捕尘网除尘。需喷浆作业的综掘巷道,喷浆机必须在捕尘网上风侧作业。
(6)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按规定使用炮泥和水炮泥;放炮地点20m以内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刷巷帮;放炮必须使用放炮远程喷雾装置。
(7)有关部门调研防尘、降尘、除尘新设备,如自动喷雾,负压超细喷雾装置等,在轨道暗斜井,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距工作面煤壁30m、100m范围内,在掘进工作面距迎头距离不超过50m处安装负压喷雾。
(8)严格执行《关于防尘责任范围及管理标准的规定》,对巷道煤尘进行冲刷,冲刷记录由施工单位负责认真填写,并保存备查。
(9)防尘系统图、防尘设施牌板、测尘台帐、防尘管路台帐、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台帐、防尘设施管路检查记录;巷道冲刷记录、隔爆
设施台帐由责任单位负责整理并保存,要求数字准确、整齐、清楚,并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10)进行 “粉尘游离二氧化硅检测”、“粉尘分散度检测”。
(11)煤场加强浮煤的清理,对场区及落地煤堆实行喷雾降尘。
2.噪声控制计划和措施
(1)局部通风机等噪声大的设备加装消声器降噪。
(2)噪声大于85dB(A)的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噪声耳塞;当作业场所噪声大于90dB(A)时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风钻、锚杆机使用消音罩。
3.有害气体防治措施
(1)加强井下各种监测监控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监测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
(2)加强通风管理,合理配风,不断优化通风系统。做好测风旬报,月报编制,及时掌握井下通风情况,保证各作业地点的用风量,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及时制定月度矿井风量分配方案,对新掘进的工作面要及时配风,保证用风需要。加强对局部通风机、主通风机及各类通风设施的管理,确保各类通风设施设备完好可靠、正常运行。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分风、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风筒吊挂平直,严禁漏风,保证工作面用风要求。
(3)加强瓦斯检查力度,严禁超限作业。
篇8: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维护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特制定xxx5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职工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加护管理办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规范管理,立足公司实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公司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经xxx4年12月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制定xxx5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增强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益意识,逐步提高职工职业卫生素质。
3、加强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要求,完善职业卫生资料,落实职业卫生各项工作:
(1)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真实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在xxx4年的个人档案管理基础上完善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身体
健康。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对从事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岗前、岗中、岗后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100%。
(3)对存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改造,并及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4、完善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公司要求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相应应急救援预案。
5、完善公司职业危害因素辨识与作业危害场所相应警示标志的制作与挂设。
三、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1、完善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公司要求完善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众源绿能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其管理制度等;完善公司涉及职业危害的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完善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体系;
2、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
根据上级公司要求落实职业健康管理目标:
0 —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为零;
1 —职业病发病率<1‰、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100%、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到100%、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100%;
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8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3、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落实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取证相关要求。
针对公司职业危害特点,立足“预防为主”的方针,利用xxx5年职业病防治周时间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将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纳入公司xxx5年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主要培训内容包括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上级公司要求及公司相关制度、职业危害岗位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4、检测职业危害因素、挂设警示标识
落实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要求,各作业点每班执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检测确认制度,并保存完善检测记录;各作业点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风速风量温度检测工作并保存记录;配合属地开展公司作业场所内粉尘、噪音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各项目部加强一氧化碳检测仪器、风速风量温度检测仪器的使用培训与维护工作并保存记录。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工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5、提供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资金实行计划制度,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季度费用计划,确保劳动用品能够及时发放到职工手中,让职工在劳动生产中有效的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劳动防护用品购置费用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确定合格供应商,采购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保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质量,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部及各项目部具体负责对职工日常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的监管。对不佩戴、不正确佩戴、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采取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手段,确保每个职工都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职工健康监护
严把新员工入厂体检关。对新入厂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凡未按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予办理上岗手续。
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_188-xxx4及相关法律要求进行xxx5年在岗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对离岗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在30日内对准备脱离所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或岗位的职工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要求将检查结果告知职工本人。未按要求进行离岗检查的职工,不予办理离岗手续。
完善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做到档案符合要求、管理有序。
7、加强职业病诊疗工作
在努力保持公司职工零职业病的前提下,根据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对需要复查的职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有职业禁忌职工及时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工作岗位。
8、完善医疗卫生保护措施
医疗保证措施 :①强化协调、联系医院,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规范管理、落实防治措施,做好职工的健康教育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卫生防疫工作环境; ②及时配备应急药箱、防寒防冻劳保;搞好春秋两季环境卫生,有效控制疾病的流行。
环境卫生保证措施:每天做到场地清洁,房屋四周排水畅通,无污水死水、无病毒滋生的腐质物堆,生活垃圾统一处理;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每天下班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保证做到材料分类成堆,机械设备停放有序。
食堂卫生保证措施 :组织对食堂卫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全体员工进行监督,确保食堂卫生; 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加强饮食管理,保证职工的营养素供给。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搞
好职工食堂饮食工作,保证食品制作,饭菜做熟、营养合理。
个人卫生保证措施 :积极为职工搞好个人卫生创造条件,如修建洗澡堂、发放劳保用品等。 加强个人卫生的宣传,搞好形象教育,使每个职工能够从我做起,在为单位树立形象的同时,也做好自身的卫生保健工作,使自己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健壮的体魄投入到工作之中。
五、考核与总结提升
公司安环部负责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的考核与验收,督促并监控各项目的工作开展。
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纳入季度系统安全状态评价或综合量化评估考核,对落实不力的部门进行问责,并责成按时整改。
xxx5年底总结本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总结成绩与不足,为下一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篇9: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某公司20XX年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加强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促进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贴合国家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着“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经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计划
依据国家法规、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管理部门的指示要求及《徐矿赛尔能源公司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公司将对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用心落实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012年公司将集中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进行有效控制和处理,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和人身伤害。2012年公司职业病防治目标如下:
1、新发尘肺病病例控制在0、1%以内;
2、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到达100%;
3、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100%;
4、劳动者的工伤保险覆盖率100%;
5、噪声性耳聋的发病率0%;
6、粉尘作业点达标率每年提高2%~5%,在2012年底到达95%。
二、保障条件
(一)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公司广大职工健康及权益带给最坚强的保护伞。
(二)公司配有专门的培训部门和人员,加强公司全体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患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的潜力。
(三)公司带给专门的职业病防治的专项资金。每月劳保每月按时做计划,按时采购,按时领取发放,保证一线工人劳保用品的及时穿戴;公司制定防护设施维修与保养的相应制度,保证各种防护设施的维修与保养资金和人员的及时到位与更换。
三、职业病防治实施措施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防治机构,在公司原有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照徐矿司(2012)16号文件,认真梳理完善。在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充实人员,配备专职的煤矿职业危害专业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在条件成熟时委托县有资质的慈善医院为公司开展作业危害防治带给服务。
2、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公司要制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计划,健全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体系和网络。二是加强对各级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强化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培训,用心推进作业场所健康教育。三是把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企业普法教育范围,列为健康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重要资料。四是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企业构成关心劳动者健康、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发挥工会监督作用,鼓励举报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培训定为每月一期。
3、抓好职业危害源头控制,凡是建设工程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和使用,从源头控制。
4、加强对作业环境中职业危害管理和控制,优化生产布局、工艺流程,定期进行危害因素监测、评价,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使工作场所贴合下列煤矿职业危害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贴合国家煤矿职业危害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贴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贴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5、井下生产作业场所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6、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1)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2)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煤矿监察部门审核同意。
7、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依法组织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要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确保职业病病人的权益。同时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按AQ1501标准为职工配置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引导和督促其坚持正确规范使用。
9、重点强化对重点职业病的防治。
(1)尘肺病防治。以防治煤工尘肺、矽肺为重点,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提高生产机械化水平,推进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逐步淘汰不贴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2)重大职业中毒防治。加强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实施硫化氢、一氧化碳、氨气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防范治理工程,开展中毒隐患排查,对生产设施、设备、场所进行治理。
(3)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预警。重点开展对煤工尘肺、矽肺职业病危害等的监测,及时掌握职业病在高危人群、高危工种的发病特点和发展趋势,研究职业病危险源的分布状况,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
(4)推进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公司构建职业病危害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加强职业病信息监测、报告与管理,建立和完善职业病信息监测、报告与管理网络,建设职业病监测点,为制定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带给基础数据。按照动态监控、及时预警、准确计量的要求,根据职业病危害的性质和程度建设职业病预警体系。
10、完善企业工伤保险等各项制度。加强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公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二是落实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三是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提高工伤保险覆盖率。四是完善职工休息休假制度,加强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五是完善工伤预防与保障相结合的机制,将工伤保险基金部分用于职业病防治的预防和宣传工作,逐步建立职业病治疗、康复制度。六是推行职业卫生专项群众合同制度。
篇10: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规定,同时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特制订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的最新精神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本厂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的标准体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病管理水平;强化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和宣传,切实把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职业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日常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消除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隐患,决不留死角,从而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做好每年接触有危害因素职工健康检查和各类职工健康普检工作,职工就业前体检率达到100%;在岗职工体检率达到100%;离岗前职工体检率达到100%;同时建立健全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2、在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充实,有危害因素作业场所工作环境检查率达10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志覆盖率达到100%,在主要生产车间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达到100%,使用率达到95%;
4、利用电视、宣传栏、各种学习讲座等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活动,通过不定期的测评及相关问卷调查分析,职工对职业病防控重要性及有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5%;
5、逐步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及劳动强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环境,降低职工劳动紧张度和减轻压力及厌倦情绪,适当调整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营养膳食,注重工作期间的休息效果以减缓疲劳;
6、作业场所轻伤发生率控制在0。2%,职业病发病率为0,急性中毒发生率为0,不发生重大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
7、认真做好突发传染性疾病的预防、诊治和报告工作。
三、干预措施
一 规章制度实行过程中进行效果评估
在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企业管理标准,由行政部,生产部牵头组织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对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目的是检验规章制度的可行性,是否合理进行综合评定,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为:
1、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急性职业病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
3、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4、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5、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7、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9、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
10、职业病防治管理奖惩制度
二 宣传教育培训和具体实施部门及进度
1、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利用多媒体、宣传栏、映像资料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护的宣传活动;
3、每年开展“安全职业卫生保健知识”竞赛活动;
4、组织职工消防、触电、创伤急救的知识培训;
5、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6、开展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7、结合开展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分批举办职工职业卫生、健康促进、营养膳食及医学知识等视频知识学习大会,职工参与率每年递增5%;
8、对在岗职工进行岗位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自防、互防技能,对接触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待遇,职工签订率要达到100%;
(三) 加强日常管理,改善作业环境,落实职业防护措施
1、行政部负责有危害作业场所、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工作;
2、为了加强化学事故急救处理,在硫酸灌区加设喷淋装置;
3、由生产部监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由生产部、行政部定期对生产车间工人作业环境面貌进行整改,使生产环境、工人休息室等场所环境整洁、舒适;
6、由行政部做好绿化工作,增强企业绿肺功能;
7、由行政部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检查工作。 负责,开展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工作。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网格化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区和工作职责。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每年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乡政府要与村、企事业单位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无遗漏。
4。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活动,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企业是主体。要通过网格化管理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引导全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整改隐患设备设施、完善安全防护装置、落实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等措施,督促企业变被动为主动,彻底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自律与自我监管。
5。编制《保安乡网格化安全管理地图》。乡安全生产办公室编制《保安乡网格化安全管理地图》,标明每个企业的位置、性质、面积、监管责任人、存在隐患内容等,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和信息化。
6。相关部门分工协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乡安监站负责制定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实施方案,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及考核,建立全乡安全生产网格化信息数据库,制定各类人员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负责对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检查、督促、考核验收,对辖区各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实施监察。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
各村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网点内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企业安全信息的采集,负责对辖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协助对辖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执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安全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网格化安全管理,是一项创新工作,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基层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安全管理网络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需要。对此,各村、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要有充分的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乡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突出管理重点,确保工作实效。在网格化安全管理工作中,由乡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调度,根据各单位的汇报和监督抽查情况,对全乡各部门、各村、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安全管理方法机制进行宣传和弘扬,对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力、措施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进行批评。对有关工作人员没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
(一)领导小组:
成立以吕凭同志任组长,燕西宁、刘平正、安智军任副组长,李向阳、唐建辉、燕张明、李云强等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具体负责本系统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指导和协调等工作,其它科室做好配合。
(二)目的及目标
1、目的: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控制、减少或杜绝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煤矿工人身体健康。
2、目标:
(1)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完好率为96%;
(2)员工个体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率为98%;
(3)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率为100%;
(4)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职业健康查体率为100%;
(5)2014年无新增职业病人。
(三)时间安排: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x月xx 日
(四)具体措施及保障条件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实施职业卫生目标化管理
为保障本系统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各矿要成立由矿长为组长,副矿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日常开展。实行目标化管理,将目标层层分解到各专业、各部门,并把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为对单位领导人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
2、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各项制度。
按照《xx规定》第十条规定,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各级责任制和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
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依法享受 社会保险权益。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账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职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职工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职工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4、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得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职工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职工健康的其他要求。
5、各煤矿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指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监测评价;
7、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制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者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性质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货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者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9、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项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语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加大投入,改进工艺,积极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治理
(1)粉尘治理。一是用好各类防尘设施,采煤工作面放煤点每隔五米安装洒水降尘装置,溜子道、材料道均安装风流净化水幕,掘进工作面放炮时,开启放炮喷雾,迎头后安装净化水幕,皮带机巷及溜子道转载点均安装降尘喷头,并保持完好、使用正常。二是采掘工作面采用煤层注水、湿式打眼、水封爆破等。三是加强个人防护,戴防尘口罩等。四是定期冲刷巷道。
(2)有毒有害气体的控制。一是改善劳动环境,加强井下通风排毒措施,使作业环境中有毒有害气浓度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二是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三是设置警示标识,在井下通风地点或不通风的巷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四是加强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
11、落实经费投入,确保各项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对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实行预算管理,财务部门把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生产成本预算,严格预算管理,严禁挪用。投入专项资金为职工购买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对已确诊的职业病人,安排到有资质的医疗、疗养。每个职业病人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和肺功能测定。职业病人的工资、护理费等其他待遇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切实维护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职业病危害防治实施方案
1、职业病危害项申报
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要求,各煤矿负责每年于3月31日前申报上一年度职业危害情况,具体申报内容为:煤矿企业基本情况,煤矿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情况;煤矿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2、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企业人力资源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从业人员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 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存在职业病危害时,必须向从业人员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3、职业卫生培训
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培训要求进行培训。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煤矿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4、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1)设置警示标识。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在全矿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以此来时时提醒职工按操作规程操作,防止职业危害因素对自己的危害。
(2)规范防护用品管理。各煤矿根据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情况,分别对接触粉尘、噪音等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发放防尘口罩、耳塞等防护用品,并及时维修、更换。各煤矿积极督促职工自觉使用防护用品。
(3)职业病危害监测因素。企业对粉尘按《煤矿安全规程》的监测频次进行监测,采集个体呼吸性粉尘样品、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样品,每季度送粉尘监测中心鉴定一次。
(4)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煤矿定期要对各职业危害场所的警示标识的悬挂、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运转及维修及职工按规程操作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把现场考核情况与各部门的经济效益及个人收入挂钩,使用经济手段督促做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5、落实“三同时”原则,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
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是预防职业病的根本措施。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及“三同时”原则,做好了职业危害的前期预防工作。
篇11: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煤矿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我矿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贴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降低职工患职业病的风险,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特制定XXXX煤矿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职责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职责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韵职业病危害承担职责”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职责体系和职责保证制度。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
(1)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职责制与经济职责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职责制,用人单位能够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但不能像经济职责制那样,把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压在劳动者身上。
(3)无论是群众职责制,还是个人职责制都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计划,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资料。
(4)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到达职责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状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状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用心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厂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潜力时,劳动者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带给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用心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贴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贴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贴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贴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对从事粉尘、有害气体等作业的特殊管理。
粉尘、有害气体职业病危害作业是煤矿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和严重职业病的主要作业,其危害后果个性严重,其危害往往是群体性的,且致病性是缓慢发展的,不容易被察觉,它不仅仅严重损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给用人单位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也影响社会的稳定。
特殊管理措施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管理。如有害气体、空气中粉尘浓度的监测;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包括有害气体自动报警装置、转载点防尘喷雾装置、打钻点捕尘装置、巷道全断面防尘喷雾装置等等;粉尘、有害气体的日常管理,包括有害气体的日常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定期测定等;个人防护措施,包括正确佩戴完好的个人防护用品,严禁在有害气体超标的环境下作业等等;例外,矿井还务必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7、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资料,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资料有:全矿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矿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状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资料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状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用人单位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务必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资料)。
8、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资料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职业病报告制度。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应贴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务必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10、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害、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1、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第二款: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资料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篇12: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企业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各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和实施方案。
1、职业病防治计划
1、1检查计划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对劳动者进行就业前、定期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在就业前的检查中如发现有不宜从事某一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业禁忌征者,不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定期健康检查便于早期发现病人,及时处理,防止职业危害的发展、为制定预防对策带给依据。
1、2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
企业建立职业卫生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是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的要求。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工作单位的基本状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强)度监测结果与分析,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组织和检查结果及评价。劳动者个人健康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职业病的诊断、处理、治疗和疗养,职业危害事故的抢救状况等。
1、3消除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
1、3、1改善作业方式,改善作业环境,减少有害物质散发。
1、3、2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减少有毒物质的跑、冒、滴、漏。
1、3、3搞好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防止有害物质的2次污染。
1、4合理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在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或因进行设备检修而不得不接触高浓(强)度有害物质时,务必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1、5注意个人卫生,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注意劳逸结合。
1、6对女工要给以特殊保护。
1、6、1不安排女工到不适合女性身体条件的岗位。
1、6、2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
1、7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护知识,制订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
领导和劳动者要透过培训,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和法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知识。提高对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重要性的认识,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1、8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8、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8、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8、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10、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和劳动潜力鉴定
职业病患者在治疗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工作的,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劳动潜力受损程度应按照已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鉴定,并按劳动保险条例,给以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2、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
2、1车间进行安全值日制度,每一天对车间进行检查;安环部每月定期对生产车间进行检查,保证车间环境问题早明白,并能早处理。公司在招聘每位员工时,要求应聘者出示一份近期的身体全面检查材料,做到招聘人员,身体健康在先,保证所有招聘来的员工身体适合工作岗位的要求,同时便于对员工身体的跟踪监护。
2、2企业为企业每位员工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具体记载了以往的职业接触史,职工工作岗位的可能产生的职业性危害,职工进入该岗位的时间,在岗时间。职工的个人健康监护档案记载了每位职工的以往病史,职工进厂前,进厂时,具体的在岗中的的各次检查记录。我们把每位职工的身体状况同职业结合起来,全面、具体的分析每位职工的健康状况,使职业性侵害早发现早治疗,保证每位职工的健康。
2、3公司每年请具有监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对空气、水进行检测;公司每月对各个车间进行一次设备、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检查。保证职工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公司每周进行全厂卫生大检查,进行清洁生产,给职工带给一个清新、干净的工作环境。
2、4公司全年根据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特殊作业带给特殊劳动劳动防范工具。给对配备了防尘口罩;给工作人员发放了防噪音式耳塞;加强了可能产生职业性侵害岗位工作人员对职业病的防范,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
2、5公司为员工24小时带给热水,保证员工洗浴的方便,并筹建大型浴室,为员工带给更舒适的洗浴空间;为改善员工的住宿条件,建设了新的住宿楼,宿舍中连有网线,有线电视,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能够休息好、娱乐好;保证8小时工作制,尽量不安排加班,给员工安排规律的生活空间。
2、6公司给女工的保护
2、6、1不安排女工到岗位,对于女工,一律安排到适合她们身体要求的岗位。
2、6、2对孕期、哺乳期的女工特殊照顾,不让其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不安排夜班工作,根据本人意愿安排充足的产假。
2、10公司对产生职业病的员工,由专业部门依《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鉴定进行劳动潜力鉴定,对具有工作潜力的职工,公司结合职工的个人状况,重新安排适合本人的工作。对不具有工作潜力的职工,公司给予必须的补偿,另外还可依劳动保险条例得到保险公司的工伤医疗赔偿。
篇13: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医院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计划及实施方案。
1、防治目标
(1)力求放射工作场所电离辐射危害因素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力求不发生放射性职业病;
(2)力求不发生各类放射事故。
2、防治措施
(1)由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触放射危害工作的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使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放射设备的设置、布局、安装要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不购买和使用淘汰设备。
(3)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时发放有害作业场所岗位津贴。
(4)发现设备及防护设施出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和维护。
(5)制定放射工作场所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
3、工作安排
(1)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时间:2013年1月到2月4日
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规及放射防护有关知识。
小结材料:包括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资料、考试试题等装入相应的档案备查。
(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
上岗前:新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务必到相应的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才能从事放射工作。
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时间:4-5月
地点: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人员:人员名册
总结:总结材料入档案备查
(3)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护
根据本院对放射诊疗工作的安排、安排适当时间对放射诊疗设备及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
(4)有害因素的监测:每季度对本院放射作业场所及工作人员进行监测和评价。
4、经费: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1)培训所需经费;
(2)职业性健康体检费;
(3)有害因素监测费;
(4)劳动防护用品费;
(5)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护费。
篇14: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促进煤矿安全健康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贴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
(一)领导小组:
成立以吕凭同志任组长,燕西宁、刘平正、安智军任副组长,李向阳、唐建辉、燕张明、李云强等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具体负责本系统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指导和协调等工作,其它科室做好配合。
(二)目的及目标
1、目的: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控制、减少或杜绝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职工带给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煤矿工人身体健康。
2、目标:
(1)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完好率为96%;
(2)员工个体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率为98%;
(3)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率为100%;
(4)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职业健康查体率为100%;
(5)2014年无新增职业病人。
(三)时间安排:
2014年3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四)具体措施及保障条件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实施职业卫生目标化管理
为保障本系统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各矿要成立由矿长为组长,副矿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日常开展。实行目标化管理,将目标层层分解到各专业、各部门,并把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为对单位领导人进行考核的重要资料。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
2、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各项制度。
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第十条规定,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各级职责制和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
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权益。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状况以及财务会计账册等有关状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用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职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潜力时,职工或其家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职工或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为职工带给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4、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用心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贴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贴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得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贴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贴合保护职工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职工健康的其他要求。
5、各煤矿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资料,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指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监测评价;
7、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资料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制度应贴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者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性质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货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者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9、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项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语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加大投入,改善工艺,用心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治理
(1)粉尘治理。一是用好各类防尘设施,采煤工作面放煤点每隔五米安装洒水降尘装置,溜子道、材料道均安装风流净化水幕,掘进工作面放炮时,开启放炮喷雾,迎头后安装净化水幕,皮带机巷及溜子道转载点均安装降尘喷头,并持续完好、使用正常。二是采掘工作面采用煤层注水、湿式打眼、水封爆破等。三是加强个人防护,戴防尘口罩等。四是定期冲刷巷道。
(2)有毒有害气体的控制。一是改善劳动环境,加强井下通风排毒措施,使作业环境中有毒有害气浓度到达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二是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三是设置警示标识,在井下通风地点或不通风的巷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四是加强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
11、落实经费投入,确保各项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对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实行预算管理,财务部门把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生产成本预算,严格预算管理,严禁挪用。投入专项资金为职工购买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对已确诊的职业病人,安排到有资质的医疗、疗养。每个职业病人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和肺功能测定。职业病人的工资、护理费等其他待遇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切实维护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篇15: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规定,同时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状况,切实做好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特制订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的最新精神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状况,加强本厂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的标准体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病管理水平;强化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和宣传,切实把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用心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职业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日常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消除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隐患,决不留死角,从而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做好每年接触有危害因素职工健康检查和各类职工健康普检工作,职工就业前体检率到达100%;在岗职工体检率到达100%;离岗前职工体检率到达100%;同时建立健全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到达100%;
2、在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充实,有危害因素作业场所工作环境检查率达10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志覆盖率到达100%,在主要生产车间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到达100%,使用率到达95%;
4、利用电视、宣传栏、各种学习讲座等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活动,透过不定期的测评及相关问卷调查分析,职工对职业病防控重要性及有关知识知晓率到达95%;
5、逐步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及劳动强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环境,降低职工劳动紧张度和减轻压力及厌倦情绪,适当调整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营养膳食,注重工作期间的休息效果以减缓疲劳;
6、作业场所轻伤发生率控制在0、2%,职业病发病率为0,急性中毒发生率为0,不发生重大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
7、认真做好突发传染性疾病的预防、诊治和报告工作。
三、干预措施
(一)规章制度实行过程中进行效果评估
在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企业管理标准,由行政部,生产部牵头组织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对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目的是检验规章制度的可行性,是否合理进行综合评定,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为:
1、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急性职业病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
3、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4、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5、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7、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9、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
10、职业病防治管理奖惩制度
(二)宣传教育培训和具体实施部门及进度
1、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利用多媒体、宣传栏、映像资料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护的宣传活动;
3、每年开展“安全职业卫生保健知识”竞赛活动;
4、组织职工消防、触电、创伤急救的知识培训;
5、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6、开展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提合理化推荐活动,对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所提出的合理化推荐落实状况进行检查;
7、结合开展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分批举办职工职业卫生、健康促进、营养膳食及医学知识等视频知识学习大会,职工参与率每年递增5%;
8、对在岗职工进行岗位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自防、互防技能,对接触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待遇,职工签订率要到达100%;
(三)加强日常管理,改善作业环境,落实职业防护措施
1、行政部负责有危害作业场所、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工作;
2、为了加强化学事故急救处理,在硫酸灌区加设喷淋装置;
3、由生产部监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状况;
4、由生产部、行政部定期对生产车间工人作业环境面貌进行整改,使生产环境、工人休息室等场所环境整洁、舒适;
6、由行政部做好绿化工作,增强企业绿肺功能;
7、由行政部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检查工作。
篇16: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加油站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作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制定本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工作场所的改善计划与实施方案
1、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对制度运行中出现的违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用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
(1)加强油气回收装置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2)上半年安排有职业危害检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保证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贴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下半年安排有职业健康评价资质的单位对加油站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3、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根据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按时发放防静电工作服、防寒服、防静电防砸耐油鞋等个人防护用品,教育和监督职工正确使用,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4、女工保护
(1)不安排女工到职业禁忌岗位。
(2)对孕期、哺乳期的女工特殊照顾,不让其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
二、职业健康体检计划与实施方案
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年初公司统一组织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年终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体检结果存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三、职业健康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
每季度组织一次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和法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知识,提高对职业健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预防、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四、资金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不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对各防治措施资金预算如下,资金由财务部门组织落实。
五、其他职业健康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与职业危害因素申报。
加油站负责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