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范文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为全面化解我区金融领域风险,有效处置金融风险隐患,维护金融安全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金融风险化解处置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全市金融风险排查调度会议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对全区各类金融风险进行化解处置。在准确掌握全区金融领域的潜在风险、突出问题、涉稳隐患等情况后,落实责任,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整治措施,分类化解各类风险,建立健全金融风险化解处置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条块结合原则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承担本领域风险化解处置任务,发挥专业优势,制定化解处置方案,统筹安排进度,督促指导各乡(镇)办扎实推进风险化解处置工作;各乡(镇)办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按照总体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办由行政一把手负责成立专班队伍,具体落实风险排查工作,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依法有序稳妥处置。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会同各乡(镇)办做好金融领域的化解处置工作;各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单位会同各乡(镇)办做好非法集资等业务交叉领域风险化解处置工作。
(二)坚持有效风险化解原则
建立起风险化解跟踪机制。对排查出的风险,既要督促机构抓好问题整改,又要明确主管(监管)部门、属地政府的化解责任,明确风险化解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化解措施及要达到的效果等。同时,根据性质、情节、危害程度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既要评估现有风险,又要防范因处置不当引发的风险,要讲究策略方法,分类施策,集中处置化解一批重大风险点,有效化解存量风险,严格控制新增风险。
(三)坚持分业组织和统筹推进结合原则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乡(镇)办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在本方案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拉出要化解处置对象清单,把握总体时间进度,彻底摸清风险底数,建立台账,提出化解措施,提交工作报告。
三、各行业风险化解处置措施
经对我区辖内各行业市场主体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将发现问题的进行风险化解处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农民合作社
对联系不到人的和经营地址未找到的13家空壳公司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对23家未开展任何业务的合作社予以注销;对存在风险的2家合作社建议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置。
(二)典当、融资租赁公司
对经营地已退租的1家公司办理企业撤销手续。
(三)小额贷款公司
加强对辖区内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督与管理,定期进行现场检查与审计,确保正常经营。
(四)非法集资风险化解处置
妥善处置未完结的案件,摸清集资参与人底数,做好沟通、稳控工作,防止集资参与人集访、缠访频发,制定应急预案,加快制定资金返还方案,推进案件处置进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全区金融风险化解处置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乡(镇)办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金融风险化解处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把本次风险化解处置工作抓紧、抓细、抓到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效落实风险排查责任。
(二)密切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乡(镇)办要加强情况交流和信息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尤其是对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风险隐患和问题,坚持条块结合、左右联动,妥善化解和消除风险隐患,避免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加大执法力度,妥善化解风险
坚决依法清理,消除潜在风险隐患。对不同风险情况,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化解措施,对情况复杂、规模较大的机构,要充分估计风险情况,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一类风险、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套措施”的要求,制定完善的风险处置方案,依法稳妥开展工作,防止发生“处置风险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