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巡查制度范文
xx市国资办
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巡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做到国有资产收益应收尽收,有效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按照《xx市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历年划拨给市国投公司和市城投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实施以下监管巡查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日常动态监管,实现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底数更加清晰,管理科学规范,处置依法得当,监管常态有力的总体目标,建立“产权清晰、责任明确、民主监督、管理科学”的管理体制,维护市委市政府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已推行的“统一经营、集中管理”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资产经营管理安全,防止国资流失和杜绝腐败行为发生,从而推动我市经济科学发展。
二、工作方法和原则
一、市国资办代表政府行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受政府委托履行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管理。
二、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由市国资办结合实际情况划拨给市国投公司和市城投公司统一经营管理。
三、市国投公司和市城投公司要对划拨给本公司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建立台账,详细记录资产经营情况,对外出租出借要严格按照《xx市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报批;每个月对资产进行一次实地巡查,对资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资产租赁期满时结合市场行情等提出资产出租可行性报告报市国资办。
四、市国资办要加强对划拨给市国投公司和市城投公司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xx市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事项的核实审批;每季度对资产经营状况进行一次实地巡查,对资产经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xx市国资办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