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站重大疫病防疫责任书范文
泽普县波斯喀木乡畜牧兽医站重大疫病防疫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动物防疫体系,保证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提高全乡动物防疫水平,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乡镇畜牧兽医站责任:
1、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县畜牧兽医局和畜牧兽医站组织的各项业务知识学习及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技能。
2、对本乡所有的村组畜禽防疫保证按照免疫程序和技术规范及时进行免疫和补免,严禁出现给养殖户发放疫苗来代替强制免疫的做法,同时做好本单位的各类防疫档案的规整,及时上报防疫工作总结。确保每头(只)畜禽始终保持在免疫保护期内,杜绝漏免现象。防疫密度必须达到100%,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
3、每次防疫集中结束后由县畜牧兽医站抽调人员统一采血监测,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的为防疫合格达标,对于抗体低于80%的根据县畜牧兽医局年度考核标准进行评定年度考核档次。在抗体检测中,如果有低于80%的村组抽血检测不达标,将追究乡畜牧兽医站站长领导责任,由泽普县畜牧兽医站领导对其进行谈话;如果有低于60%的村组抽血检测不达标,将追究乡畜牧兽医站站长领导责任,在年度考核中评定为不称职,取消年内评优资格,并进行系统内通报和严肃处理。
4、加大对本乡镇防疫人员防疫时的巡查监管力度,随时抽查防疫人员对自己负责村组农户畜禽数量,是否准确掌握新生畜禽、出栏、补栏等变动情况,做好相应的补免工作。
5、对于本乡所有村组的牲畜耳标佩戴必须达到100%。
6、认真做好本乡的产地检疫工作,并严格把关开好免疫证明。
7、根据县畜牧兽医站对畜禽防疫抗体检测合格率,对本乡镇防疫人员进行考核,及时上报到县畜牧兽医局,并在当月或下个月发工资时兑现。
8、确保本乡负责的片区全年无任何重大疫情发生。
二、乡畜牧兽医站站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对其诫勉:
1、多次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及防疫工作会议的;
2、对县督导组多次督查中发现的同一问题一直不予整改的;
3、对县畜牧兽医局、畜牧兽医站安排的工作不履行职责,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教育不改或发生紧急疫情时不服从统一调度的;
4、因受到其他处分不能履行职责的;
5、其它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有效。
泽普县波斯喀木乡畜牧兽医站(盖章):
各村负责人签字: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