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范文
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党组是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的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主体责任。
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集体责任。
(一)统筹谋划部署
工作目标: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部门的领导作用,在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全院各部门中发挥领导作用。
工作措施: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法院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制定年度目标要求、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工作安排,分解具体任务,通过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形成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
工作目标: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
工作措施:1.调整充实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调度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形成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
2.修订完善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并严格落实,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报告重要情况、重大案件、重大风险问题。年初,向上级法院及派驻纪检组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三)选好管好干部
工作目标: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工作措施: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严格选拔任用组织程序。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审判岗位、关键岗位人员的把关,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四)深化作风建设
工作目标: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工作措施:以落实“八项规定”为重点,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把握用好“四种形态”。加大查处各种隐性变异“四风”问题力度,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不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五)维护群众权益
工作目标:支持配合上级部门对本单位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对本院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防止出现“灯下黑”。
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加强管理年”、“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察和纠风治乱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六)加强党内监督
工作目标: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工作措施: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诫勉谈话、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七)加强廉政教育
工作目标: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理论学习及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
工作措施:把反腐倡廉列入干警培训教育重要内容,增强各干警廉洁从政意识。结合法院系统的“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以及区委部署的纪律教育活动,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增强全体干警勤政廉政意识。
(八)严格责任考核
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通过考核促落实、促整改,倒逼责任落实。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工作措施: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主动进行述职述廉考核,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一项内容。尤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九)坚决反对腐败
工作目标: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工作措施: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反腐败工作,及时报送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二、党组书记的责任。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
(一)履行领导职责。积极推进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坚持做到“五个一”:年初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年中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分析;年底带队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每年对中层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每年向党组上报一份述职述廉报告。
(二)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并结合实际做到专门研究、责任分解、明确职责。
(三)加强教育监管。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干警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四)严格廉洁自律。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班子成员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落实分管职责:要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法院业务工作中,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针对分管部门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主动听取分管庭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针对执行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督促指导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各庭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认真参与各分管庭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
3.教育管理责任:对所分管庭室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对分管庭室及其负责人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组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三十二条规定、市委、县委和县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5.政治部主任职责:协助党组及党组书记抓好政治部工作、党建工作、干部人事管理、监察工作、宣传教育和青、工、妇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主动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针对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四、各部门责任
(一)政治部责任
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及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全院干警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的情况;受理法院干部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干警违纪事项;负责全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调查处理违法审判案件;对审判工作中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案件督办工作;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负责落实上级法院、派驻纪检组及本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其他部门责任
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负责本部门干警的廉政思想教育工作,监督管理本部门干警遵纪守法情况,监管本部门干警正当履职,监督本部门干警严守党的纪律及政治规矩,监督本部门干警依法依规依程序办案。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