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环境监测站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范文
基层环境监测站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济南市生态环境监测控中心 **
摘要: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和支撑,随着目前环保新形势的发展,如何使监测工作取得的监测数据“真”“准”“全”,使质量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经过多年实践经验的积累以及学习,梳理现阶段基层环境监测站面临的质量管理难题,进行总结和探讨,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基层环境监测站 质量管理 问题与对策
环境监测是为了特定目的,按照预先设计的时间和空间,用可以比较的环境信息和资料收集的方法,对一种或多种环境要素或指标进行间断或连续地观察、测定、分析其变化及对环境影响的过程。而环境监测数据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环境管理和环境治理的技术依据,是政府进行环境决策的重要依据。近年来,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对环境要素防控体系不断向精准防控发展,对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基层环境监测数据地位不断提升,同时也带来了更大的压力。伴随201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直到2018年《水十条》《气十条)等规划落实,以及《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 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宦建策[2018]45号)、《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8]793号)》、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等相继发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提高数据质量的明确要求,体现了国家、党中央深化生态环境文明建设体制改革的决心,保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杜绝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成为基层环境监测站面临的严峻挑战和考验。利用现有监测能力,全面加强监测质量管理,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是基层监测站的责任和义务,必须高度重视,调整思维,证实存在的实际问题,努力探索创新,才能更好的迎接新时期的挑战。
1.基层环境监测站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基层环境监测站受人员、场地、经济条件等因素的限制,使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有很大的局限性。
1.1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运行程式化严重。
质量管理体系虽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建立了,但是往往流于形式,不能与监测工作实际相结合。有效质量体系文件的执行过程是对日常监测工作良好的规范、监督和提高。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等对环境监测的规范性和合法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测站对涉刑的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监测应高度重视规范性和法律有效性,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规范性和法律有效性的重要体现。[1]。在此方面监测人员的认识还不深入,思想观念还得不到强化。
1.2现场监测质量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目前,对于实验室内的质量控制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际技术上都比较完备了,确保实验室内分析数据的准确性、精密性可以从各个方面得到保证,像盲样测试、平行样分析、加标回收试验等手段和技术都比较成熟。而现场的质量控制往往会被忽视,如果忽视了监视信息的代表性;监测目标的设定;技术路线的制定;布点、采样、样品的保存与运输;样品交接等各个环节质量管理的话,室内分析的数据再准确也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尤其是近年来国家、地方发布的关于水质检测方法、废气检测方法中都分别对现场采样及质量保证措施有了明确的要求,如果不及时进行标准查新、人员培训,严重影响现场监测质量。
1.3人员综合素质不一、知识层次偏低。
由于我们基层监测站没有人事自主权,人员综合素质不强、年龄偏大、知识层次偏低的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对从业人员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导致环境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得不到有效提升,对环境监测管理水平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2];基层缺少各种培训机会,在接触新技术、新方法时无法很快及时掌握,对环境质量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
1.4监测能力不能满足质量管理的需要
由于环境监测在地方经济中不受重视,资金投入不够,不仅是办公面积达不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仪器设备的配置往往更是严重不足,目前无论是设施环境、仪器设备等往往使用财政资金进行政府统一采购,受政策、技术和资金等条件限制,基层监测站由统一招标采购的仪器设备、基础设施等有相当部分并不合适或是不是真正所需要的,因此造成监测能力不能满足质量管理的需要。
1.5监测监督管理与考核机制不完善
因为质量体系建立的过于程式化,对环境监测全过程质量控制把控措施落后,质量管理人员因种种原因不能充分识别工作风险点及薄弱环节,不能建立有效的内部质量监督机制。同时,应该重视来自外部(市场监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通过积极参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各级实验室间比对、能力验证等活动,提升检测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
2.基层环境监测站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对策
2.1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
首先要做的是提高环境监测管理水平,在建立持续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所承担的监测任务情况全部纳入质量体系中。通过科学分工,质量负责人全面主持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员负责组织实施,质量监督员为主要工作人员,通过全体人员、机构的协调配合,大家一起努力来保证数据质量。在这同时,要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用于配合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这样才能充分调动监测人员的积极性,再配合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才能保障体系有效运行。
2.2加强监测数据和结果报告的有效性审核。
应建立一套长效、科学的监测数据审核机制,明确质量管理部门在这其中的权限和责任,为实际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4]。监测数据和结果报告的有效性审核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合法性审核,即监测结果不能超过计量认证范围和有效期,不具备监测能力的可以分包给有资质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二是合规性,即检测过程、分析方法是否有效;是否采取可靠质量保证措施;仪器设备是否检定/校准并在有效期内等。三是结果报告的规范性、完整性,即监测数据是否在逻辑性、代表性上符合各环境要素、当地气候、水文、污染源特性等性状,真实的反映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现状;评价标准、分析方法是否现行有效并适用,结论和信息描述是否准确、完整,格式、单位、文字、描述、要素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3加强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促进监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打造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
根据目前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截止“十三五”末已经水环境质量监测、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初步形成了自动监测网络,在全面布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原则下,基层环境监测站又增加了自动监测站点监督管理的职责,因此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加快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与大数据平台建设,推进监测数据联网和共享,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在目前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例行监测数据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污染源监督监测数据及其它重要监测数据的信息公开,促进监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增强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
2.4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加强监测队伍建设。
针对目前监测技术的日新月异,监测方法和技术发展很快,从而在环境监测工作中也随之出现很多重点、难点问题。作为一名合格的监测技术人员要熟练掌握相关领域的监测方法和程序,更需要刻苦向上的精神去钻研。因此,应不断引进先进的技术人才同时基层更应着眼于现有技术人员,牢固树立质量意识,通过多种形式的在职培训,培养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人才是最重要的资源,而环境监测领域更需要加强相应人员管理,将实际与理论相互结合[3],促使监测人员努力学习钻研监测技术,积极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不断开拓创新,全面提高监测队伍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