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教育领域扫黑除恶长效治理实施办法范文
推进教育领域扫黑除恶长效治理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不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立足打早打小,强化对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收集
(一)开展校园及周边巡查。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教育单位要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对本辖区内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环境开展动态巡查,加大对欺凌、霸凌行为、暴力威胁、非法校园贷等易发、多发涉黑涉恶问题的巡查力度,一般每周巡查1次。县教育局对乡镇动态巡查工作每季度抽查1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二)加强日常监测排查。加强对师生家长微信群、QQ群涉黑涉恶舆论信息的监测,及时研判查找涉黑涉恶线索。将扫黑除恶与学校及周边日常矛盾纠纷排查相结合,组织学校领导班子、中层干部、退休教师、志愿者等,摸排走访校园及周边是否 存在黑恶势力线索。坚持每月一次集中研判,摸排、统计、汇总, 上报到各级扫黑办,重大线索做到及时报送。
(三)建立举报投诉机制。通过班级群、家长微信群、在校园设立举报信箱和专线电话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支持教职工、学生、家长以及社会人员积极举报校园及周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变相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涉恶行为,及时收集锁定证据,依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和受教育权利。
二、立足师生平安,强化对校园及周边人财物的监管
(四)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属地公安部门,对新入职员工,特别是聘用的安保人员、后勤服务人员实行入职前查询制度,凡有不良记录在案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防止黑恶势力人员进入校园内部。
(五)加强特殊人群监管。县教育局要督促学校及所在社区加强对校园周边与黑恶势力有关的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对社会不满扬言报复社会、辍学学生等特殊人群的日常监管,做到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防止和避免黑恶及特殊人员危害师生生命安全。
(六)开展校园周边安全监管。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校园封闭管理、学校安保人员和器材、校园平安监控系统和“一键式”报警装置等校园防护“三个100%”建设,严防黑恶势力和不法分子侵入校园。要加大学校安保人员配备力度,提供条件保障,配合相关部门严防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各级学校要加强校内学生持有管制刀具、利器等查缴力度。政法、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黑恶势力拉拢、胁迫等手段组织或间接组织学生参与违法行为。
(七)开展重点场所定期清理。县教育局要联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宾馆酒店、桑拿洗浴、足浴按摩、养生会所、棋牌室等涉黑涉恶涉乱高发场所,以及校园周边网吧、KTV、台球室、电子游戏机室等易收纳未成年人的场所,开展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定期清理,防范黑恶势力吸收接纳未成年人。
(八)加强校园资产监管。加强对学校教育用地和校舍校产监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财产、擅自转卖学校校产、改变学校用地性质,严防黑恶势力侵入校园、霸占学校财产。
(九)加强师德考核。建立师德师风考核常态化机制,通过建立师德师风档案、信访、舆论监督、随机抽样测评等方式对教师的行为进行全方位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教师定期注册、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晋升等挂钩,防范教师参与黑恶势力。
(十)防范“非法校园贷”。定期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健康消费观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对高校、高中阶段学生参与“非法校园贷”的宣传、推销、网点代理等开展明察暗访,清除校园及周边“非法校园贷”窝点和非法催款等涉黑涉恶行为。
三、立足斩草除根,严厉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罗田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塈安全文明创建办公室职能,建立各职能部门参与的校园安防教育共建、共管、共教大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学生家长、亲属及有关人员借学生意外伤亡事故进入校园威胁学校、干扰教学秩序的“校闹”行为。严厉打击经常盘踞在学校周边的黑恶人员进入学校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宗教、邪教、精神传销等非法组织或个人进入校园进行传播活动、散发反动宣传物品的行为。
(十二)实施警校联动。联合公安机关,对校园及周边苗头性、倾向性欺凌霸凌行为的学生和社会人员开展摸底排查,及时研判是否为黑恶势力。加强校园及周边上下学重要时段、重点路段开展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发现黑恶势力,及时处置。清除校园周边涉及暴力、血腥、冲突的低俗出版物、影视节目、网络游戏。对涉及学校强买强卖,聚众闹事、破坏学校场地、校舍、设施设备以及其他公共财物的行为,在学校项目建设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或以远高于市场价提供劳动力,干扰阻挠学校建设施工正常秩序的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四、立足长效长治,强化打击涉黑涉恶行动的组织保障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发挥教育领域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局面。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源头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成因,推动长效常治。县教育局要围绕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成立专班,强化人员力量配备,加强经费保障,明确专人专职专责。指导各学校组成专班,建章立制,确保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范化、专业化。
(十四)正面宣传引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教育教学和学校日常工作有机结合,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激发工作热情,引领和带动广大教职工担当作为。集中报道重大成果,讲好教育为民故事,提升全县教育领域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决心和信心。
(十五)强化督导问责。定期开展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工作实地督查,查摆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将扫黑除恶源头治理工作纳入乡(镇)年度教育工作考核、县级平安校园评估验收、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考核体系。对在扫黑除恶源头治理工作中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或工作失职渎职导致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