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况统计报告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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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统计局关于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在领导创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艰苦卓绝的苏维埃斗争运动的实践中,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进行深入思考和创新实践,先后撰写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反对本本主义》、《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等光辉篇章,提出了“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重要理论,找到了符合中国现实的中国革命道路。
新中国成立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人民依然以革命战争年代的真情、热情,无私地支援着国家建设。江西赣南被誉为“世界钨都”、“稀土王国”,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国家三年困难时期,赣南钨砂大量出口创汇,为国家偿还外债、度过难关做出了重要贡献。建国后以来的60年赣南累计开采钨精矿130万吨,占全国一半以上;累计开采稀土25万吨,占全国中重稀土总量的七成以上,有力地支持了国防建设和国家经济发展。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森林资源丰富,建国初期被列为全国调运木材的重点地区,并修建了森林铁路专门外调木材。仅赣南苏区就累计为国家提供统配木材2450万立方米、毛竹8718万根。由于长期被过度砍伐,森林面积锐减,水土流失严重,其中1975年至1982年7年间,赣南林地面积减少257万亩,荒山面积增加183万亩,水土流失面积1678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37.8%。在资源大量输出的同时,历经战争深重创伤的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经济基础薄弱,加上地域偏远、经济欠发达,苏区的主要劳动力大量外出到沿海发达地区,仅XX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跨省输出劳务185.19万人,占乡村从业人员的比重达33.7%,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
但是,与全省和全国的发展相比,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仍是全国较大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经济发展基础依旧十分薄弱,总体发展水平低、发展差距拉大、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差、社会事业发展缓慢等问题仍未根本性改变,脱贫致富实现全面小康的任务还很艰巨。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总体发展水平较低。与全省和全国人均水平比,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主要人均指标水平较低,差距较大。XX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人均生产总值(gdp) 为16219元,相当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的62.7%、46.2%;人均财政总收入1724元,相当于全省、全国的46.9%、22.3%;人均地方财政收入1130元,相当于为全省、全国的48.0%、29.0%;人均固定资产投资10706元,相当于全省、全国的54.7%、47.6%;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14元,相当于全省、全国的66.2%、37.4%;农民人均纯收入4949元,相当于全省、全国的71.8%、70.9%。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主要指标发展水平均低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严重制约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进程。
2.发展差距不断加大。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全国各地发展步伐不断加快,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由于长期的营养不良和缺少政策的大力扶持,主要指标增长速度慢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和全省、全国其他革命老区的发展差距逐渐扩大。XX-XX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人均生产总值相当于全省人均水平由71.5%下降到62.7%;人均财政总收入相当于全省人均水平由48.4%下降到46.9%;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当于全省人均水平由72.5% 下降到66.2%;农民人均纯收入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由83.5%下降到71.8%。与其他革命老区相比,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速度同样较慢,如,XX-XX年,xx市生产总值增长9.5倍,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仅增长3.5倍;xx市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7倍,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仅增长 5.7倍;xx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3.4倍,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仅增长1.7倍。
3.经济发展基础薄弱。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单一,工业基础十分薄弱,农业比重偏高,落后于全省和全国工业化、城镇化步伐。XX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第一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比全省、全国高6.3和8.2个百分点,仍处在工业化初级阶段,经济基础薄弱。大部分工业企业属资源初加工型企业,产业规模小、层次低,安全性和稳定性差,抗风险能力弱。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纳税上千万的工业企业仅87家,部分县除供电、烟草等垄断企业外,没有一家纳税超千万企业。与工业化水平低相伴的是城镇化水平低。XX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城镇化水平为39.3%,分别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6.4和12个百分点。由于没有大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就不能协调发展,工业化水平难以提高。
4.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国各地固定资产投资步伐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固定资产投资从XX年的94.19亿元提高到XX年的1350.46亿元,XX年增长13.3倍,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仍然相对滞后,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31个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中无铁路的县15个,无高速公路的县9个。农村路、水、电和水利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欠账更多,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有52.9%的自然村不通客运班车,60%的农田灌溉设施不全,43.7%的人没有解决饮水安全,16.9%个村收看不到电视,8.2%的村组还未通电。
5.社会事业发展缓慢。江西省31个苏区县中有12个是国家级贫困县,占全省贫困县个数的一半以上,大部分县区财政自给能力弱,完全靠上级转移支付维持,长期的财政困难造成政府负债居高不下,由此造成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有限,社会公共事业投入严重不足。据调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人均教育、社保、医疗支出分别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62.3%、62.9%和80.2%。由于社会投入偏低,大部分苏区群众生产生活水平还很低,条件也较差。据调查,31个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处于贫困线以下人口比例达22.4%,上学困难的人口比例30.6%,看病困难的人口占21.1%,不安全饮用水人口比例达43.7%,土坯房住户比例达40.6%。仅有22.7%的自然村有卫生室,且医疗设备普遍简陋。
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缓慢的原因分析:
1.生产要素流失,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中国民主革命时期,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人民为革命事业输送了一批批革命精英,演出一幕幕母送子、妻送郎的感人话剧,奉献了全部的优质人力资源,就连一批“红小鬼”、“儿童团”都上了战场。与此同时,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也遭到了国民党的疯狂烧杀,出现了一个又一个“无人村”、“无人区”,多数县出现人口负增长。幸存者大都是老、弱、病、残,加上生活环境恶劣以及各种地方病困扰,致使当时的人口素质普遍偏低。建国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在疗养战争创伤和化解沉重的战争包袱中艰辛缓慢前行,发展压力和治理贫困落后难度远远超过其他地区。由于老区经济条件的限制,既留不住分配来的科技人员,也难以兴办教育培养本地人才,即使偶尔出了几个“金凤凰”,也常常是远走高飞。同时,为支援新中国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还无私的大量输入了各种矿产资源和森林资源。由于长期被过度砍伐,矿产资源和森林面积锐减,水土流失严重。人才和自然资源的大量流失使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更加不足。
2.交通条件闭塞,发展潜力得不到充分发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大部分处于边远山村,交通非常不便,信息闭塞,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特色很浓。这种情况,在民主革命时期,是建立和巩固革命根据地的有利条件,是苏区发展革命建立红色政权的优势,但在和平年代则成了脱贫和经济发展的瓶颈,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使商品生产成本高、损耗大、效益低。即使有廉价的劳动力和比较丰富的自然资源,也难以吸引外部投资。信息闭塞就把握不了市场行情,难以实现商品生产中 “惊险的一跳”。加之苏区旱涝灾害频繁,地方财力微薄,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1996年,随着京九铁路的开通,赣南吉安苏区有史以来首次通火车,铁路贯穿赣州、吉安的11个苏区县,沿线苏区人民第一次见到火车,交通状况首次有所改善,但在近两年京广线和武广高铁通车、周边地区交通设施极大改善的背景下,大大削弱了我省赣南苏区的交通优势,缺乏高铁、大吨位水运等运输方式,运输能力和辐射范围有限,跨省区综合交通运输建设整体上没有形成网络效应,人流、物流耗时较长、成本较高,发展潜力得不到充分发挥。
3.政策扶持力度不足,缺乏有利有效的发展条件。建国以来,国家对老区的财政扶持资金并不少,对解决老区人民的温饱问题起了积极作用。对于那些“食不果腹,衣不敝体,住不挡风雨”的特困户,确实需要采取“输血”的方式,拿出一定的资金、衣物、粮食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使他们有一个安于生活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起码条件。但对国民经济发展、苏区产业振兴的扶持力度不够。国家已经实施了十一个五年计划,除了“一五”时期在赣南建设统调资源的大吉山、西华山和岿美山三大钨矿,以及作为配套动力设施的装机5万千瓦的上犹江水电厂外,没有针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投资建设过其它的大型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钨矿建设为国家做出了重大贡献,同时也给当地留下了资源枯竭、环境破坏和转制职工安置等问题。由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基础薄弱,地处偏僻,一直以来难以获得国家的重大项目、重点投资和规模大的国有大型企业。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中,苏区已明显属于“中部塌陷”,受到极大的地域壁垒制约,面临日益被边缘化的境地,差距正在进一步拉大。
加快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有利于优化区域发展布局,打造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有利于更好地推动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计划实施,缩小区域差距,有利于促进生态环境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有利于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让苏区人民过上更加富裕幸福的生活,是对我们党光辉历史最好的回顾,是对革命先烈最好的纪念,是对苏区人民最好的回报,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持执政为民,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实践。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按照把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打造为江xx区域经济新增长点的目标,综合运用政治、财税、金融政策等手段,扶持培育区域的聚集发展,不断改善发展环境。一是实施财税优惠。根据各地区域经济中心培育发展的经验,财税政策是促进区域发展最重要的政策工具。要改变传统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专题研究财税扶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变输血为造血,进一步发挥财税在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区域中心形成中的作用。二是加快金融创新。新一轮的金融改革试点已在全国部分地区轰轰烈烈地展开,江西应借此次振兴规划出台的契机,争取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金融改革跟进,通过加大对区域中小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完善准入制度,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放宽民间资本成立金融机构的种种限制等措施,搞活区域金融市场,吸引外围资金进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加快产业升级,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
一是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应用产业。随着稀土在国民经济中战略地位的突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稀土资源优势愈发明显。科学合理、环保地开发利用稀土资源,成为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壮大稀土产业的一个契机。一方面通过提高稀土产业集中度来加强工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整体竞争力,从而将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市场优势;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清洁开采技术,保护资源环境,发展高附加值的深层次产品,将稀土产业打造成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支柱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二是打造高新技术的劳动密集性传统产业。传统的劳动密集性产业仍是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主要产业,创造良好环境,促使传统产业良性发展是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吸引资本、引进技术、促进苏区就业的重要途径。一方面对传统产业进行信息化改造,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改善企业的管理运营理念,建立新型的科学管理模式。企业通过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打破地域壁垒,突破信息闭塞瓶颈,使生产经营能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扩展企业的生存空间,如网上交易可以帮助企业打破地理、时间的限制,开拓广阔的市场。另一方面对传统产业进行技术创新,加大高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利用,特别是节能环保技术,促进生产方式转变;加大科研与开发投入,提高自我创新能力,建立有自主产权的核心技术优势;加强企业内部员工技术培训和人才培养。三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第一产业在经济中仍占据较大比重,同时也是江西粮食、蔬菜、水果的主产地,大力发展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从优化品种、提高单产、稳定播种面积着手确保粮食安全生产,同时鼓励优势产区集中发展油料、水果、茶叶、花卉等大宗农产品,促进农产品专业化、集约化生产经营;另一方面大力扶持农产业龙头企业,促进产业优化升级。鼓励龙头企业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加工设备,改造升级贮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支持龙头企业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开展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节能、节水等项目建设,使之在带动农户生产、增收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构建区域中心城市,充分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中心城市对整个区域经济的组织协调和辐射带动作用不容置疑,包括江西中南部以及粤北闽西广大地区范围几乎没有大型城市,长期以来对地区经济发展形成一定的制约,这既是不足,也是契机。一是打造两大中心城市区域。江西除南昌外尚无超过100万人口的大型城市,其他城市都没有成为中心城市的规模,但是我们看到,在吉泰以及赣州南康区域都已经有了集聚融合的趋势,首先xx市、xx县、xx县以及xx市、xx县、xx市这两个区域本身具有地理位置靠近的先天基础,其次这两个区域的经济、文化中心正在互相靠拢,有一体化的趋势,为打造江西中部、南部大型中心城市提供了有利条件,利用此次中央支持原苏区振兴发展的契机,打造两个区域经济中心甚至合并上述地区为两个大型城市,发挥大型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向北连接呼应昌九,形成纵贯江西的经济发展通道,为江西的经济起飞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在基础设施方面加紧投入和建设。力促鹰梅、赣韶、赣州至井冈山、衡茶吉等铁路的建设完工,与原有的京九、赣龙铁路形成纵横交错的通道。同时着力解决能源短缺的瓶颈,加大区外电力输入,适当加快区域内新电源点建设。三是大力发展区域物流和交通运输中心。吉安、赣州不仅是江西的中、南部中心,同时也是整个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面向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出口,要充分发挥这一地理位置优势,转化为打造这两个中心城市的基础动力。顺应当今物流业的高速发展,大力发展物贸流通业,使之成为这一地区的贸易中心、交通运输中心,以此为基础进而推动城市的生产、服务、金融乃至成为信息与科技中心和人才密集之地,充分发挥引领、辐射、集散功能,带动整个地区发展。
(四)继承苏区传统,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红色文化是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地区的一大特色,除红色文化外,庐陵文化、宋城文化、客家文化以及丰富的自然资源更是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优秀的文化遗产,充分发掘利用这些文化资源,推动该地区文化事业发展,加速文化产业的兴起大有可为。一是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完善政策保障机制。文化体制改革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根本途径,是推进文化繁荣发展的强大动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加大对文化体制改革的扶持力度,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二是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公共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统筹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规划建设,综合利用、共建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公益文化单位的社会效益。增加农村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服务、文化人才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创建苏区欣欣向荣的文化氛围。三是优化布局,引导文化产业良性发展。根据各地特点,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引导项目、资金、人才、科技、金融等优势要素集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文化产业高地。深入推动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高层次、高质量、高效益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与工业、农业、科技、金融、旅游、体育、信息、物流、软件、服务外包、城市规划建设的融合发展,形成文化引领经济、经济支持文化、文化经济互动的发展格局。
(五)建立科学合理的统计监测系统,及时跟踪监测赣南等原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状况
一是要尽快建立苏区统计制度。实施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战略规划是一项重大系统工程,为使这一战略规划顺利实施,取得良好效果,必须建立起一套完整、有效、科学的统计制度,跟踪监测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进程,帮助各级政府部门有效把握关键问题和优先发展领域,督促、引导完成各项发展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任务。二是要建立苏区统计指标体系。应针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发展状况、规划目标、发展进程进行认真分析,建立起一套涵盖经济发展、社会民生、资源环境等各方面的指标体系,通过监测指标的选择,实现政府对区域发展的导向意图,同时补充以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形式补充当前估计指标的不足,最终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基础数据库。三是要加强苏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测。在建立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数据库的基础上,可针对苏区振兴规划的具体重大政策措施,提取出相应的数据,运用现代统计学方法,对政策措施的执行、进程、效果进行实时跟踪分析,以直观量化的形式,清晰的反映出这些政策措施的运行状况,使决策者真正能够明确地把握全局、运筹帷幄。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研报告
【第2篇】统计局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状况调研报告
统计局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状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出现大量剩余,并不断向非农产业转移。为了解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业生产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影响,我们在全国首批劳务输出示范县——桃源县,走访了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农委等职能部门,并选择了100户有劳动力转移的农户进行了座谈和问卷调查,调查发现: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对农民增收和地方经济的促进作用明显,但对农业生产也造成一些负面影响,且社会问题较为突出,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及特点
桃源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和人口大县。20xx年,全县完成农业增加值38.5亿元,占全县gdp总量的41.1%;截至20xx年末,全县耕地面积129.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9.4%;农业人口82.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4.9%。全县转移劳动力22.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6.8%。从调查的结果来看,该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呈现如下六大特点:
一是从转移人数看,总数较为稳定。20xx年、20xx年和20xx年,桃源县分别转移农村劳动力22.2万人、22.1万人和22.3万人,分别占当年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6.3%、46.1%和46.8%,从总量和占比来看,变化都不大。临时性外出务工人员减少,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增加,劳动力转移队伍相对较为稳定。从100户问卷调查结果看,20xx年转移的201名劳动力中,常年在外务工(一年以上)的占99%,临时性在外务工的仅2人。
二是从转移渠道看,无序外出偏多。近几年来,政府实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阳光工程”,旨在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但受各方面条件制约,不能充分满足庞大的劳动力输出需求,农村劳动力转移仍以亲友帮带和自闯为主,有组织的外出务工比例不高。据统计,20xx年、20xx年、20xx年,桃源县通过劳动部门进行培训的农民工分别为3370人、3710人和4327人,占当年转移劳动力总数的比例均不到2%。20xx年,全县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通过劳务机构介绍的仅占14.6%,亲友帮带的占39.2%,自闯的占41.8%,其他形式的占4.4%。
三是从产业分布看,以二、三产业为主。据农委和劳动部门统计,20xx年,桃源县22.3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进入一、二、三产业的人数分别为0.2万人、12.5万人和9.6万人,分别占0.9%、56.1%和43.0%。
四是从转移流向看,以东部沿海为主。据农委和劳动部门统计,20xx年,桃源县转移的22.3万农村劳动力中,省内、省外和境外的比例分别为21.3%、78.6和0.1%,到广东、江苏、浙江、上海等东部沿海城市占76.9%,到西部和其他地区仅占1.7%。东部沿海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了对劳动力的强大需求,西部开发大战略的实施也对内陆劳动力转移提供了机会,从发展趋势看,东部沿海和西部地区仍将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集中地。
五是从年龄结构看,以青壮年为主。20xx年,桃源县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中18岁以下、18—35岁、35岁以上的比例分别为7.5%、67.8%和24.7%。而从问卷调查结果看,201名转移劳动力中,没有18岁以下的外出务工人员,94%的为青壮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以青壮年劳动力居多。
六是从文化程度看,以初高中为主。20xx年,桃源县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中,小学以下文化、初中、高中、大专以上文化的分别占13.1%、70.5%、15.6%和0.8%。问卷调查的201名农村转移劳动力中,没有小学以下文化的外出务工人员,初中、高中文化程度的比例分别为52.7%、38.8%。
二、劳动力转移对当地经济社会的主要影响
(一)正面影响:
1、转移就业,带动了农民收入增加。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的转移,不仅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再就业问题,也带动了农民收入的快速增加。一方面,劳务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据统计,近三年来,桃源县每年外出务工农民工的劳务收入总额均在15亿元以上。据对100户样本家庭的调查,20xx年外出务工人员人均年收入13234元,是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另一方面,增加了留守农民的生产收入。由于农村人多地少,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进步,国家惠农政策出台后农业生产效益的提高,外出务工人员闲置的土地一般都会被留守农民耕种。调查的100户样本家庭中有33户对耕地采取“转包给他人”的方式进行耕种。
2、返乡创业,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既是一种谋生手段,也是一个财富积累和技术学习的过程,部分外出务工者在打下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拥有一定管理或技术水平后,尝试回乡自主创业。据桃源县劳动保障部门统计,截至20xx年 末,全县返乡创业成功的有240人,兴办企业128家,解决了3293人的就业问题,也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如桃源县金固力油墨涂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九十年代初到深圳打工,20xx年6月返乡创业,利用自己在打工期间学习的技术和管理知识,投资100万元成立金固力油墨涂料有限公司,20xx年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400万元,上缴税金153万元。由于产品科技含量高、污染少、效益好,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20xx年公司再投资880万元扩大生产规模,计划在5年内实现产值过亿,上缴税金上千万元的目标。
3、开阔视野,促进了农民观念转变。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一般都流向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农民工在打工创业的同时,也开阔了自己的视野,增长了见识,思想观念也得到一定的转变。据调查中一位村支书反映,以前基层选举很多村民都不愿参加,即使参加也是随便投票,现在换届选举时有很多外出打工的村民都特意赶回来参与投票,农民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大为提高。此外,在维权意识、经济效益观念、社会责任和环保意识等方面,现在的农民相比过去都明显增强。思想观念的积极转变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和谐社会的建设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负面影响:
1、造成土地实际利用率下降。从总体上看,农村劳动力转移后耕地面积并未明显减少,但农村土地的实际利用率有所下降。一方面,部分面积小、位置偏、灌溉不便的劣质田被荒芜。从桃源县深水港、八字路、青林和车湖垸4个乡镇的调查情况来看,荒芜比例低的有1%,高的达10%,被抛荒的主要是不便耕种的劣质田。如八字路乡海家溶村何某,家有5.3亩水田,夫妻俩长期在外务工,4亩田无偿转让给他人耕作,余下的1.3亩田由于面积小、位置偏不好耕种而荒芜。另一方面,粗放式经营使部分耕地实际上处于半荒芜状态。由于外出务工家庭的耕地大部分由家中留守的老人耕种,而家中留守老人体力不足、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导致农业生产先进技术应用不广,粮食单产水平得不到提高,并且多为单季播种,耕地处于一种实际上的半荒芜状态。据对100户样本家庭调查显示,57%的耕地由家中留守人员耕种,双季稻的播种比例在50%以下。
2、延缓农业产业结构升级。由于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和文化水平稍高者大部分外出务工,懂经营会生产的农业高素质人才相对缺乏,大部分留守农民只从事简单的农业生产,特色农业和优势产业不能形成,农产品科技含量得不到提高,产业结构升级不快。据统计,近两年来桃源县农民粮食收入占农产品收入的比例均在65%左右,远高于全市40%左右的平均水平,是全市9个区县市中占比最高的,与该县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不无关系。
3、制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老化是一个影响农业生产的关键性因素,特别是水库和灌溉沟渠损毁严重,灌溉功能受到很大影响。近几年来国家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道路和饮水工程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人们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关注度不够,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工、集资的难度较大。
4、衍生众多社会问题。目前大部分农村劳动力转移家庭的现状是,夫妻二人外出务工,老人在家耕地种田,带着孙子(女)上学。由此导致的两个社会问题:老人精神空虚、倍感寂寞、生老病死缺乏关怀;儿童缺少父母的教育、缺乏亲情的关爱,受到爷爷奶奶的过度骄纵,不良习惯容易形成,不利于他们的正常成长成材。在调查中了解到,车湖垸乡有一老人,老伴早逝,儿媳和孙子均在外务工,去年冰雪灾害期间冻死在家中, 3天后才被邻居发现。据桃源县公安部门一次网吧清理结果显示,长期出入网吧的农村少年占60%以上,其中大部分是留守少年。
三、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对策思考
1、提高认识,重视劳务经济发展。近几年来,农民持续增收困难,农业生产效率难以进一步提高,农村经济发展乏力,农村消费市场启动缓慢等问题已十分突出,并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出了挑战。实践证明,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提高劳动力就业水平,是农民增收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各级政府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了解劳动力市场需求,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通过加强职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规范完善劳务输出中介组织、大力支持发展民营经济吸纳转移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等多种方式,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有序转移。
2、加强立法,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土地是农民宝贵的资源,是农民的生存之本。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变单一的土地经营权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统一的农户承包权,引导农民将自己的土地进行出租、入股或抵押。国家可考虑加强土地流转立法,按照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标准,对土地使用权作为生产要素实行有偿转让,推动土地流转制度的建立,加快土地向农业生产能手集中,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率。
3、创造条件,鼓励农民返乡创业。当前,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创造各种优惠条件吸引外商前来投资,而忽视了对本地民营企业的扶持。在调查中了解到,有很多在外发财致富的务工者都有回乡创业的强烈欲望,但因内地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不佳而不能如愿。建议政府部门转变观念,把招商引资的土地、税收等优惠条件同等给予返乡创业者,让他们把在外学到的本领带回家乡,在本地创业发展,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同时农村金融机构要密切关注返乡创业者的金融服务需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项目给予必要的金融支持,扶持他们做大做强,充分发挥返乡创业农民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4、完善社会保障,关注农村留守人群。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国家已出台相关政策,创造条件让他们在父母务工地就近上学,但由于费用过高等多方面原因,落实得并不理想,国家应进一步采取优惠措施,让农民工子女都能上得起学。同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国家应加强农村养老院、老年人活动室等公益设施建设,给老年人创造一个美好的晚年生活环境,让他们生活上得到照顾、精神上有所寄托,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5、搞好就地转移,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前的外出务工不是实质上的劳动力转移,而是一种简单的务工方式转变。要想实现本质上的、更为经济的、更为人性化的劳动力转移就必须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实现劳动力的就地转移。从社会成本方面来讲,就地转移劳动力能缓解当下由于大量劳务输出带来的儿童教育、老人赡养、社会治安等多种社会问题,降低了劳动力转移的社会成本。从经济和社会效益来讲,就地转移劳动力既能有效促进当地二、三产业的发展,增加地方财税收入,又大量节约劳动力转移成本,减缓转移中的交通运输和转移前后的社会管理等压力。
【第3篇】维护统计法制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维护统计法制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今年是《统计法》颁布25周年。25年来,统计机构以《宪法》为根本依据,以《统计法》为核心,以《统计法实施细则》、《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暂行规定》、《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行政法规、规章为补充的,比较完备的统计法律体系,促进了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和社会公众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然而我市统计法制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有法难依、违法难究的现象比较突出。因此,加强统计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和实行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在维护统计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对于做好统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统计执法工作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统计法》赋予了统计部门执法职能,使统计工作有了法律保障。但是,在我市不少地方,统计执法力度弱化,统计法的威慑力没有得到正常发挥,人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制意识比较淡薄,统计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一)一些部门或单位为了自身利益有法不依。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局部和小集团的利益,或者受地区排序或目标考核的影响,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虽经统计部门多次纠正,却是一犯再犯。一些单位的负责人或统计人员虽然也了解统计法,知道违反统计法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他们认为统计部门无权无势,难以对其处罚,屡次出现迟报和拒报统计报表的行为,这些统计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统计数据失真,使统计工作的社会信誉受到严重影响。
(二)执法力度普遍弱化。目前,全市统计执法普遍存在重“执法检查”,轻“执法处罚”现象。一是执法人员存在着避重就轻的思想观念。上级没有直接要求的不愿查,看得见但管不了的不想查;二是对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不够。主要原因是统计系统的一些领导腰杆不硬,不敢动真,不敢碰硬,存在着畏权、畏势的心态。尤其是对一些 “重点保护”单位、招商引资引进的单位、和该地区领导有某种关系的单位等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尽量回避。导致有案不办,避重就轻、查而不处的现象。
(三)统计部门的领导对统计执法的重视程度不够。任何一项工作离开领导的重视与支持都举步维艰,统计执法同样需要领导的大力支持。《统计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部门是统计执法的主体部门。作为统计执法主体部门的“一把手”,从某种程度上决定着这个地区统计执法工作的优劣。目前我市部分县区统计部门的领导对统计执法的作用认识模糊,没有把统计执法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影响了全市统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基层统计执法机构力量薄弱。统计法制工作包含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统计违法案件的检查、处理,统计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但县级基层统计部门的现状却令人担忧。目前全市11个县区大部分没有独立的统计法制机构和专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多数统计执法人员同时兼任其他统计业务工作,且以其他统计业务工作为主、以统计法制工作为辅。由于统计执法机构力量薄弱,且统计业务任务日益繁重,造成这些地区统计法制工作弱化,甚至从不执法。
(五)统计执法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人员少、装备差、办案经验不足等方面。一是县区统计局大多只有一名兼职执法人员,达不到科室单独办案的最低要求;二是缺乏执法车辆、照相、摄像、录音等办案工具,执法人员常常骑车送法律文书,造成执法工作效率低下。而缺乏执法所需的调查取证设备,既不利于对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又不利于对违法单位的违法问题实施证据保全;三是受多种因素影响,一些县区统计部门常年不办案,统计法制人员普遍缺少办案经验。
二、搞好全市统计法制工作的几点建议
新时期搞好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应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方针,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为重点,以推进依法行政为抓手,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统计,加大执法检查和统计普法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在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方面的作用,更好地为统计工作和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一)切实加强对依法统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依法统计是对每一个统计工作者的普遍要求,是统计部门特别是领导班子的职责,一把手要负总责,班子成员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市县统计部门的领导要以身作则,起带头和表率作用。要带头学法,带头守法,严格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律法规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问题;带头执法,敢于执法,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动员部署,加强组织协调,排除统计执法过程中的一切干扰,妥善解决统计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大力提高统计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从而促进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随着工作任务的不断增加和统计法制工作的逐步深入,统计执法的队伍建设已 无法适应统计法制工作的需要。目前我市市县两级在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和办案条件方面不仅远远落后于郑州、洛阳、_____等地区,与三门峡、开封、许昌等地区也相差甚远。要搞好统计执法工作,必须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的有关要求,建立专门的统计执法机构,配备与统计执法任务相适应的执法人员,解决必要的办案经费及办案工具,有计划地举办法制讲座或执法培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办案能力,加大统计执法的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三) 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一是强化统计法律宣传教育的计划性。按照全市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增强统计普法工作的针对性,确保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宣传工作水平;二是突出统计法律宣传的广泛性。要区分不同普法对象,通过各个层面,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提高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三是提高统计法律宣传的有效性。紧密结合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和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等中心工作,开展好统计基础知识、统计方法制度、统计法律法规和政府统计权利义务的宣传。重点做好对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利用统计数据的社会影响力,采取有效的宣传手段,使广大群众感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统计法制宣传;四是确立统计法律的权威性。在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中,还要密切结合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作用,通过对典型违法案例以案说法,用实例警示警戒教育企业、单位和统计人员,使其明白统计违法行为的后果,形成尊重法律和遵守法律的习惯。
(四)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大力开展统计执法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制定完善的统计执法责任目标考核评议办法并严格考核,保证市县两级政府统计局内设职能机构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要求,认真履行执法职责,促进统计执法与统计业务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真正把统计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积极进行统计执法方式的探索创新,结合工作实际,每年确定一些重点地区、行业和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法科室积极协助统计专业科室开展数据质量检查,保障相关专业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执法工作来规范统计行为,促进统计工作法制化进程;三是着力开展全员执法。针对目前市县两级统计部门普遍存在专业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的现状,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必须充分调动统计专业人员的力量,以统计专业工作中发现的统计违法现象为着眼点,执法人员与专业人员紧密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搞好统计执法工作;四是认真做好涉统案件的转办、督办工作。对群众上访、举报和上级转办的统计违法案件线索,统计部门要认真调查处理,纠正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统计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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