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现状报告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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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关于下岗人员再就业管理工作现状最新调研报告
重视民情,关注民生,是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重要理念。在党的xx大的报告中,xx同志又一次用较大的篇幅论述了以民生问题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新中国成立60年来,在解决十几亿人口吃饭这个大问题上,我们党进行了长期富有成效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为全球瞩目。同样,在劳动力就业再就业的问题上,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迄今,特别是近十年来,逐渐探索完善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就业制度,形成了一整套积极的就业政策,在五个方面作出了努力:一是坚持发展经济,努力增加就业机会。二是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扶持失业人员再就业。三是强化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四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就业质量。五是围绕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待遇水平。
就业是民生之本,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之一。上至党中央、国务院,下到各级地方政府无不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各级政府多次出台各项政策,对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部署。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积极发挥作用,使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市场导向就业机制进一步完善,就业总量有较大增加,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对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必须看到,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下,社会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在短时间内难以改观。处理和解决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依然是各级政府必须加以重视的一个问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布置,对我区的再就业工作现状进行了调研和了解。在5月上旬,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区就业管理中心,并与该中心的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了解当前再就业的现状。随后又下社区进行调研,先后与街道的九个社区的劳动协理员进行座谈,与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再就业工作在各个社区的进展和现状。
一、再就业管理工作的现状
在当前的就业、教育、分配、社保、稳定五大现实问题中,就业是处于基础地位。对个人来说,就业是赖以生存、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甚至给家庭和后代带来希望的一个重要途径。对社会来说,比较充分的就业,是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劳动权利的基础,又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也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必要条件。就业问题解决得如何,是衡量一个执政党,一个政府的执政水平和治国水平的重要标志。各级政府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的就业问题,就是为人民办实事,就是实践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使大多数人共同分享改革开放30年来的成果。我区作为一个构建和谐社会,争创首善的中心城区,尤其在金融危机的压力之下,就业矛盾更加突出,再就业管理工作任务显得更加沉重。这两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区劳动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从容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压力,通过稳岗、增岗、买岗、整合资源等多种措施,促进就业,稳定民心,构建和谐,取得了瞩目的成效:
一是年全区实际新增就业岗位28160人,再就业人数为12493人,均超出了年初的预定指标,有力的缓解了再就业压力。今年的1-4月份,完成新增就业岗位9200人、完成再就业人数4401人,到今年的4月份为止,失业率为2.27%。我区的就业现状和各项考核指标在全市领先。
二是政府持续出资买岗,提供再就业援助。先后安置了就业再就业近千人的工作,如社区工作者、劳动协理员、助理统计员、计生专干、社区保安、社区保洁员、城管协理员等,其中大部分为下岗失业人员。以每年近千万元的费用用于再就业工程。
三是职业技能培训倍受重视。区劳动保障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岗前的职业技能培训,举办了多期培训班,提高再就业人员的工作技能。同时各个街道也根据自己的特点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再就业人员培训。
四是把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送到下岗失业人员用工单位的手中。目前全区有10800人办理了社保补贴,仅一季度政府就要支出补贴800万元。年,用工单位享受岗位补贴等政策性优惠达257万元,稳定了就业。
在调研中,我们也看到,“4050”人员的再就业率仍不理想。其主要原因是年龄偏大,文化较低,技能单一,一些用工单位对就业人员的年龄限制,使得他们的就业难度加大。
二、进一步做好再就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压力仍然很大。一方面,就业的供求矛盾和结构矛盾并未缓解,“有人无岗,有岗无人”的现象依然存在。经过前几年政府各级部门的努力工作,下岗失业人员中能力较强的基本都再就业了,剩下的多是再就业困难群体;另一方面,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降速,也对就业再就业产生较大的影响,使本来已偏紧的就业再就业形势更加严峻。通过调研,我们建议:
(一)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做好再就业工作
街道社区是劳动保障部门的基层服务窗口,是搞好就业服务的重要依托,是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前沿阵地。年中央12号文件提出“在街道和社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聘用专门的工作人员,承担起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责任”以来,各级政府的劳动保障部门将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再就业政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加以推动。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全区的七个街道的64个社区都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聘用了130名社区劳动协理员,形成了为下岗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与服务的网络体系。
街道社区平台是联接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再就业扶持政策能否落到实处,街道社区平台的工作是关键。它的优势就是:底数清楚、贴近群众、服务快捷。街道社区的劳动协理员长期工作在第一线,为落实各项再就业政策付出了自己辛勤的劳动,由于这些同志大多数本身也是从下岗失业人员中招聘而来,对于失业的痛苦有着深切地感受,对于本社区的失业人员有着更多的体谅和责任感。大多数劳动协理员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为下岗失业人员服务。挹江门街道的劳动协理员杨巧兰工作业绩突出,被评为市“三八”红旗手。
在调研中,我们也看到劳动协理员的工作面广量大,常常被日常事务性的工作拖累,上门入户,排忧解难的时间日趋减少。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类统计报表多,据了解各类报表有12种之多,有的报表分类达40余项,除了电子版的,还要手工纸质的,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量和沉淀了工作时间;二是退休人员的各项年检、统计、复核、体检、走访看望等工作需要他们去完成,仅挹江门街道而言,管理的退休人员为11376人,各社区的退休人员常常是多于实际的下岗失业人员,忙起来自然是应接不暇,难以保证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我们建议:一是多做人的工作,少做纸的工作。减少各类重复的报表或减少报表的种类,腾出更多的时间从事再就业工作。二是注重服务数量,更要讲究服务质量。分类分开管理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有利于发挥劳动协理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规范就业登记证的领取和发放和就业率的统计工作
有关部门为了了解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在统计中常以就业登记证的多少为衡量标准,统计就业率再就业率也是以就业证为尺度。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一部分领取了就业登记证的人员并不急着就业,甚至不想就业,如:男方收入比较高的年轻妇女在家做全职太太、家境条件比较好的子女在就业环境趋紧的情形下并不急着就业、外地迁入的人员等。还有一些就是领了就业登记证也无法就业或很难就业,如残疾人员、身患大病的失业人员等。而恰恰那些没有就业证,需要工作,在街道社区的帮助下,得到了就业的“4050”下岗人员却不列入统计范围。再有就是把下岗和失业分开统计,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就业证,而下岗人员(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则无法领取就业证。而恰恰是一些下岗人员,通称为“4050”的人员最需要就业,他们上有老,下有小,老人有病,孩子上学,下岗后面临很大的家庭和生活压力。
就业登记证的本意是用于失业人员的就业,但是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现象:一些没有工作也不想工作的人在申领独生子女费时需要就业登记证,一些没有工作的居民在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需要就业登记证,丧失劳动能力、吃“低保”的居民在申请最低保障时需要就业登记证,随军家属在享受部队补贴时也需要有就业登记证,诸如此类。凡是涉及政府的各项便民的优惠政策,都需要出示就业登记证。就业登记证在某种程度上等同于居民身份证,这样就给再就业工作的准确统计带来了误差。就业登记证发放的多少并不能准确地反映就业现状。
失业率是指失业人口占劳动人口的比率(一定时期全部就业人口中有工作意愿而仍未有工作的劳动力数字),旨在衡量闲置中的劳动产能。通常许多国家都把失业率作为观察经济运行和社会动向的晴雨表,把增就业和促进经济增长、抑制通货膨胀、实现国际收支平衡一起作为宏观调控的四大目标。但是,由于我们在掌控失业和就业再就业的尺度上不一,缺少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难以做到数据的准确,进而影响一些相关政策的制定。
我们建议:一是规范就业登记证的适用范围,尽量减少就业登记证的其他用途;二是规范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就业证的领取应是自愿申领,特别是外来民工的就业证的发放,有利于准确统计失业人员的失业率和就业率。三是对于招聘“4050”下岗人员的用工单位,鉴于用工单位无需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等费用,政府有关部门应给与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他们多用“4050”下岗人员,缓解“4050”下岗人员的生活压力,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加强政策宣传和开展富有成效的培训工作
加强宣传工作,就是加强舆论导向。这是做好就业再就业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把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原原本本的告诉下岗失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有利于促进再就业工作。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仅仅靠政府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宣传是远远不够的,建议社会各方面的媒体能增大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宣传手段,采取各种宣传方法,全面、完整、准确地宣传就业再就业有关政策,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在新闻宣传形式上能多角度、全方位立体报道,特别是报纸、电视、电台和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最好能开设固定栏目,固定播出时间,宣传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同时要打造名牌专栏节目,能够像城市频道《万家灯火》栏目那样,虽说不在黄金时段播出,仍有较高的收视率,带动整个就业再就业宣传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举办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这几年,劳动保障部门在劳动力市场不仅是帮助失业人员重新上岗,还注重改进就业服务,逐步建立起完整的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加强职业技能的培训,功不可没。从调研的情况看,政府每年都要拿出专项资金来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但是效果不尽人意,花了钱还不落好,事与愿违。究其原因:一是部分失业人员在思想上对培训的认识有误差,认为培训是“咸”的,找到工作是“鲜”的,不愿意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来提高充实自己;一些打零工(俗称“隐性就业”)的人员不愿意因为培训丢掉现有的工作。二是参加培训的失业人员,觉得培训的时间长,最短的培训要20课程,技能方面的培训一般要40课程左右,认为自己腾不出时间。三是受培训场地、经费方面的制约,以及在培训的项目种类上还不够完善。
我们建议:一是降低培训门槛,让下岗的“4050”人员也能参加培训,掌握一门新的技能,能不收费则不收费,能少收费则少收费。二是七个街道社区的就业培训走联合之路,由区就业培训中心牵头,每个街道建立一个不同培训内容的培训基地,形成我区的就业培训特色。三是适当缩减培训课程时间,在职业和技能培训中应以入门指导、使用有效、简洁易记为主。
以上是我们在调研中的一点感受和想法,也许比较肤浅,不够深入。但是我们相信在政府和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方的努力,一个“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的比较充分的就业局面将必然出现。我区的再就业工作就一定会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2篇】关于下岗人员再就业管理工作现状最新调研报告
重视民情,关注民生,是以胡同志为xx的党中央的重要理念。在党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胡同志又一次用较大的篇幅论述了以民生问题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新中国成立60年来,在解决十几亿人口吃饭这个大问题上,我们党进行了长期富有成效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为全球瞩目。同样,在劳动力就业再就业的问题上,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迄今,特别是近十年来,逐渐探索完善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就业制度,形成了一整套积极的就业政策,在五个方面作出了努力:一是坚持发展经济,努力增加就业机会。二是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扶持失业人员再就业。三是强化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四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就业质量。五是围绕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待遇水平。
就业是民生之本,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之一。上至党中央、国务院,下到各级地方政府无不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各级政府多次出台各项政策,对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部署。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积极发挥作用,使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市场导向就业机制进一步完善,就业总量有较大增加,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对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必须看到,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下,社会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在短时间内难以改观。处理和解决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依然是各级政府必须加以重视的一个问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布置,对我区的再就业工作现状进行了调研和了解。在5月上旬,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区就业管理中心,并与该中心的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了解当前再就业的现状。随后又下社区进行调研,先后与街道的九个社区的劳动协理员进行座谈,与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再就业工作在各个社区的进展和现状。
一、再就业管理工作的现状
在当前的就业、教育、分配、社保、稳定五大现实问题中,就业是处于基础地位。对个人来说,就业是赖以生存、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甚至给家庭和后代带来希望的一个重要途径。对社会来说,比较充分的就业,是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劳动权利的基础,又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也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必要条件。就业问题解决得如何,是衡量一个执政党,一个政府的执政水平和治国水平的重要标志。各级政府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的就业问题,就是为人民办实事,就是实践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使大多数人共同分享改革开放30年来的成果。我区作为一个构建和谐社会,争创首善的中心城区,尤其在金融危机的压力之下,就业矛盾更加突出,再就业管理工作任务显得更加沉重。这两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区劳动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从容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压力,通过稳岗、增岗、买岗、整合资源等多种措施,促进就业,稳定民心,构建和谐,取得了瞩目的成效:
一是年全区实际新增就业岗位28160人,再就业人数为12493人,均超出了年初的预定指标,有力的缓解了再就业压力。今年的1-4月份,完成新增就业岗位9200人、完成再就业人数4401人,到今年的4月份为止,失业率为2.27%。我区的就业现状和各项考核指标在全市领先。
二是政府持续出资买岗,提供再就业援助。先后安置了就业再就业近千人的工作,如社区工作者、劳动协理员、助理统计员、计生专干、社区保安、社区保洁员、城管协理员等,其中大部分为下岗失业人员。以每年近千万元的费用用于再就业工程。
三是职业技能培训倍受重视。区劳动保障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岗前的职业技能培训,举办了多期培训班,提高再就业人员的工作技能。同时各个街道也根据自己的特点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再就业人员培训。
四是把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送到下岗失业人员用工单位的手中。目前全区有10800人办理了社保补贴,仅一季度政府就要支出补贴800万元。年,用工单位享受岗位补贴等政策性优惠达257万元,稳定了就业。
在调研中,我们也看到,“4050”人员的再就业率仍不理想。其主要原因是年龄偏大,文化较低,技能单一,一些用工单位对就业人员的年龄限制,使得他们的就业难度加大。
二、进一步做好再就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压力仍然很大。一方面,就业的供求矛盾和结构矛盾并未缓解,“有人无岗,有岗无人”的现象依然存在。经过前几年政府各级部门的努力工作,下岗失业人员中能力较强的基本都再就业了,剩下的多是再就业困难群体;另一方面,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降速,也对就业再就业产生较大的影响,使本来已偏紧的就业再就业形势更加严峻。通过调研,我们建议:
(一)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做好再就业工作
恐道社区是劳动保障部门的基层服务窗口,是搞好就业服务的重要依托,是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前沿阵地。年中央12号文件提出“在街道和社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聘用专门的工作人员,承担起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责任”以来,各级政府的劳动保障部门将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再就业政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加以推动。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全区的七个街道的64个社区都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聘用了130名社区劳动协理员,形成了为下岗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与服务的网络体系。
恐道社区平台是联接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再就业扶持政策能否落到实处,街道社区平台的工作是关键。它的优势就是:底数清楚、贴近群众、服务快捷。街道社区的劳动协理员长期工作在第一线,为落实各项再就业政策付出了自己辛勤的劳动,由于这些同志大多数本身也是从下岗失业人员中招聘而来,对于失业的痛苦有着深切地感受,对于本社区的失业人员有着更多的体谅和责任感。大多数劳动协理员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为下岗失业人员服务。挹江门街道的劳动协理员杨巧兰工作业绩突出,被评为市“三八”红旗手。
在调研中,我们也看到劳动协理员的工作面广量大,常常被日常事务性的工作拖累,上门入户,排忧解难的时间日趋减少。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类统计报表多,据了解各类报表有12种之多,有的报表分类达40余项,除了电子版的,还要手工纸质的,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量和沉淀了工作时间;二是退休人员的各项年检、统计、复核、体检、走访看望等工作需要他们去完成,仅挹江门街道而言,管理的退休人员为11376人,各社区的退休人员常常是多于实际的下岗失业人员,忙起来自然是应接不暇,难以保证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我们建议:一是多做人的工作,少做纸的工作。减少各类重复的报表或减少报表的种类,腾出更多的时间从事再就业工作。二是注重服务数量,更要讲究服务质量。分类分开管理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有利于发挥劳动协理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规范就业登记证的领取和发放和就业率的统计工作
有关部门为了了解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在统计中常以就业登记证的多少为衡量标准,统计就业率再就业率也是以就业证为尺度。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一部分领取了就业登记证的人员并不急着就业,甚至不想就业,如:男方收入比较高的年轻妇女在家做全职太太、家境条件比较好的子女在就业环境趋紧的情形下并不急着就业、外地迁入的人员等。还有一些就是领了就业登记证也无法就业或很难就业,如残疾人员、身患大病的失业人员等。而恰恰那些没有就业证,需要工作,在街道社区的帮助下,得到了就业的“4050”下岗人员却不列入统计范围。再有就是把下岗和失业分开统计,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就业证,而下岗人员(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则无法领取就业证。而恰恰是一些下岗人员,通称为“4050”的人员最需要就业,他们上有老,下有小,老人有病,孩子上学,下岗后面临很大的家庭和生活压力。
就业登记证的本意是用于失业人员的就业,但是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现象:一些没有工作也不想工作的人在申领独生子女费时需要就业登记证,一些没有工作的居民在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需要就业登记证,丧失劳动能力、吃“低保”的居民在申请最低保障时需要就业登记证,随军家属在享受部队补贴时也需要有就业登记证,诸如此类。凡是涉及政府的各项便民的优惠政策,都需要出示就业登记证。就业登记证在某种程度上等同于居民身份证,这样就给再就业工作的准确统计带来了误差。就业登记证发放的多少并不能准确地反映就业现状。
失业率是指失业人口占劳动人口的比率(一定时期全部就业人口中有工作意愿而仍未有工作的劳动力数字),旨在衡量闲置中的劳动产能。通常许多国家都把失业率作为观察经济运行和社会动向的晴雨表,把增就业和促进经济增长、抑制通货膨胀、实现国际收支平衡一起作为宏观调控的四大目标。但是,由于我们在掌控失业和就业再就业的尺度上不一,缺少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难以做到数据的准确,进而影响一些相关政策的制定。
我们建议:一是规范就业登记证的适用范围,尽量减少就业登记证的其他用途;二是规范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就业证的领取应是自愿申领,特别是外来民工的就业证的发放,有利于准确统计失业人员的失业率和就业率。三是对于招聘“4050”下岗人员的用工单位,鉴于用工单位无需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等费用,政府有关部门应给与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他们多用“4050”下岗人员,缓解“4050”下岗人员的生活压力,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加强政策宣传和开展富有成效的培训工作
居强宣传工作,就是加强舆论导向。这是做好就业再就业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把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原原本本的告诉下岗失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有利于促进再就业工作。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仅仅靠政府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宣传是远远不够的,建议社会各方面的媒体能增大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宣传手段,采取各种宣传方法,全面、完整、准确地宣传就业再就业有关政策,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在新闻宣传形式上能多角度、全方位立体报道,特别是报纸、电视、电台和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最好能开设固定栏目,固定播出时间,宣传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同时要打造名牌专栏节目,能够像城市频道《万家灯火》栏目那样,虽说不在黄金时段播出,仍有较高的收视率,带动整个就业再就业宣传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举办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这几年,劳动保障部门在劳动力市场不仅是帮助失业人员重新上岗,还注重改进就业服务,逐步建立起完整的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加强职业技能的培训,功不可没。从调研的情况看,政府每年都要拿出专项资金来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但是效果不尽人意,花了钱还不落好,事与愿违。究其原因:一是部分失业人员在思想上对培训的认识有误差,认为培训是“咸”的,找到工作是“鲜”的,不愿意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来提高充实自己;一些打零工(俗称“隐性就业”)的人员不愿意因为培训丢掉现有的工作。二是参加培训的失业人员,觉得培训的时间长,最短的培训要20课程,技能方面的培训一般要40课程左右,认为自己腾不出时间。三是受培训场地、经费方面的制约,以及在培训的项目种类上还不够完善。
我们建议:一是降低培训门槛,让下岗的“4050”人员也能参加培训,掌握一门新的技能,能不收费则不收费,能少收费则少收费。二是七个街道社区的就业培训走联合之路,由区就业培训中心牵头,每个街道建立一个不同培训内容的培训基地,形成我区的就业培训特色。三是适当缩减培训课程时间,在职业和技能培训中应以入门指导、使用有效、简洁易记为主。
以上是我们在调研中的一点感受和想法,也许比较肤浅,不够深入。但是我们相信在政府和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方的努力,一个“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的比较充分的就业局面将必然出现。我区的再就业工作就一定会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3篇】关于工人员收入分配现状的调查报告
在本学期11周,我组对西乡的部分工厂工作人员就个人收入分配作了问卷调查。问卷发出51份,收回51份,其中27份男性填写,7份是已婚男性,20份是未婚男性,还有24份女性填写,都是未婚。问卷分为收入和分配两大部分,旨在分析收入和分配是否真实、合理。问卷填写都比较完整、真实和准确地反映了工厂工作人员的收入分配情况,基本上达到了调查的目的。现就将调查的情况做以下分析和报告。
从调查资料的统计数据上,反映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 收入大部分在1000元左右
(一)基本收入在900元以下
基本收入分为基本工资、福利费用和奖金三项。调查数据显示,基本工资在800元以下
的为大多数,占68.63%,800~1000元的占19.6%,1000元以上的占5.9%。至于福利费和奖金,有些工作人员是没有这三项的,这说明有些工作人员的收入仅仅是基本工资,没有其他的收入补助,就算有,也普遍偏低。福利费在120元以下的占47.05%,在120~150元的占31.37%,在150元以上的占21.56%。显然,所占的百分比越来越小,福利费在150元以上的人可谓少之又少。奖金方面,有奖金的占58.82%,而没有奖金的占41.17%,就算有奖金,高的为100元,只有1人,其他都在30~50元。
【第4篇】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现状分析报告
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现状分析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我们依法组织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健康检查符合要求的发给药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每年进行年检盖章。体检工作虽然年年组织,一年复一年。但仍然存在着体检面不全,时有漏检现象,以及发现体检不合格人员通知调离直接接触药品工作岗位也难以全面执行落实等状况。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药品管理法》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只有要求每年进行一
次健康检查。但违反规定却没有具体行政处罚的条款。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有gmp、gsp的跟踪检查,相对来说对《药品管理法》51条的执行还是比较到位,问题出在医疗机构药品从业人员,医疗机构有市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尤其是乡镇以下医疗机构量大面广,有相当一部份属于个体性质,对健康检查规定认识不足,参加体检不自觉、不主动,要等待通知。体检组织由药监部门书面通知到乡镇一级卫生院,并委托乡镇卫生院通知所属的卫生所、卫生室、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参加体检。但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个别乡镇卫生院未做好体检组织工作,没有按规定要求通知基层医疗机构,致使药品从业人员成批未参加体检。二是卫生室个体诊所人员少,个别医疗机构仅有一名医务人员,工作脱不开身未参加体检。三是有少数医疗机构认为年年体检没什么必要,而不参加健康检查。
另外:参加体检人员不符合要求,药监部门发调离工作岗位通知书到乡镇(中心)卫生院。乡镇以上医疗机构法制意识比较强,一般能做到及时执行调离工作岗位,而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收到乡镇卫生院转过来的调离工作岗位通知书,却往往强调种种原因,拖着不办,不执行调离通知,致使患有传染病的医务人员继续从事着直接接触药品工作,造成直接或间接的传播疾病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几点建议与意见
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一
件大事。我们必须认真对待,逐步完善规范体检程序,杜绝漏检、代检行为,加强监管确保健康检查不合格人员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岗位。我们认为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法》的宣传贯彻,增强药品从业人员对体检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变被动为主动,确保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全面落实到位。
(2)药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的督
促检查,建立体检工作电子文档,完善监管机制,规范体检组织程序,对应参加而未参加体检的药品从业人员要加强法制教育并及时安排补检,努力做到应检人员不漏检。
(3)健康体检不合格的药品从业人员必须调离直接接触药品工作岗位,对个别医疗机构顶着不调,任其让患有传染病人员从事药品直接工作的,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资格,或者以公告、通报方式责令调离。
(4)药品行政执法人员也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药品管理法》虽未明确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体检。实际上药监部门执法人员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检查时也要直接接触到药品,若患有传染病也同样会污染药品,危害人民用药健康。
(5)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无故不参加体检行为要予以行政制约,对患有传染病必须调离工作岗位而未调离的行为要予以行政处罚,进一步规范药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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