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新版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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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篇一
一、各岗位职责
馆长工作职责
1、在主管校长、主任领导下,把握办馆方向,负责全馆工作。处理日常业务和对外事务。
2、组织全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学术交流活动。
3、主持馆务会议,遵照领导指示,参照学校工作意见确定本馆任务,制订工作计划。
4、每学期结束前,向领导书面报告工作,提出下学期初步打算。
5、不定期修订本馆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使之行之高效,工作人员职责分明。
6、根据上级拨款,学校财务预算,制订图书采购计划。
7、负责申报添购期刊、报纸、资料工作。
8、负责申报图书期刊的报废、注销工作。
采编工作职责
1、熟悉馆藏,了解各方面读者的需求,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提出图书采购意见,并报领导审批后实施。
2、采购工作以外采为主,兼顾征集、交换各种书刊资料。
3、对新增图书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加盖印章。
4、图书分类使用《中图法》,著录以《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标准,设置馆藏书各目录和分类目录。采用计算机的图书馆,分类后编目并输入微机。
5、对新书及时加工,投入流通。
6、有重点、有选择地宣传优秀新书,定期发布新书通报或简介。
外借室工作职责
1、整理、维护开放书库的书架,书刊排列正确、整齐。
2、组织学生图书服务员上岗服务。
3、负责教工书刊借还工作,督促读者按期归还图书。
4、做好图书流通工作的统计。
5、对调离本校的师生进行清书工作。
6、修补破损图书,办理读者遗失图书的`赔偿工作。
7、指导读者利用电脑查检图书的工作。
8、设立新书展览架,积极推荐新书。
图书借阅规定: 篇二
一、学校图书室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篇三
一、每日按时向师生开放,满足师生的要求。
二、凡本校师生到图书室阅览或借阅书刊,须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必须遵守“图书室读者须知”、“书刊借阅规定”和“书刊赔偿制度”。
三、借阅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按规定赔偿。
四、图书室工作人员按要求对图书进行登记、分类、编号、上架排放和整理。
五、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其他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六、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以便查阅。
七、图书室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明度。
八、密切配合学校教育教学教研等各项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篇四
1、图书室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2、规范图书管理。图书室应当建有规范的图书帐册;所有图书、杂志上均应盖有公章,贴有标签,严格按有关规定规范编号、分类存放;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定期开展清点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及时履行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3、图书室要时刻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和避光环境,注意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工作。
4、借阅图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得超过规定的本数,按时归还。
5、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
6、爱护图书,损坏要赔偿。教育读者爱护借阅的。图书,如有遗失,视其情节按照赔偿制度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7、管理员每学期末汇总图书室总体情况向校长室汇报,自觉接受学校督察;负责图书赔偿的收缴工作,并向总务处汇报;因管理疏忽造成损失的,由管理员本人负责所有赔偿;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要负责赔偿所有损失,同时扣除“教师发展评价”考核分10分。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篇五
一、图书室、阅览室规则:
1、图书室、阅览室应保持绝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列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二、教职工借还书规则:
1、教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及时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三、图书室需对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
1、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2、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三、学生借还书规则:
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四、赔偿制度:
1、读者应爱护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须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收藏。
五、剔除旧书原则:
1、属内容不健康书刊,一经发现,立即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重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篇六
一、图书室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设,要有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配备有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的图书馆,有建设的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购置和积累,做好报刊杂志的`证订,加强图书室的建设。
三、学校图书室有图书登记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四、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五、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图书借阅规定:
一、学校图书馆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
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阅览赔偿规定:
为了更好地开展小学图书室的工作,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服务,发挥图书室的效益,图书室做以下规定:
一、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按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星期,特殊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两星期。
四、爱护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根据实际情况赔偿。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篇七
一、教职工借阅制度
1、凡我校教职工均应持本校的借阅证借阅。
2、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代。
3、工具书、珍贵书、特藏书等均不外借,限在室内查阅。
4、每次限借阅刊量为:职工不得超过4本,教师不得超过8本。
5、每次借阅期限为:文艺书二星期;教参一个月,如应教学需要,可续借一次。
6、如不及时办理还书或续借,逾期罚款。
7、教职工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二、学生借阅制度
1、凡我校学生均应持本校的借阅证借阅。
2、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
3、借阅时需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吵闹,要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每人每次限借阅2本,其中专业书1本。
5、借阅人员要爱护书籍,如有卷折、扯、碎、缺、涂、损坏条行码等现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6、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7、每次借阅期限为二星期,如有特殊需要须办续借手续,续借只限一次,逾期不还者将予以罚款。
8、如发现偷书现象,则直接送学校政教处作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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