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招生简章(新版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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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招生简章 篇一
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怡海分校
招生简章
一、招生条件
招生对象:凡年满六周岁(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
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收新一年级学生220人(含住宿生50人)。
报名时间:3月5日后开始做网上预登记,预登记后待通知到学校参加开放活动以及办理正式的报名登记手续。
二、需准备的相关文件
(一)非怡海花园小区业主的择校生
1、入学儿童全家的户口本;
2、两张孩子的二寸免冠彩色近照(蓝色背景);
外地户籍除以上两项外还需准备
3、父母在京居住半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4、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5、居住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6、父母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7、孩子户口所在地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此证明户籍地是城镇户口的到街道办事处开,是农业户口的到乡镇政府开。)
8、孩子的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
9、以上证件备齐后到在京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在京借读证明”(此证明待本年度市招生政策精神下达后统一时间办理)。
(二)怡海花园小区内业主(含隔代业主)
怡海花园小区业主除准备以上证件(择校生所需证件)外还需提供:
1、房产证(怡锦园一手业主还需提供含有附件四的购房合同,怡锦园二手业主视同非业主);
2、入学儿童与业主直系关系的证明(出生证或离异家庭的监护权证明);
3、该房产业主(入学儿童家长)的结婚证;
4、隔代业主还需提供入学儿童和父母一方与业主在同户籍内三年以上的户籍证明。
5、外地户籍怡海花园小区业主开具的“在京借读证明”必须是在新村街道办事处开具的。
小学招生实施细则 篇二
为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教育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5-2016学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1、年满六周岁(指200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本辖区户籍和符合条件非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学校计划招生8个班,人数500人。
2、招生范围:XXX社区和符合条件非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
本年度根据适龄儿童统计,学校计划招收8个班,招生人数500人。
三、本年度毕业班情况
本年度我校毕业9个班,毕业人数4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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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办法: 篇三
小学入学以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就近入学。也就是说,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一同具有实际居住地的户籍就可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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