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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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篇一
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一、住院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1、确认住院病人身份的唯一标识是:住院号;所有住院病人均应按要求佩戴腕带,腕带信息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诊断等。
2、护士为病人进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种操作、治疗、护理、检查及转运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核对病人身份,至少同时使用2种以上身份识别方式,如床号、姓名、住院号等,禁止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3、当同病区出现同名病人时,应在治疗单上作警示标识,将床号、姓名、出生日期、住院号作为病人的身份识别依据。
4、对暂时无法识别身份的病人如手术、神志不清、新生儿、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等,将住院号、姓名(临时命名)作为腕带信息,用于病人身份识别。
5、病人在进行检验、放射、超声等诊疗时,操作者需认真核对病人腕带上的信息,并让病人或其近亲属陈述病人姓名再次核对,以确保病人身份正确。
6、若腕带损坏时,应及时更换,并向病人做好宣教,以取得配合。
7、鼓励病人参与身份识别的所有阶段,使其了解病人身份识别错误带来的风险,及时表达对安全及潜在错误的关心,询问对其治疗的正确性。
8、将病人身份识别制度及流程纳入各级各类护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定期督查落实,持续改进工作。
二、门急诊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1、确认门诊病人身份的唯一标识是:就诊卡号。
2、门、急诊病人由病人或家属提供病人信息,病人或家属自己书写病历眉栏信息,以保证病人信息的准确性。
3、急诊留观、昏迷、危重及抢救病人等应佩戴腕带。
4、腕带应清晰填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等信息,字迹清晰、工整。
5、对暂时无法识别身份的病人如手术、神志不清、新生儿、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等,将就诊卡卡号、姓名(临时命名)作为腕带信息,用于病人身份识别。
6、需手术或住院的病人,由接诊医师联系手术室或病房,由急诊护士和接诊医生核对病人信息,最少2种识别方式,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卡号等,并在《病人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名。
7、急诊护士或接诊医生与病房或手术室护士进行2人核对,交接病人病情、治疗、药物等,并双方在交接本上签名。
三、转科交接病人身份识别登记制度
1、急诊、病房、手术室、重症医学科、产房、新生儿室之间病人转科交接时,应加强病人身份识别,确保病人安全。
2、检查病人腕带、生命体征、药物治疗等,整理病历、准备物品,据实填写《病人转科交接登记本》,必要时准备抢救物品,确保病人转运过程的安全。
3、与接收科室进行详细交接,接收科室护士让病人或其家属陈述病人姓名,确认病人身份,并认真查看病情、皮肤、药物、检查等。无疑问方可在《病人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四、同名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1、所有住院病人均佩戴手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识别病人的标识。
2、如遇住院同名病人,应在治疗单上作警示标识,各项诊疗护理操作时,应使用床号、姓名、出生日期、住院号核对病人身份。
3、门诊如遇同名病人,各项诊疗护理操作时,应采用姓名、年龄、住址及就诊卡号核对病人身份。
五、身份不明病人的身份标识方法
1、医护人员接诊身份不明病人后由接诊医护人员为病人按“无名氏+数字序号”进行临时命名,如果有多名病人时按“无名氏
1、无名氏2”等顺延。
2、如病人住院,由住院收费处将病人的临时命名输入信息系统,获取住院号。 3.如病人在住院期间身份已确认,将信息系统中病人身份信息更改。
4、当给病人用药、输血或血液制品、抽血标本、采集其他临床检验、检查标本或进行其他任何治疗、操作、处置时,都必须用执行单与病人腕带上的姓名及住院号/就诊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
六、新生儿/婴儿身份识别(查对)制度
1、新生儿出生后立即由助产士或护士给新生儿戴上双腕带,认真填写母亲姓名、新生儿出生时间、体重、性别、床号、住院号,作为新生儿身份识别标识(如系双胞胎分别用大小区分),新生儿在住院期间双足系上腕带(特殊情况双手),实行双腕带管理。留取母亲手拇指印和婴儿右脚印保存在病历中存档
2、护士在为新生儿进行沐浴、给药、接种、采集标本等各种治疗、护理前后,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同产妇或家属核对新生儿腕带信息,至少同时使用2种新生儿身份识别方法,如:母亲姓名、住院号、出生日期等,禁止仅用床号作为识别唯一依据。(双胞胎用出生时间区分大小)
3、做好手术室/产房/病房之间的新生儿转交接工作。助产士和病房护士认真同产妇或家属核对新生儿腕带信息;评估新生儿情况,包括面色、呼吸、皮肤等,若无疑问在 “产房与病房产妇及新生儿交接单”上签名。
4、母亲转床时,必须同时更新新生儿腕带信息,并做到双人核对,并落实相关记录和交接。 5.新生儿需外出会诊或检查时,必须有工作人员及家属共同陪同并持会诊单到相关科室,确保新生儿安全。
6、一旦发现腕带等身份标识不清或遗失、脱落,应及时补齐,新补腕带须与原腕带信息和病历信息核对,经护理人员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系上。
7、出院时,与母亲/家属一起认真核对腕带上的信息,确认身份,无误后方可办理出院。 8.护理质控小组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新生儿身份查对情况,有督导并有记录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篇二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护士在进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及其它护理操作等活动时,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性别、床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2、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即要求患者或近亲属陈述患者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或干细胞采集术、深静脉置管术、血浆置换、单采术、血细胞分离术)患者、抢救、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潜力的重症患者,务必使用腕带。在各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医嘱执行单以外,务必核对腕带,以识别患者身份。
4、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务必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腕带”原则上佩戴病人左手,佩戴时,垫1~2指按紧搭扣,松紧适宜,防止扭曲、勒伤。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护士长对患者腕带使用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在实施任何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6、需进行手术(或干细胞采集术、深静脉置管术、血浆置换、单采术、血细胞分离术)的患者,护士应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的流程,对患者姓名、年龄、科室、住院号等信息进行确认。手术室与科室交接中重点环节进行准确的有效核对,做好交接登记。
7、患者转科交接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做好转科交接登记。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篇三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目的
全院所有参与患者服务的人员,在为患者提供服务时均应采用本制度规定的2种身份识别方式核对患者身份,保证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杜绝因身份识别而导致的异常事件。 2 范围
全院所有参与患者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护理、医技、药剂及财务、后勤、餐饮等为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及其他服务的人员。 3 定义
3.1 患者服务:指任何涉及患者干预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治疗(如给药、各种穿刺等)、有创操作(手术、腔镜等)、任何诊断性操作(各种激发试验等)、辅助检查、问诊等。
3.2 腕带:一种方便医务人员核对患者身份的含有多种信息的识别带,住院患者腕带上有便于移动设备识别的二维码,记录病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住院日期、各种医疗信息等)。 3.3 操作物:指操作时患者的药物及治疗单、血制品、饮食单、输血申请单、输血记录单、检验申请单、检查申请单、手术通知单等。所有操作物上均有两种身份识别信息。
3.4 住院号:患者在本院办理住院手续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为本次住院特有,又称病案号。 4 内容
4.1 所有工作人员在采集患者身份信息时都要严格核对患者的有效证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4.2 身份识别信息及方式:同时使用两种方式识别患者身份,但不包括患者房间号和医院特定位置。 4.2.1 门诊患者使用“姓名”和“出生年月日”两种身份识别信息,出生年月日各采用yymmdd编码(如2001年1月1日编码为20010101);
4.2.2 住院患者使用“姓名”和“住院号”两种身份识别信息,病室号和床号不能作为患者的身份识别信息。
4.3 患者身份识别时机:在进行诊断性操作、提供治疗和其他操作前识别患者身份。 4.3.1 为患者问诊、给药、输血或使用血制品及采集血液和其他标本前。 4.3.2 为患者实施各种辅助检查前,发放患者检查报告前。
4.3.3 临床进行的所有治疗和操作前、侵入性操作前、手术前均要对患者进行身份识别。 4.3.4 患者转科交接时。
4.3.5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送陪检患者前,膳食科工作人员发放膳食前。
4.3.6 无陪护新生儿出入院身份识别按《无陪护新生儿出入院身份识别流程》执行。
4.3.7 NICU接受患儿母亲母乳前。 4.4 身份识别方法:
4.4.1 有移动系统支持:让患者或家属自报姓名,同时应用PDA扫描患者腕带和相应操作物,核对姓名、或姓名、出生日期,进行患者识别。 4.4.2 无移动系统支持或当移动系统出现故障时:
4.4.2.1 门急诊患者:让患者或家属自报姓名和出生日期,采用刷卡的方式核对诊疗卡上的患者信息;不能刷卡时,核对门诊病历或治疗单上打印的患者姓名及出生日期。
4.4.2.2 住院患者:
4.4.2.2.1 当患者意识清楚、语言表达清晰时:患者或家属自报姓名,核对腕带与操作物上的姓名和。
4.4.2.2.2 患者意识不清或语言表达障碍时,存在两种情况:
4.4.2.2.2.1 有家属陪伴时,由患者家属报患者姓名,核对腕带与操作物上的姓名及。 4.4.2.2.2.2 无家属陪伴时,由操作的医护人员自行核对腕带与操作物上的姓名和。 4.4.2.2.3 新生儿:母婴同室新生儿(普通病房的新生儿)身份识别方法同普通住院患者。母婴分离情况下(包括NICU、PICU、CICU)新生儿出入院应严格核对新生儿父母信息,避免抱错。参照《无陪护新生儿出入院身份识别流程》。
4.4.3 特殊患者身份识别标识方法:确保特殊情形下正确识别患者。
4.4.3.1 身份不明的患者:由接诊的医护人员临时命名,使用“接诊年月日+无名氏+当日逐人顺序编号(如20170910无名氏01、20170910无名氏02;20171108无名氏01、20171108无名氏02))”和ID号(住院患者住院号;门诊患者门诊号)。
4.4.3.2 急诊入手术室或急诊入ICU患者,因急需抢救不能当时办理住院手续时,让患者或家属自报姓名和出生年月日,由接诊护士用备用腕带书写临时腕带(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与患者或家属核对后固定于患者手腕,用于走绿色通道时的身份识别。事后,督促家属及时补办住院手续,打印正式腕带以更换临时腕带。
4.4.3.3 人工辅助生殖患者身份识别
4.4.3.3.1 使用指纹识别系统:开启指纹识别系统,验证患者夫妻双方指纹,验证成功后,验证患者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护士对照患者信息书写腕带(夫妻双方姓名、病历号),与患者核对无误后给女方佩戴腕带。
4.4.3.3.2 指纹识别系统故障时,医护独立双核对患者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结婚证原件,
核实身份无误后,护士对照患者信息书写腕带(夫妻双方姓名、病历号),与患者核对无误后给女方佩戴腕带。
4.4.3.4 新生儿:
4.4.3.4.1 姓名:有出生证明且已取名的新生儿,用自己姓名。尚未办理出生证明的新生儿用其“母亲姓名之子或女”命名。例如,母亲姓名为“李思”,新生儿则命名为“李思之子或女”。多胎者用数字排序区别,编码规则举例如下:“李思之长子或女”、“李思之次子或女”、“李思之三子或女”,以此类推。
4.4.3.4.2 :产科的新生儿出生后立即建立,此与母亲相关联,产科以外的新生儿按普通住院患者管理。
4.4.3.5 外国人:其名字按照护照上的英文姓名作为患者姓名。 4.5 腕带管理:
4.5.1 腕带信息:普通住院患者的腕带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住院日期、二维码等。产科新生儿腕带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住院号。急诊留观、急诊抢救、门诊手术患者的腕带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 4.5.2 腕带佩戴对象及时机:
4.5.2.1 急诊抢救患者:由预检分诊护士与患者或患者家属核对无误后予以佩戴在手腕上。 4.5.2.2 急诊留观患者:由留观室护士与患者或患者家属核对无误后予以佩戴在手腕上。 4.5.2.3 门诊手术患者:由门诊手术室护士与患者或患者委托人核对无误后,予以佩戴在手腕上。 4.5.2.4 住院患者:由责任护士与患者或患者家属核对无误后予以佩戴在手腕上。
4.5.2.5 产科新生儿:新生儿娩出后由助产士与新生儿母亲共同确认新生儿的性别后,打印新
生儿腕带,经双人核对后,立即为新生儿佩戴在右侧脚踝上。剖宫产新生儿娩出后,由助产士填写并打印腕带,经助产士和巡回护士双人共同核对无误后即刻为新生儿佩戴。
4.5.3 腕带管理要求:
4.5.3.1 打印:住院患者办理住院时由住院处工作人员正确核对患者身份信息后打印腕带并交予患者,告知防止丢失。急救、急诊留观、门诊手术患者和网络瘫痪时:由护士用黑色记号笔(细端)填写患者腕带信息,如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院号,字迹端正,严禁涂改。
4.5.3.2 佩戴:由护士与患者/家属或医护人员核对患者信息无误后佩戴在手腕或脚踝上,松紧适宜(以容一指为宜),水肿患者观察腕带松紧度,发现不适及时更换。特殊情况患者(如严重烧伤、过敏患者):把腕带系在与患者体腔相连的管道上,无管道者固定于患
者上臂衣袖上。母婴同室的新生儿执行单腕带,无陪护新生儿执行双腕带管理。
4.5.3.3 腕带遗失或污损时:由发现护士立即手工填写临时腕带与家属或医护人员核对无误后佩戴,后凭入院押金单到住院处重新打印腕带。
4.5.3.4 腕带信息错误时:如果护理人员在佩戴之前发现腕带信息错误,需要联系住院处说明错误信息,同时让家属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返回住院处修订信息,重新打印腕带。
4.5.3.5 出院、转院、死亡:由责任护士为患者摘去腕带并毁型处理,确保患者信息不泄露。 4.5.4 患者及家属教育:
4.5.4.1 告知患者及家属腕带佩戴的必要性,不得随意移除。
4.5.4.2 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医务人员询问姓名时,务必清楚应答患者全名。 4.6 监管及改进:
4.6.1 科室监管:各科室负责人要把员工对患者进行有效身份识别作为长期监管的质量项目,使用《患者身份识别规范执行率查检表》,每月进行常规检查和个别抽查,并纳入科室人员的绩效考核。
4.6.2 职能部门监管:医务部、护理部、质控部等相关部门对各科室有效身份识别制度的落实,使用《患者身份识别规范执行率查检表》进行常规监管,每季度对落实情况进行数据的收集,并做好数据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工作人员正确识别患者身份的效果,保障患者安全。 4.6.3 培训及改进:护理部根据监管结果对所有员工进行培训和案例教育,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必要时给予强化培训或处罚。 相关文件
5.1 《美国医疗机构评审国际联合委员会医院评审标准(第六版)》 5.2 《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 6 表单及附件:
6.1 [无陪护新生儿出入院身份识别流程] 6.2 [住院患者身份识别流程] 6.3 [患者身份识别规范执行率查检表]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篇四
一、在门诊实施任何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诊疗、护理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三、各诊区挂号、分诊护士,挂号时认真核对患者“健康行”就诊卡及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了解患者基本病情并正确分诊,帮忙患者选取医师,准确为患者刷卡挂号,避免因分诊错误导致换号、退号。
四、给患者建卡时核对身份证或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正确输入患者信息。
五、对预约患者认真核登记表中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及手机号码、就诊卡及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医师为患者诊治前核对就诊卡及门诊病历患者基本信息,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六、对昏迷、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无自主潜力、新生儿、7岁以下患儿及无痛检查、手术等患者,务必使用腕带作为识别身份的表示和查对的有效手段。在各种诊疗、护理操作前要认真核对腕带上的各项信息,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七、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务必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八、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篇五
为了科学准确识别患者信息,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对住院患者实行双重身份识别,即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具体如下:
1、住院患者床头或床尾均悬挂床头牌,对全院范围内的住院患者、急诊抢救患者、急诊留观患者均使用腕带标识,精神科患者实行图片信息、姓名识别。床头牌及腕带标识作为各项诊疗、手术操作时辨识患者的身份识别手段。
2、管床护士在患者入院时更换床头牌、为患者佩戴腕带。患者身份信息包括患者的病区、床号、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诊断、护理级别、饮食等。
3、在标本采集、给药、输液输血、手术等各类诊疗操作前及患者转科交接时,尤其是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的转接,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核对腕带标识,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患者身份识别方法且由患者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的姓名,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的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确保医疗安全。
4、使用护士移动站的病区,均使用电子条码腕带,未开通护士移动站的病区使用塑料腕带。
5、对于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急诊无名患者,亦使用“腕带”标识对患者实行身份识别,如需住院治疗,则对其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
6、患者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注意手部血运情况。一条腕带只限一位患者住院期间佩戴且一律佩戴在左手,作为病人个人信息的主要标识,确保其处于可以随时辨识的状态,不得随意摘取、涂改、转借、遮盖。出院时由护士为患者剪除腕带并销毁。
7、患者转床或转科时床头牌信息随时更换,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篇六
病人在院期间应被正确识别身份,包括门、急诊病人和住院病人。
1、住院病人均应佩戴腕带作为身份识别标识。
2、腕带佩戴规范
目的:
(1)病人流动过程中能被正确识别(如加床、转床、手术、外出检查等);
(2)有过敏史者有醒目标记,随时提醒,方便核对;
(3)意识模糊或不清者能被正确识别;
(4)确保母婴的唯一性,防止相互混淆;
(5)医生查房时准确快速地确认病人、读取病人信息。
①手术病人(包括微创手术)、危重病人以及过敏性体质病人务必佩带腕带,作为病人识别标志。
②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务必经两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有损坏,及时更新,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
③按操作规范给病人佩带腕带,垫1—2指按紧搭扣,松紧适宜,防止扭曲、勒伤。病人出院时去除腕带(在医院死亡病人需经家属确认尸体后才去除)
④执行各项治疗、护理操作时均需核对腕带。
附:国际病人安全目标管理规程
(一)目的
保证医院相关运作流程和政策贴合国际病安全目标的要求,透过有效的监控措施,保证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得到执行,以确保病人安全,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标准
1、正确识别病人:要使用至少两套病人识别码
(1)当给病人用药、输血或输血制品、抽血标本或采集其他临床检验标本、给病人进行其他任何治疗或操作时,至少要有两套病人识别码。
(2)住院病人使用住院号(性别或年龄)和病人姓名作为病人的识别码,在病人入院时记录在腕带上;急诊抢救室的病人使用病人的姓名(对于身份不明的昏迷病人,由接诊的医护人员临时命名)和门诊号作为病人的标识码,在病人进行抢救室时记录在手腕带上;门诊病人使用病人姓名、就诊卡号作为病人的识别码,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能够作为病人识别的补充信息,当使用识别码有困难时可选取这些补充信息,询问病人后再与这些信息进行核对。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在核对病人的识别码时,询问病人“请问你叫什么名字?“让病人回答,然后将病人的回答与手中信息进行核对。
(3)放射科、检验科等辅助科室允许使用流水号或住院号、姓名等其他贴合要求的号码作为病人标本的识别码,但科内务必统一,并在科室管理规程中书面写明政策。
(4)在病人的血袋、药袋和标本的标签上要写明(或打印出)进行病人的识别码,以便与病人进行核对
(5)在给病人治疗、用药、输液、输血、抽血或留取其他标本时要对病人的识别码进行核对。
(6)病人的床号和房间号不能作为病人的识别码使用。
2、有效改善相互沟通
(1)在工作只能需执行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接到各类的紧急口头报告时,务必有一个口头确认过程,护士或接听报告的人首先要把别人告诉你的信息写下来,要有书面记录,然后大声复述一遍口头医嘱的全部资料、各类检查紧急的口头报告资料,对方确认无误。
(2)医院允许在病人抢救、中深度镇静治疗、手术时使用口头医嘱。在紧急状况下,在医师不能立即到达又需要立即处理时能够使用电话医嘱,其他状况不准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原则上尽量减少使用电话医嘱,患者出现病情变化,下级医生请示上级医生后,上级医生在电话中下达的医嘱要由值班医生或管床医生下达书面医嘱后护士才能执行,而且要在病程记录中记录相关资料。
(3)口头或电话医嘱下达后,护士即要立即书面记录(可记录在口头医嘱单或其他记录纸上),并根据书面记录资料大声复述给下达医嘱的医生后,听到复述医嘱后,医生要明确示意,经确认无误后护士执行。在个性紧急且人手紧张的状况下,护士记录口头医嘱会影响到病人抢救时,可先按要求在保证正确用药的前提下执行口头医嘱,事后立即补记医嘱资料。口头或电话医嘱要在病人抢救完成后六小时内在电脑系统内补录,并打印签字。手术病人的口头医嘱单要求下达医嘱的医生和执行护士签字确认,并存入病历中保存。
(4)所有急诊检验结果、危及到病人安全的异常检查、检验结果(简称危急值)需要及时通知临床医护人员。检验科和其他辅助检查科室要建立检查危急值报告标准,标准中要包括检验、检查危急值得项目名称、临界值、报告流程和报告职责人。并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同时要对全科人员、新入职员工进行培训。检验危急值得报告能够透过lis系统自动控制,并提醒检验师。所有急诊检查项目的结果和/危急值结果的书面报告要在审核后立即发送,并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以便医师及时得到相关报告。
(5)临床科室工作人员,包括医师和护士在接听到急诊检查结果、危急值结果报告后,要有书面记录,并将记录的资料大声复述一遍给报告人听,要得到对方的确认。记录的资料包括病人姓名、住院号、检查项目名称、检查结果、接听电话时间、报告给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的时间等。各科要有记录本登记,以便职能部门检查。
(6)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接到检查项目高危报告后,要及时对病人进行评估和处理,必要时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请示报告,并在病程记录中记载。
(7)在急诊病人入院前与接收科室进行电话沟通时,需将收治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初步诊断、生命体征、基本病情、病人可能需要的特殊医疗设备(氧气、心电监护、呼吸机能)以及病区问的其他相关信息等告知病区,病区接电话人员要有书面记录并大声复述给打电话的人员,要得到对方的确认,同时医护应相互告知。其他状况下进行的电话沟通要按进行记录。
3、消除手术错误
(1)手术前暂停:为了避免手术病人、手术方案和手术部位的错误,在手术开始前停止术前所有操作及术前核对。
(2)手术前核对
①为了避免手术病人和手术部位的错误,在手术室的手术和门、急诊小手术都要列出核对清单,手术开始前要停下其他所有工作认真核对清单中所要求的资料,一致确认手术病人、手术方案、手术部位和病人体位是正确的且在正确的手术室,手术需要的所有医疗文书齐全,医疗设备已准备好且功能正常。
②在手术室进行的手术、手术前核对要在麻醉诱导前进行,手术病人本人(清醒可合作的病人)、手术医生、麻醉师、巡回护士一齐根据中“手术前核对清单”中的资料进行逐项核对,核对资料由巡回护士记录,并将参与核对人员名单记录。
③门、急诊的小手术应在手术前由病人本人(清醒可合作的病人)、手术医生、治疗护士一齐核对,核对资料由治疗护士记录在中,并将参与核对人员名单进行记录。
④当核对清单内的项目无法透过(填“否”)时,手术不得进行,如果在特殊状况下仍需手术时,要经过医务部或总值班同意。紧急抢救生命的手术以争取时间、抢救病人生命为主要职责,能够先抢救,后报告。
(3)术前手术标记:所有手术操作,包括在手术室内进行的手术、在门诊进行的手术、在急诊进行的`小手术都要进行手术标记。标记要精确、清晰可见,可能状况下由病人讲出病变部位。
①住院病人由手术医生在病区进行手术标记,门、急诊手术的病人也应有手术医生在门急诊进行手术标记,除非是威胁到病人的生命安全的状况下能够在手术室手术前铺单前进行手术标记。手术标记需要病人或家属的参与,清醒病人进行确认时要触动病人的肢体方向确定左右,要得到病人的认同。昏迷的病人进行确认时要请病人家属参与,要得到病人家属的认同。
②手术切口、穿刺点和手术部位的标记都要准确、清晰,铺单后还能够看得清楚。手术标记要使用蓝色和紫色油性标记笔。
③手术标记笔应放在各病区的指定地点,每位医生都要明白具体地点,每位术科医生应随身携带标记笔,手术室应备消毒后的标记笔供使用。标记笔只能用来作手术标记,不准它用。
③其他操作或治疗如有左右区分,在操作或治疗时容易发生部位错误时也需标记,如局部热疗、胸穿、腰穿等状况。
4、减少病人跌倒风险
(1)建立可靠和有效的评估工具来测定和确定病人跌倒的危险因素,对高危病人进行跌倒风险评估。
(2)门、急诊病人对病人进行跌倒风险的评估和记录,如有跌倒风险要进行预防跌倒的健康教育,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住院病人
①每位住院病人的初次护理评估中务必包括对病人跌倒的风险评估(新生儿除外)。跌倒风险评估资料包括病人的年龄、意识状况、走动潜力、自我照顾程度、跌倒病史、药物使用状况、环境设施状况等引起跌倒的风险因素,并对病人及家属进行预防跌倒宣教,且要有记录。
②所有跌倒高危病人均须进行动态评估,病人出现下列状况需随时评估:转入病人、病情变化(如手术后,意识、活动、自我照顾潜力等改变)、使用镇静/止痛/安眠/利尿/降血压/、调血糖等药物时、跌倒后、分值发生变化时、更换陪人或家属时;同时对病人家属进行预防跌倒教育,并有书面记录。
③对于跌倒风险的病人要在床头挂标识医院牌,并根据医院的相关指引制定切实的预防病人跌倒的计划,而且这些计划要得到执行。
④病人跌倒发生后护士要对病人是否受伤、受伤的程度进行评估,如有受伤立即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对病人的伤情进行进一步评估,并进行相应处理。同时要对病人进行相关的健康教育和采取预防再次跌倒的计划,同时要按流程和要求报告。报告资料包括:跌倒发生的时间、地点、伤害程度、引起跌倒的危险因素、事件处理经过及具体推荐。
⑤总务、基建后勤要确定哪些环境因素和设备因素是引起病人跌倒的高危因素,定时巡查评估,同时要培训和教育医务人员,尤其是病区护士发现病人跌倒的高危环境和设备因素存在时,及时通知后勤进行处理。
⑥护理部、医务科每月对导致病人跌倒的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改善意见,并报院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相关部门执行。
⑦科主任和护士长要对员工,包括新入职的员工进行预防跌倒的培训,医护人员对病人及家属进行预防跌倒的健康教育。
⑧护理部、医教科等职能部门联合制定预防病人跌倒的指引。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篇七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
2、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既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4、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5、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6、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科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
7、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8、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9、"腕带"原则上佩带在病人"左手"、患者使用腕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
10、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登记制度。
10、在检验、放射、CT、超声、放射治疗、等直接与患者当面接触的科室都应进行识别患者
11、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情况,护理质量控制小组每月督导并有记录。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篇八
一、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同时使患者权益及生命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门诊患者身份识别
1、患方带城镇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或公司医保卡就诊挂号的,以挂号票据上显示的医保或医疗卡的卡号作为患者的唯一标识进行相关的诊疗活动。
2、患方带身份证就诊挂号的,以挂号票据上显示的身份证号作为患者的唯一标识进行相关的诊疗活动。
3、患方就诊挂号时未能出示以上任何一种证件的,门诊部挂号人员按患方自己填写的姓名、年龄、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等作为患方的就诊卡信息出具就诊卡和挂号票据,当使用姓名、年龄识别患者身份有困难时,可选择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等这些补充信息来确认病人。
4、当医师发现患方使用别人的身份信息为患者就诊或使用成人身份信息为未成年就诊的,应劝说患方使用患者本人信息重新挂号,但如果患者病情属于急危重症,则不得影响患者的及时诊治。
5、对无法确认身份的无名患者,接诊医护人员根据当时患者的有关情况制作“腕带”牌,上面记载患者信息包括:科别、性别、诊断等,并在门诊病历上注明,待明确身份后再按病历书写规范补写。
住院患者身份识别
1、住院患者必须建立床头卡,住院病人一览卡。
2、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种(姓名、性别、床号等)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依据)确认患者身份,确认识别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3、临床治疗护理活动中,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及其他诊疗活动前,医护人员除应采取以上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外,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确认患者身份。
4、对急诊室、产妇、手术患者;对病情危重、意识不清、急救、输血、镇静期间患者;对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身份无法识别患者;对成批救治的伤员(≥2人时);对传染病、药物过敏等患者必须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载体。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如有陪同人员,还必须由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5、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6、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
7、医务科和护理部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并有记录。
8、患者转床、转科时,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和交接规定,必须及时更新床头卡、病历牌(卡)、住院病人一览卡等信息,认真做好识别和交接记录,并做到二人核对,确保患者身份识别各种信息的一致性;急诊科与病房、急诊科与手术室、手术室与病房、病房与其他科室、产房与病房,必须及时制作并更换新的“腕带。”
重点环节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和流程
急诊科、病房、手术室、产房之间以及转科患者的身份识别及核对程序。
1、患者由急诊科收入病房,由急诊科人员、病房值班护士按照《住院患者身份识别制度》的有关规定共同确认患者身份并双签名于“送病人登记本”中。
2、患者转科时,必须及时更新床头卡、病历牌(卡)、住院病人一览卡等信息,并由转出科、转入科护士在“转科交接登记本”上签字,认真做好识别和交接记录。
3、病房与手术室相互转接患者:
手术前一天由病房责任护士确认患者身份,戴“腕带”。主管医生进行手术部位标记。
手术患者核对:依据手术通知单和患者病历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左、右)等。
接患者之前: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查对;还必须与清醒的患者交谈查对,进行“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的确认。
二、腕带使用管理制度
1、患者入院后由责任护士负责给患者系上腕带,并向患者及家属讲解腕带使用的注意事项及重要性。
2、腕带标识一般佩戴于患者上肢左手,特殊情况的佩戴于下肢。
3、严禁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随意将病人标识腕带取下。
4、执行各项治疗护理前要认真核对腕带信息。
5、如遇转院或腕带不慎丢失,应由责任护士给病人重新佩戴腕带。
6、严禁任何人涂改,刮除腕带标识信息。
7、腕带标识是病人的专用信息,不得借予他人使用。
8、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红色”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诊断、血型,麻醉前手术室麻醉医师、护士分别核对,手术前手术医师核对。病人回病房麻醉清醒后,由病房护士核对取下。
9、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蓝色”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病人的一种手段,并在全院各病房、急诊室实施。
10、新生儿出生后由巡回助产士或护士给新生儿带上“粉色”(女婴粉红色,男婴粉蓝色)腕带,填上母亲姓名、性别、床号、体重、出生日期,回病房后由病房护士核对。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篇九
为了科学准确识别患者信息,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对住院患者实行双重身份识别,即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具体如下:
1、医务人员在进行各种诊疗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如:姓名、性别、住院号等,不得单独使用患者床位号或病房号核对患者。
2、实施有创(包括介入)诊疗活动前,实施者要亲自告知病人或家属,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以确保对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
3、ICU、新生儿科/室、手术病人、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的病人入院即使用“腕带”,作为实施抢救、输血、输液等各项诊疗、护理活动时辨识病人的有效手段。腕带内容包括病人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新生儿腕带内容包括床号、母亲姓名、新生儿性别等。腕带由病房护士双人填写并亲视病人佩戴。
4、手术前一天,各病区分管护士根据医嘱查对手术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无误后,进行术前准备。手术当天,手术室工作人员在病房接病人时核对病历及腕带的内容,并与患者或家属核对,无误后方能接走。进入手术室与巡回护士再次核对,无误后方能进入手术间。手术开始前,由麻醉师、手术医师、巡回护士再次核对,术后手术室仍应持手术病人接送卡及病历与病区做好病情、药品及物品的交接,无误后填写手术患者交接记录本离开。
5、急诊科、ICU、手术室、产房等与病区交接时,由医务人员携带病历及“患者转出交接记录本”护送病人至转入科室。两科室医护人员交接病历,同时在床边交接病人的病情及护理情况,交接完毕,双方分别在“患者转出交接记录本”及“患者转入交接记录本”签字后方可离开。
6、职能部门(医教科、护理部、门诊部)履行督导职能,并有记录。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篇十
为了规范医院管理,有效防止错误识别患者身份引起的医疗事故,规定护士至少使用2种身份识别方法查对患者身份。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执行身份识别制度。
一在进行各项治疗、护理活动中,应同时使用床头卡、治疗卡、腕带等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即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二是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监护室、产房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三是对住院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识别标识:普通病人使用绿色腕带,病危、病重、一级护理、手术病人使用红色腕带,新生儿使用粉红色腕带。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四是腕带识别信息填好后必须经两名护理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五是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护士在给病人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
六是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手术室护士核对后方可接入手术间。
七是在采血、给药或输血等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查对制度,应至少使用两种身份识别方法。
八是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陈述患者姓名,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身份识别制度为规范医疗管理提供了可靠依据,能最大限度的提高管理效率,它将大大提高患者护士在操作治疗过程中识别患者的准确性,全面提升护理工作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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