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 800字多篇范文

(作者:妤虹铖时间:2023-07-02 08: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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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 800字多篇

我的偶像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和崇拜的偶像:他们或许是达官显要;或许是各业精英;或许是时代英雄;或许是当红明星……然而,我最喜爱和崇拜的却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的名字家喻户晓,他就是——雷锋。

说雷锋平凡,是因为他没有轰轰烈烈的先进事迹,没有惊世骇俗的伟大壮举,他有的只是“干一行爱一行”的执着和对人民深深的爱。“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他用他的平凡创造了一个时代的奇迹,并成为全中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竞相学习的楷模和榜样,许多外国友人都为能拥有中国名字“雷锋”而感到自豪。

我之所以喜爱和崇拜雷锋,是因为他身上体现着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特别是他的“三大精神”时刻不在激励着我、鞭策着我。“钉在那里就要在哪里闪光”的“螺丝钉精神”,是雷锋短暂一生的真实写照。他无论是在县委当公务员、在鞍钢任推土机手、还是参军后做汽车驾驶员,他都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认真对待着自己不同岗位上的每一项工作。在工作上,善于“挤”和“钻”的“钉子精神”,则是雷锋对待学习的一大法宝,他每次出车时,总是把书随身携带,只要车一停,没有其他工作,就坐在驾驶室里看书。他在日记中写道:“有些人说工作忙、没有时间学习,我认为问题不在于工作忙,而在于你愿不愿意学习,会不会挤时间。要学习的时间是有的,问题是我们善不善于挤,愿不愿意钻。一块好好的木板,上面一个眼也没有,但钉子为什么能钉进去呢,这就是靠压力硬挤进去的。”由此联想到我们的学习缺乏的不正是这种“钉子精神”吗?“我要做一个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国家的人。如果说这是‘傻子’,那我是甘心愿意做这样的‘傻子’的。”“傻子精神”正是雷锋高尚思想境界的具体体现,他穿的是补丁摞补丁的袜子,用的是只剩“三撮毛”的牙刷,舍不得多花五分钱买一瓶可口的汽水,被战友们称为“小气”,可正是“小气”的他,在祖国需要的时候却无私地捐出了多年积攒下来的200元钱,用于国家经济建设和抗洪救灾。“傻子精神”实质上就是多做贡献,少取报酬的精神,是一种无私、是一种忘我。实践证明:乐于奉献的人虽然在物质所得上难免吃亏,却能由此拥有高尚的思想境界,充分享受人间的亲情和生活的美好,并创造出一个具有丰富多彩价值的人生。

这就是我的偶像——雷锋,一个忘我的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我的偶像

我是一个冷淡的人,很多朋友这样说,我也这样认为.考了高分最多高兴下,考砸了也就伤心会儿,明天或者下节课也就过去了.还可以不知道等口头禅是足以令人急得暴跳如雷的.有时望着他们生气的样子,望着望着,自己觉得成了局外人,不理解台上的人为何生气,我错了吗?可能吧。

像我这样的人最不能理解的是为何会有追星这种形为.一方面我觉得幼稚,另一方面我又向往这种感觉,更准确点说,是好奇了.有段时间觉得自己也是应该找个偶像了,毕竟大家向右走,自己向左走,总会疑惑是不是自己错了,落伍了.那句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对我来说更多只能留在书面上了。

那找谁当我的偶像呢?其实也蛮简单的.上个月一部电影感动了我,男女主角便成了我的偶像,这个月听了一首好歌,又认为这位歌手才是我的偶像.总之换来换去.留下的只是想当初,走了的是完整的,正如它完整的走向我生活.日子一天天过,我依旧很冷淡,依旧冷淡面对一天天的喜怒哀。

应该是高三上学期吧.我去学校的书店看书.在我想看的书旁边正好放着另一本书.是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关于她,在之前一定是有听过的,只是确实不喜欢那个笔名.也不太刻意去看她的书.但当天还是随意挑了一篇看,再后来呢,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当时是想买的.但确实蛮贵的,要好几天的伙食费啊,就放弃了.但我每天中午都会抽一个小时去书店看她的书.高三的时间宝贵,但我觉得值.一想到她的名字,也就是她那个三毛的笔名,我就会顿觉舒畅,有时还会止不住地傻笑.我就是把她当作故人一样想念着,当作老师一样尊敬着,当作知己一样交流着.她真实,义气,敢爱敢恨,赋有流浪气息.总之在她身上闪耀着我所崇拜的向往的性格与气质。

三毛在我眼中并不是完美的,虽我会因维护她的不完美跟他人争得面红耳赤.比如她的自杀,诗人会将其写得唯美,宗教会将其归于寻求另一种重生.但我生气,生气她没有坚强的毅强;生气她不是真勇士不敢直面惨淡的人生;生气她不清楚一个人的生命岂止是一个人的.但我还是喜欢她,因喜欢她亦觉得其缺点不在于可恶,而在于可恕,只缺一个改正机会。

三毛的对感染了我,而她的错也教育了我.我想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偶像.偶像是什么?他们无需完美,从他们身上我们明白何条路可走,何条路不可走.而可与不可全在于你我如何判断,其对与错也在其间了.所以我想希特勒也是可以当偶像的。

我的偶像

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个偶像,他们时常浮现脑海激励着我们。在我的四周,有许许多多的人,他们心目中的偶像都有些不同,有的是歌手,有的是艺术家,有的是舞蹈家。而我则有些不同,我的偶像是——我的爸爸。

从小,在我的心目中便有一个万能的人,那就是我的爸爸。他总能在我需要他时出现,就像“及时雨”一样。

小时候,妈妈为了方便,就给我剪了一个“蘑菇头”,而她还说那是学生头,就这样我顶着一个“蘑菇头”去了学校。就在我要上台介绍自己的时候,一个男生突然说道:“这是谁啊,头上还顶一个蘑菇。”哄堂大笑。我站在台上显得很尴尬,最后还是老师帮了我一把。一下课,全班同学围在我的身边,指着我的头发哈哈大笑。放学了,我飞快的跑回家中,扑在了爸爸身上痛哭。爸爸很着急,忙问怎么了,我一边哭泣一边描述今天的尴尬。听完,爸爸笑了,抱住我说:“我们男孩子都比较调皮,无聊就会惹女孩子哭,如果你不理我们,我们就会无聊,就不会惹你啦。还记得以前我还小的时候……”就这样,爸爸开始讲述了他的故事,我也不哭了,坐在旁边静静的听着。爸爸安慰人很有一套,不过也是,不然妈妈怎么会嫁给他呢。

爸爸不仅很会安慰人,就连炒菜也很有一套。

从小我便在爸爸的菜肴里度过,我到现在都认为爸爸的菜最好吃了。小时候的我最挑食了,不吃辣的,不吃咸的,不吃淡的,要使我乖乖吃一碗饭,那比登天还难,而爸爸却仿佛没看到这一点,他总是做很好吃的菜给我,并且不断换着花样,让我百吃不腻,时间长了,我也不再挑食了。

爸爸还很会理解我,有一次我很想要一个玩具,爸爸看见我那渴望的眼神,二话没说就给我买了下来,妈妈对他批评他只是嘿嘿一笑就过去。有时我在房间里写日记,爸爸会很理解我的离开房间,他说要给我一定的隐私。而且只要是我不想说的,他从来不会强迫我说。

很多人都说我爸爸是一个伟大的父亲,但我却摇摇头说:“他不仅是一个伟大的父亲,还是我心目中的偶像,他总是激励着我,使我更加自立。”好了,不说了,又到了准备午餐的时间,我要去向爸爸学习炒菜了。

我的偶像

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听到这句话,你会想起谁?对,他就是我永远的偶像——柯南!

主角工藤新一原本是一位颇具名声的高中生侦探,在目击黑衣组织的地下交易后,准备追踪时却被黑衣人琴酒袭昏,并被灌下代号为的不明药物。后来虽然幸免于死,但身体就此缩小为小学时期的模样。之后他化名为江户川柯南,在邻居兼密友阿笠博士的建议下,寄住在青梅竹马毛利兰的父亲-蹩脚侦探毛利小五郎家中,继续秘密从事追查黑衣组织的工作,并私下探寻获得解药的管道,希望能够恢复原来新一的样貌。与此同时,柯南凭著自己的推理天份,配合阿笠博士为他发明的道具,帮助毛利小五郎成为出名的大侦探。

柯南,虽然,这只是一个虚拟的人物,虽然,他现在只是一个小孩子,虽然…。。就算有一千个虽然,但是只要有一个但是,就足够我崇拜他!柯南虽然成了一个小孩字,破案不方便,但是他克服重重困难,还是帮助许多人解决了案件,因为它有着一颗为人民排忧解难的心。

柯南说过,犯罪手法终究是人类想出来的谜题而已……只要人类绞尽脑汁,还是可以导出一个逻辑性的答案。对啊,就算犯人再怎么狡猾,夜总会留下一点蛛丝马迹,就像我们做数学题一样,就算题目再怎么难,但是总可以找到一个突破口从而顺利的得到答案。

柯南是一个很执着,很坚定也很善良的人,说他执着,是因为他坚信真相永远只有一个;说他善良,是因为他在《引爆摩天大楼》里,他不顾一切地去救小兰,并并且到了最后他死都愿意陪小兰,虽然那时已经身负重伤;而且在《侦探们的镇魂歌》他在最后关头为了大家的性命而努力破解密码,当他顺利地解完了密码的时候,看着大家毫不知情开心的样子,他笑得很甜,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人,比如他唱歌五音不全,有点好色,很爱吃醋,但这也是正常的,因为金无赤足,人无完人。

我喜欢柯南喜欢了很长时间,他也可以说是我的精神支柱,我希望成为一个像他一样思维敏捷的人,所以我必须学好数学,这样我才能跟他缩小一点差距。

柯南,请努力向前冲!因为你身后还有一大群和我一样的粉丝在支持你,请让我和你都有一个更美好的明天!

我的偶像——科比

上世纪80年代,意大利的一座豪宅中,一个贴着魔术师真人海报的房间里,一个小男孩盯着小胳膊里抱着的生日礼物——篮球,甜甜的进入了梦乡……

一个偌大的足球场,草皮很棒,一帮小孩在草地上奔着,脚下灵活的摆弄着那个足球,那姿势仿佛是未来的球王。在球场的另一侧,一块水泥地,一个破木板篮球框,一个黑人男孩在场上和自己的影子进行行云流水般的斗牛,他一次又一次的投篮,上篮和假动作,仿佛与他单挑的不是他自己的影子,而是乔丹,魔术师这些篮球名宿,他的名字,就是——科比·布莱恩特。

这就是科比的童年,当科比小时候在球场上挥汗如雨的时候,他身边的白人同学总是说:“就你还想进NBA?回家睡觉去吧!”大部分的篮球巨星都出自平民区,所以,有人说科比很幸运,他不用担心回家没有面包吃,但是,请你别忘了,科比那扎实的基本功是吃出来的吗?

1996年,科比放弃参加大学,去了NBA选秀,那时,科比是绝对热门的状元人选。但是,他没有得到很高的顺位,那时艾佛森是一名控卫,科比是得分后卫,76人不需要科比,即使科比在与76人的主力斯坦德克迈惹的单挑中,把他十足的修理了一顿,可76人的管理层似乎不愿意冒这个险,它们最终选择了艾佛森。而科比,在13顺位被黄蜂选取,随后被交易到湖人,而科比没有穿着黄蜂球衣打过一场球,由此可见,NBA所有球队都不愿要一个17岁的少年来冒险。湖人不一样,由于奥尼尔要来,他们有时间来培养这个桀骜不驯的家伙。

其实,关于科比一致的赞美声是他的篮球精神很像乔丹,一样的争强好胜,不屈不挠,一样的勤奋不倦,将篮球视为生命;他的后仰,他防守的步伐,还有他的绝杀,和乔丹如出一辙,还有不要忘了科比手中也有总冠军戒指……

我喜欢科比,喜欢他的坚强,喜欢他的不服输,更喜欢他的后仰。也许你可以找出100条1000条不喜欢科比的理由,但我还是喜欢科比。

如今,科比是一个在联盟里征战了17年的老将了,他手中握有5个总冠军戒指,岁月不饶人,他总有倒下的一天,但请你记住,科比陪伴了一代人成长,或许你现在喜欢詹姆斯,杜兰特这些篮球界的新星,当请别忘了,那些年,科比给我们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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