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管理制度(精品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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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在施工工作中员工的人身安全、生产设备安全,便于指导施工人员规范作业、管理和监督人员验收检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用于规范xxx公司生产单位及承揽施工、检修、维护的相关单位和组织的作业项目。
第二章脚手架作业管理
第四条施工作业需要搭设脚手架时作业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并详细注明脚手架搭设的用途、详细地点、脚手架的形式和承载荷重及高度。
第五条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专业(架子工)作业证件。
第六条脚手架搭设结束后,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和项目部经理以上领导验收合格签字并悬挂“验收合格”标志牌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脚手架上禁止乱拉电线。必须安装照明线路时,木脚手架应加绝缘子,金属脚手架应另设木横担。
第八条对使用不符合本规定有关要求的脚手架,安全监督人员有权责令施工人员拆除重新搭设,对搭设、使用、验收单位按习惯性违章处罚。
第三章脚手架的材质与规格要求
第九条木质材料的材质与规格:
(一)用材。
应选用质轻坚韧的剥皮杉杆或落叶松,桦木、椴木、油松因质地不坚韧易腐朽及有枯节,一般不易使用。杨木、柳木等质脆易折的木杆不准使用。木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和红松、白松、落叶松材。
(二)规格。
使用木杆搭设脚手架时,立杆和斜杆(包括斜撑、抛撑、剪刀撑)的小头直径一般不少于70mm;大横杆、小横杆的小头一般不小于80mm(如在60mm~80mm之间的,可以双杆合并使用,或单杆加密使用);脚手板厚度不小于50mm。
(三)选材。
1、立杆、大横杆、小横杆、斜杆等一般采用二等材,不能使用方木。
2、脚手板亦应采用二等材。所用跳板不应有损坏、断裂及严重变形,跳板两端封绑,严禁探头跳。
第十条钢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
(一)钢管的材料和规格。
1、钢管的材质一般使用a3、ay3,并符合yb242—63标准,每批钢材进厂时,应有厂家的检验合格证,对材质不明的钢管应进行机械性能试验,并符合gb700—79的要求。承重杆件的钢材,还应满足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点和硫、磷的含量要求。
2、钢材规格应采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焊接管,或外径50~51mm,壁厚3~4mm的其他钢管。用于立杆、大横杆的管长以4。5m (立杆可用6m长)为好,其重量在23kg以内,小横杆的管长以2。1~2。8m为宜。严禁使用有裂纹、弯曲、严重压扁和腐蚀的钢管。
(二)扣件用材。
扣件与扣件附件应符合国家标准,扣件不应有裂纹、气孔,也不应有疏松、砂眼或影响其使用性能的铸造缺陷。扣件下管的贴面要接触良好,扣件的活动部位应使其转动灵活。
(三)钢脚手板用材。
钢脚手板的用材应符合a3钢有关技术规定,其板材厚度不小于2mm,宽度不大于300mm、两端折边高度不小于30mm;表面锈斑直径不大于5mm,且沿横截面不能多于3处;不能使用扭曲、凹陷严重的脚手板。木跳板厚度不少于50mm,宽度为250mm以上。
第十一条绑扎材料的材质规格。
绑扎木质脚手杆一般采用8号镀锌铁线,绑头向下。某些受力不大的地方(横杆上的小横杆绑扎)也可用10号镀锌铁线,如无镀锌铁线时可用退火处理4mm钢丝代替,但不能重复使用。
第四章脚手架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术语及名词。
(一)施工载荷。
1、承重脚手架(砌筑、浇注和安装)≤3000n/m2。
2、装修脚手架≤20xxn/m2。
(二)恒、活、风载荷。
1、恒载:包括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剪刀撑、斜杆、脚手板、扣件和绑扎材料等各构件重量的总和。
2、活载荷:包括脚手板上的砖、砂浆、混凝土、模板、安装件、运输车辆(含所装物料)、作业人员、安全网等。
3、风载:作用在脚手架风力总和。
(三)基本构造。
1、立杆:立柱、站杆、冲天杆、竖杆等与地面垂直,脚手架的主要受力杆件。
2、大横杆:顺水杆、纵向水平杆、牵杆等与墙面垂直、与地面水平,其作用是与立杆连成整体。
3、小横杆:横棱、横担、六尺杠、排木等与墙面垂直、与地面水平,其作用是直接承受脚手板的全部载荷。
4、斜撑:与脚手架外排立杆紧贴连接,与其斜交并同地面成45~60°角,上下连续设置,形如之字。主要设置在脚手架拐角处,其作用是防止脚手架沿纵向倾斜。
5、剪刀撑:十字撑、十字盖,在脚手架外侧设置的双支斜杆、互相交叉,都与地面成45~60°夹角。作用是把脚手架连为一体,增加稳定。
6、抛撑:也称支撑、压栏子,是设置在脚手架周围的支撑架子的斜杆。一般与地面正60°角,作用是增加脚手架的横向稳定性,防止外倾。
7、连墙杆:使脚手架与主体结构相连的水平杆件,作用是承受风载和脚手架不均匀下沉时产生的载荷。
8、脚手板:跳板、架板,直接承受施工载荷的构件。
第五章脚手架搭接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脚手架高度超过15m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
第十四条架子地基应平整,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底部应采用柱座或垫木,木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底下30~50mm,挖好土坑后夯实坑底,在立杆底部加枕木或平整的石块、砖头。一般应设扫地杆。不得在未经处理的起伏不平和硬软不一的地面直接搭设立杆。
第十五条安全防护措施。
(一)作业层的外侧应设护栏或安全网。
(二)设置供上下人员使用(包括携带工具和少量的物料)的安全扶梯、爬梯或设有可靠防滑措施的斜道。严禁作业人员在脚手架上攀登或手持物件上下。
(三)搭设的检修脚手架严禁借用楼梯的栏杆、各种管路、设备的支架作为立杆使用。
(四)脚手架应尽量避开热源、汽源、高压线路,否则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五)在脚手架上同时进行多层作业的情况下,各作业层之间应设置可靠的防护栏。
第十六条严禁违章。
(一)利用脚手架吊运重物。
(二)作业人员在架子上下相互抛递工具和材料。
(三)在脚手架上拉结吊装绳索。
(四)任意拆除脚手架上的部件和连墙杆件。
(五)无证人员作业。
(六)在搭好的脚手架底部或近旁开挖沟槽影响脚手架地基稳定。
(七)在6级以上大风中作业。
(八)用承插式钢管搭设单排脚手架。
第六章几种常见的脚手架搭设要求
第十七条木外脚手架。
(一)立杆。
木脚手架的立杆梢径不小于70mm,立杆纵向间距为1500mm;横向间距如单排距墙1200~1500mm;双排外立杆距墙20xxmm,内立杆距墙400~500mm,立杆搭接长度不少于1500mm、铁线绑扎不少于3道。为保证脚手杆稳定,相临立杆接头不应在同一高度为保证重心在一条垂直线上,如果第一次接头在右边,第二次接头救应在左边,交错而上;最后一根立杆的接头应小头朝下,大头朝上并封顶。
(二)大横杆。
大横杆梢径不少于80mm,应绑扎在立杆的里侧。大横杆接长时要求大小头接在一起,搭接长度不小于1500mm,绑扎铁丝不少于3道,相临上下的两根横杆接头应错开,大横杆间距为1200mm。
(三)小横杆。
小横杆梢径不小于80mm,绑于大横杆上,间距800~1000mm,双排架端头距墙50~100mm,单排架搁置墙内不小于240mm,伸出大横杆外300mm以上。
(四)顶撑(抛撑)和连墙点的设置。
抛撑杆梢径不小于70mm,三步架以上即应每隔7根立杆设置1根抛撑,架高大于7000mm不便设置抛撑时,则应设置连墙点使架子与建筑物牢固连接(这样的连墙点,竖向每隔3步、纵向每隔5跨设1个)。
(五)剪刀撑。
不论单排、双排脚手架均应在尽短的双跨内和中间每隔1500mm左右的双跨内设置剪刀撑,但最大宽度不得超过6跨。剪刀撑设在架子外侧与地面夹角45~60°,从上到下连续设置。杆子的交叉点应绑在立杆和横杆上。
第十八条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一)扣件规格。
1、直角扣件,用于两根呈垂直交叉的钢管连接。
2、旋转扣件(内回转扣),用于两根呈任意角度交叉的钢管连接。
3、一字扣(对接扣件),用于两根钢管对口连接。
(二)底座(柱座)规格。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底座用于承受脚手架立柱传递下来的载荷。可随钢脚手架管材同时购入,也可用厚8mm,边长150mm的钢板作底板,外径60mm、壁厚3。5mm的钢管作套筒焊接而成。
(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的要求。
1、立杆:纵向间距20xxmm。横向间距:单排立杆与墙1200~1400mm;双排外侧立杆与墙1500mm,里侧立杆与墙400~500mm。相临立杆要错开,对接用一字扣连接,也可用长400mm、外径等于立杆内径的钢套管连接。立杆垂直偏差:当架高在30m以上时不得大于架高的1/200;架高在30m以上时不大于架高的1/400~1/500;但要满足全高偏差不大于100mm的要求。
2、大横杆:间距1200~1400mm。接头错开,用一字扣连接;大横杆与立杆用十字扣连接,每一面架内的纵向水平高低,不应差一块普通砖的厚度。
3、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000mm;单排架,一头搁入墙内240mm,一头搁入大横杆上,至少伸出100mm。双排架端头离墙50~100mm,小横杆与大横杆用十字扣连接。3步以上小横杆加长,与墙拉结。
4、十字撑:设置在脚手架的转角,端头及沿纵向每隔12000~15000mm处,每档十字撑占两个跨间,从底到顶连续布置,钢管与地面呈45~60°角用回转扣连接。
5、抛撑和连墙杆:当架子高度为3步架以上,无法设置抛撑时,每隔3步4跨间设置一道连墙杆。
6、水平斜拉杆:设置在连轴杆的步架平面内,以加强脚手架的横向刚度。
7、护栏和档板:在铺脚手板的操作层上必须设护栏和档脚板,栏杆的高度为1050mm。档板不得低于180mm,栏杆外侧要挂安全立网。
第七章脚手架拆除安全要求
第十九条在拆除大型脚手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准备拆除脚手架的周围设围栏,并在通向拆除地区的路口悬挂警告牌。
(二)附设在需要拆除的脚手架上的电缆和水管应首先切断,电线必须由电气专业人员拆除。
(三)拆除高层脚手架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第二十条拆除脚手架的各部分应按顺序进行,当拆某一部分时,应不使另一部分或其他的结构部分发生倾斜倒塌现象。
第二十一条拆除脚手架时,必须由上而下地分层进行,不准上下层同时作业,拆下的构件用绳索捆牢,并用其重设备、滑车、卷扬机吊下,不准抛扔。拆除脚手架不准采取将整个脚手架推倒,或先拆除下层主柱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脚手架的栏杆与楼梯不应先行拆掉,而应与脚手架的拆除同时配合进行。
第二十三条在脚手架拆除区域内,禁止与该项工作无关的人员逗留。
第二十四条在电力线路附近拆除时,应停电进行。不能停电时,应采取防止触电和打坏线路的措施。
第八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安监部部及工程管理、所属项目单位、发包单位负责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六条违反以上规定条例的,将考核责任单位和责任人500~3000元。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xx公司安监部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共同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脚手架管理制度 篇二
1、从二层楼面张挂安全网,往上每隔10米(或三层)设置一道,安全网必须完好无损,牢固可靠。
2、拉接必须牢靠,墙面预埋张网钢筋直径不少于14,钢筋埋入长度不少于30d。
3、电梯井道防护安全网不得随意拆除,待安装电梯搭设脚手架时,每搭到安全网高度时方可拆除。
4、电梯井道的脚手架一律用钢管、扣件搭设,立杆与横杆均用直角扣件连接,扣件的紧固力矩达到4―5kg.m。
5、脚手架所有横楞两端均与墙面撑紧,四周横楞与墙面的距离,平衡对重一侧为60cm,其他三侧均为40cm,离墙空挡处应加隔排钢管,间距应不大于20cm,隔排钢筋四周里墙面不大于20cm。
6、脚手架柱距不大于1.8米,排距为1.8米,每低于楼层面20cm处加搭一排横楞,横向间距为35cm,满铺竹笆,竹笆一律用18#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与钢管绑扎牢固。
7、脚手架拆除顺序应自上而下进行,拆下的钢管、竹笆等须妥善运出电梯井道,禁止乱扔乱抛。
8、电梯井道内的设施,必须由脚手架保养人员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9、张设安全网及拆除井道内的设施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挂点必须安全可靠。
脚手架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
为预防公路工程支架(脚手架)坍塌,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发生,加强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检查验收控制环节,确保质量安全责任得到落实。石红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支架(脚手架)、临时用电验收挂牌制度。
2.编制依据
公路工程支架(脚手架)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xx)、《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xx)、《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xx)、《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xx)、《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临时用电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xx)等国家、行业规范、规程,并按照《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安全管理办法》(云交基建〔20xx〕200号)的规定执行专家论证、监理审批制度。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支架(脚手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检查验收挂牌管理。
4.职责
4.1施工单位在搭设支架(脚手架)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时,需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安全方案,编制完成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需专家论证的按规定执行。
4.2施工单位在搭设支架(脚手架)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时,项目部必须每天组织现场技术员、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认真严格检查,搭设过程是否按批准的方案进行。
4.3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需派人对整个搭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完工后进行验收检查。
4.4施工单位对通过专家论证、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工程,搭设完成后实行验收挂牌接受监督。
5.支架(脚手架)检查验收挂牌
5.1公路工程施工脚手架、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所使用的钢管、扣件、脚手板等材料在进场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对材料的力学性能、外观、防锈、反腐等指标进行质量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5.2公路工程施工脚手架、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方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等规范要求,对地基稳定性、承载力、硬化、排水措施等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方可进行搭设。
5.2.1脚手架承压部位的回填土必须夯实,宽度为2m以上,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5.2.2整体脚手架基础必须浇砼,立杆埋深300mm或在立杆下置垫块,并绑扫地杆;
5.2.3对于高层脚手架的基础回填夯实,做好排水措施,立杆下置垫50×200mm统长木板或统长槽钢;
5.2.4脚手架基础完成必须由项目负责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施工。
5.2.5脚手架由架子工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
5.2.6整体落式脚手架,每搭设一定的高度,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进行认真严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5.2.7对于特殊脚手架(挑架、爬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5.2.8经项目部确认批准,并采取加固补救措施后,方可实施;
5.2.9脚手架的任何部件严禁随意拆除;
5.2.10因施工明确需拆除的,必须由作业班组长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的申请书;
5.2.11脚手架拆除禁止无证人员登高作业,作业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和其他预防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5.3公路工程施工脚手架、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按照相关规范、规程、设计方案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验收,并填写《施工脚手架安全质量验收表》(详细内容见附表)。高支架需分段搭设时,每段必须进行验收。
5.4支架验收合格,在醒目位置悬挂“验收合格”铭牌后方可投入使用。在铭牌中应公示“验收时间,施工单位技术或质量部门负责人、现场技术员、现场安全员、监理单位验收责任人,核定承载重量,核定上架人数”等信息(样式见附图)。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检查验收挂牌
临时用电工程架设完毕后,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专职安全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临时用电编制者、审核者及电工参加检查验收。对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距离、配电线路及线路架敷设、各种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现场照明、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6.1架空线路:检查导线型号、截面及接头,电杆材质和规格,进户线高度与导线弧垂距地高度。
6.2线路架设:检查导线型号、规格及距地高度,导线是否采用瓷瓶和瓷夹,导线截面是否满足规范的最低标准。
6.3临时用电是否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tn-s接零系统。
6.4变压器位置四周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栏,是否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6.5配电室的防火等级是否达到三级,室内是否配有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设备。
6.6配电箱、开关箱、线路周围是否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请勿靠近、停电标志”等安全警示标志标牌。
6.7设备安装:
6.7.1检查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位置、距地高度和动力、照明系统是否分开设置。
6.7.2检查箱内开关、电器固定、箱内接线、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的端子是否分开设置。
6.7.3检查漏电保护器工作是否有效,特别是非常潮湿的场所。
6.7.4接地接零:检查保护接地、重复接地、防雷接地的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各种接地电阻的电阻值,机械设备的接地螺栓是否紧固;检查高大井架、防雷接地的引下线与接地装置的做法。
6.7.5电气防护:检查高低压线下方有无生活设施、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检查架子与架空线路的距离,塔吊旋转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架空线路的距离。
6.7.6照明装置:检查照明箱内有无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检查零线截面及室内导线型号与截面,室内外灯具距地高度,螺口灯接线、开关断线是否是相线:检查开关灯具的安装位置。
脚手架管理制度 篇四
第1条:室内满堂脚手架搭设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搭设。
第2条:满堂脚手架的纵、横距不应大于2m。
第3条:满堂脚手架应设登高措施,保证操作人员上下安全。
第4条:操作层应满铺竹笆,不得留有空洞。必须留空洞者,应设围栏保护。
第5条:大型条形内脚手架,操作步层两侧,应设防护栏杆保护。
第6条:满堂脚手架的步距,应控制在2m内,必须高于2m者,应有技术措施保护。
第7条:满堂脚手架的稳固,应采用斜杆(剪刀撑)保护。
第8条:满堂脚手架不准采用钢、竹混搭。
脚手架管理制度 篇五
一、目的
脚手架是重要的施工设施,对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加强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中凡在施工现场进行脚手架作业各外包单位。
三、职责
l普通脚手架的搭设,各外包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可同施工项目一起或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特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经过专业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的设计,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按重要施工项目的审批细则进行审批。
2各外包单位的教育教培应负责建立从事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架子工)的安全培训、考试、体检档案;施工单位负责对架子工的证件验证和安全技术交底。
3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对特殊脚手架的竣工验收;使用单位的安全员参与对普通脚手架的竣工验收;使用人员负责使用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搭设人员反映,并要求搭设人员按规定整改。
4架子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搭设符合施工措施要求的脚手架,并负责所搭设脚手架的维护管理。
5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落实。
四、细则
1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竹编和钢制脚手板:严禁用钢(木)模板、开箱扳、方(圆)木、钢管等代替脚手板。
2特殊脚手架禁止钢、木杆件混用;普通脚手架在混用时,必须经工程技术人员批准。
3脚手架搭设所用的材料和搭设技术要求,必须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4从事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架了工,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经过安全培训、考试、体检合格,工作前参加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后方可上岗工作。
5所有的脚手架必须挂牌使用,注明搭设人、搭设日期、允许载荷和使用单位。
6借用他人的脚手架时,必须得到原使用单位的同意,并进行可靠性检查后方可使用。
7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情况,需要制做吊挂式钢筋脚手架及爬梯时,制作图纸必须经主管专业工程师或施工经理批准。钢筋的材料为a3钢,弯曲半径必须大于三倍的钢筋直径,宽度必须大于55cm。
8每次使用旧的钢筋挂架、吊架、爬梯时,施工单位负责按10%的比例,做1.5倍于许用载荷的重力试验。
9架子工在用旧的钢筋挂架、吊架、爬梯等搭设脚手架时,负责对钢筋的焊接、弯曲部分做100%的外观检查和敲击检查。
10施工现场放置的各种脚手架部件,必须分类摆放整齐,严禁阻塞通道,在高空放置的部件,其边沿部分必须设置防坠落挡板。
11在有脚手架的地方浇制地坪或粉刷墙壁时,施工人员必须对与脚手架的连接部分进行保护:在做好的地坪上搭设脚手架时,立杆的底部必须加保护垫板。
12在己经油漆、保温的管道,贵重设备、仪表管道、重要设施等近处搭设脚手架时,严禁挤压、碰撞上述设备:严禁将脚手架焊接在设备上。
13在带电区或升压站搭设脚手架时,必须用竹、木杆件和尼龙软梯,绑扎时须用棕绳或竹蓖,严禁使用钢管、钢爬梯和铁丝等金属材料。
14砌墙用脚手架必须用连墙杆或加#8铁丝与墙体连接,水平距离5米、垂直距离3.5米设一处拉接点。拆除时将拉丝剪除干净,脚手架与墙面的距离应小于20cm,当大于20cm时,每隔一层必须用脚手板隔离。
15脚手板与横杆的连接,必须用退火后的双股#8铁丝绑扎两端,严禁有探头板;钢管式吊架吊杆的上下两端必须有防脱扣件;钢筋吊架或爬梯的上端,必须用退火的双股#8铁丝与可靠的固定处缠绕两用,绑扎牢固,未经许可,严禁将铁丝拆除。钢筋吊架、钢筋爬梯严禁倒置使用。
16钢管与钢管的连接应用专用扣件,特殊情况不能用扣件时,在连接处必须加木块或胶皮。
17砌墙、浇筑、步道、过桥、周转平台等脚手架上的脚手板必须按规定铺满,跨距应小于*5米;粉刷、油漆、保温、安装用脚手架上的脚手板严禁少于两块,跨距应小于二.8米;所有脚手架的临空面必须加栏杆和挡脚板。
18当脚手架的高度大于或等于6米时,从第三层架子的底部开始兜包安全网,侧面拉设防护立网:当脚手架的外侧3米以内为人行通道或有上下交叉施工时,还必须增加隔离棚。
19当需要在人行通道处搭设脚手架时,第一道横杆距地面的高度必须大于2米,严禁利用通道栏杆做脚手架的支撑;在主要通道的上方搭设脚手架时,第一道横杆距地面的距离必须大于4米;由架子工在所有通道的明显处挂置醒目的提示和告示。
20在搭设脚手架时,严禁借用他人的架子作支撑部件。
21施工单位需要将特殊脚手架拆除时,必须报请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批准。
22拆除脚手架时,必须先检查(必要时进行加固)清理,自上而下进行拆除。拆除中严禁将铁丝、杆件、扣件、脚手板等从高空抛掷或放置在设备上,必须一次性拆除干净,分类摆放整齐,当天运到指定地点,严禁阻塞通道;对当天拆除不完的脚手架,必须在醒目处挂置“禁止攀登”的标志。
23未经检查验收签证的脚手架,严禁使用。
五、记录管理
1脚手架验收牌由搭设单位填写制作,并悬挂在脚手架上。
2脚手架检查记录、材料登记台帐由搭设单位填写并保存。
脚手架管理制度 篇六
一。脚手架的搭设及验收标准:
脚手架的搭设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规》的有关要求。
1.1、需要搭设脚手架的班组(单位)必须提前填写“脚手架搭拆联系单”(含安全技术交底),联系起重班,办理搭设手续,双方签字后生效。对一般脚手架搭设时,联系班组(单位)必须派专人到现场指导搭设。对大型或相对危险脚手架搭设时,联系班组(单位)必须派专人始终在现场指导搭设。
1.2、脚手架必须由经过培训并取得证件人员进行搭设,使用的材料必须要认真挑选,严禁选用不合格的材料。搭设必须牢固、稳定,有作业平台、护拦、梯子等。
1.3、脚手架平台至少由两块跳板组成,跳板不得有探头跳板,两头应用铁线绑扎牢固。平台不应直接搭设在管道、护栏、设备上,必须有专门的支撑杆支撑,脚手架(含依靠的支持物)整体固定要牢固,无倾斜、塌落危险。
1.4、脚手架的护拦一般在1015mm左右,梯子节距不超450mm,其临空部分所需挂的安全网、安全绳应由使用、搭设单位配合解决。
1.5、脚手架上不能乱拉电线,电线应挂在加绝缘子的木脚手架上,金属管脚手架应另设木横担。
1.6、附近有电气线路及热力设备管道时,应符合安规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脚手架必须做好防触电、防火灾等安全措施。
1.7、脚手架的承载能力每平方米不超200kg,禁止脚手架做为起重物或挂滑车、手拉葫芦等。
1.8、悬吊式脚手架必须符合安规的特殊规定。
二。搭设脚手架三级验收要求:
每次使用前必须由使用单位负责进行全面的安全情况检查,存在不安全隐患禁止使用,并立即联系搭设单位处理。
厂级(生产主管领导、安监)人员验收:
1、炉内搭设的大面积“满炉膛”脚手架。
2、炉内、外搭设的相对危险性大高度超过20米的脚手架。
3、距作业基准面高度超过30米的大型悬吊脚手架。
车间级(主任、专工)验收:
1、炉内、外搭设脚手架台高度超过10米的大型脚手架。
2、距作业基准面高度超过5-30米的大型悬吊式脚手架。
3、室外作业搭设高度超过20米的脚手架。
4、在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如:高温、高压、高压配电及易燃易爆场所搭设的脚手架。
班组级(班长、专责人)验收:
1、现场搭设的10米以下的所有脚手架。
2、悬空高度在5米以下的悬吊式脚手架。
3、室外搭设高度低于20米的脚手架。
三、脚手架搭设完成后
,由起重班联系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在脚手架醒目位置挂上“合格验收牌”,且搭设人、验收人双方签字后该脚手架方可投入使用,使用的脚手架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挪动。脚手架拆除时其“合格验收牌”由使用单位及时收回。脚手架现场拆除后使用单位应及时检查验收,否则出现任何问题有使用单位负责。
四、脚手架使用
1、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脚手架合格,然后,方可使用。凡上架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正确使用安全带,必要时可使用防坠器,严禁在脚手架上打闹。
2、使用中脚手架有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搭建单位进行加固,严禁擅自进行处理。
3、使用中的脚手架不得超载使用。
4、户外脚手架上作业如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打雷、下雪、雾天、大雨等异常天气,必须停止工作,严禁登架作业。
5、在架上用绳索进行物件传递,严禁下抛上扔。
6、使用脚手架必须做好防火、防触电措施。
脚手架管理制度 篇七
1、架上作业时,不要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和连墙杆,因作业的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和连墙点时,必须取得施工主管和技术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架上作业时,不要随意拆除除安全防护措施。
2、脚手架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应能有效地提供安全防护,防止架上的人员和物品发生坠落。
3、脚手架外侧按规定布设四周防坠落平网,要求平网搭设牢固,搭设处通道口处也搭设防坠落防护棚,张挂安全标志。
4、作业现场布设安全围护,张挂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禁止材料在脚手架上投掷或投下。
5、脚手架拆除作业前应制订详细手工艺拆除施工方案,并对参加作业全体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搭统一指挥下按照确定方案进行拆除作业。应先上后下,先外后里,先架面材料后构架材料,先辅件后结构件和先结构件后附墙件顺序,一件一件地松开联结,取出并随时吊下。
6、拆卸脚手板、杆件、门架及其它较长、较重,有两端结部件时必须两人或多人一组进行。禁止一个进行拆卸作业,防止把持杆不稳,失衡而发生事故。
7、多人或多组进行拆卸作业时,应加强统一指挥,并互相询问和协调作业步骤,严禁不按程序进行任意拆卸。
8、拆卸现场应有可靠的安全围护,并设专人看管,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拆卸作业区内。
9、严禁将拆卸下手工艺杆件部件和其它材料向地面抛掷,已吊至地面的架设材料应随时运出拆卸区域,保护现场文明。
10、安全网:全封闭展挂。安全网与安全网用18#铅丝连接在一起,要求搭接严密,不留空隙,安全网展挂在外立杆防护栏杆内侧。
11、禁止有高血压、心脏病、视力不良患者或酒后上架作业。
12、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工具要妥善放在工具袋内,在脚手架上,不得戏闹、严禁高空抛物,操作人员必须培训考核上岗。
13、遇六级以上大风、大雾、雨、霜、雪等天气,不得在脚手架上操作。
214、脚手架堆物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的规定,结构施工阶段3KN/m,装饰阶2段2KN/m。
15、当天完成工作部位,应检查岗位情况,清除隐患后,方可撤离岗位。
16、离墙大于20mm处,操作层和首层及中间每隔二排应做好一道封闭,且应封闭严密。等于或小于20mm时底层,施工层、顶层应做封闭。
17、作业层端部脚手片探头长度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片外伸长的和不应大于30mm,其两端应与支承杆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18、脚手架小横杆的靠墙一站与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19、严禁将外径48mm和51mm钢管混用。
20、木工支模严禁使用外架,应单独搭设在支模架上。
21、各通道口应搭设专门的防护架,上部设双层防护脚手片。
22、脚手架完成后经专职安全员及安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脚手架管理制度 篇八
1目的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所用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及拆除,清除事故隐患,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对脚手架作业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手册》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 5009.1-20xx
《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管理;
5.2专业公司负责脚手架的搭拆工作,使用单位负责脚手架的日常维护与检查;
5.3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负责检查各专业公司脚手架在搭设及使用中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不符合,及时纠正。
6具体内容
6.1施工前由脚手架搭设单位针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及脚手架的性质、用途,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经审批后进行全员安全技术交底。
6.2脚手架搭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特种作业上岗证上岗作业。
6.3脚手架搭设单位负责给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使用。
6.4脚手架搭设完毕后,需办理以下手续:
6.4.1如搭设单位自己使用,由本单位安监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4.2如非本单位使用,则需使用单位和搭设单位办理验收交接手续,验收中如发现不符合,应在整改完毕后进行移交使用。
6.4.3对于特殊重大的脚手架,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会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书面手续,填写“脚手架搭设和使用审批单”,并在明显位置设置脚手架状态标志牌。
6.5大风、暴雨后、解冻期以及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由安全监察部会同使用单位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6脚手架的拆除
6.6.1重大项目的脚手架整体拆除经主管部门许可后,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编写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拆除。
6.6.2重大项目的脚手架如需拆除部分脚手架构件(受力杆件、拉结点、脚手架中开门洞),由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制订脚手架加固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6.6.3对于一般项目的脚手架需拆除的由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然后拆除。
7相关文件(无)
8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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