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隔离预案(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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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隔离预案 篇一
近期我区1名省外返黔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安顺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现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用西秀区疫情防控隔离酒店作为集中隔离酒店。
一、总体要求
按照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西秀区委、区政府要求,全面加强和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和有效管理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及暴露者,保障在我区居住期间的住宿及生活等,预防和杜绝疫情在我区的发生及蔓延,保障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概况
目前启用隔离点8个,分别是安顺市涛博酒店、安顺市西秀区委党校、安顺瀑乡休闲酒店、华通酒店、半山酒店、葡华酒店、漫时光酒店、西秀山宾馆。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防控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专班下设下设10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长:程晓
副组长:熊志鼎、颜松、余俊、胡坤、张影
成员:从各科、室、馆、所抽调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全国、省、市、区疫情扩散实际,决定启用储备酒店。
2.西秀山宾馆组
组长:熊志鼎
成员:李昭、曾芳、乐辉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3.安顺瀑乡休闲酒店组
组长:颜松
成员:文豪、王睿、李凤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4.涛博酒店组
组长:余俊
成员:张海祥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5.安顺市西秀区委党校组
组长:胡坤
成员:鲁德玺、杜肜荣、陈前益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6.华通酒店组
组长:聂兴(华通酒店未正式启用前,暂时继续跟进瀑
乡酒店相关事宜)
成员:邓淑芳、王悦、李文红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7.半山酒店组
组长:陈婉雯(半山酒店未正式启用前,暂时继续配合开
展后勤保障工作)
成员:张茜、朱政、卢川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8.葡华酒店组
组长:梁晟
成员:董微、俞敏、胡运淋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葡华酒店未启用前,按照局安排做好有关临时工作任务)
9.漫时光酒店组
组长:王冉
成员:彭吉、肖成书、金娅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漫时光酒店未启用前,按照局安排做好有关临时工作任务)
10.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影
成员:詹国珍、舒宇瞳、张玉翠、马超、卢春燕、方基敏、杨丽、刘艳萍、朱仁芬、霍星、许欢、唐修武、曾昊、吴雪、李婷、刘丽、梅霞、王其玥、李钦华、郭堂飞
职责:负责做好各隔离酒店资金保障工作、物资采购工作,做好局机关工作调度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馆、所要充分认识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人员要在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区疫情防控领导要求和指令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认真履职担当。各科、室、馆、所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杜绝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情况发生。
(三)强化沟通协作。各科、室、馆、所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交流,共同协作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管理工作。
疫情防控隔离预案 篇二
为建立健全全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保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隔离人员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浙江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丽水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景宁畲族自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景宁畲族自治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景宁畲族自治县辖区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发生的由于食品本身的致病因素或受污染食品进入人体,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群体性的事故的处置,适用本预案。
二、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4个级别。
三、响应级别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初步评估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初步评估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宣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初步评估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本应急预案应在县应急预案启动前先启动。
未达到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响应等级的,作为普通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处理。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景宁畲族自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科、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及基层所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基层所副所长为成员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事故处置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工作。
(二)工作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
现场处置组:由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及基层所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收集资料,根据事故的事态,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情况,提出措施建议,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决定采取措施防止事态蔓延。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牵头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应急车辆、应急物质、医疗救援、财务保障和通讯信息保障。
上述应急领导小组、工作组人员随工作岗位调整而适时调整。
五、信息报告及应急准备
(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供餐单位)在事故发生(现)第一时间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或市场监管局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联系电话、地址、事故发生时间、事故涉及的人数、可疑的食品、主要临床症状等。
(二)各市场监管所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第一接报人应当及时做好记录,如实记录事件有关内容并立即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在30分钟内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并第一时间通报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
(三)普通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处置由属地市场监管所接通知后应在属地所负责人带领下组织2名以上监管人员携带现场处置所需执法记录仪及文书等相关物品,30分钟内赶赴事件发生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处置,经现场评估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应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六、响应措施
(一)医学救援
接到有关事故信息后,应急处置工作组及时赶赴发生事故现场,以救治病人为先。后勤保障组协助卫生行政等部门、机构转运病人,必要时提供应急车辆及应急物质保障,现场处置组可根据病人中毒情况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提出针对性救治建议意见等。
(二)现场调查
现场处置组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查和调查取证,调查过程中做好与卫生行政、公安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与配合,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送事故现场工作开展情况。现场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1、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或勘查,筛查肇事食品和可疑食品,以及食品污染的可能。
2、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调查,包括对管理、采购、加工以及直接为消费者服务人员的健康状况、个人卫生情况、食品加工经营过程等。
3、对供餐单位送餐过程进行调查,包括是否使用专用的配送车辆、配送食品前是否落实配送车辆、周转箱等设备全面清洁消毒、餐食在室温下存放是否超过2小时等;
4、上述情况应以现场检查笔录或询问笔录、视听资料等有效证据的形式留存。
(三)现场控制
一、现场处置组根据事故现场情况,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依法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抽样送检;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责令供餐单位进行清洗消毒。
(四)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食品安全事故初步调查处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现场控制、调查处理等工作,并根据事态的发展适时调整应急处理的策略与方法,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七、处置终结
当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被污染场所及食品相关产品等已完成彻底清洗消毒,且没有续发患者,报经批准,可宣布现场处置终结,工作组整理相关资料,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八、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或其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疫情防控隔离预案 篇三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三版)》、《东至县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花园乡新冠肺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隔离对象
以下人员14天医学观察期内必须实施集中硬隔离: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轻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2、从高风险等重点疫区或经过高风险等重点疫区来(返)花园的;
3、不服从“居家隔离硬管控”等管理,违反管控规定,擅自离开硬管控住所的`;
4、属地政府认为其他需要集中硬隔离的。
二、组织指挥
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由花园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
1、集中隔离点成立防疫工作专班,由乡班子成员担任负责人,配置安保人员、医务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负责各集中隔离点日常管理和医学观察工作;
2、综合协调组(由卫健办和应急管理站牵头)负责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相关单位的协调。协调对接派出所协助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协调对接卫生院对定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生活垃圾进行消毒处理,并对垃圾暂存点进行消毒;
3、物资经费保障组(由财政分局、党政办牵头)负责经费和物资的保障。财政分局负责落实防控新冠肺炎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理所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党政办负责组织应急防护用品、消杀药械以及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
4、转运交通组负责医学观察对象的转运。乡政府负责组织建立交通卡口,对入乡车辆、人员进行“逢车必检”及人证查验工作,对发现的重点疫区人员、发热人员及相关接触人员按要求进行闭环处置。与派出所共同做好新冠肺炎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用品等应急物资的运送;
5、宣传教育组(由乡宣传办牵头)配合集中隔离点防疫工作专班对集中医学观察的宣传管理工作。负责按照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和宣传口径客观报道,正面宣传,关注适度,避免产生社会恐慌;
6、医疗卫生组(由卫生院牵头)负责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防控新冠肺炎知识宣传和预防控制工作。负责落实市、县新冠肺炎应急防控领导小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整体流程设计,和本乡的卫生宣教、消毒、隔离等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做好对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的防控知识及具体业务的培训;
7、其它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新冠肺炎集中观察点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做好各自负责的人员调集、培训、个人防护及医学观察人员的生活物资、饮食、饮水供应及废弃物等各项准备工作,服从综合协调组统一调配。
三、确定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隔离场所的基本要求:
1、隔离区域相对独立,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消毒剂,通风良好。
2、加强通风,保持环境卫生,必要时使用定向排气扇或电风扇,如已安装了分体空调,要及时清洗隔尘滤网,并进行消毒处理;禁用中央空调系统。
3、医学观察场所分清洁区、相对清洁区,标识明显。清洁区为医务防疫等人员的工作场所,相对清洁区为密切接触者居住活动场所。
4、观察对象应相对独立居住,房间内设卫生间,最好不要选择有地毯织物的房间,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出。
5、观察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得外出,不得串门。
四、隔离环境的消毒措施
1、隔离场所启用时,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2、隔离对象解除隔离观察后进行常规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含氯250-500mg/L),隔离对象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对原隔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含氯2000mg/L)。
3、配备专用的有盖垃圾桶,用于收集使用后的口罩和手套。使用后的口罩和手套用消毒液喷洒消毒后(含氯1000mg/L),和其它生活废弃物一起作为生活垃圾处理。
4、场所消毒可委托专业消杀公司,或当地卫生院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
五、医学观察
1、抵达东至接受集中硬隔离的第一天开始计算满14天。
2、实施医学观察时,书面告知隔离对象期限、注意事项和疾病防控相关知识,以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医学观察期间,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记录其健康情况。
4、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县卫健委,协调专用车辆送至县人民医院诊治,检测结果阴性且症状消失后回隔离点。
六、加强对被医学观察者的管理
1、设立的医学观察场所要为被观察者提供有关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做好有关政策解释和健康教育。在进行医学观察前,要向密切接触者说明医学观察的依据、期限及有关注意事项;告知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做好科普知识宣传,包括新冠肺炎的临床特点、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信息。
2、医学观察期满,应对被观察者进行健康检查,如无异常情况,由卫生部门负责解除医学观察,并给被观察者出具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同时将情况报乡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对于拒绝服从医学观察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由公安机关协助卫生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疫情防控隔离预案 篇四
为切实加强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应对我镇可能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镇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区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观察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和防控措施可参照《皂头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应急预案》皂镇发〔20xx〕3号文件执行。
皂头镇集中隔离观察点设在南方医院,现有可用房间38间、床位38床。为建立快速的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疫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隔离处置工作,现成立6个应急工作组,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的具体工作。
一、安保组
牵头领导:俞建明
责任人员:全体镇干部、特保、南方医院门卫。
被隔离人员入住集中隔离观察点以后,每天由一名镇班子成员带班,安排2名镇干部和4名特保对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24小时值班值守(按照值班安排表执行),防止被隔离人员出逃。
二、医护组
牵头领导:张丽芳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被隔离人员入住集中隔离观察点以后,镇卫生院每天安排4名医护人员负责对被隔离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其他必要的医学指征询问、观察,一日2次,医护人员要详细记录被隔离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三、隔离点消杀组
牵头领导:张丽芳
责任单位:消杀公司
被隔离人员为入住集中隔离观察点之前,消杀公司每天至少对集中隔离观察点消杀1次。被隔离人员入住集中隔离观察点以后,消杀公司每天至少对集中隔离观察点消杀2次,根据现场情况可适当增加消杀次数。消杀公司要对每天的消杀情况进行登记,负责做好消杀台帐。
四、被隔离人员转运组
牵头领导:韩流华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隔离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如出现急性发热或呼吸道以及其他相关症状,镇卫生院应立即报区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指派“120”及时将其转运到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采样和检测。
五、后勤保障组
牵头领导:郑丽
责任人员:党政办全体人员、柯诗凡、张世显
集中隔离观察点内配备一定数量的诊疗用品、消毒设施和药品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必要的物资。镇党政办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尽量满足被隔离人员的基本生活所需及隔离点所需物资。被隔离人员入住集中隔离观察点后,由镇食堂统一安排被隔离人员的一日三餐,办公室负责安排有关人员将饭菜送到南方医院内指定位置,由被隔离人员自行领取。
六、垃圾清运组
牵头领导:张雄飞
责任单位:镇清洁办、镇卫生院
将患者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被隔离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卫生院的业务指导下,清洁办安排专人集中统一处理(消毒后进行焚烧或填埋),严禁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处理。
本预案是皂头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观察点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可根据施行情况做出修改和补充。
疫情防控隔离预案 篇五
为加强莲花街道隔离酒店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提高紧急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莲花街道隔离酒店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人员及留观人员财产和人身安全,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结合莲花街道隔离酒店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雁江区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指挥部应急处置组有关规定,本着预防为主,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留观点的安全与稳定。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要态度明确,区分性质,严格纪律,讲究策略,措施得力,处置果断,防止事态扩大。
二、报告制度和程序
1、发生安全事故后,相关人员应及时向隔离点负责人报告,并视情况迅速拨打110、120、119应急电话(110匪警、120救护、119火警)。
2、相关人员应根据事故情况,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如下: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已采取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
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消防应急预案
1、发现火警后,在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向负责人汇报,第一时间报告隔离点的消防人员,相关人员在接到火警信息后立即组织抢险,迅速扑灭火源,并视火情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2、保障安全通道畅通,有组织的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在疏散过程中,应井然有序,避免拥挤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应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如有人被火围困,需立即组织力量抢救。
4、控制火势,防止火势蔓延,极力抢救财物,降低火灾所造成的损失。
(二)食品卫生应急预案
1、如发现隔离点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体温过高或者生病,及时报告隔离点医护人员进行处置。
2、隔离点根据具体情况报告指挥部,以便指挥部进行研判及时做出工作按排。
3、若遇隔离点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非正常中毒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迅速报告市场监管及卫生防疫行政部门,积极配合救助病人。
4、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导致食物中毒的食物及现场,并配合相关行政部门进行调查。
(三)停水停电应急预案
1.突发水管爆裂:迅速关掉总闸,并立即将积水清除,同时通知酒店留守人员安排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并及时告知停水原因以及来水时间。
2、突发大面积停水停电:迅速打电话向酒店留守人员安查明停水、停电原因,并及时说明原因及来水、来电时间。
3.下水管堵塞:立即联系酒店留守人员组织维修人员找出堵塞处,及时进行疏通。
(四)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自然灾害发生后,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隔离点负责人,根据安排通知所有执勤人员迅速到位。
2、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对没有及时撤出的人员,应极力查找或营救。
(五)防范被盗应急预案
1、盗窃事件发生后,立即保护好现场,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
2、及时向指挥部及相关领导报告情况。
(六)侵害工作人员事件应急预案
1、若有外来人员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公安执勤人员应加以阻止,不得随意放行;
2、发现不法分子来隔离点滋事、行凶,公安执勤人员应予以制止以防意外和不测。
3、如有伤害事件发生,必须立刻采取救治措施,视情况必要时拨打“120”救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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