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精彩多篇)范文

(作者:五月晴时间:2023-07-06 10: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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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精彩多篇)

我的偶像作文 篇一

致敬爱的偶像:

我的偶像——刘晓庆!三个字所包含的意义和每个人的感受都不同,可我,就是爱这么简单的三个字。

我不愿人生若只如初相见,因为那样我们的距离会与隔阂。我不认识你,你不熟悉我,我们依旧像两个陌生人一样生活在两个看似相隔并不远的城市。茫茫人海中,我为何会偏偏爱上你?自己也说不出,道不明。

20xx年这一年已经过去了大半,这年像往常一样城市依旧车水马龙,有喧嚣的吵闹声,我依旧背着书包去上学。烈日炎炎,酷暑难耐,大家的声声呼喊并没有让暑假来的更快一些。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着相同的日子,枯燥乏味的课业紧逼的自己喘不上气。可是自己都不会想到这个暑假你不平凡!

终于等来了暑假!拿着手机聊QQ,刷微博,看娱乐,聊八卦,这些似乎都提不起我的兴趣。

我已经忘记了是怎样遇见她的,只是无意间看到了有个名叫“刘晓庆”的明星,起初不认识她,点开看了她的资料,看了之后可能改变了自己的所有。她的坚持,她的努力,她的实力,她的所有的一切在我眼中是多么的神圣。她从零开始,经过不懈努力与过人的天资使得自己拥有了财富。而一次次的跌倒却没有打垮她,她再次从零开始奋斗并且拥有了自己今天的成就。

她说:“人生不怕从头来过”。她亲身体验了,她的疼痛是我们任何一个人所不能亲身体会到的。我被她的一切的一切所震撼,心里认定了她就是我的偶像,我要从她身上学习的东西有太多太多,我想用这辈子的时间去学习和渲染她的正义感,这让我的身上不免有了一种使命感。因为我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庆蜜”。来自不同地方的人组建成了一个大家庭,而刘晓庆则是我们的本命,我们曾说过,要动刘晓庆,先过我们这一关。当然,这对于别人来说像是说笑,可是只有庆宝懂我们的爱,而我们也懂她的心。

害羞孤僻的性格180度大转变,变成了开朗阳光积极向上的少年;没有自信,害怕被人嘲笑的自己竟然变成了大大咧咧,不受拘束的叛逆少年。我喜欢这种感觉,这让我变得更加的真实,我觉得我有活出自己。

她的坚持,爱心,善良,真实都是我们每一个人应该去学习的。她对于100场话剧的执着与精益求精是每个人所看到的。三万多句的台词,彩排时磕青的双腿,眼睛里泛着的泪光都是她热衷艺术的表达方式。也许,这种表达方式对于爱她的人来说太过于残忍,但是,我们依旧尊重她的选择。

经过岁月积淀的她变得更加沉稳,大气。但骨子里的那种执着的劲头并没有消退,依旧是我行我素,敢为天下先!不过多了一份耐心,少了一份急躁。

因为爱上她,所以了解她。好像让我也爱上了表演。不管未来怎样,现在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要把这篇文章修改的更完善一些。我会坚持我的目标,你可以否定我的抉择,但是不可以否定我的未来。

我会一直宣传庆姐正能量,并且会实干起来。偶像给予我们的不光是力量,还有做人的哲理与人生的感悟。

我愿用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去细细品味她的人生,去爱她大起大落却风光无限的人生!

我的偶像作文 篇二

很多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是平均年龄不超过14岁的三个小小少年,他们有着帅气的脸庞,天籁般的歌声。他们就是——TFBOYS。

最近网络一向在火的一个组合,他们是由两位来自重庆和一位来自北京的三个少年组成的,他们分别是王俊凯、王源、易烊千玺。20xx年8月6日他们这个组合成立了,并发布了一个《十年》的宣传片,和粉丝们有了一个“十年之约”他们的粉丝名叫做四叶草。

王俊凯,TFBOYS的队长和门面担当。桃花眼,长睫毛,大长腿,有可爱的虎牙。今年十五岁,此刻在重庆八中读高一。每到周六周日都会去公司训练,他家住在九龙坡,去公司要跨过长江,周末都要六点起床。有一次起的比较晚,八点多才到,就迟到了。在他进入TF家族的三年里,仅仅出现这么一次。十二岁的时候参加过很多个选秀节目,却都惨遭淘汰,但他没有放下对自己唱歌梦想的渴望。

王源,TFBOYS的可爱担当和主持担当,杏仁眼,薄荷音少年,长得很萌萌哒,有时候还很二。今年十四岁,在重庆南开中学读初二。比王俊凯晚一年进入TF家族,七月王俊凯和王源翻唱了范玮琪的《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在网络上爆红,慢慢的有了他们自己的粉丝。他和王俊凯也一样经历了与同龄人不以前历过的煎熬,他们一进公司都是没有舞蹈基础了,他们才十二岁就被老师拉成八字腿再从八字拉到一字,从一字拉到更直的一字。

易烊千玺,TFBOYS的舞蹈担当,组合里最小一个成员。齐刘海,斜刘海,无刘海都能驾驭,并且都很帅,笑起来时有可爱的梨涡。他05年就出道了,会各种舞蹈,还会魔术,书法,画画,变脸等等,也参加过很多的比赛,连跳两级还是全年级第一名。在快乐大本营上,易烊千玺跳的中枪舞让我更是喜爱。从小他就开始学舞蹈,他爸妈先是让他学了中国舞,之后学习了更多的舞蹈,比起王俊凯王源受过的那些苦,易烊千玺承受了九年的苦,他也痛了九年。在机场,他不管再累也会给粉丝签名,他经常练舞练到恨晚,经常凌晨发微博。他这么暖的一个少年你们为什么不珍惜,为什么不喜爱。

他们只是三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为什么要承受这个年龄不敢承受的。或许在你们的眼里觉得他们是一群小孩,实力不够,在那里瞎搞,但是在我们粉丝眼里他们是我们的榜样,我们的偶像。我们喜爱他们用心向上的能量,我们喜爱他们为梦想坚持下来的发奋。在十年宣传片里,有两段话说的很对。“妈妈说,如果梦想有捷径的话,那么这条路的名字,必须叫坚持”“八岁到十八岁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一样是十年,即使十年后的我们没有成功,我们也离梦想靠近了十年”

是TFBOYS在四叶草疲惫的时候,有了继续发奋学习下去的动力,是TFBOYS在四叶草悲哀的时候,让我们再次笑了起来,是TFBOYS在四叶草黑暗的时候,再次照亮了我们!凯源玺一向在,四叶草永相随。十年之约,不离不弃。请四叶草们都记住,3-1=0!

我的偶像作文 篇三

其实能说的偶像,我之前也有特别多的。像跑男大火的时候,就特别喜欢angelababy。但现在因为又有很多男团女团的出道。渐渐的,他们也就不为人知了。儿子34年级特别喜欢听歌的那个时候。我喜欢易烊千玺。我觉得千玺的跳舞,跳的特别特别棒。而且,特别喜欢听他的歌。而且那时候我还特别喜欢说一句话。红海猖狂,护玺为王!这是当时千纸鹤,最霸气的口号。而我现在也随着时代的改变,在改变我的偶像。现在我要很骄傲的说一句,我的偶像是肖战!很多人喜欢他,是因为他长得特别帅。而我喜欢他,是因为他长得很帅。而且唱歌跳舞,演戏样样精通。他不是科班出身,却把每个角色演绎的很到位。他是1991年10月5号出生。虽然今年才有27岁了。但是我还是那么喜欢他。在我们老家,我还以为只有我一个人默默喜欢他,但是我错了。我们老家也有很多人喜欢他。他是一名暖男。对待粉丝很细心。像很多人的偶像,可能都是韩国呀那些男团。但我还是钟爱肖战!他的女神是杨幂。还有一些发生在他身上的趣事。他的签名像有钱。所以粉丝们亲切的称呼他有钱哥哥。他虽然不优秀,但足以让我崇拜他。

肖烟四起,为战而来!

我的偶像作文 篇四

从小学到初中,每当英语课上,我的脑海里便会闪现出一个别具一格的老头。整天凌乱的头发间点缀着几根“白毛”,好似一撮儿杂草其间洒落着几丝雪花。额头又高又宽,好像刻满智慧。他,便是我的课外英语老师——老吴。

时光追溯到公元20xx年,正值四年级的我与老吴初见,一个不足50平米的简陋小平房便是他的执教“舞台”。四周墙壁的大黑板上密密麻麻的英语单词,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老吴穿着一件六十年代的白衬衫,极富年代感。高高的颧骨撑起又长又瘦的脸,抱着一沓大小不一的资料推门而入,聚集了同学们好奇的目光。下巴上布满了芝麻粒似的胡茬,正宗的达茂话让我们倍感诙谐:“大家好,我叫吴永忠,口天‘吴’,foever(永远)的‘永’,中心‘忠’,可不是民间相传的‘无影踪’啊!”同学们顿时捧腹大笑。就这样,在一阵笑声中,我们认识了吴老师。

吴老师不但幽默,讲课时也绘声绘色。厚厚的镜片后那双明亮的眼睛滴溜一转,新奇的idea便冒了出来,这时,老吴又要在学习中与我们说笑了。有趣的谐音英语,奇特搞怪的“暗语”顺口溜,至今让我受益匪浅。

吴老师还很喜欢讲故事,捣地鬼的故事令我们毛骨悚然;他自己年轻时的荒唐经历却逗得我们前仰后合。不错的,吴老师常能用幽默的语言把我们逗乐,在快乐中引领我们探索英语的奥秘,令我百学不厌。

老吴也有“致命刑罚”,足以让同学们望而生畏。如果课上哪位同学被“瞌睡虫”侵袭,如果你的铁头功还算到家,尽可以踊跃尝试。只见老吴剑一般的两条眉毛竖起,犀利如刀的目光直射困意上头的同学,然后走到那位仁兄跟前拢起袖子,找准方位,在他后脑勺上用力一搓,教室中便传出嗷嗷惨叫,真是不亦惨乎,那瞌睡虫也早被吓得飞到爪哇国去了。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光如天上的流星般划过,一晃我已六年级了,要出师毕业了。与亲爱的,德高望重的老吴告别的那天,吴老师像树枝一般干而瘦的手上托着一本珍藏已久的专攻英语的《葵花宝典》特意送给我。我接过来,心中万分感激,觉得这本书有千斤重,因为这本书中承载着吴老师对我学好英语的期望与鼓励。

吴老师,我心中的偶像,是我对英语萌发兴趣的启蒙者,更是我追求梦想的奠基人!

我的偶像作文 篇五

看了太多他的作品,心情、小说或是散文,淡淡忧伤的笔锋连我也沾染了,一个孩子总也长不大的孩子迟早也会长大的,身边陌生的人、陌生的环境、陌生的歌迟早也会变得熟悉,虽然我们极力否认,但也无法改变。‘两个很好的人如果不在一起了会彼此遗忘吗’答案是一定的,分手时的恋恋不舍到最后也就是怅然一笑,一个人迟早也要适应一个人的生活,提早适应有何不可,无论现在的生活有够乏味或是充满激情留给我们的情感却是划等号的,该怎么评价他说喜欢文学的孩子不会快乐,也许吧,每当我提起笔便有一种伤感却无奈的不知如何下笔毕竟只是一个孩子、一个涉世不深的孩子。用单纯的眼神看这个世界,却被这个世界刺痛了双眼。在成长的的过程中我们舍弃了太多,最后一丝纯真也逐渐消释,我哭着跑向它,它却头也不回,背影也消失在眼线中,泪腺承受太多最后失去了控制,泪水喷涌而出······

其实我喜欢写作,看自己的`心情在纸上飞舞、略带些伤感的我的最爱,都是因为你吧。

我的偶像作文500字 篇六

史竟丞

说起我的偶像,我第一个想到的并非是某位明星,抑或是一位大资本家、大发明家,而是我的老爸。

我为什么把老爸当自己偶像呢?不是因为我的爸爸长得很帅气,正好相反,我的老爸长得大腹便便;也不是他赚很多钱,而是他超乎常人的努力。我的老爸,出生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县城——磐安。

在小学时,老爸并没有表现的特别得优秀,考上初中也不是特别好。有一次,在考试中,他只考了65分,怕得不敢回家。但这件事触动了他,不知从哪一天开始,他投入了疯狂的学习中。他把能买来的同年级练习册全部买来,都做一遍,他整天专注于学习之中,甚至忘了吃饭。奶奶实在心疼他,说:“孩子,你就休息一会儿,看会儿电视吧!”“不,我要写作业!”爸爸说。因为做得很快,不久,他就把所有的练习册完成了。因为实在没有练习册好写,他只好向比他大二岁的姐姐要高年级的练习册。很快,他开始不加选择的购买练习册,买了就练,练了就买。这几近疯狂的努力带来了丰硕的成果,他的名次呈直线上升,在全年级,他再也没有掉出过前三。有一次,批卷老师实在太“懒”,见老爸的试卷是全对,就直接把它贴在门口,说:“这就是正确答案。”

作为我的偶像,我要向老爸一样做一个踏踏实实的人,走踏实的路,做踏踏实实的事,这就是偶像的力量。

你喜欢你的老爸吗?你的偶像是谁呢?

我的偶像 篇七

704卜美文

王尼玛,是一个普通的胖子。但他的梦想,使他不普通了起来。他是暴走漫画的创始人,更是把新闻和欢笑结合的创始人————-他,是我的偶像。

“新鲜事,简单报”。每周五的《暴走大事件》,由王尼玛主持。从2013年开播到现在,他已经陪伴我们走过了四年,节目的受关注度越来越高,成为了好多人每周都会翘首期盼的节目,播出时间也从最开始的每期十几分钟,渐渐地加长至半小时一期,演播时间加长了,但他从来不会“水”时间,内容更加丰富有趣了,常常在搞笑内容的最后,才发现这是一则广告,能把商业化的东西和节目配合的如此巧妙——这样的他,是我的偶像。

《暴走大事件》用轻松幽默的语言讽刺各种社会中的丑恶现象。虽然十分搞笑,甚至有时还会看上去有那么点低俗,但王尼玛在节目中从来都是传播正能量的。每当有网友遇上了不开心不顺心的事情,向王尼玛诉苦,王尼玛都会在节目中替他们排忧解难,同时向看节目的小伙伴们宣传如何保护自己等的知识。他用风趣幽默的语言讽刺着当下的人和事,“想黑谁就黑谁”,或许这就是他至今不敢摘头套的原因吧——这样的他,是我的偶像。

暴漫骨子里的三观非常正,虽然它表面上看似“屎尿屁”,但核心内容大部分是正能量的!

这一期的《暴走大事件》刚播出就被禁播了,原因很简单,他讲到了江西南昌的豫章书院。这个书院里,号称是能让孩子戒掉恶习,走上正轨,在它的官网上宣传的是以国学精髓感化“问题少年”。但事实好像并没有那么美好,据该书院学生亲口描述,这根本就是一个地狱!学生进入后,被囚禁在黑屋中,没有正常的饮食,挨“戒尺”、“龙鞭”打这样的“满清十大酷刑”乃是家常便饭,出来后能不老实吗?王尼玛把这些黑暗的事实报道出来,只是为了提醒各位家长,提醒中国的教育,却遭到节目下架。看得出来王尼玛的勇气与满满的正能量!——这样的他,是我的偶像。

大头死变态,三观何其正!

我的偶像作文 篇八

爱因斯坦是一个杰出的科学家,可他的聪明才智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据说,他以前并不是一个杰出的学生,甚至还被人认为是一个“笨家伙”。可为什么他会从这样一个“丑小鸭”酿成“白昼鹅”呢?原因就在于他的一个成功公式:A=X+Y+Z(成功=勤奋+正确的方法+少说空话)。

以前,爱因斯坦特别特别笨,连话都讲欠好,前言不搭后语,发应很迟钝,经常被老师呵斥,罚站。教师和校长都认为他永远成不了才。一次工艺课上,老师拿出一张做得很不像样的木凳对大家说:“我想,世界上也许不会有比这更糟糕的凳子了!”在哄堂大笑中爱因斯坦红着脸说:“我想,这种凳子是有的。”说着,他从课桌里拿出两个更加不像样的凳子说:“这是我前两次做的,交给您的是第三次做的,虽然不太行,缺比这两个好得多!”一口气讲了这么多,连他本身也很吃惊,老师更是目瞪口呆。

爱因斯坦长大后,凭借着他的成功公式,使他从一个傻里傻气的家伙酿成了一个世界瞩目的科学巨人。

爱因斯坦除了在光电效应、相对论等方面作出伟大贡献外,他关于布朗运动的研究成果,对于大量无序因子的规律性驾驭,成为当今最热门的金融学的基础。他提出的激光受激辐射的概念,在几十年后的今天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他与玻尔进行的论战中提出的EPR佯谬,至今仍是理论物理和科学哲学界不停探讨的话题……

我觉得,一个人不聪明并不行怕,可怕的是本身先泄了本身的气,只要能肯为目标付出艰辛的劳动,并配合正确的方法,必然会得到成功女神的酬劳。

我的偶像作文700字 篇九

章徐诺

一身朴素的上衣,高高瘦瘦的身材,稀疏的头发,这位老人就是我的外公,也是我的偶像。

外公衣着虽然朴素,但他的生活却丰富多彩。我的外公已经66岁了,他不仅仍在工作,下班后,还要学习,不是看书就是背英语或者做做数学题,令我佩服不已。

外公住在绍兴,我们经常回那儿看望他老人家与外婆。这次,我们又拎着大包小包出发了,到达村里时,忽听车窗外两人在谈话:“老徐真是用功,每天都要学习几个小时,有时都忘了吃饭。”“哎,像他那样的,几乎没了哦!”

我知道他们谈论的是外公,因为外公大名叫徐万青嘛!听完后我心里美滋滋的,十分自豪。走进家门,外公今天放假没上班,我轻手轻脚地走到外公背后,只见他正捧着一本厚厚的中英大词典,一边念念有词,一边用笔在本子上记着。他看见我,嘴里嘣出一句:“Hello!”我吓一跳,忙问:“外公,您是不是学英语走火入魔了?累了就别学了,再说您年纪这么大了,学了有什么用呀。”

外公一听我这么说,眉毛竖竖,再扶了扶老花眼镜,和蔼地说:“孙女,听说过‘活到老,学到老’吗?外公正在按那句话做呢!学一点,是一点,现在也许用不到,在以后,可能就派上用场了哦!”

说完,外公又从桌上拿起《三字经》认真地读起来:“人之初,性本善……”我看得眼睛都直了,说不出话来,外公的好学,或许就是“炳烛之明,孰与昧行乎?”

连外公这种高龄老人都在认真学习,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我要像外公学习,不浪费一分光阴,好好读书,刻苦学习!外公真不愧是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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