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堰幼儿园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精品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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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堰幼儿园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篇一
长堰幼儿园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幼儿园设施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制度。
一、设施设备包括的内容
1、幼儿园房屋建筑设施;
2、幼儿园道路建筑设施;
3、运动活动场地设施及体育设施;
4、水、电、气设施;
5、教具设备;
6、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设备。
二、检查机构和人员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总务主任、安全员、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学期开学前和结束后定时检查;(安全领导小组、总务主任、安全员)
2、每月10日前例行检查;(安全领导小组、总务主任、安全员)
3、大风、大雨后及时检查;(总务主任、安全员)
4、每天幼儿活动前全面检查。(安全员)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1、房屋是否有损坏、开裂、倾斜、变形;
2、地基是否有沉降;
3、供水、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4、门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5、避雷设施是否完好;
6、用电线路、开关、插座是否损坏;
7、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规范,灭火设备可否正常使用;
8、供气设备是否有隐患;
9、沟、梯、栏、盖、路是否有安全隐患;
10、防盗措施是否落实。
五、检查记录
每次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建立检查情况档案。
六、整改落实
安全员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安全分管负责人。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篇二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设备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保持设备完好,提高我公司的技术装备实力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设备管理制度。
2、公司设备管理委员会是全公司设备管理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全公司设备管理的政策、目标及实施方案。设备物资部为设备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全过程管理。
3、设备使用单位应做到:
3.1管好设备:健全设备的台帐和档案,做到帐物相符;做到零部件、附件齐全完整。 3.2用好设备: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超负荷使用设备,禁止不文明或违章作业。 3.3维护保养和修理好设备:设备操作、维修人员严格按照设备的维护保养规程或使用保养手册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作业,并严格按设备的修理规范对设备进行检修,及时排除故障,保质按时修好设备。
4、设备操作、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并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规程,掌握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必要的理论知识,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5、设备的操作和保养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十二字作业法”(即: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密封),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作业。
6、设备的使用应执行“操作证”制度。对于特殊工种,应经劳动部门或有关部门考试(核)合格,取得专门的操作证才能上岗。
7、各单位对设备的用油、用水实施专人管理,严格制度的执行。 7.1润滑油在使用前应实行 “一沉淀”(机油沉淀72小时)、“三过滤”(进库、出库和加油前均应过滤),防止水和杂物进入设备的内部。
7.2设备操作、保养和维修人员应熟悉掌握设备的用油牌号、润滑周期和润滑点,设备润滑必须严格按“六定”的要求进行,即:定人负责、定期检测、定点润滑、定时加油、定量给油、定质换油,保证油品对号率100%,做到量足时准。
7.3施工设备和车辆的用水要根据设备使用要求和使用环境温度,合理使用软化水或防冻液,并定期对其进行检验。
7.4设备使用的汽油、柴油等在加注前也应采取必要的沉淀和过滤措施。
8、设备外委各级修理、保养必须履行一定的审批程序,填写外委修保审批单,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在公司范围内协调确无修理能力时,经批准后方可送到社会上修理,否则不得外修。如各单位自行外委修理,则由经办人及单位领导承担全部费用。
9、安全生产设施、设置检修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设施、设置、器材、设备的完好和安全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9.1各单位和项目作业现场负责人为分级管理主责人,各项目作业现场按分项指定对应的检修实施人员,实施检查。
9.2特种设备由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负责日常检修,有资质的专业队伍实施专项检修工作。施工用电由现场专职电工负责日常和专项检修,特殊情况下 和电力部门做好检修工作。中、小型机械由现场设备管理员负责检修落实,专职安全员和现场材料员及时予以配合。检测器材由现场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材料员配合实施检修,必要时及时送专门机构落实检修。其它由现场负责人负责安排落实。
9.3日常检修项目必须及时发现,随时检修,问题处理在当日完成。
9.4日常检修要保持相应记录;专项检修按程序做到有交底、有实施监督、有检测验收以证检修质量。所有检修资料做到及时归档,现场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
9.5对检修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现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并从重、从严予以处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护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在意外情况发生时,抢救队员和全体员工能有条不紊地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及时地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地降低伤亡、伤害程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及项目经理部伤亡、伤害的应急处理。
三、依据的文件: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建设工程安全条例条例》等
四、应急响应预案:
1、公司机关由安全部负责,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 负责组织成立义务抢救小组并进行业务学习,训练防火知识,培训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及应变和处理能力,每年进行一次伤亡、伤害事故演习。
2、工伤事故发生后,需做到有组织处理,妥善处理被伤害对象,尽量养活伤害程度。
3、当发生伤亡、伤害事故时,一般的磕、碰工伤类可采取自救,由当事人报告工长,工长安排专人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4、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除执行应急预案外,主管领导应组织抢救小组进行抢救,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将中毒者抬到临近道路的房间内,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5、当发生触电事故时,依据自救原则,发现人首先要切断电源,挑断电线,对触电者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如伤害严重,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6、当发生高出物品掉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时,依据自救原则。观察伤情、避免二次伤害,将受伤害者抬至平坦处进行处理,采取切实可行的医疗保护措施,以免伤势加重,伤害严重的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7、当发生坍塌事故时,依据自救原则,先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时不能使用工具,只能人为用手搬、扒、刨,以免二次伤害,伤害严重的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8、发生重大伤亡、伤害事故时,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1)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马上进行呼叫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2)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作为总指挥,进行抢救。(3)安全员拨打120急救电话,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伤亡情况、联系电话、报警人姓名,并派专人接车。(4)如医院较近,马上送医院抢救,以缩短时间减少伤害程度。(5)总指挥负责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并以最快捷的方式上报公司安保部。(6)依据“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问题根源,总结经验。(7)对应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广大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8)依据分析结果制定预防和改进措施。
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一般程序及基本要求
1、相关职能处室接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分管局长或局长汇报,并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在核清事故类别、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及主要原因情况下,及时通知法规信息处。同时填写《立案审批表》(一式两份,职能处室自存一份,一份转法规信息处),由处室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分管局长或局长签署审批意见。
2、由法规信息处填写“事故快报”,经分管局长或局长签字后,报市委、市政府和省安监局。“事故快报”自事故发生时24小时内报出。
3、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事故调查组由安监局组织牵头,安监、监察、公安、工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1人死亡事故由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任调查组组长,2人死亡事故由分管局长任调查组组长。
4、事故调查组认真开展调查取证。调查时统一使用《调查询问笔录》文书。
5、事故调查组在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的基础上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⑴事故发生的经过和事故抢救情况;
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⑶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⑷事故责任的划分以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⑸事故教训和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建议; ⑹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组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并由调查组成员在调查报告上签字。事故调查报告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延长30日。
6、事故调查报告形成后,职能处室应及时下达《行政处罚意见意见告知书》(一式两份,职能处室自存一份,事故责任单位一份),并告知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事故调查处理所作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对事故责任单位提出的有关事实、理由和依据方面的不同意见,应当进行复核,成立的应当采纳。
六、严肃事故调查处理纪律。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调查取证时应有2名以上调查人员在场,不得单独与事故责任单位接触;不得作事故处理意见表态。对要求事故责任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应一次性列出书面清单,特殊情况下,可补充一次,杜绝随意性。在对事故未作处理决定前,不得向事故责任单位泄露事故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严格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
2、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分解、审定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拟定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协作。
3、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制定隐患整改、具体负责人及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定并通过对安全隐患的处理意见等,
4、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科组织安全生产经理主持会议,参加人员:安全、技术、质量、设备科室负责人、项目部经理及安全员等。
5、会议内容包括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文件,总结上阶段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典型,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6、会议由安全科进行记录,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要形成记录,质安科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的执行情况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篇三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文件编号: 目的
为了明确安全设施的管理要求,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安全设施的建设、使用、维修、检验及拆除报废等管理。 3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内容和方法
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三类。 3.1预防事故设施 3.1.1检测、报警设施
包括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的设备、仪器。 3.1.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包括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3.1.3防爆设施
包括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3.1.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包括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3.1.5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3.2控制事故设施 3.2.1泄压和止逆设施
包括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3.2.2紧急处理设施
包括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3.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3.3.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包括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3.3.2灭火设施
包括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3.3.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包括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3.3.4应急救援设施
包括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3.3.5逃生避难设施
包括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3.3.6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4安全设施的设计、安装和验收
4.1新、改、扩建和技改建设项目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配备安全设施,并经所在单位工程建设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和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具体按公司《“三同时”管理规定》执行; 4.2新型的安全设施,必须经使用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和使用部门同意,通过技术鉴定方可选用。 5安全设施使用管理要求
5.1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装置同步运行,与生产设备等同管理; 5.2各岗位当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设施的基本知识和使用方法及异常处理措施,严格按操作规程对安全设施进行使用、检查和维护保养,杜绝违章操作;
5.3各班组每天必须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并定期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
5.4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的管理应符合公司《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6安全设施维修、校验、拆除和报废
6.1所属各单位应分类建立《安全设施管理台帐》,并按有关规程进行维修、校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保留检查、校验(检验)记录;
6.2班组巡检人员如发现安全设施异常时,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进行处理,对原因不清,不能排除故障,应报设备检修部门进行维修,具体按公司《检修维修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6.3破坏性、消耗性的安全设施(如爆破片等)失效或使用后,要及时安装、补充,使其恢复正常功能;
6.4当生产工艺、设备及生产条件发生变动时,使用车间必须将安全设施作相应调整,并经本单位生产准备部门审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6.5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挪用、废置和拆除。如需停用或报废,必须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公司安全主管领导批准。 7附则
7.1《检修维修安全管理规定》
检修维修安全管理规定 1检修维修前的作业要求 1.1签订检修维修合同
1.1.1根据设备的检修维修需求,检修公司与所属各单位签订设备保运合同;对于土建、安装、防腐、保温、技术改造等专项维修,以及设备大修等项目,需签订专项合同;
1.1.2保运、大修及专项合同应明确检修维修项目内容、时限、质量要求,以及双方在HSE管理方面的责任和要求。 1.2检修计划及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1.2.1设备的各类检修计划由各车间提出,日常及临时检修计划经本单位生产准备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大修及专项维修计划由公司生产准备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1.2.2检修部门应按检修计划编制检修方案。设备的日常检修方案由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生产准备部门审批;设备的大修及专项维修方案应报公司生产准备部、安全管理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 1.2.3检修部门根据批准后的大修及专项维修方案,编制项目的安全作业计划书,计划书内应包含项目实施过程的风险识别以及控制措施。
1.3 检修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
设备所在单位根据批准的检修计划及方案组织编制检修任务书。检修任务书由设备员负责填写,安全员会签,生产准备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交检修公司。
1.4设备在检修前应采取措施确保达到安全检修条件,大修及专项维修前需做以下准备: 1.4.1设备所在单位准备
1.4.1.1建立设备大修及专项维修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安全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监护人的职责;
1.4.1.2由所在单位编制停工方案,并报公司生产准备部审批,停工方案内容包括:
(1)停工范围和停工程序; (2)各种物料的流向及处理方法; (3)工艺处理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4)盲板图表的制定。
1.4.1.3对设备停运准备,包括:
(1)切断电源和联锁,清除油污,并按规定将物料从设备内退出; (2)将氮气、蒸气、有毒或易燃物质的管线同设备断开或加堵盲板; (3)彻底清洗置换检修设备、管线,并分析合格; (4)清除检修施工现场易燃物质;
(5)在留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出入口或与系统连接处的盲板处挂上“警示牌”。 1.4.2检修部门准备
1.4.2.1建立安全检修维修组织机构,明确安全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1.4.2.2检修维修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1.4.2.3配齐检修维修作业所使用的工、机具,并逐个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机具不准使用。
1.5设备所在单位确认交出的设备达到安全检修的条件后,办理检修安全作业证,组织对检修公司进行安全交底。 1.5.1检修安全作业证的审批与使用
1.5.1.1检修安全作业证由设备所在单位车间负责人填写,安全监察部门、生产准备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检修公司; 1.5.1.2检修维修人员要随身携带检修安全作业证,以备检查; 1.5.1.3检修安全作业证使用期满,而检修维修任务未完时,检修维修负责人应在期满前一天持作业证按原程序办理延期手续; 1.5.1.4所属各单位生产准备部门负责协调检修过程中检修公司和生产车间之间的工作衔接,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2.1参加检修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具。
2.2检修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3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4对不检修的设备,要落实好安全保证措施,并设有明显标志。 2.5检修现场禁止存放易燃、可燃物料,停工时排出的易燃、有毒物料收集后,要及时运到安全地点,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6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2.7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2.8盲板拆装要有专人负责,要将拆装时间、部位、数量、拆装人员姓名记入盲板拆装记录,并绘制盲板图以备检查。
2.9对于涉及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射线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应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 2.10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准备部以及检修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生产准备部门应对检修维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11当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车间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3作业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3.1检修结束后,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必须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3.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必须及时撤离现场。
3.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必须清理干净。 第三十条 以上工作全部结束后检修公司向设备所在单位办理工艺交接,填写在作业证上。 3.4设备检修验收 3.4.1所属各单位生产准备部门要制定开工方案,报公司生产准备部审批后执行。
3.4.2设备开工应严格执行开工方案,统一调度。检修公司应对其检修维修项目安排“保运”人员,及时处理故障,保证正常运行。 3.4.3设备开工正常后,所属生产准备部门要组织人员全面验收,分别整理技术资料并归档。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篇四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和管理,确保有效保证生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 安全设施指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和报警器等,也称安全保护装置。
第四条 安全设备指在生产过程中为使职工免除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而配备的各种防护用品如煤气报警仪、氧气检测仪、空气呼吸器和各种安全检测设备等。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配备在生产设备上的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应纳入正常设备管理由生产部设备处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 各单位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均由各单位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第七条 公司所属高压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均由动力部统一管理。
第八条 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自动化部负责管理。
第九条 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灭火装置,均由消防队统一管理,各单位具体负责。
第十条 在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检测装置,由各单位安全办公室负责管理、检查和维护,自动化部负责校验和标定。
第三章
安全设施的管理
第十一条 各种安全设施要纳入主要设备的正常管理,按照相关设备管理制度进行正常的点巡检和润滑、维护。
第十二条 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第十三条 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遍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检修完成后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恢复以后方可试车。
第十四条 各类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第十五条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的安全设施应按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安全阀等必须定期校验,并登记到特种设备台帐。
第四章
安全设备的管理
第十七条 各单位安全办公室应建立安全设备(煤气、氧气检测仪器、空气呼吸器等)台帐,加强维护和管理。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根据煤气危险区的特点,在生产区域配备足够的固定式煤气检测报警装置。对于流动作业人员,应按照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手持式煤气报警仪。
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煤气作业特点和实际需要,配备足够的空气呼吸器,凡新购买呼吸器的,应优先购买空气呼吸器,不允许再购进氧气呼吸器。
第二十条 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事业部,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程,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设备。
第二十一条 除以上安全防护设备以外,各单位应根据自己的生产工艺要求和危险作业特点,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程要求,配备必须的保证生产安全的安全防护设备。
第二十二条 安全设备和仪器应定期校验和标定,确保准确有效,校验和标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定记录应及时登记入安全防护设备台帐。
第二十三条 安全防护设备应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投入使用。发现损坏或失效的,应及时进行维修。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篇五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1、目的作用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设备,使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达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 公司设备动部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设备维护的归口管理和统一计划安排,要建立设备维护方面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协助和配合)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照公司规范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2.2 各设备使用部门主管人员要按照公司关于设备维护保养的方针、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进行细化,并在执行过程中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加强考核。
3、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3.1 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务是防止连接件松动和不正常的磨损,监督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3.2 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3 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 设备维护工作重点,体现在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作业率。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做到合理规划,实现生产修理两不误,同时注意采用科学的维护方法,以达到效率的最大化。
4、设备维护的要点
4.1 操作工作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4.1.1 单机、独立(如起重行车、运输车辆、金属切削机床、锻压等)通用设备实行操作工人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4.1.2 连续生产线上集体操作的设备,实行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区域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4.1.3 无固定人员操作的公用设备,由设备所在部门设备主任指定专人维护保养负责制。
4.1.4 每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保养责任牌,要写明维护保养者姓名。
4.2 维护保养责任者有下列职责:
4.2.1 严格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好自己操作的设备,不超负荷使用。开车前15分钟要仔细检查设备,连接螺栓松动,要及时紧固和检查按车间规定须维护检查的必检部位,然后空负荷试车,检查各控制开关是否失灵。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要停车检查,自己能处理的马上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检修责任者,立即处理。
4.2.3 正确地按车间制订的润滑表规定,定期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定期换油,保持油路畅通。
4.2.4 操作工在本班下班前15分钟停机,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和清扫干净,保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无脏物,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
4.2.5 认真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主要设备每台都应有“交接班记录本”,每班人员应认真写清楚,交接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
题由接班人负责。
4.3 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
4.3.1 班组包区域,个人包机组。
4.3.2 每个设备区域和每一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检修责任牌。区域内要悬挂班组长责任牌,单机悬挂个人责任牌,填写检查维修责任者职责。
4.4 专业维修者有下列职责:
4.4.1 区域包修的责任班组,应按车间制定的区域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包修。
4.4,2 包机的个人应根据车间规定的每台设备检查点的检查情况详细填写记录,交车间设备组存档备查。
4.4.3 车间设备组应根据定时定点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设备科备案,及时排除设备事故或设备故障。
5、设备的分类分级维护保养
5.1 金属切削机床、起重行车、锻压机械、运输车辆等通用设备,按一、二、三级维护保养责任制。
5.1.1 一级保养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工人配合,二班或三班工作制的设备每季度做一次一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2000公里进行一级保养,每次保养必须按保养的要求进行。
5.1.2 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二班或三班工作制的设备一年做一次二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7000公里,进行二级保养,每次保养必须按保养的要求进行。运输车辆每行走45000-50000公里,进行三级保养,按运输车辆保养内容及要求进行。
5.1.3 连续生产线上的专用设备,推行点检、预修和厂休及节假日的维修责任制,根据点检的预修计划,进行定量维修。
5.3 设备的预防维护保养周期的确定,可根据设备的重要性和生产班次划分类别。
5.3.1 A类设备周期最短。
5.3.2 B类设备周期较长。
5.3.3 C类设备,不作定期规定。
5.4 车间
设备主任组织分管的设备员,按类别确定好每一台设备的必检部位,定岗、定员,责任到人,并报设备科备案。
5.5 车间设备员将分管的每一台设备,编写生产工人日常维护检查表和专业维修工人巡回检查表(包括机组名称、必检部位名称、每点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时间、检查总的编号)及检查记录或图表。
6、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6.1 设备维护规程是设备维护工作惟一遵循的准则,是企业搞好设备维护工作的基础。企业所有生产工人、维修工人、生产、维护管理及指挥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维护规程,根据生产发展、工艺改进及设备装置水平的不断提高,应相应修订和完善。
6.1.1 每种设备都应有维护规程。
6.1.2 新建和技术改造的机组或单台机设备在验收投产前,要编写好维护规程,经审核后,发到岗位个人。
6.2 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如下内容:
6.2.1 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表。
6.2.2 简要的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便于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
6.2.3 润滑控制点管理图表,明确设备的润滑点及选用油脂牌号。
6.2.4 当班操作人员检查维护部位,维护人员巡回检查的周期、检查点,每点检查的标准。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6.2.5 设备运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6.2.6 设备易损件更换周期和报废标准。
6.2.7 明确设备和设备区域的文明卫生要求。
6.3 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6.3.1 凡新建技术改造项目的成套机组、单台设备的维护规程由设备所在部门的设备技术组负责编写。
6.3.2 在用设备尚无设备维护规程,应逐台限期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编写。
6.3.3 生产工艺改变,设备参数变更,车间工艺组应在工艺改变前一个月通知设备组,及时对规程进行修订。
6.3.4 操作、维修人员在实践中,发现有不妥和失误之处及时向车间设备组反映,设备组应立即深人现场察看,进行修改。
6.3.5 凡新编制的维护规程,须经车间设备主任审核,送设备科备案。
6.3.6 凡修订后的维护规程,须经车间设备主任审核,送设备科备案。
7、设备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
7.1 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是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安全运行的重要方法。因此,各级领导、操作、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与执行。
7.2 维护规程必须深人贯彻到操作、维修人员,并做到人手一册。
7.3 操作工人和专职维修工人,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并严格按维护规程执行。
7.4 车间设备组要经常深人车间检查维护规程执行情况,发现不按规程执行,及时向车间设备主任汇报,严肃处理。
8、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8.1 设备技术档案是设备使用期间的物质运动(包括从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的综合记载,为设备管理提供各个不同时期的原始根据。因此,车间和设备科都应贯彻执行,逐台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8.2 凡在用的设备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8.2.1 按厂制定的“设备技术档案”逐项记载。
8.2.2 必须要有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
8.2.3 必须要有润滑五定图表。
8.2.4 必须要有点检表(包括点检内容、点检标准、点检时间、点检人员及处理结果)。
8.2.5 设备档案的内容要随问题的出现和解决而详细记载(包括问题出现的时间、部位、损坏程度、原因、处理结果、责任者等)。
8.2.6 档案记载的内容、文字要整齐清晰(用钢笔填写)。
8.3 凡在用的100千瓦及以上的大型电机、高压屏、高压开关、变压器、整流装置、电热设备等应独立建立专业档案。
8.4 凡在用的主要设备、应建立备件、易损件图册。
8.5 新设备到货后,设备库必须把随机带来的全部资料(包括图纸、说明书、装箱单等)交技术资料室复制两份,原资料归厂资料室,复制资料一份交设备科,一份交设备使用部门。
8.6 设备大、中修,必须将检修情况(包括检修时间、检修负责人、更换的零部件、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改进部分及图纸、调试、验收等原始记录)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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