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的评估方案(新版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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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的评估方案 篇一
为了加强我校教学质量管理,正常反映教学信息,客观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科学严谨的教学质量考核评审,对教师教学质量及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结论,从而获得全面、综合的教学质量信息。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考核提供第一手资料,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考核等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繁复工作,在评价过程中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特点,制定科学的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实效,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促进教师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教学业务水平,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教学活动是教与学的复杂过程,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很多,有些是定性指标,有些是定量指标。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评价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借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3、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
对每门课程的评价,充分考虑从不同角度与不同层次进行综合性的评价,要特别注意对教师的师德评价,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管理的评价及整体教学效果的评价,以提高评价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考核对象及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当前学期全校所有课程的专、兼职授课教师和外聘教师。即包括教学全过程及学校所有开设的理论课、实验实训课、一体化教学课程等。
四、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校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各院部成立由院部主任为组长的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包括在本部门任课的校内兼课人员)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
(一)考核内容
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主要由领导评教、同行评教和学生评教三部分构成。其中领导评教占20%,同行评教占40%(其中同行听课占30%,教案和作业批改等占10%),学生评教占40%。
1、领导评教。
领导评教由领导根据听课情况和被评议教师的日常表现进行打分。领导听课主要从授课教师的教态仪表、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打分,并给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2、同行评教
同行评教由本院部教师通过检查被评议教师的。教案、随堂听课(纯实验教师主要检查实验准备和实验过程)以及对课后作业或实验报告批改等情况的检查进行打分。教案检查主要从教案的格式和内容两方面进行评价;随堂听课主要从授课教师的教态仪表、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打分,并给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对课后作业或实验报告的检查主要通过作业布置量、学生完成情况、作业批改情况以及成绩记录情况等几方面进行打分。
3、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由被评议教师授课班级的全体学生通过xx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过程、教学水平以及教学效果进行打分,并对教师的授课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授课教师对自己的授课质量进行改进和提高。没有使用xx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的个别院部,可按照同样的评教标准,通过手工的方式评教后再进行汇总。
(二)考核方法
学校对被评议教师的各单项评议均给出了固定的评议内容和分值,各单项评议满分均为100分。单项评议结束后,各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评议教师的各单项得分,按照领导评议占20%,教案检查、作业实验报告检查占10%,课堂教学(或实验准备及过程)占30%,学生评教占40%的比例折合分数,得出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情况,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要对每一位被评议教师给出综合评审意见,并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格次确定每一位被评议教师的考核格次。其中优秀格次人数为本院部被评议教师总数的30%;良好格次人数为本院部被评议教师总数的40%;最后得分在60分以下的被评议教师其最后格次为不合格;当前学期出现过教学事故者,其最后格次不得为优秀。当前学期出现过一级教学事故者,不论其最后得分如何,其最后格次为不合格。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任课教师,立即停止其授课资格,由院部负责对其进行培训,限期整改提高。一学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院部领导同意,教务处批准后,重新进行教师授课资格认定,认定合格后方可取得授课资格。若三年内有两次考核不合格,需调离教学岗位。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各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申报的考核结果及格次比例无误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全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
该考核评审活动依托学校的期中教学检查,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装入本人业务档案。
六、考核要求
该考核评审活动根据每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原则上安排在每学期的期中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各院部要将本部门(包括在本部门任课的校内兼课人员)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结和所有被评议教师的《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综合评审表》报教务处。《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综合评审表》每人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务处,一份院部存档,其余原始评审资料由院部妥善保存备查。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教师教学的评估方案 篇二
为积极落实《高碑店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教师教学评估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完善《方官镇总校关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教师评估的实施方案》方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我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深化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增强我校的课程实施与建设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我校的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增强我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我校走上教育教学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二、教师评估的主要目标
1、改变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学水平的唯一标准的做法,建立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符合新课程新理念的评价体系。
2、引导教师转变观念,主动提高教师自身的师德水平和教学能力。
3、规范学校教学行为,保证新课程的有效实施,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建立学校教学评估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教学评价的主要内容
(附有教学评估标准)
(一)职业道德(10分)
(1)爱岗敬业(5分)
(2)为人师表(5分)
(二)专业水平(22分)
学历资格(3分)、
教学技能(4分)、
教学能力(5分)、
作业指导(5分)、
教学质量(5分)。
(三)专业发展(28分)
终身学习(5分)、
转变观念(5分)、
反思交流(5分)、
研究行动(5分)、
研究能力(5分)、
创新成果(3分)。
(四)课堂教学(40分)
教学设计(6分)、
教学技术(3分)、
教学方式(7分)、
学习环境(6分)、
课堂调控(7分)、
过程评价(6分)、
教学效果(5分)。
五、评价原则
教师教学评价坚持方向性原则,客观性原则,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等级定量相结合原则。
六、评价方式
教师教学评估每学期进行一次,采用等级评估定量评定结果。教师根据评估标准进行述职,自我评估(15%);教师互评(25%);学生测评(10%);学校评估小组(50%,其中教师出勤占15%)四个方面总和确定教学评估等级。
一般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级。有成绩突出或工作严重失误,由学校评估小组研究决定加减得分,其考核结果存档作为教师专业考核的重要依据。
教师教学的评估方案 篇三
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导。教师授课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
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提供依据;为科学地计发课酬提供依据;为有效地实施对课堂教学过程的监控提供依据;为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业务培训提供依据。
二、评价对象
承担教学任务的广东商学院在编专任教师(含双肩挑教师)均是评价对象。
三、评价内容
1、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对同时担任理论课教学和实验课教学的教师,或同一门课中既有理论课教学又有实验课教学的教师,应分别进行理论课评价与实验课评价,再以理论课计划课时和实验课计划课时占总计划课时的比重为权重计算受评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得分。该项评价于每学期结课前2周进行。
2、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该项评价于每学年第2学期结课前1周进行。
3、综合评价。由“课堂教学质量得分×0.75+教学、教改与教学研究成果得分×0.25”计算出受评教师教学工作综合得分。该项评价于次学年第1周进行。
4、体育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内容另行规定。
四、评价机构
成立校教学质量评价办公室(简称评价办,设在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对全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进行指导与协调。教学院系部成立“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简称评价小组),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进行组织和领导。由评价小组委派2-3人任评价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前,校评价办要对评价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各教学院系要对学生认真进行评价前的动员与教育。
五、评价程序
1、学生填写评价问卷前,评价员应向学生解释各项评价指标的确切内涵,并要求学生认真、客观、公正地填写评价问卷。评价者应随机抽取有关受评教师的有效问卷不少于30份作为统计样本。有效问卷少于30份的,一般应重新进行评价。
2、评价员收回学生问卷后,应当场用专用袋密封与签署评价员姓名。该单位教学秘书应于结课前1周将密封好的问卷交校评价办。
3、评价问卷由校评价办统一进行计算机处理,计算出每位受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单项分和总分。再以教学院系部为单位,按总分高低顺序(若得分相同,开新课、新开课优先)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得分统计表”,次学年第1周返各教学院系部公布。
4、受评教师于每学年第2学期结课前1周填写“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评价小组对其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按“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计分表”(见附件4)的要求打分,再按得分高低顺序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价得分统计表”(见附件5)。该表应在本单位的范围内公示。
5、评价小组根据两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得分和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评分计算受评教师综合得分。综合得分=该学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平均得分×0.75+教学、教改与研究成果得分×0.25。再按综合评分的高低顺序填写“广东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得分统计表”与按预定比例提出本单位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所提候选人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最低科研工作量),并公示。如无异议,由该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受评教师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本单位评价小组投诉。若不服评价小组裁决,可向校评价办投诉。
六、评价结果使用
1、赋予课堂教学质量得分适当的权重计算教师课酬。
2、以综合评分为根据评定各级教学优秀奖。
3、课堂教学质量评分低于60分者,由教务处亮红牌,暂停其上课资格一个学期,一学期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重新确认其上课资格;被亮红牌后一年内,不予受理其晋升职称的申请,不得评选任何先进;课堂教学质量评分低于75分者,由教务处亮黄牌,院系部主管教学的负责人找其谈话,次学期的授课时数应限制在每周6学时以内;课堂教学质量评分高于(含)90分者,每学期由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表扬,各教学院系部及时总结其经验并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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