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出差报销规定【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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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出差报销规定 篇一
(1) 由出差人填写《借款单》,写清出差事由、目的地、人数、预计天数等内容,经部门主管审核,报总经理签字认可后,方可到财务部领款。
(2) 出差交通方式包括:一般出差人员为长途汽车、火车硬卧费用实报实销;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的,需提前向部门经理说明原因并征得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3) 借口额度一般员工借款金额在1000—2000元之间,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借款金额在2000—3000元这间。
(4) 差旅费用标准,出差地点区分为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三种。
一类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等。每人每天出差补助230元。(包括:食宿,市内交通费)。
二类城市:除a类城市以外的各省市及自治区省会以及天津、重庆等其他直辖市等。每人每天出差补助180元(包括:食宿,市内交通等)。
三类城市:a、b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城市每人每天出差补助130元(包括:食宿,市内交通费)。
因参加会议出差者,按通知书上规定包括食宿的公司不再报销出差补助,只负担交通费实报实销。业务人员出差的交际应酬费用由业务员自己解决,公司不再负担。出差费用超出标准的需向部门经理说明原因并征得同意,否则超标部分(以总额计)不予报销,由报销人自理。
须经分管副总事先批准,否则超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所在地出发(及到达)机场或车站的市区交通费,须以注明日期的真实相关发票为准实报实销;如公司已安排车子接送则不予报销以上费用。
五、出差地相关费用规定:包括出差地住宿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伙食费用。采用费用包干的形式,以在出差地住宿的天数为基数。包干的标准(最高限额)如下:
例外:如在出差期间接受其他单位接待的,则不按上述包干标准核审发放。
去外地参加各种会议、培训,支付参会费或培训费中已包括了相关费用的,则不按上述包干标准核审发放,在报销时请出示相关的会议或培训的证明文件(如会议通知)。
(一)住宿费开支标准说明:
1、住宿费开支标准以真实票据为凭,按自然实际住宿夜计算。
2、出差员工在往返交通工具上过夜的当晚不补助住宿费部分。
3、参加政府的公务活动,有指定的宾馆时,若超过公司制订的住宿标准时,需请示分管副总或出示相关证明文件后方可报销。
(二)交通费开支标准说明:
1、应首选机场巴士或车站巴士作为标准的往来机场车站的交通工具。
2、员工出差当天来回的,交通费参照上述标准核定。
3、出差期间发生的订票费和往返机场或车站所产生的市内交通费用,员工报销时,必须提供详细的乘车地点、时间和金额等信息,同时采用此事项真实的发票,经核实后方可在标准外据实报销,如不按以上要求填写,一律认定为包干费标准以内费用。
4、出差员工在出差出发的当天在交通工具上过夜的不补助出发当天的交通费。
5、出差使用公司车辆出行的,不补助出差期间交通费。
(三)伙食补助费开支标准说明:
1、出差员工在往返交通工具上过夜,伙食补助费参照上述标准核定;
2、员工出差当天来回的,伙食补助费参照上述标准核定,但同时遵循以下的原则:
在出差城市待6小时以下的,按半天计;
在出差城市待6小时以上的,按一天计。
六、出差地发生的公杂费用:出差人员外地出差发生的其他公务杂费,凭发票据实报销。
七、出差人员在外出期间所发生的个人开支、购物以及游览等非工作需要而开支的一切费用不得报销。
八、出差地发生的费用一律以发生地当地的相关票据作为报销的依据,否则财务有权不予认定。
九、如包干费用发生节约和超过标准的情况,从个人当月的工资中支付或扣除。
十、出差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需事先经分管副总审批,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十一、出差员工趁出差之便,事先经上级领导同意批准就近返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由个人自理。并不报销在家期间的出差生活补贴、住宿费及市内交通费。
十二、由于特殊原因,不能遵照上述标准执行,事先请示分管副总审批,出具相应的审批申请。
十三、出差人员应于出差返回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业务部门审核完成的差旅费报销单交到公司财务部审核,当年费用一般要求在当年12月31日前报销处理完毕。
此规定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生效,于2012年6月1日开始试行,以前出台的差旅费规定与此有冲突的,以此文件为准,解释权归属财务部。
财政部出差报销规定 篇二
为加强对出差及出差费的管理、统一费用报销,以控制开支,降低经营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现结合公司实际对差旅费报销规定如下:
一、出差规定
1、公司员工因接洽业务、培训、开会等需出差者,应提前1~3天填写《出差申请表》一式两份,注明出差事由、出差目的地、出差天数、行程计划安排、乘坐交通工具、差旅费预算及预支金额等。报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后《出差申请表》一份交人事行政部作为考勤记载依据,另一份与《借款申请单》一起交财务部办理出差预支款。
2、出差人员在出发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遵循80/20规律,做到80%的准备,20%的目的行为,尽量缩短出差时间,努力提高出差的工作效率。
3、出差中,应严格按出差申请单上的计划方案执行,需改变计划,应及时与部门领导、公司高层领导取得联络,经同意后方能调整。
4、出差人员应经常与部门领导保持联系,每七天应向部门作一次电邮汇报。如果出差人员接受一个地点以上的出差任务时,应在一个地点工作完毕后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再赴下一个地点出差工作,以此类推,待全部工作完毕后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启程返回公司。
5、出差人员利用出差机会为其它企业服务,并以获得经济利益为目的,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声誉的,出差费用不与报销并按公司奖惩条例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公司除名。
6、凡公司领导明确限定出差日期的,必须认真有效地完成出差任务后及时返回公司报到,否则将扣除超过限定时间的全部出差补贴费。
7、出差途中如若遇到生病或意外灾害需延时,应及时电话请示,否则不予报销出差补贴费,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予罚款。
8、出差所需款项实行“先借后报”的财务管理办法。
二、差旅费报销规定
(一)交通费
1、公司人员市外出差,原则上以火车、汽车为主(若飞机票折扣价加机票附加费用不高于火车票价格可以机票出行),如遇工作紧急需要乘坐飞机或软卧火车的,须经项目总监或总经理同意,否则交通费差额自负。
2、晚间出差乘火车硬座者(8小时以上者,动车、高铁不在此范围),补贴车票的60%(即硬卧与硬座的差价)。
3、由于工作安排原因发生订票费、退票费,据实予以报销,其他原因不予报销。
(二)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出差补贴采用费用包干制,按总费用进行审核,但必须有相应的发票,按相应出差发票报销与补贴,若发票低于报销标准按发票金额进行报销,若发票超过报销标准超过部分自负。 费用分解标准如下:
1、费用分解标准如下:
三天内行程出差的广州、深圳、北京地区住宿标准上浮10%
2、工程安装出差按以下标准进行。
(1)一般员工工程安装出差的吃、住、行由带队负责人统一借支,统一安排,所需费用由其统一借支,统一报销。
(2)带队负责人出差完毕报销前需要把费用向出差员工进行公布,费用超标部分个人自负。出差费用报销后节余补贴部分带队负责人必须分发给出差人员。带队的报销人员在报销时需向财务部 www.jingyou.net 审核人员提供超标自负或节余分配人员名单及每个人应有或承担的金额。没有提供此表者,财务不与报销。
(3)住宿:以最经济为原则选择在施工地周边租房居住或住旅馆。租房住的住宿费节约部分的50%补贴给出差人员
(4)伙食:由项目经理集中供餐,在标准内实报实销,超额自负。
3、超过15天以上的非项目安装出差,其标准按第1条《费用包干分解标准》在原标准上下降50%执行。
(三)两人或两人以上成双数(同性)同行出差,住宿费按其一人参照职位高的补贴计算。
(四)出差中发生业务招待报销规定
出差中遇特殊情况发生业务招待费用5000元及以下须事先向项目总监请示,超过5000元及以上的须事先向总经理请示,方可据实报销,但必须开具正规发票并写明客户单位名称、事由和人数。
(五)市内出差报销规定
1、在本市内因公出差,经公司领导批准实报实销交通费,交通以经济型交通为优先选择的原则(有公交车与地铁交通的地方不能打的),午餐费20元,全天40元(离开工作地超过18:00按全天计算)。
2、本市内工程安装是住宿还是当天往返,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时间选择最
经济的方式进行。
(1)每天往返的工程安装交通费用按从公司到施工地的费用进行计算(统一安排车辆的实报实销),每天往返的安装项目按市内出差标准执行。
(2)安装期间住宿的无交通费补贴。
三、出差天数的计算:结合票据时间计算实际发生天数,出差在途期间(如坐火车、汽车)只享受在途的伙食补贴。
四、报销程序及要求:
1、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按出差地点分别粘贴抵报销凭证,先送财务部对报销凭证审核后转所属部门经理签字、分管领导签字、总经理签字后,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报销事宜,半月内必须报销完毕,逾期者将在工资中扣除。超标准部分原则上不与报销。
2、报销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报销单,字迹清楚,涂改无效。
3、差旅费报销,必须真凭实据,无票证者(包括白票、非标票证、不实的顶替票证)一律不予报销;如发现有虚报不实的,除将所领款项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4、财务部负责人要严格按标准审核报销单据。
5、出纳会计结账前必须对应报销金额进行核对,按实报金额结算。
6、出差补贴另外用其他发票(六个月以内的日用品或者餐饮食品发票)另外报销,和出差报销分门别类。
7、与项目相关的费用报销必须注明工作令号,否则财务不与报销。
五、注意事项
1、出差人员应以最短的时间、最经济的方法、最有效地措施去完成出差任务。
2、因培训、开会出差,如由主办单位提供膳宿及交通者,不得再申报相关补
贴费。
3、出差人员于出差期间应将联络方式和联络地点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领导。
4、如遇出差日程须变更,应事先报请部门经理及管理部门核准,否则亦应于事后速提出具体变更报告。
5、出差人员不得申报8小时外加班补贴费用,一般员工加班工资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工程师级别人员出差如逢休假日可在回公司后填写加班单做调休处理。工程师级别人员若申报出差期间加班的,加班时间不报销出差补贴、交通费、伙食费用(出差人员出差期间的加班单在报销之前由项目总监与财务经理签字后,人事行政部记录加班记载作调休处理)。
6、出差人员出差期间遇有紧急事项,应立即以电话、传真、上网形式向主管部门报告。
六、为了不断完善出差及差旅报销管理规定,公司会根据企业实际状况将不定期地对报销标准作适当的调整。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为公司财务部。
财政部出差报销规定 篇三
1、主题内容
本规定规范了出差费用报销等方面的内容。
2、出差分类
2.1市区出差:指在滨州市、淄博市、东营市三市辖区以内出差当天往返的。
2.2当日出差:出往滨州市、淄博市、东营市辖区以外当日可往返的。
2.3连续出差:出差须在外住宿的。
3、出差费用规定
3.1在市区出差当天返回的,每人每日享受补助8元;到省内其他地区出差当天返回的,每人每日补助20元,省内交通费实报实销。连续出差在外住宿的,按照《差旅费综合补助标准表》执行或实报实销。
3.2享受差旅费综合补助的时间为驻留出差目的地的实际时间,以出差地住宿单为准,不含途中乘坐交通工具的时间。途中乘坐交通工具的时间单独补助,每人每日20元。计算交通补助与综合补助的时间发生冲突时,以计算综合补助时间为准。
3.3出差到达目的'地后又转另地的,原则上分别计算补助,分不清的按出差居住地补助标准执行。
3.4参加会议、展销会、专题业务研讨会、培训等,其费用可按参加项目实际情况实行报销。
3.5集团中层及以上人员出差时,因未能预料而需要超过规定标准招待客户的,要请示分管副总裁(公司总经理)或总裁批准,经批准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3.6员工随同公司领导出差时,其费用标准执行领导人员的差旅费标准。
3.7交通费开支规定
3.7.1集团中层以上人员需连续乘车(船)在7小时以上的,可乘坐火车软卧,紧急情况经分管副总裁(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乘坐飞机;连续乘车(船)在7小时以下的,可乘坐火车硬卧(软座)。
3.7.2集团中层以下人员需连续乘车(船)在7小时以上的,可购买火车硬卧或豪华客车;紧急情况经分管副总裁(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乘坐飞机,并办理书面审批手续;连续乘车(船)在7小时以下的,乘坐火车硬座(普通客车)。
3.7.3租车或乘动车出差的,事先须经分管副总裁(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办理书面审批手续。 3.8差旅费综合补助标准
3.8.1补助构成:差旅费补助由住宿费、伙食补助及市区交通费三部分组成。 3.8.2补助类别:补助标准按国家现行区域划分为四类地区
一类地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及沿海等发达地区。
二类地区:各省会城市、国家计划单列城市。 三类地区:地级市。
四类地区:县级市及县以下地区。
3.8.3每日补助标准按下表规定执行:
差旅费综合补助标准表
3.8.4二人以上同性别人员共同出差的,每日补助标准按差旅费综合补助标准的70%执行。
3.8.5对于出差进行业务交流或项目考察,由对方安排接待的,出差费用实报实销。
4、差旅费报销规定
4.1出差人员返回后,应按规定把需报销的单据归类整理并签字,然后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在3天内报销。
4.2差旅费报销流程:
出差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分管领导签批→填制“报销凭单”→按“报销凭单管理规定”签批报销。
5、处罚
5.1各部门经理(分管副总裁)、公司总经理负责对本部门出差人员的出差事项(出差天数、行程去向、住宿情况、有关票据)进行详细审查,经核实无误后方可签
字通过。
5.2司机经办的车辆出差费用由其直接领导负责核实。
5.3财务部门对出差事项负责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除扣除不符部分费用外,对报销人、分管领导进行提示;对故意隐瞒出差日期骗取出差补助的,一经查实,严厉警告,根据数额不等对报销人、分管领导各处以50-200元的罚款,同时追回不实部分出差费用。
5.4出差人员必须及时报销出差费用,如需延报必须经分管副总裁(公司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署延报意见,否则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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