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刻起的励志文章【新版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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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相关文章 红酒爱情 篇一
谁与我举一杯浪漫,畅饮爱情滋味;谁与我勾一杯红酒,品尝此时爱恋情缘。
——题记
繁花似景
我站在窗前看你似风景,阳光洗了你的容颜,欣赏你与自然给我的美丽,没有形容词可以代表。榕树下留过你的背影,我却在摇椅上看你悄悄离去,不惊打扰,生怕坏了情调与风景。
与你共享愉悦,牵手走过四季,最幸福的还是与你同坐闲厅,举杯共饮红酒,恰似爱情的滋味。常去的约厅一角,四季如春,总是最美的回忆!相信吧!爱情这杯红酒需要慢慢品,方才知其味,知其感。似景青春真的好美,每一个瞬间都是爱的体现。
你的笑,犹如春天里的花蕾;常开不谢,让人如痴如醉!你的爱,犹如盛开的栀子花;散漫的香,让人回味无穷!与你的爱情如梦如幻如景,都是美好清晨的风景。
度我一世长情
牵手共度春秋,给我一世长情。抱着回忆的枕头,我生怕睡不着,贴着自己的心脏,情花又满满绽放,还是美美的睡了一觉。
承诺是给你转身离开时最好的安慰,不久的将来会走上人生最美的殿堂。时间那么长,我们需要慢慢品尝与你共举的爱情红酒。
人们常说:白酒似婚姻,红酒似爱情,啤酒似兄弟。
我相信青春里,啤酒过后是红酒,红酒过后是白酒。
繁花似景的年华里,我要你,度我一世长情。
经典励志文章 篇二
人要学会放弃,放弃昨日的烦恼,在落泪以前转身离去,留下简单的背影;学会放弃,将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的回忆;学会放弃,让彼此都能有个更轻松的开始,遍体鳞伤的爱并不一定就刻骨铭心。生活无需太执着,固守一份洒脱!感情就像一条橡皮筋,你牵一头,我牵一头,两人互相承诺永不分开。后来有一天,有一个人违背了承诺,松开了手,伤得最深的是那个死拉着感情不放的人!
有时候希望得太多,反而会生出许多的烦恼。
谁说喜欢一样东西就一定要得到它。有时候,有些人,为了得到他喜欢的东西,殚精竭虑,费尽心机,更甚者可能会不择手段,以至走向极端。也许他得到了他喜欢的东西,但是在他追逐的过程中,失去的东西也无法计算,他付出的代价是得到的东西所无法弥补的。也许那沉重的代价直到最后才被他发现罢了。其实喜欢一样东西,不一定要得到它。
世间有太多的美好的事物。对没有拥有的美好,我们一直在苦苦的向往与追求。为了获得,而忙忙碌碌。其实自己真正的所需要的,往往要在经历许多年后才会明白,甚至穷尽一生也不知所终!而对已经拥有的美好,我们又因为常常得而复失的经历,而存在一份忐忑与担心。
夕阳易逝的叹息、花开花落的烦恼,令人生有许多的不快乐,但我们却要制造出更多快乐!拥有的时候,我们也许正在失去;而放弃的时候,我们也许又在重新获得。对万事万物,我们其实都不可能有绝对的把握。如果刻意去追逐与拥有,就很难走出患得患失的误区。所以生命需要升华出安静超头的精神。明白的人懂得放弃,真情的人懂得牺牲,幸福的人懂得超脱!
每一份感情都很美,每一程相伴也都令人迷醉。是不能拥有的遗憾让我们更感缱眷;是夜半无眠的思念让我们更觉得留恋。情是一份没有答案的问卷,苦苦的追寻并不能让生活更圆满。也许一点遗憾,一丝伤感,会让这份答卷更隽永,也更久远。
于是,安然一份放弃,固守一份洒脱!不管红尘世俗的生活如何变迁,不管个人的选择方式如何,更不管握在手中的东西轻重如何,我们虽逃避也勇敢,虽伤感也欣慰!我们像往常一样向生活的深处走去,我们像往常一样在逐步放弃,又逐步坚定!
最新文章:成熟心就是平常心 篇三
有时候我会想:我们生于斯世,还能很体面地苟存于斯世,其实真的很庆幸,也是很不容易的。有的人,当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剥夺了生命,有的人,在花一样的季节里,就不幸地夭折了,有的人,原本善良无辜,却遭到了恶报,枉死城中,几多冤魂。上苍给我们一次生命的机会,如果我们却不珍爱,岂不是太可惜了?
家庭,事业、理想、友情、健康、人生、人际纠纷,无一不是我们每天都需要思考的。即使今天不面对,明天,后天,将来不知什么时候也不得不面对,所以,我们不得不去认真思考。
古人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其实许多事情,没事的时候,多想想,事来了,可能就能猝然临之而不惊,否则我们天天都会有意外。意外之喜,意外之悲其实都是很会伤人的。只有什么事情,都提前想到了,历练了一颗成熟的心,生命才会永远被自己所掌控。
说一句大白话,其实成熟心就是平常心。
以平常心,面对人生中一切的喜、乐、悲、愁,以自己的一颗平常心,去品尝生活所有的酸、甜、苦、辣,以平常心,体悟生命中全部的爱、恨、情、仇。
这大概就是生命的最高的境界了吧!
生命的最高处:当你珍惜自己的过去,满意自己的现在,乐观自己的未来时,你就站在了生活的最高处;当你明了成功不会造就你,失败不会击垮你,平淡不会淹没你时,你就自然而然地,站在了生命的最高处。
一个有意义的生命才是真正的生命,著名作家王跃文说:“我最担心在临死之前突然找到了生命的意义,那会让我感到,以前所有的岁月都是白活了。”其实说句老实话,没有意义,就是灵魂已死,就算是活着,也不过就是行肉走尸而已。
诚然,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人生意义,一个人必须有自己明确的人生意义,才能活出自我生命的风采。古人有“立功、立言 https://www.chayi5.com/ 、立德”之说,那是对有大作为的人而言的,但是,即使是一个普通人,一个平凡的人,也是可以为世界留下点什么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一个人的能力越强,对社会做出的贡献越大,其生命的意义也就越大;相反的,如果一个人,只能依靠社会的救济和别人的照顾才能活下来,这个人活着的意义和价值自然也就降低了;但是,只要他还能付出自己的爱,他的生命就有存在的意义。
天下皆知取之为取,而莫知与之为取。世人皆以取之为乐,而不知与之为人生之大乐。得到固然快乐,付出才是人生最大的价值和快乐。一个人只有在想到为世界留下什么的时候,他才能找到生命的意义和方向。为世界留下什么,其实就是创造,一种属于生命的大创造。唯有创造,才能彰显生命存在的价值,才能找到短如闪电的生命的意义。创造有大有小,意义也有轻有重,但只要努力过,创造了,生命就无怨无悔;也只有坚持去创造,生命才会充满力量,充满欢欣,充满向往美好的精神。
为世界留下什么,就是为这个世界付出,就是向社会的奉献,人生的最高价值,就在于奉献。创造使世界丰富,而奉献才能让心灵美丽。对你的家人、朋友和所有人,付出你的爱和力量,爱是粘合剂,一个人只有带着对别人的爱,才能实现和别人最好的合作,才能实现自我的创造和奉献。
一个人带着爱走向社会,只有在社会中,才能体现自我的生命价值和意义。人入社会,宛如泡茶;一把干枯的茶叶,撒在沸腾的水中,茶叶一片、一片地舒展,在水里升腾和飘拂,变得美丽而轻盈,而水,也因为茶香而变得芬芳可口,这是茶和水的互相成全。
就好比,一个人利益他人,服务社会,在社会上有所作为,社会也将给予相应的回馈,这是人和社会的相互成全。因此,当你为了追求一种有意义的社会理想,对身边的人,对社会上的所有的人付出爱,奉献你的智慧和力量,这就是你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而当你以最丰美的姿态展示自己最广大的生命意义时,你就达成了合乎天地大道的最高的人生境界。
最新文章:你若还在,我依然爱你 篇四
我时时流连,处处眷恋。我知道我很痴,我知道我很傻。或许,为了你,我就愿意这样一辈子。
我曾在一个寻常天,收到了爱的迅息,从此便心花怒放,朝夕等待!我本来不多的理智终没抵过你的感动许许。那怕的是一个孤独的背影也让我心生怜惜,更何况你那双深情的眼睛。从此,我被征服,从不相信爱情,到深信不疑,从此,我感觉我的生命因为有了你变得那么的与众不同。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变得那么勇敢了。有你陪伴,即使我知道前面的路有多么坦途,即使我知道随你上路危机四伏。我不害怕,不退却,不放弃,因为有你牵着我,我跟随你的脚步,一个拥抱是别人不能给予的鼓舞。我以为你就是上帝派来的天使,要给予我所有的美好。我以为我们就走在去天堂的路上,那一路,风儿跳着舞,鸟儿唱着歌,阳光也变得多么美好,。我向往着。我们的结局一定也会像白雪公主和王子那样过上幸福的生活。可是,对不起,或许是我被幸福冲昏了头,忘记了去顾虑你的感受。对不起,对不起。终于,我们的爱情,失落在一个遥远的童话里。我不甘心。我不愿意去相信。你未来的邀请涵,我清楚的看到上面印有我的名字。可是某一天,你把它撕碎,撒落在风中。我看着这些碎片,心也碎了。对于你未来的邀请,我以为只要我没有拒绝,即使现在的我多么平淡无奇,迟早有一天我也会步入非凡的殿堂。可是,我太天真了,原来,不是谁都可以那么安静的等待的。
曾经,是自己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以为你是永远不会离开我的,甚至是离不开我的。过去,我想我们的生活就这样平静的流逝,那时的我也很满意。虽然偶尔也会有不安分的神往…但是,生活,你总是不能眷顾我。知道我痴,知道我傻,却偏偏还要突如其来要我作答。我措手不及,唯有让你离去,我已失去了选择的权力。从此,我被你锁在门外,即使拥有那把钥匙,没有你的允许,我也只有假装成过路人,偶尔在那里停留,内心虔诚的祈祷…
那是你的心门。
生命对于一个人来说,只有那么一次,那么,真正的爱情对于一个人来说,又能有几次呢?
我想,最美好,最刻骨的,也就只有那么一次吧。
“很多东西都是失去年后才知道珍惜”,这句话世上有几人不知,而真正懂得去珍惜的人又有几个?
很多事都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如果早知道我们没有明天。我开始一定不会固执的和你在一起。不管有多爱。如果早知道我们没有明天,。我当初一定会好好爱你,不任性,不胡闹。不小气。至少让你永远记得到我的好。
如果早知道我们没有明天,我一定给你我所有的爱,毫不保留。让自己无怨无悔。
如果可以让我们还有明天。我不会再让你伤心难过,不会再让你那么无奈。
如果可以让我们还有明天,。我不会再吝惜那句“我爱你”我会好大声好大声叫出来。我好爱你好爱你。
如果我们可以还有明天。我要陪你去所有你想去的地方。共同去实现我们所有的理想。
如果,如果。可惜,没有如果。
失去后才珍惜,还有什么意义?
爱不到你,我也只有放弃,你变了心,我也只有放心。看不到了你的脸。我的泪也成了空气。泛滥而隐形。
我拥有的是一颗陶瓷般的心。外表那么坚硬,却又那么容易破碎。残渣落在体内,出不去。
往事历历,别情依依。
从此你的名字就是我的日记。我把对你的思念制成书签。那一个个字眼就是你昔日的脸。脑海中不断浮现。或许,这就是红豆的思念。
也许某一天,我们偶遇。我不知道自己该给你怎样的表情。我希望自己变成隐形人。你不用因看到我而烦恼,我也能偷偷看着你。这就够了[
我想请神答应我一个请求:当你的身边有了另外一个人,不要让我看到你们幸福的样子。即使我是那么希望你幸福。我只要知道就好。
呵呵,此情可待成追忆这段感情或许是我一生的痛,一生难忘的回忆。
常常自言自语,做着白日梦,里面的主角全都是你,
唱着歌也感觉不到快乐。
痛痛痛苦苦苦。
悔悔悔恨恨恨。
想想想念念念。
爱爱爱爱爱爱!
你若还在。我…
你若还在。我…
你若还在。我…
………
你若还在。我会是多么幸福、快乐!
常常做着这样的白日清光梦。
神往的那里,美丽的约会,温柔的你,轻轻的拥抱,好听的话语,深深的鼓励,满满的信心。坚定的信念,共同的理想。
幸福的你,幸福的我。幸福的我们在一起。
你若还在。
最新热门文章:有些伤,只能用时间来治疗 篇五
有些伤,只能用时间来治疗
文/夏凌
手指敲在键盘上,双眼模糊,看着那些曾经的聊天记录,泪滴落在键盘上。神情是那么的冷漠,眼神是那么的空洞。只记得你走了,已经忘记这是第几个没有你的晚上了,空气中充满了酒精与香烟的味道。
荧幕上的聊天记录只停留在去年的秋天,便没了下文。为什么是秋天呢,好伤感哦。仿佛丢失了灵魂,只剩下了躯壳,不过灵魂还在,只是死了而已。为什么沉沦了呢?为你那一次次的温柔,还是你的笑呢,让人觉得很暖。
起风了,又是深秋了呢,好冷啊!呵呵,原来是忘记关窗了,你一定会骂我笨蛋吧,不过却是那么宠溺的说出来。现在除了风声,并没有你的声音,忘了哦,你已经走了呢,再也不会有人为我关窗了呢。身子尽量的往墙角靠去,双臂紧紧的环抱着自己,惊恐的看着前方,除了荧幕上那灰色的头像,再没什么,一屋子的黑暗。再也不会有你那温暖的怀抱,和你那温柔的话,哄我睡觉了,呵呵,好傻哦,周围只剩下冰凉。
你曾经说过,既然牵起了手,就绝对不会放开我的手。可是为什么现在的我只能把手紧紧的攒起,好想伸手去抓,但能抓到的只是那零星的回忆,不是我忘记了,只是我不愿意记起,窒息的痛传遍了全身。我好想你,没有那一刻不去想你,你在哪里?现在那好吗?我在这里守候着,我知道是自己在自欺欺人而已,但是还希望你能回来,因为这里也有着你的回忆,虽然你不再留恋。
我想着你对我的承诺,微笑着,可是眼睛里又泛起了泪花。呵呵,都那么长时间了,我还是会心痛,不是已经碎了嘛,不过这样也好,因为这样我才能感觉到自己还活着。
曾经,你对我许诺,现在它化作了尘埃,曾经你抱着我入睡,现在你抱着别人。(伤感 )但是我不后悔,因为虽然给了我无尽的伤,但是你还给了我那快乐的时光和对于我来说永恒的爱,你要好好的哦,我也走了,带着那些记忆走了,纵使有多么不舍,但是该离开了。
秋天,令人无法忘记,你是那么的无情,树叶随风飘落了下来,对树没有了眷恋,你看那树它好孤独哦,它会寂寞吧。轻轻地走着,慢慢的回忆着,对自己说:应该释然了嘛。爱上一个人可能只要一瞬间,忘记一个人却是一辈子。
若是有缘,下个城市的转角是否会与你相遇,是擦肩而过,还是一句别来无恙呢。
经典励志文章 篇六
读书需要一种心境。安详的心绪以及静谧的氛围,都可以将我带入那种既恍惚空灵又旖旎美妙的境界中去。在一种如诗的意境中读书,心灵会像热水里的新茶一般丝丝缕缕地舒展开来,抑或会感到那个温暖的杯底从心房间熨过,熨平心上的每一条褶皱。
心境摇曳不可读书,功利浮躁不可读书,灵魂纷乱不可读书。读书需要静下心来,心无旁骛,仿佛人于树下禅定,风声雨声车声马声,无一入其耳;酒色财气,无一动其心。其中境界如徐燕谋赠钱钟书先生的佳句:“北海西山都可恋,我来只为读奇书。”
于幽美如诗情琴韵的意境之外读书,看来几乎是不可能的。想起一位伟人青年时锤炼自己,专拣市声嘈杂之处读书,常激赏赞叹,这种大境界,非常人所能修得。看来,片刻宁静,一室温馨,对读书人是何等重要。求生存的匆促步履,打乱了众生心灵的止水。爱于时光的余白处,慵读几页书,犒赏一下干渴的灵魂,可是家务劳动、友人来访、子女教育以及电视喇叭的聒噪,使你无处躲藏。日常的喧嚣里,早已找不到须臾的宁静。
所以深夜是最宜于读书的时候。这时,人已去,茶已凉,片刻前还热闹非凡的斗室骤然阒寂。家人睡熟,喋喋不休的电视也早已哑然无声。月华似水,佳期如梦,拧亮床头一盏青灯,取一个舒适的姿势,或躺或坐,罗衾掩住半个身子就可以了。
书是选好的,就放在枕下,不必从书架上查取。用不着书签指路,一下就能翻到要看的地方,对于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来说,这动作就该像手巧的售货员取货一样娴熟。不紧不慢地接着昨天的看,若是情节极佳的小说,可以一口气读上三五十页;若是散文,品上几篇也就够了,不必太多。像少年时读书那样,不眨眼看到天明,是不可能的,因为明天一早,还有许多重要的事情等待着我。学生时代焚膏继晷的苦读对我来说已成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奢侈。不再去想那些,用宁静的读书为每日的繁忙画上一个优雅的休止符,已经令我感到自豪,哪怕只读三五页,也已满足,关键是活出一分安然的心境,心甘情愿地做精神麦田里最后的守望者。
想起英国作家阿斯查姆在《校长》一书中回忆他最后一次拜访简·格雷夫人的情景。那天天气很好,格雷夫人的父母正在远处的花园里游猎,笑闹之声由窗子潜入寂静的室内,而格雷夫人却独自静坐在窗子旁,阅读柏拉图的《苏格拉底之死》的精彩篇章。作家十分好奇,格雷夫人回答作家说:“他们在花园里得到的全部快乐,远远不及我在柏拉图的书中得到的多。”“索物于夜室者,莫良于火;索道于当世者,莫良于典。”这是汉代学人王符在《潜夫论》中所说,信然。
我常常被书感动着,被友情感动着,被鼓励感动着,被忠诚感动着,被美好感动着,被优秀人物感动着,被思想家感动着,被科学家感动着,被文学家感动着。书于我就像是流水于干裂土地,书于我就想天空于小鸟。.。.。.
窗外夜色渐深,疲倦渐浓。合上书本,塞于枕下,坦然入眠。三更有梦书当枕,纵然明日有万劫不复的灾难等着,在梦乡里,仍会一枕书香而露出一丝无忧的微笑。
关于优秀的文章精选4:不要轻易承诺 篇七
承诺,大概是以自己的决心让对方放心的一种表示吧!古人曰:“言必信,行必果。”一个人如果动不动就拍着胸膛承诺,却每每一番慷慨激昂之后便没了下文,更不要说有什么行动与结果了。这样的人,谁会相信他呢?
有的人,说了一万句,人家也不会相信他;而有的人,只说一句,人家就相信了。为什么呢?因为前一种人言而无信,后一种人言行一致。一个人如果动不动就承诺,承诺了的事却不曾兑现,那么这种人当然没有威信了。轻诺寡信,那些太容易承诺的人,往往是很少讲信用的人。他既不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又谈何对他人负责?他既不知道承诺意味着什么,承诺对他又有什么意义?
一个人的形象是他长期待人处事形成的结果。一个讲信用的人,是不会轻易对人承诺的。他必须在绝对有把握的情况下才能承诺,而一旦承诺了,也必然会兑现。这种人,他或许承诺不多,但他却每有承诺皆有结果,这样的人,谁不信任他呢?
我很讨厌那些不讲信用的人,他总是不断地承诺却又不断地撕毁承诺。他的所谓的承诺其实是自欺欺人,他总以为别人是傻子,其实自己却是个很不高明的骗子。一个人当骗子当得久了,往往是会变成傻子的。被骗的人,往往会“吃一堑,长一智”,而骗人的人,无疑是掩耳盗铃,结果把自己骗了进去。
鸟惜羽毛,人爱名声。随意践踏自己诺言的人,是绝不会在乎自己在别人心中的形象的。如果形象都不好了,又哪来的分量?
不要轻易对人承诺,尤其是对小孩子。小孩子的心灵是纯洁的,他们还不知道这个世界充满着欺骗。凡是对小孩子承诺了的事,更要去实现,否则,他们幼小的心灵会投下欺骗的阴影。这阴影,会伴随他们一生的。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答应了别人的事情,一定要努力去帮其实现,否则就不要轻易承诺。凡是把握不了的事情,还是不要承诺好,那样既累己又误人,也终招怨。
许人一物,千金莫移。答应了给别人的东西,哪怕有多珍贵,有多不舍,都要算数。金子,是可以凭智慧与努力去争取的,也是可以越聚越多,并且还是可以靠诚信赢得的,而一个人的威信,却是自己一点一点地树立起来的。
不是所有喜欢承诺的人都不讲诚信,而是他或许是高估了自己,或许是低估了事情的复杂性,以致实践起来尤为艰巨。对于一个讲信用的人来说,他会活得很忙、很累的。有的人,口软心又软,不管是谁找其帮忙,总是有求必应,但又没有神仙的本事,挥挥神仙棒便可把那些事办好,只好凭血肉之躯不停奔波,今天做不完,便压到明天,明天做不完,后天继续做。这样,日复一日,也就永远没有做完的一天。凡是承诺了的事,也就成了一笔债。欠金钱债,可能会被人在门外用油漆写上“欠债还钱”的字样,但人债、事债、情债不是喷在墙壁上,而是喷在你的心坎里,刻在你的骨头上。只要一天不还,也就没有一天舒服。
无须信誓旦旦,一万句承诺抵不上一个实在的行动。古人曰:“千人之谔谔,不如一士之诺诺。”不要轻易承诺,凡是承诺了的,一定要做。如果做不了,你又何必轻易承诺?
经典励志文章 篇八
一个人再怎么郁闷再怎么不满,也还是应该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的。
从高分少年到逃课天王
他清楚地记得,自己当年的高考分数是536,那时所有科目标满分总分是640。本着初中时曾经在车站一宿见证了3次打架斗殴而想为社会主持正义的理念,他顺利地来到了中国政法大学。他那会也想过当作家,最想上北大中文系和人大消息系,但老师告知他,真正的作家都是从生活中来的;加上高考政治是自己高中时期第一次合格,仿佛冥冥之中暗示他要学习法律,于是就没有在填意愿时抉择北大,人大。
一进学校,他对校园的感觉就是一个字:小。他推着辆自行车从正门到后门走了一圈只花了3分钟。看见操场,心更是凉了,跑道只有250米,还因为暑假没人修理,草长得有半人高,球门生锈了显得特别斑驳。当时他就萌发了一个动机——退学,特后悔自己填报了这所学校,这个颓丧的主意一直连续了良久。
大一整整一年,经由老师周而复始再三劝告他才不退学,然而也没有好好上课。他感到良多老师上课不好玩,讲得特没劲还爱好用满堂灌照本宣科,多年后的他甚至想:“假如老师都讲得像易中天这样我当年就爱听了,哪里还会想退学呀!”
他向往中的大学老师讲课是劝导式的,还最好上课撕开话题海阔天旷地侃。他又开始懊丧了,不喜欢上无聊的课,不喜欢在那坐50分钟听老师瞎白活,不乐意在那延误时间。于是他逃课,成为那种必修课选逃、选修课必逃的学生,时常一个礼拜仅仅只去上4、5节课。
郁闷与宣泄
大学伊始,他给自己的画的路线图就是四点一线,藏书楼——球场——食堂——寝室。逃课期间,他把所有时间都献给了图书馆,放松的场地就是去球场上驰骋着和同学们踢场畅快淋漓的球赛。逃课编织的日子里,他看了很多很多的书,什么类型的都看。很多书看下来其实基本没看懂,还就喜欢挑衅,看哲学、看弗洛伊德、看他的《恋情心理学》。也看萨特,有时还去书店淘书。他的零花钱,除了买音乐磁带就是买书,虽然没怎么去教室好好上课,但是读了海量的杂书却是获益匪浅。当然,他付出的代价就是每个学期都有作业不迭格。
他不喜欢考试,觉得考试是件“挺肮脏的事儿”,大一测验还常常舞弊,他想自己是属于学习成绩最不好的,只有综合成就是最好的,因为书看得多嘛。他滑头地为自己的“腐朽生活”辩护找着理由。
一学期下来,他还不意识很多老师,有次在课堂上差点把老师误当作学生家长。他是那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人,学校社团,院系竞赛都不沾边儿,只有在开学未几加入了学校的广播站,这一参加就一直待到毕业才舍得离开,后来还成了广播站的站长。
在播送台,他堪称是如鱼得水、熟能生巧,除了去采访回来写写新闻播报稿,最主要的是能够用公众的钱听磁带。
那个时候听音乐用的录音机可不像现在这样,他的第一台录音机还是带一个大喇叭的,要60块钱,当时是骗爸妈说买来学英语的,成果大学四年连英语四级都没过。
他最钟情于本国摇滚乐,于是学校广播台成了他的“秀场”。早上如果是他值班,那可不得了,他每次都挑选那些特别吵特别闹的音乐放,“既然是让大家起床精神振奋,还放什么轻音乐啊!”他想。于是,那个时候什么摇滚啊Disco啊,还有一些风行歌曲比方《西冬风》等等,动辄就响彻在政法大学朦胧的凌晨。固然也有许多同学去投诉,不外时间长了他们也就习惯了。
匆匆的,校园里晓得他的人都叫他“疯(峰)子”。表扬的声音也不在少数,有一次,打来一个电话找他,是学校犯法心理学教研室的一个老师,夸他放的音乐特别好,还说从心理学角度来讲,早上应该放一些节奏铿锵的音乐。他乐了,真是一伯乐啊!
迷茫中自有我方向
特郁闷的时候,他还写书,写荒谬小说,写散文,写评论,发表都用的是匿名,但是不加入文学社。他的理由很简略,“因为海子就是政法大学毕业的,自己胆儿挺小,总感到学校里诗人特殊多,文学社的高手都不少,怕自己去了没自负。”他以自己为原型写了一个怅惘的新生的故事,也发表了。后来写着写着,就不编故事了,专门给《音像世界》投稿,还记得第一次在这本钟爱的杂志上发表作品是写自己钟爱的歌者。从此之后,乐评之路就一发不可整理。
那时候的他还和一帮同学常常闹事,看见学校有什么上演运动就去扰乱,他觉得自己惟一能参加的和学校气氛有关的事件也就是捣蛋。有次学校的一个中秋节晚会硬是被他们多少个同窗给闹得演不下去。
当初的他回忆当年,已不是那番样子容貌,他认为,“实在每个人都会郁闷,这是每个大学生的必经阶段,只是表示方法不同,反思水平也不同。现在的学生往往缺乏义务感,缺乏一些社会休会,所以好多人都责备他们比拟自私。生活未免会有过不去的坎,最禁忌的就是从情感上的郁闷到举动上的腐化。我算是曾经最愁闷的那类学生,可是通过浏览跟音乐找到了自己,从而学会反思自己做过的那些另类的事儿。一个人再怎么郁闷再怎么不满,也仍是应该有自己的准则和底线的。
对自己糊涂但有播种的大一,他觉得,人成长的进程中必定要付出代价,同时要从代价中得到些东西,由于,这是个法则性的货色,只有迷茫了你才会找对方向,才会体验恍然大悟的幸福。
经典励志文章 篇九
命运不是一个机遇的问题,而是一个选择问题;它不是我们要等待的东西,而是我们要实现的东西。男人女人都一样!
沉静的夜,习惯一个人静静的坐在电脑前,写点什么。此刻的我,思绪却有些凌乱,苦思冥想,也写不出一篇像样的文章。面对着江山那些文采飞扬、思维敏捷、知识丰厚、见解独到而备受读者喜爱的作者,看着自己这些浅薄、苍白、空洞的文字,感觉自己有些文思枯竭,有种“江郎才尽”之感,少了灵感的触动。
此刻的我不由自主的扭过头,扫了一下书柜里排列有序的书籍,似乎想从那里能找到一点点灵感。我站了起来,走到书柜前,仔细的翻看书的目录,期望它们能触动启迪我。瞬间,我看到了在书柜的一角,摆放着两本看上去似乎有些旧,书的纸张都有些微黄了,我知道那是母亲读过的小说《我的一个世纪人生》和《曼哈顿的中国女人》。这两本母亲留下的自传体小说。搬了好几次家了,我都没有舍得丢弃,因为这是我喜欢的俩本励志的小说。她们的美丽一直是我心中的偶像。我前后不知看过多少遍了,故事的情节我几乎都能背下来。但还是百读不厌。
取下书来,我慢慢的翻阅着,看到很多地方被母亲圈过的笔迹,妈妈的絮叨话又在耳畔响起了,妈妈总是说:女孩子不一定精通诗琴书画,不一定博览群书,但一定不能浅薄。要好好读书,多读书,才会知书达理,才会气自华,才会懂得怎样为人处世,才会成为一个内心丰富,有智慧,有魅力的好女人。我从小受家庭影响,特别是受父母的耳濡目染、养成读书的习惯,也喜欢藏书。虽然藏书不是很多,但是毕竟可以有书可读。“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我喜欢书,喜欢读书,虽然谈不上博览群书,学富五车,但我读书兴趣广泛。书一直在充实了我的生活内涵,丰富了我的人生。
我从不因被曲解而改变初衷/不因冷落而怀疑信念/亦不因年迈而放慢脚步。这是董竹君97岁时在自传小说《我的一个世纪人生》页面写的一段话。我被她的精神所感动,所动容……这是一位世纪老人坎坷的经历。董竹君,一个洋车夫的女儿,12岁被迫沦为青楼卖唱女,凭借她天生丽质的外表,秀外慧中,聪明伶俐的性格,偶尔的机遇,让她结识了革命党人,从而跳出火坑,成为”督军夫人“。婚后,因不堪忍受封建家庭和夫权统治,再度冲出樊笼,只身去日本求学。一个弱女子在千里迢迢的求学路上,历尽艰险,饱受磨难。她从一个目不识丁,胸无点墨的青楼女子,成为一个睿智,温文尔雅,气质超脱,有着自己独立的精神世纪的魅力女人。成为上海锦江饭店创始人。在她97岁高龄时发表了自己自传体小说《我的一个世纪人生》。她的成功证实了成功是分两半的,一半在上帝手中,那是宿命;另一半在自己手中,那是拼命。
“我觉得自己犹如一只啄壳的雏鸡,用那尖尖的小嘴,不断啄破外壳,终于有一天伸了伸脚,展翅一跳,跳到了壳外面,看到了一片葱绿。我终于不仅被周围的世界所吸引,而且我自身的存在,也吸引了周围的世界”这是《曼哈顿的中国女人》的作者周励在代序中这样介绍自己。1985年30岁的她,不甘心在上海外贸一份安逸的工作,带着40美元到美国求学。在异国他乡,她不管历经多少磨难,受到怎样的欺凌,她从来不肯低头屈服,克服了很多的困难,刻苦学习,博览群书,认真做人,做事,她一直在奋斗,总是在设法改变命运,在艰难中仍然憧憬着未来。只有短短的几年的时间,她用自己的努力证明自己价值。她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我俯瞰着纽约全城,远处一扇扇高大的窗户,映衬着深蓝色的天空,即便是在深夜纽约也是这么美。在这里,在这个窗口上,我找到了世界上最适合我的位置。”她在曼哈顿有自己的公司,在曼哈顿是街心公园有自己的公寓,她有一个爱她的丈夫,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周励在自传体代序中写的“一个人事业的成功,只有百分之十五靠他的专业技术,另外的百分之八十五要靠人际关系和处世技巧。”这段话她引用了美国教育家卡耐尔的话。她说:“能够从我这本书中得到一点启发,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价值,认识到命运是可以改变的这个道理,那对我来说是极大的安慰了。”是的!作为与作者基本同龄人的我,无论是在工作学习以及家庭生活上这两位魅力的女人都给予我很大的帮助与激励。虽然我这一生不一定是成功的,但我并没有遗憾——因为我努力过了……
我掩卷深思,感叹道:女人自爱,胜过所有的人爱自己。女人自尊、自重、自爱,是女人最能摄人心魄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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