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牛蛙养殖退养申请补偿报告范文
2014年上杭县新闻直播推广牛蛙养殖,鉴于政府新闻直播及推广,我们相信政府所以陆陆续续投入到牛蛙养殖行业中,由于牛蛙养殖前期投资大、养殖技术含量高,大多数养殖户在这3年中处干技术学习摸索期,基本都负债经营。现在政府在没有合理补偿和合理过渡期的情况下要求全面禁养并限期拆除,是否符合以下《条例》《意见》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汽染防治条例》第25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离养殖废弃物质资源化利用的意见》中明确提出
1要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奖惩并举、疏堵结合。(不该禁养的不能一刀切)
2 该禁的要坚决禁,但要给予合理补偿(因为从事畜禽养殖可能对周边居民环境影响比较大,所以该拆的要拆该迁的要迁,但是要充分照顾到养殖户的合法利益,给予合理的补偿。涉及搬迁的养殖户,地方政府要积极协助落实用地,指导养殖户按环保的要求来发展生产根据《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中明确提出:在整改工作中要制定可行方案,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政策配套,注重统筹推进,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衔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中华五千年农民都是以种养为生,为了绿水青山我们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也支持政府工作,但作为父母官的县领导亦要考虑我们这些农民的生活艰辛,应本着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为民着想为民分忧的宗旨有序规划我们的转型。在此我们这些养殖户恳请政府为我们解决以下诉求:
1希望政府能合理补偿,减轻农民负担
2牛蛙养殖周期为一年,现在处于冬眠期,目前养殖户养殖的牛蛙都无法保证成品出售,希望政府能够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过渡期。(我们保证不增养保证现有的牛蛙达到商品期出售后全部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