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条件申请【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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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条件申请 篇一
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2、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3、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考虑家庭代际、性别、年龄结构和家庭人口等因素,配租标准原则为:
①1人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宿舍、单居或小套型;
②2人夫妻及子女未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单居、小或中套型;
③子女年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中或大套型;
④3人以上夫妻及子女中或大套型;
⑤3年没摇上保障房直接配公租房。
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证件
(一)北京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监督和备案工作。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及配租管理工作。
(二)申请材料如下: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关于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的问题,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现在很多大城市都推出了公租房,然而在具体的条件上面,可能略有不同,这是需要注意的。另外,在需要提供的材料上面也是需要格外注意的,毕竟在这方面的要求上面还是有一点差异。
公租房价格
二环至三环一居1000—1400
三环至四环一居800—1200
三环附近一室的1300左右,两室20xx左右。其实北京的交通状况现在好了很多,住在五环外城铁附近的话1小时之内到达市中心任何地方是很轻松的。坐公交的话五环到三环大约要15—20分钟左右。但五环的房租要比3三环便宜一半左右。在三环租房子实在没有必要的。和租虽然省钱,可互相打扰也是免不了的,家务活等细节也很容易引发不愉快。私生活还是自己一个人好点。
你要租的是一室一厅的'吧?没有下了1000的要是单一室还带卫生间厨房的恐怕很难找。
只有套间的每个房间才以几百起价出租。
就是四环附近的也不便宜,我在四环附近租过,两室的房子,大的850,小的600,你最好还是找人合租比较划算
公租房条件申请 篇二
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面向人才群体的20xx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在扩大试点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或是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符合以下年龄条件:
1、正高级职称且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且未满41周岁;
2、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
深圳公租房买卖政策的1、2款所列年龄条件,以20xx年1月1日为审查、判断时点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xx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深圳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资格审核、配租和管理等工作。
第一条:为完善深圳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xx〕262号)及国家住房保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从事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计划、房源筹集、配租、准入、退出、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出租价格,按照合理标准筹集,主要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第四条: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计划、统一筹集标准、统一对象、统一合同范本、统一价格标准、统一时间安排和统一管理的要求实施。
第五条: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计划、房源筹集、配租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会同市发改、公安、监察、民政、财政、劳动保障、建设、规划、人口计生、统计、地税、工商(物价)、建筑工务以及金融办、信息办、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和保监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职责。
公租房申请对象 篇三
公共租赁房申请条件公共租赁房即之前所说的政策性租赁房。供应对象确定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 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
但公租房现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2021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_北京公租房申请指南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
公租房条件申请 篇四
江都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收到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备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提出审核意见,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所属的区民政部门。
1、申请人已取得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当地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下同)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2平方米的家庭。
4、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文件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残疾人的,需会同区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证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建设局。
公租房申请条件一点也不难,区建设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市房产管理局。
仪征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收到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备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提出审核意见,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所属的区民政部门。
1、申请人已取得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当地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下同)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2平方米的家庭。
4、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文件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残疾人的,需会同区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证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建设局。
区建设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市房产管理局。
2017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 篇五
(一)具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
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二)具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
(三)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天津公共租赁房申请流程
市国土房管局根据房源供应情况,指导区房管局调控受理申请家庭的范围和数量。
目前,根据首批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各区房管局暂时只受理符合“三种补贴”条件家庭的申请。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换取《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
区房管局对“三种补贴”资格证明有效的,且尚未领取租房补贴或房屋租赁备案到期后未再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认定具有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开具《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
房屋租赁备案期限以申请人领取租房补贴时最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记载的期限为准。
家庭人口依租房补贴人口认定,由区房管局在《申请审核表》上填写。
《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上标注可供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标注的项目出租完毕或通知单开具之日一年以上,通知单自行废止。
公租房租赁保证金
按照承租公租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缴存。
缴存的租房保证金按照同期银行1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未满1年的,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时,抵扣欠缴租金和违约赔偿,一次性结清本息。
公租房条件申请 篇六
珠海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其租金收缴及房屋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具体事务性工作,产权人(出租人)可自行负责,也可委托第三方管理。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xx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内容就到这里了,统一纳入政府管理,实行承租人资格定期复核制度。经复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珠海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安排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做好本辖区保障性住房需求申报统计、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和资格初审等工作。
第一条: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房源筹集、分配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专业人才和异地务工人员等对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四条: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发展改革、金融、公安、监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统计、税务、房地产登记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
珠海公租房管理办法到此为止了,市、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负责承办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申报、审核登记、轮候配租以及建设、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公租房条件申请 篇七
专家认为公租房买卖政策是促进公租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与此前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文件一脉相承,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长远意义,接下来,可能还会有一些细化“国十条”的政策措施出台。
(一)申请公共租赁房应满足的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非本市户籍的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当地工作的全国、盛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需提供暂住证);
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
3、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20万元;
4、无住房家庭;
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配租的外来务工及新就业大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就业;
2、外来务工人员须持有本市城镇暂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或个人);
3、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公租房租金;
5、无住房;
6、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石家庄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申请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由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持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公租房申请保障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低收入标准;
(二)申请家庭人均现有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确定的面积标准;
(三)申请家庭具有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且至少有一名成员取得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三年以上;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受理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时间为每年的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石家庄市市区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或《石家庄市市区实物配租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状况证明。
(三)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家庭租赁房屋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申请。 篇八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受理时间从申请补齐资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材料齐备的,受理机关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什么是公租房 篇九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截至2018年6月底,北京市已启动公租房分配(含市场租房补贴)1.26万套(户),其中实物房源约1万套,新增市场租房补贴发放2600户。完成全年政府实事任务分配公租房1.5万套(户)的84%。
很多在外工作的年轻人由于资历尚浅,收入不高,租房的房租是最大的问题。而目前许多城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已经陆续推出相关的政策。公租房自申请者递交材料审合后需要经过大致五个步骤,前后需要大约两至三个月的时间能够申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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