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新版多篇)范文

(作者:topboyling时间:2023-07-20 08: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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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新版多篇)

开展“有乱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

开展“有乱治乱”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深入推进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巩固拓展平安上思县建设成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市开展“有乱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为重要抓手,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要求,坚持“稳、准、狠”不动摇,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施策”不放松,不断加大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力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我县重点打造“生态经济示范区”、“脱贫攻坚先行区”,建成“生态经济”营造安宁有序、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二、工作目标

在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有乱治乱”专项行动,使我县社会治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得到有效铲除,成功摘掉我县被国家禁毒委列为“重点关注地区”这顶帽子,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取得符合中央、自治区和市要求、人民满意的效果,实现我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上升,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四、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强力推进禁毒严打整治。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充实禁毒办工作力量。全面推行“情指行”一体化侦查打击模式,强化区域联合作战,实施精准打击。加强禁毒信息化建设,将吸毒人员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严防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狠抓毒品通道、毒品中转集散和外流贩毒等突出问题的重点整治,我县要摘掉被国家禁毒委列为“重点关注地区”的帽子。加强堵源截流,落实长效机制,持续开展路查和重点行业场所的监管。实施统一收戒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在全县所有中小学校、村(社区)、住宅小区建立固定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园地),夯实全民禁毒人民战争的基层基础。

牵头单位:县禁毒办(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二)持续加大行业系统乱象问题治理力度。各乡镇、各单位要准确掌握所辖范围、系统内人员、社会动态情况,关心关注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及时发现、防范和治理各行业各系统如:木材运输、敲诈勒索、赌博、毒品犯罪、交通运输、征地拆迁、非法采砂、放高利贷、工程建设等领域出现的乱象问题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向政法、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提供问题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摸底排查、调查取证和依法打击。

牵头单位: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责任单位:县政法机关、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三)强化治安混乱地区、单位、场所和社会面防范管控。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定期排查辖区治安混乱地区、单位和场所,重点对城区乱停乱放、施工车辆和渣土车违法乱象,酒驾毒驾、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群众反映拐骗偷盗抢、黄赌等问题突出的住宅小区、农村地区、社区和KTV、洗浴场所等娱乐服务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和场所,以及企业周边的治安隐患问题,全面落实综治督导问责措施,认真开展重点整治。要稳定和发展专职治安联防队伍,增加社会治安辅助力量,加大社会面治安巡逻,对城乡结合部等治安防范薄弱点开展常态化巡查,最大限度地打压各类违法犯罪空间,防止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四)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坚持和完善大协同多锁链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打、封、堵“走私邪门”,扎实开展“国门利剑2019”联合专项行动,继续推进“断臂行动”,坚决防止走私活动反弹。不断巩固反走私综合治理成果。

牵头单位:县打私办;

责任单位:县打击走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五)全力开展打击整治传销工作。坚决以“传销不绝、绝不收兵”的勇气和决心,抓好传销综合整治。提升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把打击整治传销作为“治乱”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力挤压传销活动生存空间。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既要强化刑事打击和行政处罚手段查大案,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又要坚持打击清理常态化。按照县委提出的“周周有行动,月月大清查,季季有战果”的要求,以铁的手腕坚决执行“五严禁五严惩”规定,对每个住宅小区开展“清零”行动。在人员处置遣返时,各乡镇、各单位要共享信息,加强联防联控,防止传销组织和人员流窜回流。

牵头单位:县打传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六)积极创建“六无”平安小区。在所有住宅小区,开展无非法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刑事犯罪、无“黄赌毒”违法犯罪、无邪教非法活动、无传销违法犯罪、无安全责任事故等“六无小区”创建活动。

1、全面排查:督导各物业公司开展有关排查,登记造册并报辖区公安派出所。一是小区业主、住户的姓名、居住人数、工作单位、机动车牌号、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二是排查小区内涉传销、吸毒、精神障碍等重点人口情况;三是排查小区及周边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牵头单位: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等部门。

2、集中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开展重点整治,并跟踪检查落实。督导各物业公司深入开展常态化防火、防盗、防投毒、防破坏、防爆炸、防恐怖袭击、防事故为重点的内部单位安全大检查,强化小区及周边治安巡逻防控。

牵头单位: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信访局等部门。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开展“有乱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扫黑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

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我县开展“有乱治乱”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的做法,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公室牵头,从县扫黑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以及县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各单位开展“有乱治乱”专项行动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了解行动进展情况,对行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六、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有乱治乱”专项行动是打赢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重要抓手,也是服务我县实施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大招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摒弃敷衍应付思想,思想上要严肃认真对待,行动上要真抓实抓细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开展“有乱治乱”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共同的政治任务来对待,共同扛起这个政治责任,相互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联动,及时反馈信息,及时通报情况,及时会商案件,形成快速顺畅的联动机制和强大的工作合力。政法部门之间、政法部门与职能部门之间、执法部门与执纪部门之间要进一步加强联动协同,各成员单位在配合政法、纪检、组织等部门加强线索摸排、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也要进一步提高协同性,做到无缝对接,确保高质高效推进各项工作。

(三)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和细化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开展“有乱治乱”专项行动与日常各项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定期研究解决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开展“有乱治乱”专项行动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管理细化、责任细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实行“每月一报”制度,各乡镇、各单位于每月3日前将上个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县扫黑办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简称“两违”问题清理整治)的系列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我镇“两违”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维护法律尊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章县开展农村建房“两违”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政办函〔2022〕7号)文件,按照“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的要求,摸清基本情况,协调联动推进,分类施策整治,切实解决好我镇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村建房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镇农村建房步入规范化轨道。

二、清理整治时间和目标任务

从2022年3月至2024年2月底,开展为期二年的清理整治,按照“拆除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办证一批”的工作要求,达到全镇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基本处置到位的目标。

三、清理整治范围和对象

(一)清理整治的范围

玉溪镇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或未按用地、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其中,县城规划区3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范围内“两违”问题清理整治按照《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章县中心城区国土领域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政办函〔2020〕16号)《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中心城区国土领域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意见》(宜政办发〔2020〕4号)处理。镇域内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由县清理整治办处理。单位或者个人以交易或经营为目的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上的建房,上报县清理整治办依法转为国有出让土地处理。

(二)清理整治的内容

从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至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期间,对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包括:未批先占(建)、少批多占(建)、批低建高、批此建彼的行为;以及非法建设经营小产权房、非本村村民购买集体土地私自建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等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2年3月)

召开镇、村两级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发布《宜章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告》,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清理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和制止农村建房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调查摸底(2022年3月至2022年4月)

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农村集体土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地毯式摸排和初步认定,详细统计排查摸底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并按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各村(社区)排查摸底工作要在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排查情况、工作台账等相关资料汇总上报玉溪镇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办公室(简称:玉溪镇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办),不得漏报、瞒报、虚报,否则将视情节对村(社区)和相关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三)分类处理(2022年4月至2023年12月)

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对清理出来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单位及个人主动申报并自行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由玉溪镇按照既定方案统一进行处理,情况特殊的上报县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处理意见。对影响恶劣又拒不自行整改的,依法依规坚决实施强制拆除。对符合规定的,按照有关政策进行处罚,在缴清罚款及相关税费后,由玉溪镇及时补充办理审批手续。对阻挠或煽动老弱病残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的,要严格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通过清理整治,达到“拆除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办证一批”的目的。

(四)回顾总结(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

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玉溪镇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办、相关部门、各村要将清理整治情况、处理结果等相关资料汇总归档,为县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办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做好准备。

五、工作要求

1、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成立玉溪镇农村建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玉溪镇党委书记姚高练任顾问,党委副书记、镇长谢小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刘松,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姚金财任副组长,驻村领导和镇纪委、镇农村“两违”清理整治办、镇建房办、镇自然资源所、镇林业站、镇财政所、镇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司法楼三楼,由陈锋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调度和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不再进行调整,由接替其工作岗位的人员继续负责履行工作职责。各村(社区)要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和巡查队伍,并明确一名“两违”清理整治专干,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将名单和联系方式在3月15日前报镇“两违”清理整治办公室。

2、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两违”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原则,一是要组织召开好三个会议:召开镇党政联席会议统一班子思想,召开全镇干部职工和村(社区)支部书记会议部署整治工作,召开各村(社区)的两委会、党员会及村民代表会议开展宣传发动。二是镇政府及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横幅标语、网络等方式开展“两违”整治宣传,各村(社区)要利用微信、网格化管理、标语以及“村村响”等方式开展宣传。三是要积极开展“两违”整治正面宣传,曝光顶风抢建的`违法违规建筑典型案件,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形成建房户自觉依法申请、村民自觉相互监督、监管队伍自觉履职、违法建房从严查处的良好氛围。

3、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各村(社区)要认真明确职责,镇联系村(社区)领导是“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负责人是本辖区“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直接责任人,驻村(社区)干部是各村(社区)“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相关责任人,真正做到分管领导具体抓,联系村领导、各村负责人、驻村干部分村抓。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做到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4、强化督查,严格奖惩。一是实行目标管理。“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将纳入镇党委政府对各村(社区)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凡有不认真履职尽责、不遵守纪律、不按时完成“两违”整治工作任务等的,由镇纪委进行严肃查处。如有触犯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对授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对有功人员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在年终按各村(社区)完成“两违”清理整治收入(不含税收)的5%安排工作经费。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及其农村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支持“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带头做好亲朋好友的工作,带头拆除自己的违法违章建筑。对参与“两违”行为和妨碍执法而不配合查处的,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不按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的,对摸排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填报数据不认真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由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三是严肃责任追究。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和不定期对“两违”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书面通报,对弄虚作假、谎报事实的予以全镇通报;对查处“两违”行为不作为、查处不及时、处罚(处置、处理)不到位且造成负面影响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肃问责。

拆违实施方案 篇三

关于拆除xxx路xxx号内

违法搭建的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根据区、镇查处违法建筑的有关精神和镇拆违工作的总体部署,为保障拆违工作的顺利推进,有序、妥善和快速的处理拆违过程中的各种突发事件,特制定本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一、拆违内容:xx路xxx号内1幢2层楼房及2道围墙。

二、实施拆违时间和集中地点:2012年1月16日(周一)上午8:30时在工贸公司门口集中,统一前往。

三、组织保障:总 指 挥:xx

副总指挥:xx;

现场指挥:xxx

xxx

四、人员、车辆及施工机械的安排

1、城管分队:队员20人,协管员10人(队长、教导员带队);

2、派出所:民警10人,协警10人(副所长xx带队);

3、社事社区办:3人(其中1名教育负责人);

4、安监所:2人;

5、村镇办:2人;

6、xx公司工作人员3人(其中1名水电工);

7、平安办:2人;

8、民工:10人、挖机一台(由城管分队安排);

五、要求

1、思想统

一、行动一致。

2、责任明确、各司其职。

3、安全第一、保障有力。

xx镇违法建筑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xx年一月xx日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乡耕地保护,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确保耕地总量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和省、市、区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全力抓实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二、目标任务

按照“保护耕地,遏制新增;分类处置,有序推进;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保障权益,确保稳定”要求,重点围绕20xx年以来我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坚决遏制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和依法依规处置好存量问题,全力确保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无新增和省下发我乡疑似图斑得到全面整改销号。

三、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20xx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内容包括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违反国家“八不准”规定的行为。同时,在整治工作开展期间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八不准”(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和“十个一律”(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复耕种条件;强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处罚;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一律实行“双惩处”,既追究转让方责任,又追究受让方责任;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记,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依法处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实行“双追究”,既追究违法审批者的责任,又依法追究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八不准”之外的其他乱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坚决依法依规给予处分;乱占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听制止顶风违法,一律从严处罚和问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执法不力,一律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要求,特别是对2020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后,对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凡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律按顶风违法从严处理。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特成立六盘水市水城区新街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典军

副组长:王龙朱琨涂开义

成员:各村支书、主任,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业务指导、公益诉讼、现场维稳、追责问责等5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所。

(一)办公室

主任:朱琨涂开义

成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体成员、国土资源所全体成员

职责:负责统筹、指导、督促各工作组、各村、各有关单位开展好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整治各项工作。

(二)业务指导组

1.住宅业务指导组

组长:柏发君

成员: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体成员

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各村处置整治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住宅,审核并“乡级上报”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统中的住宅类“月卫片”图斑。

2.非住宅业务指导组

组长:李安江

成员:新街国土资源所全体成员

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各村处置整治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房中的产业类、公共服务类、其他构筑物类等非住宅类房屋,审核并“乡级上报”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统中的非住宅类“月卫片”图斑。

(三)公益诉讼组

组长:王龙

成员:杨孔云、片区法律顾问

职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出现的突出问题,要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确保法律适用准确,在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基础上,依法严惩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做好移交强制执行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对各行政机关在耕地、违建有监管职责但相互推诿的,要及时下达建议书,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职,并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明确监督对象,实现精准监督、精准起诉。

(四)现场维稳组

组长:王龙鲍安吕

成员:派出所全体人员、群众工作站全体人员

职责:要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期间的重点问题、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组织有关单位及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防止赴省进京非访、群访和极端恶性的事件的发生;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拆除中暴力、恐吓事件作应急处置,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人员,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督查问责组

组长:唐钰嵋

成员:隆如冬

职责:持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不重视,宣传不到位,管控处置不力,工作缓慢,推诿扯皮的,立即进行督查通报;对组织不力、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的',或存在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抓落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是是守牢耕地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是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保障群众合理建房的迫切需要。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二)要强化责任抓落实。领导小组各副组长要按照“管行业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聚焦省下发的疑似图斑,切实加强对所分管领域涉及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的督促处置。业务指导组要将各村明确包保责任人,落实好包保责任,指导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规将乱占耕地建房及省下发疑似图斑问题处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台账,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面抓实乱占耕地建房及省下发疑似图斑问题整治;同时,要立即成立巡查处置专班,每天对所辖区域开展巡查排查,并同步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十个一律”等相关政策宣传,一旦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线索,经核实并确认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坚决拆除或采取动员违法群众自愿自行的方式限时拆除,并及时将整治情况上报系统,确保全部“清零”。农村公共设施、公益和产业等项目,要对接主管部门和涉及平台公司,要强化项目合法用地监管,对本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内的违法占用耕地的情况,特别是省下发的疑似图斑,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整治,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真正整治一项销号一项。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实。各村、各单位、各驻新街乡企业要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指导下,结合自身职责,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扎实开展好宣传发动、矛盾化解、法律服务、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严防推诿扯皮、踢皮球等现象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村、各单位、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日一调度、一天一通报”,并将当日数据汇总后报乡委乡政府。同时,各村务必于20xx年11月26日前将本村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包组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开展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五

XX 镇开展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城乡规划要求,规范建设和征收秩序,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严厉打击城乡规划建设领域黑恶势力,深入治理行业乱象,镇政府决定自 7 月 20 日起,集中利用 3个月时间,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治理建设和征收领域问题及行业乱象,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维护农村规划秩序和法律权威,确保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镇政府决定成立XX 镇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XX

党委书记 XX

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 人大主席 XX 副书记

XX 副书记 XX 纪委书记 XX 副镇长 XX 副镇长 XX

副镇长 成员:XX 新农办主任、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 XX 城建助理 XX 国土所所长 XX 农业站站长、信访办主任 XX 林场厂长 XX 民政办助理 XX 水利所所长 XX

宣传委员 XX 派出所所长 各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主任:XX(兼),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调度、对上沟通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一)镇城建办。

1、通过走访、访问等手段对农村规划控制区内新增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摸排,发现疑似违法建筑报国土所规划部门认定后,上报市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处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

2、对各村及相关部门摸排认定的违法建筑分类登记、整理汇总、建立档案,履行法定程序。对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违法建筑,责令其补办手续,并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依法催缴罚款;对因拆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不能拆除的违法建筑,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依法予以罚款处理;对可进行拆除处理的,督促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未自行拆除的,上报到上级部门,并配合相关党委组织开展强制拆除,全面治理行业乱象。

3、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依法征收组织实施工作。

4、深入摸排城乡规划建设和依法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黑恶势力,积极向镇扫黑办提供问题线索。

5、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日常巡查等违建防控日常监管制度,巩固治理成效。

(二)国土所。

1、结合例行督察、环保督察、“大棚房”及上级交办、信访举报、日常巡查等各类线索,开展动态巡查检查,对辖区内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重点排查在磐桦公路两侧、村庄周边非法圈占土地的违法行为;通过卫星监测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未批先建”“以租代征”等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行为;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擅自在耕地上建窑、建房等非法破坏耕地行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行为;在乡村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等违法行为。

2、同城建办、林场等相关部门,对排查梳理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构成犯罪的移交上级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符合涉黑涉恶条件的违法案件,及时上报镇扫黑办。

3、及时做好各村民委员会函询疑似违法建筑认定工作。配合各部门做好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

4、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河道“清四乱”工作。

(三)新农办、农业站。

1、依法依规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等各类农村建设工作的管理,杜绝出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2、负责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构建村庄保洁长效机制;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无害化垃圾处理模式,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及其厕所粪污处理;推进废旧农膜等回收利用;基本完成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负责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3、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河道“清四乱”工作。

(四)林场。依法严格做好占用林地行为审批和监管工作,严肃查处毁坏林地、在林地内违法违规建设等行为,治理违法占用林地乱象;牵头负责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等工作。

(五)农村公路管理站。做好磐桦线两侧违法建设行为的排查、拆除及公路保洁工作;推动农村公路建设;组织开展违法违规营运“黑出租”及利用微信、电话等组客违规营运车辆整治工作。

(六)民政办。配合林业、国土等部门做好违法违规占地修坟建坟行为查处工作,治理殡葬行业乱象。

(七)水利所。做好辖区内河道、水库周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查处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河道“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工作,重点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高杆作物清除工作;指导推进“垃圾围坝”整治;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等工作。

(八)环保所。摸排查处违反环保法的各类施工建设行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九)各村民委员会。做好本村屯内违法建设行为排查工作,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报镇国土所和城建办;做好辖区河道“清四乱”工作;做好辖区内征收过程中遇到的提

出无理诉求、行为过激群众政策讲解、疏导维稳等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十)信访办。做好专项行动期间信访群众接待,信访问题协调处置工作;做好提出无理诉求、行为过激信访群众政策讲解、疏导维稳等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一)派出所。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举报,对专项行动中遇到的煽动、组织、实施暴力抗法等治安案件、违法犯罪行为及涉黑涉恶问题进行依法打处;做好提出无理诉求、行为过激群众疏导维稳工作,对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治理行业乱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二)党办。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公开曝光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和涉黑涉恶行为;做好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实施步骤(一)摸排阶段(7 月 20 日至 8 月 5 日)。各村民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责范围内违法建筑、房屋土地征收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等进行全面摸排,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并有针对性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 6 日至 10 月 5 日)。针对排查发现的违章建设行为和征收各行业、领域存在的问题,组

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集中整治,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和黑恶势力,完成违章建筑查处、征收和环境整治等工作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 6 日至 10 月 20 日)。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工作档案和长效管理办法,确保问题不反弹。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民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环境整治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详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本部门工作任务和组织领导机构、人员职责分工,逐个问题拿出治理措施。各分管领导要亲自负责组织实施,亲自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大力治理行业乱象、打击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质性工作成效,坚决完成工作任务目标。

(二)加强协作,全力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为牵头和组织协调部门,要履行好牵头归总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工作的指导和调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统一思想

认识,强化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通力合作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大力度,创新思路。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时效性,既对群众负责,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又要对镇党委、镇政府工作负责,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放开手脚,大胆尝试,在工作执行力上下工夫、想办法,依法用足用好强制措施,着力破解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难题。

(四)遵守纪律,强(www.haoword.com)化督查。各部门单位要本着对工作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镇政府工作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甚至徇私枉法的,将给予严肃处理。领导小组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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