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随笔美文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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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随笔美文 篇一
昨天晚上又待到很晚回家,虽然说没有人强迫,但是其实也是出于主动帮忙吧,但是总有人将这份好意视做理所当然。这让我多少有些心气不顺,就像我已经做了那么多东西了 ,但是为什么还要要求我去做更多?多劳多得这种理论好像不存在,只存在“能者多劳”。
最后让我觉得过分的是,明明早就完成了所有的任务,但是却是一副不愿意让你走的样子,硬是让你在旁边看着他修改你的作品。如果只是这样简单的修改,为什么不能再我离开的时候自己修改呢?最后无聊地干站着半个多小时,看着手机里面错过的巴士一趟接一趟,最后就会发现,深夜巴士虽然少,但是总会有机会遇上的。
于是就会觉得无所谓了,这样思考的话,反而是轻松许多。工作时间的多寡其实我觉得倒是次要的,而是你要求我迎合你的工作方式,故意浪费大家的时间,就会让人觉得,这真是一个过分的夜晚。
我不赶着去哪里,但是我最讨厌别人浪费我的时间。过去我很反感自己或者别人使用“讨厌”这个字眼,因为一切的事情,我们似乎都应该给他第二次机会,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态度下,我们似乎就能更好地理解对方。但其实是我最为恐惧自己使用这个字眼,因为着可能就会造成“偏见”。但是最近的我正在让自己练习更好地表达自己呢,怎么能因为语言不好,就放弃这些呢?
仔细想想,300小时我获得的东西是一些瓶装水,一份晚餐,一些唠嗑。我本来还可以获得一份老板的顺风车,但是拒绝了,深夜赶巴士,别有一番滋味呢。没有想着要客气,如果错过了这辆巴士,我会向你们求助的。
我喜欢帮助别人,但是又不想因为这样那样的委屈而让我觉得我不想再去帮助别人了,不想别人将这这种好意视做理所当然。也是一种同样矛盾的心情。
美文的随笔 篇二
一个周末的下午,我独自一人在骑车秦岭脚下漫游,也没有目的地,纯粹为了散心。这地方我很熟悉,大学本科在这里待了两年时间,我几乎走遍了周围的每一个峪口。沿着环山公路,从高冠到沣峪,路的一侧是拔地而起的秦岭,一侧是成片的村落与农田。我本没有期待这会是一次特别的骑行,直到我看见了那只黄鹂。
我不知道是我先发现的它还是它先发现的我,总之在我乘凉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声陌生的鸟鸣,陌生到我根本判断不出来是哪一种鸟。我循声望去,然后被惊呆了,这是怎样美丽的一只黄鹂!它藏在一棵大树的树冠里,从这个枝头跳到那个枝头,只有在它偶尔停下的一瞬间,才能有机会欣赏那优美的身姿,还未看清,又扑的一下钻进另一个枝头了……
就是这样的一只黄鹂,我已经有十八年没有见过了。
美文的随笔 篇三
山里有许多蜂窝,主要是黄蜂窝和马蜂窝。黄蜂的个头较小,不轻易攻击人,倘若你不慎招惹了它们,就会受到“贴身照顾”,它们的毒针扎入皮肉,先痛后痒,肿起包来,半天都不会消。马蜂的个头较大,主动攻击一切进入它们领地的人畜,毒针又粗又长,倘若不幸被它扎入皮肉,剧痛加奇痒,肿起来的大包最终会溃烂,它的毒性是黄蜂比不了的,杀伤力显然要大许多倍。
有时,我和小伙伴一起上山扒柴或砍柴,会偶遇树丛中的蜂窝,照理说,惹不起,躲得起,我们距离蜂窝越远越明智,但我们太顽皮了,身体里藏掖不住的破坏力总在找寻突围的缺口和施展的机会,男孩子更是自然而然地想显示自己的勇气。通常,在捅蜂窝之前,我们会做如下的准备工作:找根长竹篙,要是身边没有现成的,就去砍一根一丈多长的竹子,削除枝叶,然后砍一根针叶茂密的松树枝,用它作什么?充当挡蜂盾牌。此外,我们还要扎好衣袖和裤管,用细藤弱枝编一个花环样的东西,戴在头上。待这些都准备妥当了,最为惊心动魄的时刻就要来临,我们两到三人,从不同的方向去捅黄蜂窝或马蜂窝,事先约定好了,一旦黄蜂或马蜂为了保卫家园,发动疯狂的攻击,我们就朝不同的方向逃窜,被分散的蜂群杀伤力将大为减弱。我们自以为万全之策能万无一失,实际上,蜂群突然遭到袭击,出于本能的反应,也要比人更聪明,它们才是真正的战斗民族,战斗经验极为丰富。
第一次捅蜂窝,我就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它们并没有分散追击,而是全部朝我飞来,我落荒而逃,竹篙早就扔掉了,手上的松枝只能照顾身前,无法防护身后和两侧,何况蜂群协同攻击是全方位的,上下左右前后,没有盲区,没有死角,我奔跑了几百米,它们依然穷追不舍,我裸露在外的脸颊和脖颈成为了它们集中攻击的标靶。我知道,今天捅了马蜂窝,没那么容易逃脱。这时候,我的“救星”出现了,何亮子家的牯牛在前方的山坡上安静地吃草,何亮子则猫着腰在草丛里捉蚱蜢。我哇哇大叫,舞弄着松枝,一阵风似地跑下山来,身前身后都是成群结队的马蜂,何亮子和他家的牯牛毫无防备,就被卷入战祸的漩涡,我的威胁骤然减轻了,牯牛被马蜂吓得撒足狂奔,何亮子则哭爹喊娘,双手捂脸,从高高的坡坎上跳下,一只布鞋已经跑丢,另一只也沾满了泥巴。我朝何亮子睃了几眼,他抱头鼠窜,哭叫声很瘆人。当然,我的情形更为糟糕,已经汗流浃背,精疲力竭,上气不接下气,喉咙里的哭叫声已经堵塞。都说牛跑不过马,但我看何亮子家的牯牛,跑出了它一生中最快的速度,只有战马和赛马才能超过它。
那天,我被马蜂螫了十多个包,回家搽了药,几天才消肿,消肿之前请了假,根本不敢去上学,怕人嘲笑我脸颊和脖颈肿得像猪头。何亮子也被马蜂螫了几处,消肿之后一两个月,都不肯理睬我。等到后来,我向他道歉,请他原谅,他才肯跟我讲话:
“你倒好,捅马蜂窝好玩,被螫了活该!我可是什么也没做,也被你连累,莫名其妙地倒了个大霉,你说我冤不冤?苦不苦?我家牯牛受了惊吓,两三天都不吃草,我爸都快急死了。下回你惹了祸,可别往家里跑,你就往狮子山的方向跑,要害人去害别人!”
我哪敢去害别人?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再捅蜂窝了,父亲甚至调侃我:
“你长这么大,还是那次满头肿包的样子最好看!”
一个人会记住惨痛的教训,但能够记多久?时间长了,我又有了新的冲动。这回,不是在山间的树丛中,而是在家里的屋檐上,悬挂着一个不大不小的黄蜂窝,总有一年多,低头不见抬头见,我早就心痒和手痒了。父亲曾警告我:
“这只黄蜂窝筑在屋檐上,确实有点袭人,不过我们和平共处这样久,好像冇得事,你千万莫去乱捅,闯出祸来会收不得场!”
我在容忍,一直在容忍,但在容忍的过程中,我也同时在琢磨,如何一劳永逸地端掉这个黄蜂窝,让父亲对我刮目相看。
有一天,我又在门口观察和琢磨那个黄蜂窝,都出了神,二姐突然对我说:
“你还在打它的主意?我劝你莫在家门口搞事,上次你一个人被叮成了猪头,还好遮羞,要是你连累全家人都变成了猪头,尤其是老爸,我看你这一世都没办法交差了!”
必须谨慎,找到比万全之策更妥当的方法,对此我很明白,所以迟迟未动手,也是因为心存顾虑,所想到的那些方法全都有破绽。直到某一天,我脑子里有了灵感。于是我开始偷偷地准备东西。先把一条毛巾挖出两个洞,包住脸,只露出眼睛,然后挑了一根长短合适、粗细均匀的竹篙在一端绑好镰刀,然后找出一块育秧用的黑塑料缝成一个大袋子,套上同样大小的竹箍,留出手柄。说白了,我想用平日钓泥蛙的方式彻底解决那个黄蜂窝。
万事俱备,只等父亲和姐姐出门,我就采取“除恶打黑”行动。镰刀绑得很牢靠,我在屋檐边试了试竹篙的长度和灵活性,两方面都恰到好处。于是我戴上斗笠和手套,穿上长统雨靴和蓑衣,裹上只露出双眼的毛巾,全身上下都遮捂得严严实实,一只手拧着大塑料口袋,一只手举着长竹篙,镰刀真是锋利,毫不费劲就割断了黄蜂窝的连接处,蜂窝垂直坠入塑料袋口,我扔掉竹篙,将袋口用细麻绳扎住。整个行动于十秒钟之内迅速完成,可谓迅雷不及掩耳,黄蜂做梦都没有料到祸从天降,蜂窝就被连根拔掉了,漏网的最多也就三五只,而且它们也完全没有弄清楚状况,更别说发现敌情,蜂窝居然消失得无影无踪,这超出了它们的常识和经验。在后山上我早就挖好了一个土坑,准备了一堆枯柴,把黑塑袋里兜着的蜂窝放进坑中,然后盖几层厚实的干柴枝。这次火葬黄蜂窝执行得很彻底,可以说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烧完了,我将土坑填平,连灰烬的痕迹都丝毫未露。
有趣的情况在后头,我事前未声张,事后也未显摆。过了两天,父亲才发现我家屋檐下的黄蜂窝不见了,遍寻不着,偌大的蜂窝怎么会凭空消失?这太奇怪了。他问二姐和满姐,她们说不知道,他问我,我也说不知道。父亲没有找到任何蛛丝马迹来证明蜂窝遭到了人为的摧毁,他用疑惑的目光盯着我的脸颊和脖梗,也没见着被黄蜂螫过的印迹。
“崽伢子,你告诉我一句实话,这个黄蜂窝是不是你端掉的?你是如何端掉的?快讲给老子听,再隐瞒下去,你也难受,大家也难受。”
到了这个节骨眼上,悬疑也该揭晓了,我就把行动的细节一五一十地告诉父亲,他听完了,拍案叫绝。二姐却给我们泼冷水:
“几百只黄蜂被一窝端尽,你这是灭绝行为,太残忍了。黄蜂好可怜!”
“黄蜂是害虫,有什么好可怜的?”父亲抢先说出了我的心里话。
“这只窝里的黄蜂害过你们?”
二姐的质问令我和父亲面面相觑,我内心原本满仓的得意和骄傲也被二姐的质问扫荡得一干二净。我周全的计划、快捷的行动和圆满的胜果也都变成了一个杀气腾腾的阴谋,既不光彩,又不仁义。我抬头去看屋檐边,那里似乎天然就该有一个黄蜂窝,蜂飞蜂舞的盎然生机现在却被一团死寂取代了,刹那之间,我的成就感便黯然失色了,简直就是耻辱,令我羞愧和沮丧。
美文的随笔 篇四
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似曾相识,我觉得你就像我走过的`丽江一样,阳春白雪。要是说你们这群人里面,最淑女的一位,我想是应该属于你的,简简单单的样子,落落大方,就像丽江的清泉,碧绿甘甜。
我觉得今晚我应该写写你们俩,一位像是丽江的甜美,一位就是像大理的艳丽。彩云之南的这两座城池,带着古城的气息,却又包含着艳遇的炫酷,形容你们再好不过。我想提到你们俩,我觉得我并不想用什么华丽的辞藻,淡淡的,轻轻的,就像是我在说一场故事一样,娓娓道来就好。
同样的,这也是我走过的两座城,我永远忘不了玉龙雪山的壮丽,也永远忘不了洱海苍山,走过的青石古道,踩过的缓流清水。忘不掉槐树下刻下的生死契阔……彩云之南,带给我太美的回忆,就像你们俩带给我深刻的回忆。用丽江大理写你们,总归是我的回忆,我还是觉得应该给你们俩一个昵称的,那我想蜜桃和乌龙茶应该再合适不过了吧。
我一直觉得彩云之南,是心得方向,哪里有苍鹰祥云,也有碧水蓝天,更让我觉得来到这里,就不得不去丽江,去过了丽江,又怎么不去大理,来到大理,又怎么能不看看洱海苍山。我也一直觉得蜜桃和乌龙茶是最配的,你看你俩一直是一个专业,俊男靓女,也不是不可啊。但是玩笑归玩笑,我用蜜桃和乌龙茶代替你们,并没有觉得你俩是不是应该是情侣。我只是觉得蜜桃如丽江般阳春白雪,淑美恬静。乌龙茶就像是大理般宁静,充满着惊喜。我觉得这是你们俩带给我的感觉。
我曾经答应过一个人,我说带你去大理,我会背一把吉他,坐在洱海边,把我们的故事说给她听,我说我会站在玉龙雪山,把我们的记忆带给苍山,我会走过丽江的每一条路,把我们的旋律弹给她听。我觉得蜜桃就像是丽江带给我的感觉一样,总是温文尔雅,总是慢慢向我说着你们的故事,我觉得这一次我选择蜜桃来教授音乐是最好的选择。我还是想看不看蜜桃跳一支舞,就站在玉河边就好,我想那婀娜的舞姿一定会被玉河记录下来,那样无论是千年百年,当我再一次路过的时候,我就会记起与你相处的那段时光,我也希望蜜桃能够选择自己的路,永远的开心快乐。
我承认我确实不喜欢喝乌龙茶,因为他永远不似红茶那么淡雅,也不会是绿茶那么爽口,总是依着自己的性格,傲视一切。也总是随着自己的性格变成你永远喝不到尝不出的味道,我想这也是那么多喜欢乌龙茶的原因吧,毕竟他总是会带给你意想不到的惊喜。但是我无比的爱着大理,我想念着洱海苍山,因为那里始终藏着许多故事,无论凄美还是浪漫,总归像乌龙茶一样带给我们不一样的温暖。所以我同样的会把最真的祝福送给乌龙茶,因为这回事我人生旅途中最美的一道风景……
彩云之南,总是会有着淡淡的忧伤——上关花,下关风,下关风吹上关花。苍山雪,洱海月,洱海月照苍山雪——大理的美就像是乌龙茶的惊喜。彩云之南,总拍那个是会带着满满的期待——最美不过让灵韵的爱情和流光溢彩的古城之夜不期而遇,让爱情围着熊熊的篝火随美丽的东巴舞翩翩起舞——丽江总是如蜜桃般甜蜜淑美……
美文的随笔 篇五
起风了,一瞬间,街边的凤凰花稀稀落,树叶也伴着这股久违的气息带着似有似无的节奏沙沙响。前一秒,还在天边的云,突然开始聚集,越来越厚越来越厚,最后终于变成一块无比厚重的磐石,那种威严与庄重是我从未见过的,沉寂的大地仿佛感知到了,一下安静了许多。
都说黎明前的黑暗,我半信半疑,就这让人快要窒息的气氛,无法相信还能见到明天的日出东方。抬起头,上方不断盘旋的墨莲确是如此的坚毅,且大得出奇,它慢慢变低慢慢变低,眼看就要吞噬了整个大地,心里不断祈求,还是抱有一丝侥幸,终究希望能避开这场无法预知结局的灾难。
人就是这样,总是要在大难临头才会让全身的麻木感到有一丝疼痛,我听到了离心脏不远处传来的嘲笑,所有的无奈涌上心头。
就在此时,一道光亮立在前方,还来不及欣喜若狂,耳畔传来一声巨响,震耳欲聋;紧接着又是一幕惊世骇俗的场面,黑色的幕布像是被什么不知名的利器撕开了一大个口子,那速度极快,一眨眼的功夫。
透过窗沿,连成线的雨水冲刷着世间的一切,那力道砸在身上生疼,生怕那些浑噩不被惊醒一般。霓虹灯下,那一个个手足无措的人们,仓皇而逃,像是犯了错的孩子在拼了命的躲避上帝的惩罚。
偶然间,一个身影出现在了我的视野,越来越近越来越近,那感觉竟是如此熟悉,唯一不同的是,他突如其来孩提般的啼哭声清晰的告诉我,他不过是一个孩子,少了光鲜多了友善。岁月不知枯黄了多少容颜,而我们却忘了来时的路。
不知过了多久,天空中突然有些许闪烁,雨停了,空气中夹杂着一股泥土的味道,格外清新。拨开云雾见月明,如果云知道,我想它是绝不愿遮住那月的光亮,让乌云蒙蔽了人们的双眼;如果风不再吹,又怎能驱散那些长久隐埋在心中的阴霾。这只是一个雨夜,仅此而已。
经典随笔美文 篇六
今天的太阳很大,很暖。
跑到物业去拿快递的时候找了好久,圆通,申通,汇通前面一个字感觉都一样,写着写着就变成了一个口。小区的绿化很好。路边的茶花好像刚谢不久,掉在地上却还是那么娇艳。我很想躺在草地上,可是那草早已枯黄露出了下面的泥土。头倚着一根光秃秃的树然后把手放在头顶,透过指缝看着太阳,它没有盛夏那么热烈,也不及寒冬那般阴冷。只是很暖,暖的只想就此睡去。
以前听人说:夏天穿白色更凉,冬天穿黑色吸热。于是我就养成了怪僻。夏天偏爱白色,冬天偏爱黑色。于是后面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衣柜里面都只有白色和黑色。有好几次我妈都说:女孩子谁跟你一样每天都穿黑色的,太老气了!我没说话,却依旧只买黑色和白色。后来我妈气到了,直接给我下禁令:以后不许买黑色衣服。之后她帮我买的衣服多是粉色,玫红和大红。我偶尔会穿,但那些颜色的衣服穿在身上却感觉始终不如黑色那般舒服。那时候我最讨厌大红,在商场里 一看到大红的衣服就觉得很俗,那是一种从心底产生的厌恶。所以我从不让她帮我买大红外套。就连红色保暖衣都很少穿。现在我对大红已经没有那么排斥了,却依旧不怎么喜欢。后来渐渐迷上了粉红。尽管我曾经一度觉得这种颜色非常幼稚。我迷上粉红却不常穿粉色的衣服,毕竟喜欢并不代表能够完全接受。只能说习惯真的很可怕。它早已深入肺俯。在心里扎根再难拨除。
回来的时候我特地绕到后门,拿起手机走到太阳和树叠的角度开始拍照,曝光度太高了,我重新调低了。照片上一棵光秃秃秃的树,树枝间穿插着一个发着白光的太阳。突然就笑了。我眼睛看到的太阳光是黄色的,可手机拍到的却是白色的。原来什么都是不确定的。白色的光,光秃秃的树怎么看都有点清冷,就像那年我在屋顶看到的月光。同样的冷。相对于其他的树我更喜欢松树。不为其他,只因它枝叶长青。一年四季都是一个样。不像其他的树,繁华过后 便要老去。最终留下一根光秃秃的树干。放在一起对比都觉得有点讽刺。拍照的时候旁边时有学生踩着单车结伴归来。他们大声地说笑,肆无忌惮。我很羡慕。我一直以为踩着单车和朋友一起出游是最幸福的事。可我现在还没有学会骑自行车。
爸妈一直说我好胆小,从小就不敢学自行车,等我想学的时候同龄的早就学会了,一个人更不想学。再后来被爸**着学的时候发现,我怎么也学不会了。有一次做梦,梦到我会骑单车了,跟朋友并肩在宽阔的大马路上一起去玩。我一直都在笑,笑啊笑啊就笑醒了。然后就再也睡不着。我很傻,有时候做梦梦到一半突然醒来,愣了一下又赶紧闭上眼睛想重新回到梦里,可我发现无论我怎么努力都回不去了。前一秒还清清楚楚的人物名字,这一刻却连脸都变的模糊。故事总是朝着相反的方向在走。
后来的后来我终于知道了,有些东西我追的越紧,它溜的越快。
初中的时候我发现我的皮肤很白很嫩,轻轻一掐便能留下一道红色的印子。同学总喜欢抱着我的手臂又揉又捏。在N次抗议无效之后我也随他们去了,横竖他们不敢太过分。坐在窗户边总天都有太阳照进来。我喜欢把手放在阳光下,然后我的手腕会变的格外白嫩,在阳光的照射下好像都变成透明的,连里面的细小血管都能见到。坐我后面的那混蛋总喜欢欺负我,恶做剧地说我的手像白萝卜,看到了就想咬一口。跟他吵过好多次,因为打不过他所以后来也由着他说了。其实想想那段时光是最简单快乐的。没有人会跟你讲好员工守则,没人理解经济危机金融危机工作危机。高兴了就笑,不高兴了生气,也不哭,让旁边的人为自己提心吊胆。好像一切都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一直觉得我不是个恋旧的人。因为我没有一个特别留恋的人。大多时候我只是留恋那一段消失了的岁月。有人说我无情,我想,或许他说的是对的。我们都不过是别人生命里的过客,萍水相逢而后相识。可是这又如何?
转身过后,各自安好。
经典随笔美文 篇七
有过吗?有那么一个人,他总能牵动你的心,带着期待。一次又一次的期待他的出现,看到他的头像亮了,心里那个激动,该怎么形容。可却从不打扰,只静静的看着,虽然很心酸。这也是一种选择吧!那份悸动,只适合埋藏在心里。也许,期待久了,也就麻木了! 因为喜欢着,就注定着受伤吗?期待到最后,换来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何必这样执著着去伤害自己呢?总说我能忘记,我能放下,可又有谁能真正的做到放下呢。那伤,该如何愈合。
机会,错过了就再也没有了。 我给过你机会,可你却没有珍惜。又或许,你根本就不需要。 为什么,为什么, 所谓的一见钟情,钟的不是人,是脸,是吗? 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得到,坚持、守护一份永恒的爱情。 我不愿再去相信,谢谢你,教会了我不要轻易相信爱情。
一个太过执著的人,在爱情上,总会输得很彻底。越是爱,爱的越深,那么伤害也越大,不是吗?一个没有爱过的人,就没有资格说爱情吗?一个渴望爱,却也总是害怕受伤的人,是不是就无法拥有爱。
有时候,心,突然就难过了。没有理由,也无从寻找那忧伤的根源。只知道,心,很难受,很心酸!会掉眼泪,莫名的那种伤心。找不到出口。
对于那些伤害过自己的人,我们应该笑着去面对,让她们无地自容!是这样的吧,微笑地对每一个伤害过自己的人,要证明自己并没有那么轻易被伤到,甚至能活得更好。
当然,我们都是彼此生命中的一个过客。曾经交谈,却不曾在心中留下任何痕迹。我想说:如果你不在乎我这个朋友,那么我又何必去在乎你。
生活总是有这样的规律:一个人来看看、转身走了;又一个人来看看你的伤、后来也走了;这就是过客!所以我们要看淡!看淡这些过客——。这就生活!要微笑面对所有的不安!
你若离去,我绝不强留,不管亲情、友情,还是。
谁都没有资格怪谁;谁都没有资格让谁为自己停留;谁都没有资格要求别人在乎你;谁都没有资格要求懂你;谁都没有资格说谁是永不变的唯一;谁都不是谁的谁,你,唯有自己。
自私,也许就是人的一种本性吧! 试想,当一个人对你自私时,那是一种怎样的心情!你是全心全意的对别人好,可换来的却是不理不睬!又或许是一顿骂。那种心酸也只有自己才懂。是啊,谁不自私。别人没有必要对你好,而是你自己傻傻的当真而已。所以,没有必要为了一个这样的人,伤心,难过。
我们总是怀着不安,想着能得到身边的人关注自己,在乎自己。每时每刻都有人陪在身边,陪你哭,陪你笑,但这何尝不是一种奢望。要知道,没有谁会一直陪着谁,总会有离开的时候,那时的你,或者她,各自一方。虽然相念,但只能怀念。
有一种情绪,说给自己听! 自己倾听着心里的喜怒哀乐,发着呆,看着某一点,思绪飘远,想着那些关于回忆,快乐的、悲伤的、难过的、疼痛的,这些过往,都是自己内心的伤,促使自己坚强的理由。
谁也不能说完全了解谁! 或许你跟某一个人相处很久、很久,以为自己够了解别人了,可你何曾知道,你们分开后,她或他她她的近况吗? 是,也许她跟你在一起时,很开朗、快乐、没心没肺的。可当自己一人时,也许,她却是最沉默的那个,那个最害怕黑暗,最容易受伤的。这些谁又知道,谁又懂。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你可以不认同,可以怀疑,但不能左右,因为这是别人的人生。 而你,也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你的人生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 你可以选择坠落、颓废、安于现状,可等你老去的某一天,你终究会后悔。 那时的你,只能在悔恨之中反省,却什么都做不了。
我们都是孤单个体,在奢望另一个懂自己的人出现之前,何不先让自己强大起来,足够保护自己,《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不再脆弱。 那样,或许,之后所受的伤,也可以轻易的面对。
谁都不是谁的谁!每个靠近你的人,或许有的是真心的,或许有的是为了某种目的的,又或许是伤害你的,必须得够强大,来面对一切的一切,就算被忽略、被骗、被伤害、被人算计。
都该笑着面对,必须勇敢,面对所有。可以笑,可以哭,哭完后,擦干眼泪,对着镜子跟自己说:没关系,我足够强大,你们尽管伤。总有一天,我也能活得没心没肺。到时,我会一点一点的把所有的伤,全都加倍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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