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方案(通用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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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调研报告 篇一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深入把握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助推和提高养老社会化程度,促进昆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社法委于20xx年4-6月间对我市不同类型、各具代表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市老年人口和养老服务机构现状及工作成效
(一)我市老年人口的基本状况
按照国际标准,一地区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即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志。我国于进入老龄化社会,至20xx年底全国老年人口达1.9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4.9%。我市1991年有老年人口36.25万,占总人口比例的10.09%,标志着我市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xx年底,我市户籍老年人口达87.264万,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6.06%,较1991年增长了1.41倍,年平均增长率为7.32%。目前我市有空巢老人23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6.36%;失能老人19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1.77%。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我市老龄化程度排第9位,在云南16个州(市)中排第1位,是人口老龄化较为严重的城市,具有高龄化、空巢化的特点,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
(二)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现状
我市目前具有一定规模的老年人活动中心4所,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19所,总计拥有床位数1.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18张,已建成投入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2个,市级层面成立了XX市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协会、XX市养老产业协会,全市95%的城市社区和85%的农村社区(村)均成立了老年人协会。
(三)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及成效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根据省、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关要求,我市于20xx年启动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当年省下达我市建设任务为60个,20xx年为80个,到目前为止已有72个建成并投入使用。
建设方式及规模。
我市因建盖较早的城市老旧小区难以找到800平米的场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新建、改扩建、租赁场地整合资源等方式进行建设,有的中心功能较为齐全,有的采取多点建设弥补或达到功能相对齐全。
服务内容。
目前根据我市不同社区老年人的需求,在个别“中心”四项基本服务已得到拓展,如XX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增加了情感关怀、养老机构外展、小家庭结对等服务。
服务对象及方式。
服务对象为本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具体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本辖区户籍的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年人;低偿服务对象为具有本辖区户籍老年群体中的高龄老年人、特殊群体的老年人;有偿服务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情况
我市积极探索不同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方式,按管理主体和经费来源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类。一是由政府全额负担运营经费的,如XX区长寿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于20xx年,与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合用,结合“405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招聘工作人员,成立至今已为12.9万人次提供服务,每年投入65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二是由集体经济承担运营经费的,如XX区中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于20xx年3月,新建小区预留用地建盖,每天为150余位老人提供用餐服务、为80余人提供康体娱乐活动。三是社会力量兴办、民营经济补贴。XX区916社区养老示范基地,成立于20xx年4月,由爱心企业家免费提供场地,成立至今已为3.6万人次提供服务,爱心企业每年提供运营经费120万元。四是大型工矿社区,由单位与社区共建的,如XX市新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于20xx年,与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合用,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相结合,成立至今已为3万人次提供服务,至今投入运营经费70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五是市妇联探索的“三工”协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即市由妇女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义务工作者三者结合,由市妇联组织牵头,引入南鑫家政服务公司提供社会工作者服务,招募志愿者参与,共同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和帮助。
3.取得的工作成效
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至今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xx年的“星光计划”,即20xx之后的2-3年,通过发行福利彩票筹集的福利金,约40-50亿元用于资助城市社区的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和农村乡镇敬老院的建设;第二阶段是20xx年的“163”计划,即给予每个社区5万元启动资金,建立“1个”老年服务中心,针对社区内的特困老人、残疾老人、高龄老人、独居老人和患病老人,开展温情、援助、医疗、教育、康乐和维权“6项”服务,实行领导、标准和标识“3个”统一;第三阶段是当前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即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三级服务网络,城市街道和社区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80%以上的城市社区和2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目前已逐步探索出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资源为依托,社会力量参与的新路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西南地区处于中上水平。通过实地走访与了解,截止20xx年3月,我市72个建成投入运营的“中心”,获得省、市、区三级财政拨付建设补助资金累计达4900万元(具体补助标准见表五),其中申请省级财政补助2300多万元、市级财政配套投入1600多万元、县(市)区级财政配套投入1000万元左右,为近万人次老年人提供了服务。
二、我市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一是各县(市)区之间呈现不均衡发展。二是各社区之间发展不平衡。
(二)缺乏市级层面的政策支撑,各职能部门之间难以形成合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涉及规划、土地、住建、专业人员培训、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服务管理等多方面工作,需要多个职能部门的协同推进。
(三)工作开展过程中“三难”问题突出。一是“中心”用房选址难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二是各级配套资金落实有困难。三是运营难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
(四)服务项目有待扩充,充分发“中心”养老服务功能挥。由于“中心”的建设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与“中心”建设的基本功能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另外,一些“中心”由于缺乏宣传,虽然具有较为齐备的设施和配置,但呈现出服务量不饱和的状况,“中心”难以真正发挥养老服务的功能。
(五)社区功能不健全,社区内资源整合利用率不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支撑在社区、根基在社区、服务对象在社区,需要社区内每一个组织、每一个家庭的参与协作,需要整合社区内各种资源,纳入整个社区的发展建设统一规划之中。但调研中了解到,许多现有社区资源还处于“分离”状态。一是社区内的基层组织未能实现有效联动。二是“中心”与小区物管没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三是社区内公共单位、组织拥有的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引入不够。
(六)“中心”责任主体要不够明确,助老服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中心”责任主体不够明确。二是助老服务队伍力量薄弱,专业养老护理员紧缺。
三、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国际上一般都是在人均gdp达到10000美元以后才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中国在3000美元的时候就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未富先老”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结构的调整带来巨大的冲击和挑战。XX市作为省会中心城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对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昆明的重要意义,是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切实增强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紧迫性和责任感,结合社会管理工作创新,建立“政府投入主导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大格局;要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要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投入、搭建平台、培育机构、典型示范、服务监管等途径,切实加强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
(二)加快制定有利于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
一是按照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抓紧对《XX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进行修订,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写入地方性法规条例中。二是制定完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根据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老年人口分布和老年人的需求,科学谋划、高位统筹,做顶层设计。三是市政府要加快出台《关于加快推进XX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深入调研,摸清情况,学习借鉴省内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与阶段性要求,以及各职能单位的具体职责,进一步规范“中心”的建设、运营,通过建立长效性的运行、管理、保障机制,逐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
(三)建立健全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
一是强化市、(县)区两级老龄部门养老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负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强化县(市)区、街道(乡镇)两级政府为“中心”建设的主体责任,负责具体承建“中心”项目;强化街道(乡镇)、社区属地管理主体的责任,在“中心”项目建成后,交由社区、社会组织及企业等管理运营,由街道(乡镇)、社区负责日常监管。形成“条抓块管、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非营利性组织负责“中心”营运”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管理体制。二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界限,放开社会化养老服务市场,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小额贴息贷款等多种形式,引导和培育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性较强的非营利性机构,尤其是社会工作机构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学习上海模式,建立公益招投标平台,设立养老服务专项,通过市场化的引入激发行业的活力,实现运行机制市场化。三是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机制,制定“普惠+特惠”的政策,优先向需求最迫切的老年特殊群体提供服务,将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80岁以上独居、空巢、失能、半失能的高龄老年人列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为其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通过市场运作,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为具有服务需求和一定经济能力的低龄老人提供有偿服务,逐步实现服务对象的公众化。四是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经费保障机制。老龄工作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且养老产业属于微利或无利行业,建议政府通过财政拨付、政策倾斜、税收减免等形式给予一定的扶持,要,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助老员”工资、日间照料床位、老年饭桌、场地租赁等方面给予补贴扶持。
(四)进一步完善社区功能,夯实居家养老的硬件基础。
一是将“中心”建设纳入社区配套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建设,作为“和谐社区”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进行考核。二是加强社区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将“中心”建设用地纳入新建小区的建设规划,在开发时预留小区总面积的5%或8%,作为养老设施用地,规划、土地、住建、民政等部门要在立项、规划、用地、工程许可、小区命名等各个审批环节严格把关,形成政策合力;加大对老旧小区硬件设施的修缮和改造,充分利用有限空间,以改扩建的方式逐步加强“中心”硬件建设。三是加强对社区资源的整合利用,社区“两委”应重视和支持“中心”建设,加强老龄、民政、卫生、工青妇等基层组织的协调配合,充分依靠和挖掘社区内公共单位的力量,调动小区物管的积极性,共同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五)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社区养老服务队伍。
一是进一步理顺老龄工作管理体制,整合老龄办与市委老干局的资源,以适应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对老龄工作提出的新挑战和新要求。二是与“4050”人员再就业工作相结合,参照社管综治“协管员”的方式,在每一个“中心”设立2-3个“助老员”的公益岗位。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与劳动就业部门配合,定期对专职人员进行康复、护理、心理学等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培训,实行“助老员”持证上岗和定期星级评定,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四是注重发挥“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开展“以老养老”、“银行式储蓄养老”,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特别是一些低龄老年志愿者的参与积极性。
(六)加大宣传力度,引领社会化养老新风尚。
社区居家养老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认同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要以新修订的《老年法》普法学习宣传为契机,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加强宣传,发挥舆论引导和推动作用,强化“家家都有老人、人人都会老”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养老服务事业的浓厚氛围。发挥好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开展各类活动,集中宣传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背景、内涵和意义,通过对“中心”养老服务实际效果的提升和宣传,释放敬老、爱老、养老的社会“正能量”,以提高社会关注度;要针对老年人做好细致的宣传讲解工作,逐步改变老年人传统的生活观念、消费观念和养老观念,接受这一新型的养老方式,引领社会化养老的新风尚。
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计划 篇二
为进一步推进锦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好生活不便、“空巢”老人的生活问题,努力构建和谐社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满足辖区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70周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为重点,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抓手,积极构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网络体系,扎实有序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促进养老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为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xx年锦江社区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不少于5项的居家养老服务,初步形成当地政府实行购买服务、专门机构提供优惠服务、志愿者队伍提供无偿志愿服务的工作格局。
三、基本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居住在辖区内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根据老人的不同情况,分别提供无偿服务、低偿服务、有偿服务和志愿服务。
1、无偿服务对象。主要应包括年满7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市区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三无”老人、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
2、低偿服务对象。主要应包括以下老年人:①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市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②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80周岁以上“空巢”老人;③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3、有偿服务对象。有经济能力,需要日托、送餐或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4、志愿服务对象。社区内所有老年人,重点是“空巢”老人、高龄、病残老人,由志愿者上门开展服务。
(二)服务内容。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的多种需求,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聊天、法律维权、代购代办等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可采取专★WWW.BAIHUAWEN.CN★人上门包户的方式提供服务。
1、安全保障服务。通过建立相应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通过定期打电话、走访、探视等形式,加强对“空巢”老人等的帮扶联系。在社区老年人生病期间经常看望、关注,敲敲门、打打电话。同时建立相应的应急救助机制,在老年人遇到意外情况时,能得到及时、快捷、有效的救助和帮助。
2、生活照料服务。主要为老年人提供日间托老、购物、配餐、送餐、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和打扫卫生、做饭菜、洗衣物、家电维修、管道疏通等一般家政服务。
3、医疗保健服务。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防治(测血压、量体温等)、陪同看病、康复护理、心理卫生、临终关怀、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4、文化娱乐服务。主要为老年人提供学习和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和组织健身团队,组织引导老年人参加学习培训、书法绘画、知识讲座、图书阅览等服务;积极引导老年人参与各类文体活动。
5、精神慰藉服务。主要为老年人提供邻里交流、聊天谈心、心理咨询,有苦闷矛盾时进行劝解等服务。
6、法律维权服务。主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权及维护老年人财产、赡养、婚姻等合法权益的服务。
7、其它方面的服务。主要是根据老年人不同年龄及不同生活状况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其它各类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应急救助服务热线或结合家政服务热线等开展为老服务。
(三)服务方式。结合实际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情况和经济条件,按照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主体的不同,提供相应不同的服务。
1、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政府通过向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发放助老服务券等形式,持券老年人凭券自主选择由社区助老服务员、家政服务公司等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2、社会组织服务方式。创造条件,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性社会组织、团体或机构,同时鼓励有关单位、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积极发挥其为老年人服务的作用。
3、志愿者服务方式。鼓励和支持社区内、外的志愿者队伍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倡导低龄健康老年人组成志愿者队伍,为高龄、“空巢”、病残老人提供服务。
4、邻里互帮互助方式。积极倡导邻里间开展互帮互助,采取邻里结对、亲属结对、党员结对等,按照就近、自愿原则,建立相对固定的结对服务关系。
四、低保工作:
1、我们在低保工作中,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社区居委会有专人分管低保工作,接受居民群众的低保申请后,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入户核实、张榜公示、评议小组的评议、评审委员会的审议后,方上报市、区民政局低保部门,
2、认真按照上级民政要求做好社区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做好对低保对象及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工作,争取把工作做到细致、准确、周到,间低保对象和居民对社区低保工作满意。
3、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对申请低保户的家庭进行了解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真正有效,要对他们的资料了如指掌,从而对低保对象的审查、审批工作提供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发现不属实情况积极配合民政部分进行清查。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上报社区民政办,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民政工作的扶贫扶困的作用得以充分体现,让每个困难家庭都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4、定期对已享受低保的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情况,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变化,把那些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要及时上报民政办,使社区的民政工作实施方案顺利落实,对低保户超标我们要及时取消,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我们经研究申请增加保障金额,认真做好动态管理,
5、组织低保对象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社区各项服务工作做出贡献。
6、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认真保存,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7、积极开展慈善援助活动,努力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安排和实施,切实为辖区困难家庭、低保户办事实、好事,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五、双拥工作:
1、做好军属的优抚和慰问工作,经常对他们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的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2、在“八一”和“春节”前夕召开军民座谈会,拉近军民关系,军民同乐共建社区。
3、组织社区干部,中小学生对社区的烈、军属进行走访慰问,开展“学雷锋、树新风,讲文明”活动。
4、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政策,提高自身素质,最大限度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让上级领导放心,居民满意。
六、残疾人工作:
1、做好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
2、做好全国助残日、助残宣传活动。
3、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广大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工作。
4、搞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一定要把民政工作做到实处、落实到实处,使广大居民家庭切实真正的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社区生活服务中心运营方案 篇三
社区生活服务中心运营方案
一、中心使命
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和市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和多样化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
二、中心运营理念
便捷、专业、互助、包容。
三、中心工作任务
1、建立覆盖社区全体成员社区服务网络,打造“便捷生活服务圈”。
2、建立街道负责、部门配合、专业支撑、群众志愿互助和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工作机制。
3、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内容,为居民群众提供最基本的保障服务、家庭需求服务、个性化服务和精神文化服务。
四、中心建设目标
1、行政化支撑。综合协调社区资源,保障中心规范有序运作,打造居民满意的服务窗口。
2、项目化运营。综合居民群众需求,开发社区服务项目,提升中心团队服务能力。
3、信息化服务。综合社区服务信息,对接上海市社区服务信息平台,为居民群众实时服务资讯。
五、中心运行原则
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责任共担、效益共享的原则,采取街道社区服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行政首长负责,充分授权社会组织的方式运作。
六、中心运营管理的三大系统简要说明:
1、决策系统
社区服务领导小组:采用组长负责制,组长在领导小组的授权下全权对中心负责。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相关部室和社会组织组成。
社区生活服务中心:设中心主任,主要管理中心事务。
专家顾问团:独立于中心之外,对中心发展起咨询、指导、监督作用。
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第三方评估机构,与专家顾问团一同对中心运作进行监督评估。
2、指挥系统(政社合作)
行政中心总监=社区服务中心主任(政府派驻)。
运营中心总监=运营枢纽(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承上启下资源整合、调配。
信息中心=市社区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分中心(信息统一)。
3、执行系统
(1)行政支撑
日常管理:负责中心接待、物业管理;
宣传、协调:对中心事务进行对外宣传,对论坛总负责,及时发现居民需求,与其他各系统及部门沟通协调;
绩效审核:分为满意度调查和窗口服务。对中心开展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同时创建窗口服务的品牌。
(2)项目运营
能力建设:承担中心内部及社会组织的人才培育和能力提升,与项目组一起负责项目孵化和组织孵化功能。
项目运作:具体项目实施。
资源拓展:寻求外部资源并整合、利用。
(3)信息平台
网站、数据库:与市社区服务中心对接,发布曹家渡社区服务相关信息。
呼叫中心:与市社区服务中心对接,接受居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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