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精品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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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医院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安全管理,保证医院信息系统运行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是指医院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担信息技术服务且非本医院所属的专业机构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及其它相关信息化建设服务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财力、物力、时间和信息,为达到预定的安全防范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和,称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务安全管理遵循关于安全的所有商业准则及适当的外部法律、法规。
第二节外包服务范围
1、外包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等。
2、咨询服务:
(1)根据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协助医院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实施方案。
(2)对医院现有的信息技术基础架构、设备运行状态和应用情况进行诊断和评估,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
(3)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备份方案和应急方案。
(4)其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3、运行维护服务:
(1)软硬件设备安装、升级服务。
(2)硬件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3)根据医院业务变化,提供应用系统功能性的需求解决方案及执行服务。
(4)系统定期巡检和整体性能评估。
(6)日常业务数据问题的处理服务。
(7)其它运行维护服务。
4、技术培训: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
第三节外包服务安全管理
1、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应用确保信息安全的技术手段,建立权责明确、覆盖信息化全过程的岗位责任制,对信息化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2、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组织,明确信息化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3、建立信息建设安全保密制度,与外包服务方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或合同,明确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要求。并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
4、制定信息化加工过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等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
5、外包服务方的人员素质、技术与管理水平能够满足拟承担项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安全资质管理。
6、信息中心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日常信息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服务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安全性监督与评估,采取安全措施对访问实施控制,出现问题应遵照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医院的内部控制要求。
7、对外包服务的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的安全状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当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应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改进意见,直至停止外包服务。
8、使用外包服务方设备的,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9、在重要安全区域,对外部服务方的每次访问进行风险控制;必要时应外部服务方的访问进行限制。
第四节附则
1、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篇二
1、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2、矿根据矿井安全生产的条件,设留一定数额的安全资金,由矿长掌握,由财务科设立帐目,专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不得挪作他用。
3、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后,所需费用由总工先进行预算,经矿长审批后,由项目负责人及时按质按量完成,实际费用要经总工和矿长审核结算。
4、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动用后,要及时补足原有金额。
5、矿井如出现大安全隐患,所需经费超过预设的安全资金时,其他经费要服从调拔,以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及时落实。
6、如安全资金被挪作他用后,不能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落实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如造成事故的,则另分析处理。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篇三
为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在建工程均按工程造价的'0.5%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必须实行专款专用;
三、在建工程如需安措经费的投入和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向分管领导申请,分管领导批准后,安全主管部门核实发放;
四、安全主管部门在采购劳保用品时,必须确认劳保用品的质量;
五、定期向公司安委会汇报安措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六、严禁不按计划支出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劳保用品的发放。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篇四
1.0目的:
为了更好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制订本制度。
2.0应用范围:
本制度从生效之日起适用于广州花都威的电子厂各部门管理。
3.0责任
3.1安全组责任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2所有各部门配合执行。
4.0内容
4.1每年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总投资,不少于全公司年更新改造资金的百分之十。
4.2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主用用于整改事故隐患,防止伤亡事故,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预防职业病,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研究工作等。
4.3财务部在审定和编制公司基本建设和工程项目计划费用时,应留足相应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确保资金到位,并负责监督检查改项计划的安全措施费用的专款开支状况。
4.4各车间应于每年九月份编好下一年度的`安全计划,提出措施项目。预计投资等,报公司安全组汇总编制全公司下一年度按计划。年度计划经公司批准后,各车间要按时编制季度执行计划,于季前报公司安全组。
4.5当年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费用需要调整时,各车间必须尽快提出具体方案报安全组,待公司批准后执行。
4.6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抓住安全生产中的关键,突出重点问题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4.7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应包括的项目主要有:车间或工作场所,措施名称。措施内容和目的,经费预算及其来源,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及负责人,开工及竣工日期,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篇五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措施计划的编制、审批、安全措施计划执行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报告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二、职责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落实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汇总、编制公司年度安全措施计划。
2、负责督促、监督重大安措项目的实施。
3、检查各车间(部)安措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
4、组织开展安全实验、安全课题研究等活动。
三、管理内容
1、安措计划编制的依据
(1)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行业颁布的劳动保护标准、要求。
(2)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而又影响生产的问题。
(3)预防火灾、爆炸,对引起工伤、职业病、职业中毒的`主要原因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4)生产发展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及广大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2、安措计划编制的范围
(1)安全技术:以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避免工伤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等。
(2)工业卫生:改善生产环境的卫生条件,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一切措施,如中毒、尘的回收处理、通风降温、防暑防寒等。
(3)辅助设施及房屋:有关保证员工卫生所必须的设施及一切措施,如淋浴室、更衣室、消毒间等。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技术教材、图书、仪器;安全技术训练班、安全展览所需的设施;出版安全刊物等。
(5)其他:不能列入以上项目的,如作为安全实验、研究所需仪器、设备、材料等。
3、安措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1)由车间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和企业有关劳动保护的具体规定,确定本单位年度安措项目,作出计划,制定方案,经过基层班组讨论后,送安全环保部审查汇总。
(2)经安全环保部审查,进行统一平衡后,编制出全年安全措施计划草案,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工程师审核。
(3)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根据总工程师意见,召开各有关部室、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决定以下事项:
确定车间全年安全措施项目;确定各个项目资金来源;确定设计单位及负责人;确定施工单位及负责人;确定完成或投用日期;经总经理批准;必须报请上级批准的重大项目,在核准后落实上述责任及期限。
(4)批准的安全措施项目由计划部门在下达公司年度综合计划时间时同时下达。
(5)车间在日常或专业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车间为消除这些不安全因素采取的措施,要按月报安全环保部备查。
(6)车间应在每年十月前,报出下一年的安全措施计划。
(7)经批准的安全措施项目、计划,一般不得变动。若因特殊原因需要修改原计划时,应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措施的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
(1)在当年留用的设备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20%以上的费用用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够需要的可以在利润留成等自有资金中补充,亦可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综合利用的产品,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减免税。
(2)安全设备的大修、生产设备因不符合安全要求进行的改装和重大修理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由大修费开支。
(3)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措施由生产维修费用开支,摊入生产成本,数额较大者可分期摊销。
(4)安全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统一由采供部门按照计划供应。
5、安全措施设备与生产一同纳入设备管理。
四、安全措施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报告
1、公司主管领导、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分管成员负责安全措施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并在专门的会议上由公司主管领导对具体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2、安全环保部对安全措施计划执行情况经常进行跟踪检查,并随时向公司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3、重大安全措施项目,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由安全环保部书面汇报执行情况。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篇六
一、目的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企业生产的产品属危险化学品时,应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 16483-20xx)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1999)的规定,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采购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随危险化学品给于购买方。
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的内容
1、向供货方索取并向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简称sds)。保证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2、建立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档案。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新的危害特性公告以及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时,及时予以调整和传递给用户。
3、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规定,掌握商品的危险性,制定购销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培训作业人员。
4、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提供的`商品的危险性安排适合的储存仓库和储存方式。
5、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研究确定商品养护措施。
6、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安排适合的运输。
7、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定消防措施。
8、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9、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定急救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应在危险因素辨识、评价的基础上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先进科学的原则,注重措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范围包括:
1、改善施工环境和生产条件,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
2、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发生的措施;
3、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抵御自然外力因素破坏的措施。
第二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第四条 各项目部技术部与质安部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部门。
第五条 在编制施工技术措施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应根据防范事故类别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成,经会签、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 下列单项工程施工(作业)时,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基槽的`土方开挖;
2、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开挖、支护;
3、塔式起重机、垂直提升架等安装与拆除;
4、大型模板施工;
5、高度超过20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栏脚手架、卸料平台。 6、挂篮架施工;
7、安全网架设;
8、工程爆破;
9、桩基施工;
10、起重吊装工程;
11、预应力张拉施工;
1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5m,或跨度超过15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13、5m以上的边坡施工。
14、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第三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和执行
第七条 安全技术措施应遵循“三同步”的原则,即:安全技术措施应与施工技术措施同步编制、同步交底、同步实施。
第八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后,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第九条 安全技术措施由质安部组织落实,各作业班组负责执行,安全监督处负责监督。
第十条 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后的结果,应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十一条 报请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同时邀请监理单位人员参加验收。
第四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后,应经常检查,保持其有效。
第十三条 需要修改安全技术措施时,作业班组应向质安部报告,由原编制部门重新修订、审核、批准。
第十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文件、检查、验收及其它相关记录应妥善保存。
第十五条 局相关职能部门鼓励推广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鼓励创新安全技术,不断促进安全技术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第十六条 违背本制度规定,造成事故和损失的,依据局《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及其它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范围
第一条、安全技术:以保证安全生产、防止火灾、爆炸和工伤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安全设施、安全标志、防火防爆等设施。
第二条、工业卫生:环境保护以及防止环境污染、防止各种职业病,改善生产环境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毒、防尘、防暑、防寒、防辐射、消除噪音等措施。
第三条、辅助房屋及设施:有关保证职工劳动卫生场所必需的设施及其措施,如:生产场所的更衣橱、消毒间、浴室等。
第四条、其他:凡不能列入上述项目的安全措施。如:安全技术试验,研究、教育所需的仪器,设备、书籍和材料等。
第二章、安技措施计划的编制
第五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与全监狱生产经营计划同步进行。既要有短期计划,又要有长远计划。
第六条、长远规划:主要考虑一些关键的。生产场所及重大设施,根据安全技术要求,需进行更新、改造的项目,宣传教育需增添的设施、器材以及环境保护方面需根治的问题等。
第七条、年度计划:一方面是长远规划项目的延续,另一方面根据全监狱生产情况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八条、安技经费:安全计划的编制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合理使用安技费;安技经费不得挪用。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篇九
针对夏季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易发生事故的特点,在建工程应采取防高温、防食物中毒、防火、防触电、防雷击、防坍塌“六防”措施,确保夏季施工安全,应做好如下要求:
一、组织落实
1、成立由项目经理为首的夏季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一系列安全、质量、工期保证措施,做到加强管理、周密计划、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奖罚分明。
2、设专人定时收听天气预报,如遇雷阵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充分利用无线对讲系统、手机等灵活性通知方式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通知各个系统负责人,采取相应对策,将灾害造成的损失尽量减少,直至零损失。
3、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间作业,必要时按排凌晨和晚间气温降低时施工,并备好防暑降温用品,防止中暑事故的发生。
二、材料准备
1、雨季来临之前,备足、备齐防雨、防洪物资,彩条布、水泵等。
2、易损及易耗物资应准备充足,防止雨天脱货,造成停工。
三、施工措施
1、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准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雨季施工时,应保证现场运输道路的畅通。经常打扫路面,清除积水。
3、雨季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设施,雨季来临前,应对原有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浚、修补、加固,必要时增加排水设施。
4、混凝土浇筑应尽量避开高温时间段,另外混凝土搅拌站要定期测定砂、石的含水率,及时调整混凝土配合比。高温天气对混凝土用湿草包覆盖养护,浇水次数适当增加,用草包保持湿润。夏季施工要加强混凝土的养护,砌筑砂浆在规定时间用完。
5、雨季砌体施工时,应严格控制砂浆稠度,在保证墙体稳定性的前提下,适当降低砌体的砌筑高度,砌筑砂浆浸雨后,应增加干水泥和水重新搅拌后使用。每天收工或雨停后,砌体竖缝应填满砂浆,砌体顶面应摆干砖一皮或覆盖防雨材料,以防雨水冲刷。有大风、大雨等异常天气,应检查砌体垂直度的变化,及时调整。晴天高温时,墙体砌筑前,砖或砌块应充分湿润,这时砂浆的稠度可适当增加。
6、预制构件进场后,要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堆放地点应夯压密实,构件下垫枕木,四周设排水沟。
7、设备堆放场地、建筑加工场地太大,应增加防雷接地装置,并在雷雨季节前,组织对现场所有的防雷接地装置进行安全测试。
8、有关物资存放仓库要有防潮设施。
9、做好已到设备的维保工作,露天放置的设备应做好防雨措施,随设备供应的配件应入库保存。
10、夏季高温作业,现场应有中暑急救措施。
11、雨天高空作业要有防滑措施。
12、要加强对电缆线及接头的绝缘性能进行检查,如发现破损现象应及时进行绝缘处理,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13、在潮湿的环境里从事焊接作业,应采取防触电措施。
14、在深基坑内工作,防水涂料施工要加强通风措施和监护工作,防止作业时发生中毒事故。
四、现场实施措施
1、雨季来临前,应组织一次电气设备接零、接地的检查,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高空作业机械应安装避雷装置,雨天施工机械的电动机应进行覆盖防雨;电源开关箱要防雨;露天照明灯具设防雨罩,如有大风警报,塔式起重机械应提前系好风缆绳。
2、台风来临之前,应对脚手架进行加固处理,尽量增加与结构的连结点;雨后检查脚手架立杆支撑是否松动,以便及时整改。
3、雨季施工现场应有值班电工巡检,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防止破坏,造成触电事故。
4、雨后应对塔吊、物料提升机的。基础沉降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5、对于特别恶劣的天气,如大风、大雨、雷电等应暂时停止室外作业。
6、项目部应编制专门的夏季机具防台风、防雷击安全措施。
7、夏季施工应保证茶水的供应。
8、深基坑内及基础施工作业应保证通风,施工人员轮流进行作业,加强控制。
9、高温天气应减少工作时间,应调整作息时间,严格控制人员中午加班加点,错开13:00—15:00时的高温时间,夏季施工抢两头。预防脚手架搭设等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因中暑而导致坠落事故。
五、把好洞口、临边防护关
1、电梯井、管道井,应在井底上方2m处用木板或竹架板设一道全封闭的首层防护。首层防护以上每隔2—3层设一道水平防护网。电梯井、管道井和住宅楼设有飘窗的立面洞口,应采用定型的方钢管或镀锌管制做的栅栏,用膨胀螺栓固定。
2、未安装栏杆的楼梯边、阳台边、上人斜道外侧边、卸料平台周边、屋面周边、框架楼层周边、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接料口外侧边、基坑周边等临边部位,应搭设牢固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1.2m,设两道水平杆,密目网封闭,卸料平台、出料口、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接料口,应设定型制做的安全防护门,防护门高度在1.8—2.0m,防护门上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限载、层次牌等。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篇十
1.电气管理工作在机电副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机电科负责。机电科电气管理组负责电气的具体管理工作。
2.电气管理组负责编制井下供电系统图,图纸依据现场的变化及时、准确地更改。
3.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准确,按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校验,整定值必须满足《细则》规定的保护系数,达不到时,必须报机电科技术组审核批准,方可安装使用。
4.电气管理组对井下电气管理情况不定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或进行处罚。
5.严格执行拆搭火审批制度,对无申请随意拆搭火的单位罚款50元,对随便增加负荷造成保护系数达不到要求的,罚款100元,由此而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防爆设备、电器杜绝失爆,井下供电应做到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破口,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7.严禁擅自改变继电保护定值或短接、甩掉保护不用,否则每处罚款100元。
8.接地装置的'安装符合规定和《接地细则》的要求,出现串联接地每处罚50元。
9.按规定对接地电网的接地电阻每季测定一次。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各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投入运行以前应进行测定。并做好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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