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办法【精品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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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办法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学档案是反映学校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本专科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根据《都成医学院档案管理办法》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档案管理应作为教学管理制度纳入部门工作责任,作为考核教学管理水平的依据之一。各级部门应确定一名管理干部或教师管理本单位的教学文件材料,并定期按要求移交指定的档案材料。
第三条教学档案管理要做到“四同步”,即:下达教学任务与提出归档要求同步,检查教学工作与材料的形成积累情况同步;评审、鉴定教学质量、教材、毕业论文、优秀教学成果与审查、验收档案材料同步;考评教学管理与考评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同步。
第四条教学档案实行分工负责制。在本专科教育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对学校工作有永久或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学校档案馆保存;在较短时间内对教学具有参考利用价值的短期保存档案由教学管理部门保存;各学院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材料由学院或教研室保存。
第二章归档期限和范围
第五条凡是在本、专科教学过程中直接形成的,以文字材料、图表、录音、影像等形式存在,具有保存价值的教学材料均属于教学档案。
第六条教学档案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
1.凡是反映学校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本校、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教学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2.凡是反映学校一般活动,对学校和社会有长期查考利用价值的教学档案,列为长期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六至五十年(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书档案定为三十年)。
3.凡是短期内对学校工作有查考价值的教学档案,列为短期保管,保管期限为十五年以下(具有短期保存价值的文书档案定为十年)。
第七条教学档案归档范围:
1.上级主管理部门及学校制定的有关教学建设和改革的重大决策、决议、规章制度等。
2.体现学校社会地位、声誉的有关教学活动成果的文件或实物(如个人、集体奖状等)。
3.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的有关本科教学的重要请示、申报材料和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
4.用于认定学生学籍、学业情况的重要文档,如学籍异动文件、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
5.反映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经历、业绩水平的重要文档,如课表、获奖文件等。
6.按照学校档案管理必须留存的其他教学工作文档。
第八条各类文件材料的具体归档范围见《都成医学院教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除本办法规定的存档内容外,各部门、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增加存档内容。
第三章归档要求
第九条凡需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遵循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归档材料之间的联系,根据便于保管和利用的原则进行系统整理。
第十条凡需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采用原件(纸质档、电子档同步)归档,规格相对统一。
第十一条教学档案材料一般要求长期保存。
第四章收集、鉴定与管理
第十二条教学档案的收集。
(一)收集工作必须贯彻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遵循教学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按归档范围分类收集。
(二)必须保证归档教学文件材料收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所收集的教学文件材料按各大类分别积累,进行预立卷,并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十三条教学档案归档前的鉴定。
(一)鉴定所收集的档案是否具有价值和具有怎样的。保存价值。
(二)决定保存价值有两个因素。一是档案自身的特点和状况,例如档案的内容、来源、形成等是决定保存价值的基础;二是档案向社会提供利用的效果。
第十四条教学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一)教学档案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得丢失。
(二)教学档案必须存放在安全可靠、防火、防盗、防潮的地点,并有专门的资料柜。
(三)学校档案馆及教学管理部门向本单位教职工提供查询、借阅服务。
第十五条教学档案移交。
教学管理部门和各学院要归档的教学档案由各单位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需要移交的材料于每年5月前完成,不需要移交的教学档案由各单位妥善保管。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都成医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院教务〔20xx〕131号)同时废止。
档案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保管安全,发挥档案价值,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布《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档案的定义
(一)档案指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在成立、产权变动、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社会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参考、保存价值的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光盘、照片、实物等各种载体的记录。
(二)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过程文件属于资料,不属于档案范畴。
三、管理机构
公司综合管理部统筹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档案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帮扶;下设档案室,负责保管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重要档案。
四、工作职责
公司综合管理部设置档案管理员,其工作职责为:
(一)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二)开展档案管理培训,指导和帮扶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负责档案室的日常管理。
(四)对所有保管的原始档案必须建立完整的电子台账并定期备份(至少每两月一次)。
五、档案鉴定
档案鉴定包括归档文件的鉴定、到期档案的鉴定。
(一)归档文件的鉴定,包括归档范围、密级、保管期限的鉴定。
1、归档范围。档案管理员统计、鉴定档案产生情况,梳理归档范围,报领导审批确定。
归档范围载体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管理文件:如资质文件,包括企业注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公司、公司形成并下达的各类正式文件,包括决议、决定、条例、规章制度等法规性文件、会议纪要材料、重要记录;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国家、地方政府政策文件类。
(2)项目资料:如开发文件类(前期、配套文件);图纸类;合同类(包括商品房合同);工程技术文件类;招标文件类;项目企划、销售资料类;前期市场调研、土地分析等资料类;竣工报建资料类。
(3)声像资料及实物档案:如反映公司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有纪念意义的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迹、锦旗、证书、奖杯、奖状、项目楼书。
2、密级鉴定。档案密级由低到高划分“普通”、“秘密”、“机密”三级,泄漏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害,因此,归档时要根据文件内容与类型划分密级等级,确保档案安全。
普通是公司可对外发布的信息,如宣传资料、荣誉证照、年度报告等。
秘密是公司一般的秘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较大损害,如重要会议纪要、人事档案、规章制度等。
机密是公司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如董事会决议、项目投资文件、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等。
(二)到期档案的鉴定。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确定继续保存或进行清理、销毁。
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公司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规定办理:
1、永久保存:
(1)公司章程;
(2)董事会及股东会纪录;
(3)财务报表;
(4)政府机关核准文件;
(5)不动产所有权及其他债权凭证;
(6)工程设计图;
(7)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2、十年保存:
(1)预算、决算书类;
(2)会计凭证;
(3)其他核定须保存十年的文书。
3、五年保存:
(1)期满或解约之合约;
(2)其他核定须保存五年的文书。
4、一年保存:无长期保存必要的。
5、规章制度由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综合管理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予以保存。
6、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综合管理部每年年底应组织档案管理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对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填写《档案过期处理审批单》(详见附件),报本部门及相关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批准。
7、决定销毁的档案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填写《档案销毁清册》(详见附件),销毁档案时至少有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复核待销毁档案,销毁完须在销毁档案目录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并签字确认。
8、档案销毁后,鉴定、销毁过程中形成的《档案销毁清册》及目录应立卷归档、永久保存。
9、需继续保存的过期档案,应明确继续保存的时间期限,并由档案管理员在档案卷内目录、汇总表上注明。
六、档案收集
(一)收集范围。按照归档范围进行收集。
(二)收集方式。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均应指定专人负责整理本部门的文件资料,并定期向所在公司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处提交文件资料。档案移交人需填写《档案移交清单》(详见附件),随同已整理的档案(含纸质档、电子档、实物)一并移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接收档案并签字确认,《档案移交清单》双方各留一份。
(三)归档文件要求。
1、归档的文件为原件(无原件的归档需为具有凭证作用的复制件)。
2、非纸质文件配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3、图纸类归档前要验证审批流程所需印章齐全才能归档。
4、档案的制成材料利于长久保存。书写材料:要使用耐久性强的碳素型黑色或蓝色签字笔、钢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
5、声像档案应使用数码相机、摄相机等拍摄,要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等,不能使用手机拍摄。
(四)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收集以下档案后,须提交电子档(含目录)至档案管理员处,以便备份存档。
1、公司成立、注册、变更文件。含公司成立的请示、批复、会议纪要、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工商证照及变更文件。
2、公司合并、收购文件。含请示、批复、会议纪要、备忘录;股权转让、收购的协议、合同;工商证照及变更文件等。
3、与合作方的。相关文件。
(1)合作意向书、框架协议、合作协议、合同、重要谈判记录等。
(2)融资担保文件:融资公告、报表、担保、抵押等相关文件,融资合同、协议等(如发债、贷款等)。
(3)尽职调查资料:①尽职调查报告;②业务约定书;③委托协议书;④尽职调查清单及问卷;⑤目标企业提供的有关书面资料(含工商、法务、财务、工程、市场、人力等文件)。
(4)工程项目档案。包括土地获取、项目报建、勘查设计、招投标、工程管理、监理、施工、竣工验收、结算等各阶段形成的档案。
(5)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所获荣誉。
注:1。如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发生撤销、拆分、合并等情况导致档案不能安全保管,须将上述档案原件全部移交公司综合管理部。
七、档案管理
(一)档案管理员接收档案资料后,应按照项目分类进行保管,按档案编号顺序规则存放,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以利于档案的保管和使用。
(二)档案存档分类主要以公司、项目、资料类型等建立档案盒/档案柜,在档案盒/档案柜上贴上资料明细表,且在档案柜上标注公司/项目名称和柜号,并在电脑上做好台账登记(表格/文档),保证能从目录汇总或电脑系统中以编号、关键词、日期等方面检索、查询到所需文件。
(三)档案管理员应至少每月一次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检查,切实做好档案“八防”(防高温、防潮湿、防盗、防火、防霉菌、防光、防尘、防虫)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档案的损失。
(四)档案管理必须遵循保密制度,档案室或档案柜的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档案室非档案管理员不得入内,档案室内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
八、档案利用
(一)公司部门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以借阅与其工作有关的档案资料。
(二)借阅档案需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重要物品外借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借阅。档案借阅方式为:借出、复印、扫描、查询。
填写要求:
(1)《档案借阅审批单》按照审批单上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申请部门填写申请人所在的部门,文件标题或摘要填写所要借阅/复印/拷贝电子档的文件名称,根据需要在“是否电子档”或“是否复印”选择是或否,用途填写所要借阅/复印/拷贝电子档的文件用于办理的事项。
(2)《重要物品外借审批单》按照审批单上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申请部门填写经办人所在的部门,主送单位(或合作、上报单位等)填写外借物品所办理事项的主要单位,外借物品清单及借用时间填写所外借的物品,借用时间必须填写明确(如20xx年x月xx日xx:xx至20xx年x月xx日xx:xx),如不归还必须注明不归还原因及移交单位,涉及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用途填写所要外借文件用于办理的事项。
(三)档案管理员对档案借阅进行登记,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借阅人对所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否则追究借阅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档案应按期归还,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进行清点和检查,包括档案的件数、页数,档案原件完整,无损坏、无涂改等,并在《档案借阅登记表》注明。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部门领导。档案到期仍需继续使用的,借阅人需在到期前办理续借手续。
(四)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档案保管部门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调阅。
(五)档案在使用外借期间,档案管理员必须保留一份复印件存档,以便其他工作人员的查阅。
九、本制度自签批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办法 篇三
一、总则
1、档案管理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见证,它记录了一个企业的发展历程,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文字依据,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企业走向规范和成熟的重要条件,为加速企业规范化管理进程,进一步完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归档的档案应字迹清晰、完整有效。
二、应急档案管理
1、各部门应将文字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列入各部门科员的职责范围。
2、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范围
凡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主要包括:
(1)具有保存价值的本单位正式收文、发文、除文件的正件外,还应包括它的附件;
(2)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与上级领导部门间的往来文件,包括请示、报告、项目立项、重要函件、应急救援合同等;
(3)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即内部文件);如规章制度、调研材料、计划、总结、条例、会议纪要、机构调整、人事任免、部门管理职能性文件、部门岗位职责等;
3、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要求
(1)已经办理完毕并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都应及时归档,任何人不得随意留存。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包括附件,附图),按照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排列清楚,并剔出其中的废稿、重复稿和不重要的便条等。
(3)存档文件必须为原件;
(4)文件归档时要有交接手续;
(5)每年六月份之前,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向矿档案室移交已归档完毕的上一年的文件材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6)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和具体办公人员有责任协助档案管理人员共同做好文件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4、应急救援档案的借阅
(1)根据《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档案借阅利用制度》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借阅,并填写利用效果反馈登记簿。
(2)借阅文书档案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天。
5、应急救援档案的保管及销毁
(1)专职档案员有责任对矿各部门文书档案的归档进行监督指导;
(2)矿综合档案室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所有文书档案;
(3)专职档案员对各部门移交的文书档案按标准进行整理,分类,编目、统计、保管,并进行数据化管理,方便快捷提供利用。
(4)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定期三种,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对保管期满的档案经相关手续后可以销毁,并建立文书档案销毁清册。
档案管理制度 篇四
长有养殖场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养殖场档案管理,增强养殖场档案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养殖场的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通知;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二、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保证养殖场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养殖场的归档资料实行“日清月结”、“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四、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计划类、生产统计类、财务类、人事类、决定通知类、协议合同类等进行分类。
2.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嫉妒一次,每年度进行系统整理。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五、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八、档案的销毁
1.养殖场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档案管理办法 篇五
为加强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业务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干部人事档案,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我局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由人事科负责,管理人员必须是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保管干部人事档案,积累档案材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三)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登记干部职务、工资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情况:
(六)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八)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建设管理技术:
(九)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三、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干部人事档案是出入此文章来自于公文网境检验检疫系统人事部门按照相馆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拨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拨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内容和分类如下:
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审批材料等)
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
第六类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第七类奖励材料(包括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第八类处分材料(包括纪律检查、监察、法院和行政管理等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第九类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公文写作首选网站--公文网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参加各种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四、干部档案管理范围应与干部管理范围相一致。其保管范围如下:
(一)干部(科级以下)档案正本,由本局保管,副处级以上干部建立档案副本。
(二)干部辞职、退职、自动离职、被辞退(解聘)后,未就业的,其档案仍由本局保管;另就业的。,其档案转至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不具备保管条件的,装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保管。
(三)干部被开除公职后,未就业的,其档案由本局保管;另就业的,其档案转至有关的人事部门保管。凡通过劳动部门就业的,其档案由有关的劳动部门保管。
(四)干部出国不归、失踪、逃亡以后,其档案由本局保管。
(五)干部死亡以后,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保管:
档案管理制度 篇六
一、社区要设置一名档案管理员(可兼任),负责社区各类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档案管理员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
二、原始记录材料坚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记录、随时归档,因特殊原因漏记的要及时补记。
三、每年3月底要将上一年度应归档的档案材料按归档立卷要求整理、分类、装订,建立案卷目录。
四、档案要分类、有序存放,并按要求保持室内温湿度,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鼠咬等工作,定期进行清点、核实,保持档案完好。
五、严守档案保密规定,未经社区负责人批准不得借阅、翻印。
六、社区工作者借阅档案要履行手续,档案不得涂改、勾画、拆散,借阅后档案要保持完好。
七、不需归档文件暂存一年后、保管期满档案经鉴定无保存价值的登记造册,经社区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到指定造纸厂销毁,销毁时两人负责监销并签字,销毁清册要永久保存。
档案管理办法 篇七
1、局机关收进和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员负责指导部门文书处理人员对文件、材料进行立卷归档。
2各职能部门设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的文件、资料、图表,定期归档。
3、机关各部门借阅档案资料可直接到档案室办理借阅手续,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若确实需要延长时间,必须重新办理借阅手续。所借档案一律不准横传,以免丢失。
4、系统内的上级或兄弟单位来机关查阅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接待,并履行手续后方可查阅。
5、系统外人员来局机关查阅文件、资料时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局长批准方可查阅。若需要摘抄或复制的,必须经局长同意,并做好登记。
6、借阅人员必须遵守档案管理规定,不得污染、涂改、折叠、乱作标记。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档案室。非工作人员无事不得进入档案室。
7、保守秘密。查阅文件、资料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秘密。对档案文件、资料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记的不记。已知道的秘密,不外传,不泄漏,做到守口如瓶。
档案管理制度 篇八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有计划地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三、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核定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测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
3、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
五、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员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在离岗前30日内组织员工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员工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员工,并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以下措施: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员工应当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员工,应当进行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的员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护设施,加强个体防护。
七、发现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病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当地安监、卫生、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医学观察和治疗。
八、在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九、对在职业病危害事故中,参加应急救援人员及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十、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为员工职业病诊断、鉴定提供相关资料,接受安监部门的调查和监督检查。
(一)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2、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所在作业场所或岗位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结果;
5、职业病诊疗资料;
6、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每年全部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员工汇总表(包括接害,但当年未参加体检的员工),内含:姓名、工龄、岗位名称、岗位工龄、岗位全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检测强度(浓度)、体检结论、被告知员工签字、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签章确认等;
2、单位检测、评价、组织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的委托书;
3、职业健康检查、检测和评价的各种报告;
4、职业病诊断报告;
5、对患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6、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的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和汇总的相关资料;
7、上述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十一、对员工要求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单位应予以提供,并做好登记。员工离开单位时,可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二、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十三、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单位按有关法规规定承担。
十四、单位有义务向员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和安监部门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或与员工有关的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 篇九
1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安全档案和事故统计报告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各施工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
3 术语定义及缩
3.1 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2 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3 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4 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职责
4.1 各参建单位均要开展安全档案、事故统计工作。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安全档案管理
5.1.1 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和各参建单位都要建立安全档案,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
5.1.2 安全档案归档内容:
5.1.2.1 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安全管理方面文件、批示;
5.1.2.2 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
5.1.2.3 事故统计报表;事故报告、事故处置、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5.1.2.4 各项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不符合项整改记录;
5.1.2.5 安全资质及审查资料、危险源辩识和控制资料。
5.1.2.6 安全例会会议纪要、安全交底资料、安全工作计划及总结。
5.2事故统计报告管理
5.2.1 事故统计
5.2.1.1 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30mwp光伏项目工程所有参建单位都要建立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要求各施工单位定期向监理部报送事故统计月、年报表,监理部汇总审查各施工单位月、年报表后报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审核后报国家电投四川分公司及国家电投集团公司。
5.2.1.2时间要求:月报报送时间为每月22日,年报报送时间为每年12月25日。
5.2.2事故报告
5.2.2.1事故分类
1)人身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2)机械设备事故:记录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3)火灾事故:一般火灾、重大火灾、特大火灾。
4)交通事故: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5.2.2.2事故报告原则
1)人身死亡以下事故及其他一般事故由施工单位报告监理部和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2)人身死亡及以上级别事故、其他重大事故及以上级别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立即报告监理部和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业主立即报告上级单位。
3)事故发生后不得谎报、瞒报、缓报、漏报。
4)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责任单位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重要节假日执行“零事故报告”制度,各参建单位以电话形式于下午16点前向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值班人员报告前日16点到当日16点安全情况,有问题讲问题,无问题报平安。
5.2.2.3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设备损坏的情况;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事故书面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完成。
6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执行情况由湖南中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监理部负责检查。
6.2 检查发现不符合的按《安全、文明施工考核与奖励细则》、《合同文件》、《综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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