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宿舍管理制度【新版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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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的规章制度 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落实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全称为泰顺县村筱镇第二小学,住所地址为泰顺县村筱镇枫林村玉溪西路4号,邮政编码为325503。
第三条 本校由泰顺县教育局举办,经泰顺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校长由泰顺县教育局任命。
第四条 学校面向学区学生招生,村筱镇第二小学招生对象为五蒲、北坑、玉溪、大里洋、坡头、枫林、竹园、徐坳等地适龄儿童。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16个班级。
第五条 学校主要任务:学校以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主动发展为根本,不断改善管理与服务形象,努力把学校建成“学生向往、教师幸福、社会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学校。
第六条 办学理念:面向全体,全面育人,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基。
第七条 校风:励志、勤学、开拓、创新
校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教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
学风:好问多思、求真求实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村筱镇第二小学支部委员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九条 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条 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村筱镇第二小学支部委员会,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村筱镇第二小学支部委员会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一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常设机构。教代会每届任期3年,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为有效,教代会进行选举和表决,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教代会的职权如下: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并对其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各项规章制度及评价制度,审议决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三)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
(四)讨论并向校长递交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各种提案,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向各部门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二条 学校设置教导处、安保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三条 学校每周召开一次行政办公会议。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由校级党政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及工会、团、队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防溺水、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鼓励家长关注学校事务,引导家长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配合年级组开展日常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八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学校行政领导要集中主要精力抓好、抓实。其他各项工作应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设置各学科教研组长,统筹本教研组的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教学方面向校长负责。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二十条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
第二十一条 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教导处具体负责全校的德育工作,全体教师是德育工作的主力军,班主任是德育工作的中坚力量;充分发挥少先队大队部的协同作用。全体教职员工都要增强育人意识,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观念,全面关心学生成长,做到领导管理育人,教师教书育人,职工服务育人。
第二十二条 要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立体德育网络。要注重各种教育的有机联系,发挥教育的整体效应:班主任工作、思想品德课、少先队工作,各种科技和文体活动、班级活动、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校园文化熏陶、家庭教育、校外教育和社会实践等,互相影响,互相渗透,潜移默化,陶冶情操。
第二十三条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班主任教师要同各科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学业等方面的情况,协调配合对学生实施教育。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要根据学生的操行表现写出评语。
第二十四条 加强班级管理,加强对学生干部的培训,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每学期按《村筱镇第二小学管理实施办法》评选先进班。
第二十五条 本着向课堂教学要质量的原则,认真落实新常规要求,深化教学改革,推进课堂教学创新,努力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法的`转变,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等的要求开设课程。建立具有学校特色的基础性课程、拓展性课程,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和正面个性的张扬。
第二十七条 学校使用国家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学科教材和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地方性教材、活动课程教材和研究性学习教材。不得要求或统一组织学生购买各类学习辅导资料。
第二十八条 坚持各项教学常规制度,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按各科教学规范和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开展教学活动。着重抓好教学设计和教后反思,促进教学相长。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建立教学统计档案和教学资料库。
第二十九条 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考核制度。学校要建立德、智、体全面评估教育质量的科学标准,既看卷面成绩也参考平时作业情况、学习态度等,不按考试成绩作为评定教师工作的唯一标准。确立从起点看提高,从基础看变化的评价原则,全面、科学、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业绩。
第三十条 学校重视体育和艺术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法规,通过体育课及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的体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上好音乐、美术课,其他学科也要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充分发挥美育功能,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及艺术特长。
第三十一条 学校重视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根据我校实际,提出“人人进社团,周周有活动,个个有特长”的思路,开设校级社团。社团活动做到有组织、有管理、定时间、定内容、定方式地开展。加强对学生课外、校外活动指导,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第三十二条 学校积极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尝试和实验。加强理论学习,以理论学习促进观念转变和认识的提高,指导教育实践和教育研究,为科研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
第三十三条 加强实验室、图书馆、电脑房等教学场所的建设,满足教育、教学、对外宣传和管理的需要。努力构建数字化校园,满足师生自主发展的要求。
第四章 教师和职工
第三十四条 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确保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教职工应服从校长的领导,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十五条 教职员工必须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自觉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业务素质。
第三十六条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三十七条 学校实行编内聘任、编外聘用的用人制度。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教职员工必须履行聘约,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其他各种工作。
第三十八条 学校重视班主任工作。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评优等制度,按照《村筱二小班主任考核办法》,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第三十九条 学校每学年对教职工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调整奖惩的依据。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对于违法违纪、重大失误,在校内外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教育批评和处罚,并在考核中执行一票否决。
第四十条 教师和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和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五章 学生
第四十一条 学校实施小学阶段的义务教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
第四十二条 学生享有法律规定的受教育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每学期获得学业成绩单;
(四)对学校给予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第四十四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第四十五条 学校每学期对品学兼优或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六条 学校按照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生学籍档案,依法办理学生转学、休学等手续。
第四十七条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四十八条 学校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采取切实措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非正常流失。各班如发现辍学学生,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和行政报告。学校要依法主动与家长、学生所属村委会或有关部门联系,做好工作,使其复学。
第四十九条 学校对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学生对所受处罚不服者,可按规定提出申诉。
第五十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的帮助。
第六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五十一条 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的共同配合,建立社会教育网络。学校要加强与家庭、社区等部门的联系,搞好共建活动,优化育人环境,同时学校要发挥自身优势,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建设一个文明祥和的周边环境。
第五十二条 学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选择家庭教育有较好成效并热心公益活动的家长,在征得对方同意的基础上,建立学校家长委员会。保障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
第五十三条 学校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校级家长委员会会议,介绍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设想、措施,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取得家长委员会的支持和帮助。
第五十四条 学校要求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广泛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五十五条 学校依托村筱镇政府、派出所等单位,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五十六条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第七章 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五十七条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第五十八条 学校办学条件及经费由学校举办者负责提供。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资金,用好、管理经费。每学年年初制定经费预算计划。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接受上级计财部门、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小组的审查并定期向教代会报告。
第五十九条 学校为全额拨款单位。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十一条建立和健全实验室、图书馆、电脑室等功能室及运动场地的管理制度,使用各类教学设备、设施要登记。鼓励和提倡教师充分使用现有设备和设施,充分提高教育教学效果,提高办学效益。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各项教育经费。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泰顺县教育局备案、核准之日起实施。
第六十四条 学校根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本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村筱镇第二小学校长室。
中学生宿舍就寝管理制度 篇二
一、按时作息:
1、夜自习结束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不得在教室等其他地方停留。
2、按时就寝,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讲话,不谈笑,不得干扰别人睡眠。
3、起身铃响后立即起床,整理好床铺。
4、星期日、星期一到五,都要参加夜自习(初一、初二星期五不夜自修),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先书面申请,班主任核实并签字,并告知值日教师。
二、爱清洁,讲卫生:
1、保持宿舍整洁卫生,每天早饭前及中午各打扫一次寝室,按床号轮流值日(查实二次不值日者,取消寄宿资格),积极参加公共场所的保洁工作。
2、注意宿舍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将变质食物及有臭味的物品拿进寝室。随便向窗外泼水,乱抛果皮纸屑杂物的给予警告处分。
3、保持宿舍整洁,物品排放整齐,不乱挂衣服和其他物品,不弄脏室内外墙壁。
4、注意个人卫生,衣被、鞋袜勤洗勤晒,头发勤理,指甲勤剪。
三、注意安全,加强保卫:
1、寝室内不私自拉线装灯,严禁点火点灯、蜡烛,杜绝一切火种。私自拉线装灯及点火油灯、蜡烛的通知班主任严肃教育。
2、不得私自留宿朋友,或私自调换宿舍,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寄宿资格。
3、及时关锁门窗,上课时间内一律不得进入宿舍。凡翻墙爬门者,发现一次通知班主任教育一次,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4、寄宿生不在校内寄宿时必须严格执行请假手续,经班主任同意并告知宿舍负责人处。
5、要尊重舍务老师和值日老师,听从劝告和教育,不得强词夺理,更不允许无理顶撞。
6、生活节俭,穿着不讲究名牌,不允许把MP3等贵重物品带入学校,只给学生少量零用钱,不允许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
四、健全组织,加强管理:
1、各寝室推荐各舍长一名,负责本室纪律、整洁、保卫工作,并及时向舍务主任反映。
2、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舍长应立即反映给值日老师处查明原因,按情论处。
3、坚持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凡严格遵守宿舍制度的宿舍命名为“文明宿舍”。
中学宿舍管理制度 篇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自尊、自重、自律、自信”的精神,树立以“宿舍为家”的思想,加强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学生处负责全校学生宿舍管理、定期检查评比。
二、宿舍管理员直接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安全、卫生、消防等)。
三、宿舍卫生要求:
(1)无尘,房门不准乱张贴,不准挂东西,窗帘挂放应美观大方。
(2)地板无垃圾,室内、室外的`天花板、墙、灯管无尘无蜘蛛网;墙壁光洁,不准乱张贴,不准挂衣物。
(3)被褥、枕头要求收叠整齐,摆在靠后窗一方的床头,床上不准挂放其他衣物,不准挂床帘,床架干净无尘;起床后,蚊帐必须收起挂靠墙壁上。
(4)书架、板凳干净无尘,桌面干净整齐,书架上的书摆放整齐美观;日用品、学习文具按宿舍实际情况统一摆放有直线感,板凳不用时将其放入桌子下与桌子相平。
(5)桶盆按各宿舍情况具体摆放,要求整齐、美观。
(6)角落保持清洁,无卫生死角。
(7)洗衣机统一摆放在洗手间,洗手间保持干净。
(8)衣柜按学校要求摆放。
(9)各宿舍按实际情况实施上述条例。
四、宿舍纪律
(1) 按时就寝,按时起床
(2)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不得自行选择宿舍和床位。
(3)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废物,乱涂东西,损坏公物的行为。
(4)严禁往窗外、走廊倒水、扔杂物、摔东西、损坏公物的行为。
(5)严禁在宿舍发生不文明行为。
(6)自习时间不得在宿舍内打牌、下棋、会客以及睡懒觉;休息时间不准做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由舍长负责监督。
(7)不准进入异性宿舍,有公事经值班员同意,方能进入。
(8)节约用水用电,人走关水关电。
(9)未经宿室管理员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10)不得无故拒绝检查,对检查人员不得有无礼行为。
(11)同宿舍同学应该和睦相处,提倡文明、团结、互助的风气。
(12)注意防火、防盗,外出关窗锁门,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反映。
五、值日制度
(1)每间宿舍选出舍长,对宿舍管理全面负责,宿舍要有轮值制度,值日生负责门窗、地板、洗手间的卫生。
(2)在离开宿舍前做好关窗、关灯和锁门工作。
(3)值日生协助舍长督促同学搞好内务,遵守宿舍纪律,对违反制度的同学应大胆批评指正。
六、宿舍检查、评比
(l)宿舍检查分固定检查、突击检查两种。每周一次固定检查,每月两次突击检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宿舍管理员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固定检查、评比,学校政教处负责组成宿舍评比小组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突击检查、评比,每次评比结果及时公布。
(3)政教处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固定检查、突击检查成绩分别占40%、60%。
(4)每学期按公布栏成绩累计总和排名次,评出校文明宿舍、优秀舍长和先进个人。
中学宿舍管理制度 篇四
一、学生按学校指定的房间入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
二、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和熄灯。
三、宿舍里学校配有固定的设施,不得将学校其它地方的`物品拿到宿舍使用。
四、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宿舍卫生”标准,做到“整齐清洁、团结友爱、爱护公物、确保安全”。
五、学生在宿舍内做到:
1、禁止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大声喧哗、嬉闹。
2、禁止往窗外、门外泼水、抛杂物。
3、禁止往便池、水槽倒剩饭、剩菜等杂物。
4、不随地吐痰。
5、禁止私自拆、改供电线路及供电设备。
6、禁止使用功率较大的电热设备。
7、不在宿舍内打球、踢球等。
8、不在宿舍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乱钉、乱挂。
9、不在宿舍焚烧物品。
10、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在宿舍内留宿他人和在校外过夜。
六、宿舍内住宿学生每天轮流值日,积极清扫卫生。
七、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闭水龙头,禁止从暖气内采水。
八、室内无人时要关好门窗,以防被盗。
九、凡上述违规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损坏公物要赔偿和罚款。
中学生宿舍就寝管理制度 篇五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确保住宿生在宿舍生活安全舒适,特制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每学期开学,按老师的安排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二、建立宿舍管理老师负责制。每学年,由学校聘任男女宿舍管理教师,宿舍管理教师每学期对宿舍公物进行清点作好登记,期末验收,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宿舍管理教师落实到相关人员。
三、建立宿舍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由宿舍的全体成员推选宿舍长,负责制订轮流值日制度,检查、落实宿舍内各种措施和督促宿舍学生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五个必须十个不准”定期向男女宿舍管理教师汇报本宿舍的情况。
四、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打架、看、传黄色的书刊。
五、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六、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宿舍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住宿管理教师和值班教师。病情较重者,值班教师第一时间报告住宿管理教负责人梁老师,梁老师迅速报告宋书记。通知家长,在值班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七、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晚自习时间一律要到教室学习(生病学生凭有关证明方可逗留宿舍),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八、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每周日返校进行一次大扫除,每天安排值日生进行清扫和保洁。严禁带零食,严禁在宿舍内吃饭,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
九、不准私接用电器,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取消住宿资格。
十、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十一、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严禁男士(含家长)进入女生楼。
十二、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1、宿舍实行宿舍管理教师开门制度,做到人在开门,人走锁门。
2、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准,宿舍管理教师同意方可开门进内。
3、贵重物品必须锁在宿舍的铁皮柜中。
4、住宿生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5、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6、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7、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教师,值班教师报告安全保卫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8、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9、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10、严禁爬门窗,爬防护网。
11、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教室、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12、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中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六
包谷垴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学生一律按床位表住宿,不得擅自调动床位,若有特殊情况,应得到相关班主任老师的许可后,方可调动,严禁外人住宿。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参加早锻炼,按时参加早晚自修,按时就寝。住宿生不得擅自离校,若有擅自离校者,室长应及时向保卫老师汇报。
三、严格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不带饭、菜、早点进舍,不带冷饮进舍,宿舍内不允许打扑克、赌博、酗酒等不健康活动。
四、晚自修结束进舍后,应抓紧时间作好就寝准备,不允许到其他寝室串门聊天。熄灯后不允许接打电话,否则作违纪处理。
五、课间不得随便进入寝室,若有特殊情况,需有关老师证明,作登记后方可进入寝室。
六、宿舍区严禁三大球活动。
七、严禁擅自在寝室调换大只灯光,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热得快电器,若有发现即取消住宿资格。
八、加强安全意识,各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钥匙,抽屉随时上锁。
九、各种物品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床上除被子、枕头外,不可堆放其他杂物,床底鞋子摆放整齐,鞋尖朝外,每人不超出三双鞋子。
十、严格遵守值日生制度,从一号床起,每周一轮,垃圾入箱。
十一、加强文明修养,严格遵守《七不》规范。杜绝向窗外乱倒水、乱抛杂物。
十二、发扬友爱互助精神,搞好团结,同学生病,要及时向保卫老师汇报。
十三、爱护公物,像爱家一样爱寝室,爱护寝室的`一切设施(包括洁具、橱柜、窗帘、墙壁)。
十四、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事故等安全防范工。发现险情,除冷静处置外,应立即与保卫老师联系,做到防患于未然。
十五、加强集体观念,强调集体荣誉感,每位寝室成员应为寝室荣誉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十六、认真执行室长汇报制度。每周末离校前,应把寝室打扫干净,关掉一切电器(电扇、电灯),拖把晾在窗外,关好扣牢窗。由室长向保卫老师汇报。
以上诸条,各住宿生应认真学习、执行。否则,作违纪处理,违纪三次,即取消住宿资格。
中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七
宿舍布置规范化是为了保证宿舍的文明、整洁、美观、舒适、有序。宿舍布置规范要求如下:
1、整体布置: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方,格调健康高雅。
床铺、书桌、脸盆、水桶、热水瓶、家具、卫生洁具等物品,本着美观、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
2、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固定,不要使用浆糊、胶水、图钉等。
3、床面:
白天床上蚊帐须统一摘下。
起床后,须叠被并放置在面向门口方向的'位置,枕头置于被子上面。床面不要堆放杂物。
床下鞋子等物品须放置整齐。
4、桌面:物品须摆放整齐,桌面不要堆放纸箱等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洁干燥,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桶里。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酒瓶、衣物及其它杂物。
6、其它:
脏衣服不要长时间堆放。
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
室内不得乱拉电线绳索晾晒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预防疾病传播。
中学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八
为加强对学生宿舍楼的安全保卫、组织纪律、清洁卫生及财产、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学生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特制订本宿舍规则。
一、学生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随意迁动,不串宿舍,不住宿他人床位,每宿舍选一名宿舍长,负责本宿舍工作。
二、按指定位置张贴本宿舍成员表、值日表、宿舍公约。
三、宿舍长安排本宿舍成员轮流值日,每日按军训内务要求整理宿舍内务,搞好宿舍和个人卫生。
四、任何人不得容留外来人员住宿,擅自留宿造成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宿舍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喧哗,打闹奔跑、吹哨、滑旱冰、打球等,及从事妨碍他人休息的活动。熄灯前两分钟上床作息,熄灯后五分钟内进入睡眠状态,不许点蜡。
六、爱护宿舍内外的一切公物。
(1)不要在宿舍内乱钉、乱拉、乱挂、乱贴,防止涂抹、蹬踏、污损墙壁。
(2)爱护和管理好宿舍楼内的门窗、玻璃、照明器具、床铺等公物
(3)节约水电、注意关灯和关闭水龙头。
七、遵守午休、晚休纪律,按时就寝,不在外留宿。
八、宿舍内不准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防止失窃,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门窗并上锁。
九、注意保持楼道、水房和厕所卫生,禁止向水房、厕所、楼道、窗外及水池、便池内乱扔、乱倒杂物,不在楼道内泼水,严禁将饭菜等倒入楼内及将饭菜倒入宿舍卫生间。发现下水道阻塞及时疏通或报告宿管人员。
十、舍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做到每天打扫、拖地板;每天检查,评分公布。要求每个宿舍做到:窗明几净,被褥叠放规范,物品摆放整齐。
十一、按时起床、出操、上课,上课期间不在宿舍内逗留,有病需卧床休息者,需经校医务室证明、教育处同意并向班主任请假方可,上课时间及课间无特殊原因不准回宿舍。
十二、注意安全,严防事故,不在宿舍内存有蜡烛,打火机等任何火种。严禁点蜡烛、蚊香,以防失火。严禁私用电器,宿舍内不得私装灯座插头,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热杯、电褥子等电器,保证用电安全。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床上蹦跳打逗,不搞危险攀登。
十三、创建文明宿舍,提倡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不谈低级趣味的话题,禁止学唱和收放不健康歌曲,不看内容不健康的`书刊。
十四、凡违犯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教育、纪律处分和经济赔偿,确保宿舍楼安全、文明、舒适、整洁、卫生,给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中学宿舍管理制度 篇九
1、凡公司职工需要公司安排宿舍的,要交纳100元床铺押金,办公室根据押金收据安排住宿,收取每人每月5元的'房租、水电费。
2、住集体宿舍的职工,要保管好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人为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3、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私安插座,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4、住集体宿舍的职工要搞好室内、室外和个人卫生,宿舍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抽查一次不合格罚款30元。
5、严禁从楼上向下抛掷垃圾,倾倒污水,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6、严禁外来人员在集体宿舍内过夜,因工作需要确需过夜者,须持身份证到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违者对安排留宿者所在部门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
7、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酗酒,违者视情节轻重对责任部门负责人处以50—100元罚款。
8、集体宿舍晚九点半熄灯,违者对相关责任部门罚款2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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