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新版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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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采购制度及流程 篇一
1、为加强制度建设,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规范采购行为,强化财政性支出管理,加强支出的准确性和可控性,制定本制度。
2、采购根据日常工作办公需要,在财政纪律监督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3、采购范围。具体包括基本建设工程支出,购置设备、车辆、办公用文化用品等消耗性支出和会议支出,凡需列局财务的所有办公经费支出项目都属于本制度规定的采购范围(维修车辆、购买汽油按车辆管理制度实行,招待费用按招待管理制度实行)。
4、日常消耗性办公用品采购的方法和程序。
(1)局领导和各股室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报办公室汇总;
(2)办公室将全局办公用品需求情况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全局办公用品采购计划;
方案一:
(3)办公室将党组确定的采购计划通知各股室自行采购;
(4)采购费用凭有税发票到局财务审核,按财务规定报销;
方案二:
(3)由办公室和财务室按需求进度统一购买、保管;
(4)局领导和各股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登记领取,领取数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
(5)费用结算,凭有税发票和采购用品详单即办即结。
5、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采购办法。本制度所指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或单项价值超过20xx元的国有资产。采购办法:
(1)单项价值在20xx元(不含)以内或采购总额在10000元(不含)以内的大宗办公用品,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先写出采购申报,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等具体要求,报业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局长同意后,到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和财务室负责统一采购结算。
(2)单项价值在20xx元以上和采购总额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采购项目由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由相关股室和办公室、财务室按财政纪律规定办理采购手续,需政府采购的委托区采购中心统一办理,由局财务结算。
6、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软件和其它办公电子设备的采购。该项设备采购由局党组以办公必需为原则研究确定采购目录(见附录),凡目录以外的电子设备及其配套设备一律不能采购。因工作需要增加或减少采购目录项目,需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更新采购目录。
7、固定资产管理安全规定。固定资产的安全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丢失、谁负责”的原则实行。
(1)计财股对经采购的办公用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固定资产因工作关系进行移交需将移交清单送一份给计财股备案,办理责任人变更登记。
(2)责任人对所负责的固定资产必须正确使用,精心爱护,保证固定资产完整性。不准用办公用固定资产办私事。未经许可,不得将固定资产借给外单位或非本机关工作人员使用。固定资产出借,应由借用人写出局面借条,明确使用期限,由批准人签字同意,方能出借。借用人到期归还后,责任人应对所借资产的完整性进行检查。
(3)因不正当操作使用,或因个人过失,或因故意损坏,对固定资产造成损坏,责任人或过失人应予赔偿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故意损坏的还应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给予严厉批评。出借后的固定资产造成的损坏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4)因保管不善造成固定资产丢失,责任人应予赔偿,承担全部责任。固定资产出借后造成丢失的,由借用人或批准人赔偿。
(5)经妥善保管后,固定资产发生被盗的,责任人应当写出情况说明,由党组研究认定责任。
8、固定资产报废规定。出现下列情况,责任人可以申请报废:
(1)固定资产已过设计寿命,确实不能再使用的。
(2)固定资产出现故障后无法修复的。
(3)因本设备技术水平落后,不能与相关配套设施配套,而造成事实上不能再使用的。
(4)设备使用成本过高,超出该设备自身价值的。固定资产报废程序按财务有关规定办理,由办公室和财务室具体负责,统一处理。
附: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软件和其它办公电子设备采购目录
一、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类
1、整机(笔记本电脑);
2、计算机附属设备:⑴主机箱、⑵机箱电源、⑶主机板、⑷CPU(中央处理器)、⑸内存条、⑹硬盘、⑺显卡、⑻显示器、⑼网卡、⑽MODEL、⑾网线、⑿键盘、⒀鼠标、⒁光驱(刻录机)、⒂软驱、⒃U盘、⒄数据线、⒅电源线、⒆电脑专用桌椅;
3、计算机配套设备:⑴打印机、⑵扫描仪、⑶复印机、⑷速印机、⑸集传真、扫描、打字等多种功能的一体机;
4、计算机软件:(1)办公必备常用软件:①操作系统、②文字图表处理软件(WORD、EXCEL、W等)、③杀毒软件、④常用压缩功能软件;(2)民政类业务专用软件(一般由上级民政部门统一制作安排);
二、其它办公电子设备类
1、电话机;2、传真机;3、照明设备;4、照相机(数码照相机);5、摄相机;
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条机关办公用品实行“按需申报、统一采购、力求节约”的原则。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内或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及办公家具必须按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实施政府采购。未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未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及办公家具由综合科负责统一集中采购。(办领导的办公用品需求由综合科负责)。电脑耗材每年集中采购实施两次(即上、下半年采购各一次)。由各科在当年3月份和8月份提出申请,报分管办领导审批后由综合科统一实施。
第二条综合科要建立办公用品保管及领用规章制度,各科室1人负责办公用品验收和领用手续。
第三条办公用品采购完毕报帐时,除由经办人填写结算单据外,还必须有验收人或保管人签字证明方可按《机关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第三条规定程序报销。单价500元(含)以上的物品属于固定资产,购置固定资产须提出书面报告报分管办领导审批后方可采购。
第四条办公用品采购需坚持实用、节约和公正、廉洁的原则,严禁利用办公用品采购谋取私利。
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3
为规范局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审批工作,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办公用品包括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耗材、卫生洁具、办公用文具、接待用品等。
二、局办公室是机关办公用品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的承办单位,具体由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实行采购人员和保管发放人员分离制度,采购人员购进的用品,交保管人员验收无误签字后保管。
三、采购、保管和发放办公用品应坚持工作需要、勤俭节约、多店询价、购前审批、公开透明、记录完整、定期审核的原则。
四、办公用品采购的审批程序:由需用办公用品的各单位向办公室主任提出书面购物申请。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采购计划,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一次性开支在500元以下的,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指定2人办理。
(二)一次性开支500—5000元的,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指定2人以上办理。
(三)一次性开支在5000—10000元的,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由主要领导审批后,指定2人以上办理。
(四)一次性开支在10000元以上的,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经有关领导审核后,提交领导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五)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办公家具等大宗物品以及属于政府控购物品的采购,按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办理。
五、办公用品的保管和发放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保管人员核对购物清单后,对购回的物品登记,按照保证质量和方便取用的原则,分类存放;
(二)凭领用单领用物品,领用单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批签字同意; (三)保管员凭办公室主任审批签字同意的领用单发放物品,领用单留存备查,并做好详细记录,领用人员要签字认可;
(四)保管人员要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随时掌握库存物品的数量、质量和需求情况,向主任汇报,及时编制采购计划,按规定采购,保障供给。
六、分管领导随时组织办公室主任对保管和发放工作进行检查,并征求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改进办公用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
七、固定资产管理
(一)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单价在800元以上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及时填写固定资产入账单,转财务股登记入账。
(1)财务股对经采购的办公用固定资产进行登记,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丢失、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固定资产因工作关系进行移交的,需将移交清单送一份给财务股备案,办理责任人变更登记。
(2)责任人对所负责的固定资产必须正确使用,精心爱护,保证固定资产完整性。不准用办公用固定资产办私事。未经许可,不得将固定资产借给外单位或非本机关工作人员使用。固定资产出借,应由借用人出具,明确使用期限,由批准人签字同意,方能出借。借用人到期归还后,责任人应对所借资产的完整性进行检查。
(3)因不正当操作使用,或因个人过失,或因故意损坏,对固定资产造成损坏,责任人或过失人应予赔偿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故意损坏的还应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给予严厉批评。出借后的固定资产造成的损坏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4)因保管不善造成固定资产丢失,责任人应予赔偿,承担全部责任。固定资产出借后造成丢失的,由借用人或批准人赔偿。
(5)经妥善保管后,固定资产发生被盗的,责任人应当写出情况说明,由单位研究处理。
(二)固定资产报废规定。出现下列情况,责任人可以申请报废:(1)固定资产已过设计寿命,确实不能再使用的。(2)固定资产出现故障后无法修复的。(3)因本设备技术水平落后,不能与相关配套设施配套,而造成事实上不能再使用的。(4)设备使用成本过高,超出该设备自身价值的。凡固定资产报废的,由办公室和财务科报请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处置。
八、在办公用品采购过程中,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予以追究。对于账物不符,记录混乱,服务不到位的保管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篇三
为规范乡镇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领取和使用,既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又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的分类
本制度所规定的办公用品分为一般办公用品和特殊办公用品两类。一般办公用品指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易耗品,包括日常办公文具、卫生用具等;特殊办公用品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
二、办公用品的采购
1、一般办公用品,由党政办公室负责采购、管理、发放,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采购。
2、特殊办公用品,镇需用部门填写申购单,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后,由镇会计核算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到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采购手续,党政办公室统一领回发放。
3、一般办公用品采购程序:需用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党政办汇总、拟采购清单→机关分管领导、镇长审核→党政办采购、发放、管理→采购人在发票上经手签字→财务负责人、相关分管领导、镇长审核→财务核销。
4、采购时间安排在每月月初,申购部门需在前一月月底将申购单送至党政办公室;如临时需要且党政办公室无库存的,急用现买零散性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度。
5、采购人员须尽职尽责,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所需购物品的性能、价格等情况,力求货比三家,购得质优价廉商品。
三、办公用品的发放和领取
1、一般办公用品可根据工作需要,由使用部门工作人员直接到办公室领取。领取人在领用办公用品时需在《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上写明日期、物品名称及规格、数量、用途等内容并签字。特殊办公用品领取需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
2、党政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新购物品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作,要建立办公用品管理台帐,做到入库有手续、发放有登记。
四、办公用品的使用
1、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已有,挪作私用。
2、要爱护办公设备和相关物品,不得随意丢弃废置,严格执行注销制度。要认真遵守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延长物品使用年限。
3、文件材料的印制要有科学性和计划性,印制前要认真做好校对、检查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4、高档耐用办公用品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时,由原采购人员负责联系退换、维修事宜;因使用不当,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的,直接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
办公用品采购制度及流程 篇四
一。总则
(一)为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领用程序,提高利用效率,降低办公经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中的办公用品分为固定资产、管制品和消耗品。
1、固定资产主要指:桌椅、公文柜、电脑、电话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固定资产需要遵守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管制品和消耗品包括:剪刀、橡皮擦、回形针、直尺、订书器、涂改液、签字笔、铅笔、打印纸、复写纸、印刷品、订书针、大头针、夹子、图钉、名片、档案袋或盒、计算器、电池等。
3、员工应对办公用品本着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对于消耗品第二次发放起,必须实行以旧换新。
二。办公用品采购计划
(一)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办公用品消耗和使用情况,于每月25日前填报:行政部表格一《()月季度办公用品申领表》,该申领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行政部,经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后交办公用品管理员进行登记领取。
(二)管理员核对办公用品领用申请表与办公用品台账库存后,填报:行政部表格二《()月季度办公用品申请购置计划表》,该表经行政部负责人、董事长或总裁审批签字后,交由相关负责人进行采购。
三。办公用品购置及保管
(一)行政用品采购员根据审批签字后的《()月季度办公用品申请购置计划表》实施购买,并与月底完成
(二)办公用管理人员应认真、仔细、负责的做好办公用品入库出库台账,做到每一批办公用品进出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认真填写:行政部表格8《办公用品入库登记表》
四。办公用品的发放及领用
(一)个人办公用品的发放
1、新员工入职按标准配备签字笔一支、笔记本一本、文件夹一个等。
2、个人领用办公用品应据实填写:行政部表格3《个人办公用品申领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由行政部审批同意后由办公用品管理员负责发放登记。
3
、管理员根据个人办公用品领取情况作出详实登记,负责建立个人用品领取档案,根据申请单对应详实填写:行政部表格《个人物品领取登记表》。
(二)部门办公用品的发放
1、刀、橡皮擦、回形针、直尺、订书器(订)、涂改液按区域分配。
2、管理员根据各部门已填报签批的《( )月季度办公用品申领表》建立档案,填写行政部表格《( )月季度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据表单如是发放所列物品,部门负责人领取后须签字确认
(三)电话、计算器、订书器、文件夹、笔筒、打孔机、剪刀、直尺、起钉器、鼠标、键盘灯耐用办公用品,已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毁损原物以旧换新,杜绝虚报冒领。如人为损坏或损失由个人负责赔偿。
五。管理员职责
1、管理员须建立和登记办公用品台账,定期核查所领取物品登记表,做好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和库存管理。
2、管理员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查对台账与实物,保证账实相符。
3、管理员须根据办公用品的消耗和领用情况,确定和保持合理的库存种类和数量,以减少资金占用和保证正常使用。
六。办公用品的交接于回收
员工离职或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需进行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的交接货收回时,应严格遵守交接回收程序。
1、移交人需逐项列出物品清单,接受人在监交人的监督人的监督下,仔细点验,遇有毁损的要求移交人书面表明,视该物品金额的大小情况,是否追究移交人的责任,另行处理。
2、管理员需根据清单核实后填写:行政部表格9《办公用品交接登记表》,存档备案。若接收人为管理员本人时,管理员须仔细点验,并且做好登记入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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