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范文
各村党支部、镇直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结合我镇实际,现将乌兰白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清单明确如下:
乌兰白镇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一、组织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辽宁省委、朝阳市委、凌源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举措。
2、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搞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4、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并督促工作落实,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
5、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责任
6、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规划》,以及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
7、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
8、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选人用人、财务管理、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要制度。
9、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推动权力规范运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三、作风建设责任
10、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区系列规章制度。
11、扎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2、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予以曝光。
四、选人用人责任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严格执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16、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
五、制度建设责任
17、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以廉洁教育、村务公开监督、“三资”监管、便民服务、监督查处、量化考核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水平。
18、建立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六、惩治腐败责任
19、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纪委的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纪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0、支持纪委依法查办案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纪委查办案件创造良好条件。
21、加强对纪委查办案件的指导、监督,对查办不力、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要及时纠正。
22、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
七、监督管理责任
23、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
24、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抓好工作落实。
25、监督检查和指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落实情况。
26、坚持抓早抓小,对广大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谈话提醒、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八、示范表率责任
27、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28、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班子成员要带头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和亲属,以身作则,保持清正廉洁。
29、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坚持清正廉洁、秉公用权,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30、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述职述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