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管理制度完整版(精品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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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加强公司会议纪律,规范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条 原则
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四项要求。
第三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二章 职责
第一条 归口部门
行政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
第二条 职责
1、总经办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负责部门例会及各种专题会议的监督。
2、后勤部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负责管理保存所有会议纪要原件。
3、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例会及主责专题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
第三章 管理规定
第一条 会议分类
1、公司例会:原则上固定于每月1日下午17:00召开,要求公司总经理、部门领导、各部门经理及潜力店长以上者参加;
2、部门例会:原则上固定于每周五下午17:30召开,要求部门全员参加;
3、专题会议:指由相关部门(或人员)组织的针对专项问题的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召集部门确定。
第二条 会议通知
1、会议召集部门需在会议召开前一个工作日发通知单给各参会部门(人员),并同时抄送总经办、后勤部。未发通知单,会议召集部门负责人(或会议召集人)罚款50元。
2、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总经办通知各参会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报总经办,并说明原因。未通知的,责任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3、会议通知单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会人员等。未按要求填写,填写人罚款20元。
第三条 会议准备
后勤部负责会场安排、设备准备,需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因准备不充分影响会议召开的,相关责任人罚款20至50元。
第四条 会议纪律
1、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未准备签到表,会议组织人罚款10元。
2、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3、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1天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并详细说明理由,公司例会需向总经办请假。未请假或理由不充分的,视同缺席或迟到处理。
4、公司例会需部门经理及副职参加,如部门经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门主管级人员代替,并提前通知总经办。
5、无故缺席会议,罚款50元;迟到罚款10元。
第五条 会议记录
1、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各参会部门(复印件),同时抄送总经办。原件(附签到表)人事部存档。未提交会议纪要的,会议组织人(或部门负责人)罚款30元。
2、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签字确认。公司例会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签字。未签字的,会议组织人罚款20元。
3、会议纪要按公司模板记录,会议迟到、未到人员名单附后。未按要求编写,会议纪要记录人罚款10元。
第六条 处罚规定
行政部负责编制每月会议纪律处罚清单,每月1日报给总经办。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例会如遇促销节假日,召开时间相应顺延,具体时间等待通知。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会议管理制度 篇二
一个组织或团体推行一种规章制度的诱因在于这个组织或团体期望获得最大的潜在效益,而最直接的原因则在于提高组织的协调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协调组织内各部门之间协作效果和组织与外部衔接的有效性。公司会议管理制度的作用正在于此。本文就来分享一篇关于会议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项会议及各类培训流程,统一会议管理模式,减少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一)行政管理部负责会议管理,所有重要会议要在公司领导批准后到综合部登记备案。
(二)会务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办;其他部门主办或召集的会议,行政管理部应予协助。
(三)除其他部门主办的会议资料各自存档外,会议资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发、立卷、存档。
三、会议分类
(一)、公司部门周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各部门助理记录,由部门主管主持
2、召开时间:每周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部门主管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部门主管、部门员工
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
4、会议内容:该部门上周工作总结、本周工作计划。
(二)、公司员工周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由人力资源部召集,总经理主持,行政专员进行会议记录。总经理未列席会议时,由副总经理主持。
2、召开时间:每周五下午4点。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时由行政专员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为公司全体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4、会议内容:
(1)公司日常运作情况的总结。
(2)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着重介绍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全体与会人员就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发言。
(三)、公司工作述职会议制度
1、主持与记录:工作述职会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召集,总经理主持,行政专员进行会议记录。
2、召开时间:每年召开两次,分别在年中和年末召开,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安排。
3、参加人员:公司全体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4、会议内容:各与会人员各自总结、汇报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如工作具体内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及所取得的业绩或成效等。
(四)、其他会议
1、公司年终总结表彰大会
总结全年工作情况,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及个人。此项会议由行政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
2、各专题会议
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开。会议的内容主要是针对运营管理、招商工作、企划工作、物业管理工作、预算管理及合约事宜等专项工作进行讨论、布署和总结。
3、员工发起的会议
公司员工可以发起一定级别的会议,员工对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需要多个部门协同时,可以提请适当级别的会议。由行政管理部门将会议纳入临时会议的范围,并由主经理批准。
四、会议召开
(一)会议安排:
1、凡涉及到多个部门人员参加的会议或由于阶段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的会议,会议召集部门应在召开前1-2天将总经理批准后的会议通知单报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进行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2、行政管理部每月统一编制例会会议计划,与月排班表同时公布。
3、凡公司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安排其它会议,组织部门应提前2天报总经理审批并报请行政管理部调整会议计划,未经行政管理部调整的,任何人(部门)不得随意调整正常会议计划。
4、各部门工作例会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得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5、会议一经确定,与会人员应预先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原则上不可请假缺席或迟到,遇特殊情况须提前向总经理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指派专人代为参加,会后应主动询问会议内容及交办事项,确保会议布署的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对工作结果负责。
(二)、会议的准备:
1、公司有专项主题的会议或需有投影设备演示说明的会议,应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设备连接调试工作;
2、会议之前,行政管理部应有专人负责会议会标的制作和设置,并根据会议级别或性质准备好会议饮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3、特别重大会议,应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3.1会议议程安排(应提前报交公司领导或主要参会者);
3.2会议资料准备(如需分发应在入场前登记分发);
3.3会议场所布置;
3.4会议服务人员的安排;
3.5会议签到;
3.6会后事项安排。
3.7会议需要留存资料的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拍照、摄像工作。
(三)、会议召开及传达:
1、应明确公司会议的目的,公司会议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提高效率,因此会议应明确主题,不开无边际的会议。
2、参会人员在会前应明确会议要研究的议题以便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
3、与会者的发言要言简意骇,一般发言不可过长,会议组织者或主持人在开会前应该就每个人的发言时间予以统计和控制,时间到后,无特殊情况不予延长。每次开会中应该强调发言的时间要求。
4、重要会议决议或记录未正式公布前,与会者不得提前透露会议内容。
5、与会人员必须用正式的会议记录本做详细的会议记录,以便于会后向部门员工准确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行政管理部将不定期抽查与会人员的会议记录。
6、公司会议的会议纪要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整理并由公司领导审阅签发,会议纪要应分发给与会人员,必要时,分发给相关部门。其它会议由召集部门责成专人负责记录整理,由主管领导审阅签发并编号存档。
7、会议结束后行政管理部或其它会议组织部门负责将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并将会议中对各部门工作的要求进行整理、分类、下发。公司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和追踪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根据规定的时间节点逐项跟进,并在下一次例会前将各部门完成情况报公司领导。
(四)、会议纪律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提前3分钟到达会议现场。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情况。迟到则赞助10元,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请假需经会议召集人批准。无故缺席者,赞助50元。
2、管理级别以上人员共同参加的为中层会议,中层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迟到的则缴纳100元赞助费,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决策层人员共同参加的为高层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必须到场,迟到的则缴纳500元赞助费,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参会人员在开会期间应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或震动状态。会议期间,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看报纸杂志、听音乐、接听手机等做与会议无关的动作。发现有以上情况者,一次赞助10元,成长10次。
5、会议需要表决时,原则上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特殊情况可集中,一经会议决议之事,应按期完成。管理级别未能兑现承诺的每次赞助100元。对于需要在会议上讨论的问题,提前与会议发起人沟通,以便于及时通知所有参会人,在提出问题的时候应该同时提交对该问题的解决方案。
第三十三条 附则: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篇三
一、目的
为统一会议管理模式,规范公司各项会议及各类会议流程,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执行
1、例会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召开,总经办应予以协助;
2、总经办人事负责对例会召开、会议纪要进行监督及考核;
3、除公司全员参与的会议外,各类会议资料由召开部门自行整理、存档、管理,其中周例会必须形成会议纪要进行存档;
4、如主办人有特殊情况不能主持会议,则可委托本部门指定人员召开日例会、周例会;
三、会议分类
1、公司部门日例会
1.1召开时间:每天上午8:40-9:00或每天17:00-17:30,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部门负责人需提前通知。
1.2主办人:各部门负责人
总经办日例会主办人:XX
产品部日例会主办人:XX
1.3参会人员:各部门所有员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1.4会议资料:由各主办部门自行整理、保管
2、财务部周例会
2.1召开时间:每周一,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部门负责人需提前通知。
2.2主办人:XX
2.3参会人员:财务部所有员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2.4会议资料:由财务部自行整理、保管
3、直营店周例会(视频会议)
3.1视频会议时间:每周一、每周六(具体时间原则上需提前一天通知),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部门负责人需提前通知。
3.2主办人:XX(如主办人有特殊情况不能主持会议,则可委托本部门指定人员主持召开)
3.3参会人员:各直营店店长、店员
3.4会议资料:由主办部门自行整理、保管
4、仓储部周例会
4.1会议时间:每周一11:00-12:00
4.2主办人:XX(XX需参与)
4.3参会人员:仓储部全员
4.4会议资料:由主办部门自行整理、保管
5、月例会
4.1会议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每月3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2主办人:各部门负责人
4.3参会人员:具体参会人员待通知
4.4会议资料: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指定人员记录)、工作总结PPT,由各部门自行存档、保管;
5、门店晨会
5.1会议时间:工作日9:30-10:00
5.2主办人:各门店店长(如店长有事不能主持需指定人员主持晨会)
5.3参会人员:门店所有员工
5.4监督人员:副总经理XX和总经办主管XX
5.5会议资料:晨会现场视频传送至微信群、其他资料由各门店自行整理、保管
6、半年度、年度会议
6.1会议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通知
6.2主办部门:总经办
6.3参会人员:公司全体员工
6.4会议资料:会议签到表、各部门工作汇报PPT、会议纪要等,由总经办统一收取、整理、存档;其他会议决定由总经办负责起草交公司管理层审核发布。
7、其他会议
7.1其他会议:因临时事项需召开部门讨论的会议,如:各专题会议、临时事项、员工对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需其他部门协调等;
7.2主办人:临时事项主要负责人
7.3参会人员:临时事项相关参与人员
7.4会议资料:由主办部门自行整理、存档;
四、会议纪律
1、日例会、周例会、月例会必须按制度按时召开。如未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主办人)乐捐200元/次,在公司微信群中作为红包发放给所有员工。
2、所有3人以上的会议必须前往小会议室召开(特殊情况除外);会议结束会议主办部门负责整理会议室卫生,如未整理卫生,一经发现,各部门负责人(会议主办人)则需乐捐100元/次作为公司活动经费;
3、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提前3分钟到达会议现场。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状况。迟到则乐捐10元/次,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最高不超过100元。如需请假需经会议主办人批准。无故缺席者,乐捐50元/次,乐捐费用可作为部门活动经费使用;
4、会前明确会议的目的,公司会议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提高效率,因此会议应明确主题,不开无边际的会议。
5、会议结束如有重要决定,需在1个工作日内起草、审核、颁布通知到相关人员;
五、附则
本制度由总经办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篇四
一、总则
1、目的:为规范会议流程,提高会议管理效率,保证会议质量,更好地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织的所有会议
二、会议类型
1、周期会议:发起一次会议后,系统自动周期循环发起新的会议,并按设置时间提前锁定会议室,解决安排日会、周会、月会的使用场景,减少人工重复发起会议的工作负担,该类型适用于公司例会、管理层例会和部门例会。
2、普通会议:每次开会需提前新建会议,适用于不定期召开或者临时召开的会议。
三、会议流程
1、会前准备
①会议室预约:所有会议(除临时紧急会议)召开前都必须上会议助手预约会议室,没有提前预约会议室,不允许召开会议。
②通知与会人员:会议召开前需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并发送正式的会议通知。
2、会议通知
根据会前准备拟定会议通知,包括会议标题,会议内容,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会议地点,参会人。
3、会议发起人
①会议发起人要注意时间的把控,控制好会议时长。
②会议发起人要主导好会议的气氛,让参会人员踊跃发言。
4、会议纪要
①所有会议需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人由会议发起人决定。
②由会议记录人整理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人员点击会议纪要右侧的「编辑」按钮,即可开始编辑该次会议的纪要内容,当天会议纪要当天整理记录。
③会议纪要整理好发布后,会议发起人跟与会人员均可查看会议纪要。
四、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收到会议通知后,已阅就代表参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者,应提交请假申请待会议发起人审批。
2、与会人员出席需签到,可采用扫码跟摇一摇的方式签到。
3、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积极配合会议发起人,以保证会议顺利进行。
五、会议时长设置
为提高会议的效率,避免不必要的时间浪费,每一次会议设置在3小时以内,任何会议的召开都不能超过该时长,如超过该时长,需重新提交会议申请。
六、附则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会议管理制度 篇五
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和精简会议的有关精神,加强和规范部机关会议费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规定,参照《松原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范围
按照《松原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分类规定,我部召开的会议定为二类至五类。
二类会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由市委组织部承办的会议;
三类会议。以市委组织部名义召开,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性工作会议;
四类会议。以市委组织部或科室名义召开,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单项工作会议。
五类会议。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二、会议计划及审批
实行会议计划审批制度。每年10月底前,各科室提出下一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资料、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工作人员数及所需经费等),由办公室分类、汇总,构成市委组织部拟召开的年度会议计划,并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二、三类会议。会议计划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后,报送市委办公室审核、市委批准后执行。三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四类会议。会议计划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后执行,并将会议计划报送市委办公室备案。四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
五类会议。由分管部长审核并报部长批准后执行。
没有列入年度会议计划又确需召开的会议,相关科室应将会议方案报分管副部长审核,再报部长或部长办公会审定。
三、会期
二类会议会期,按照批准的会议方案从严控制;三、四、五类会议以及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1天。
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二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三、四、五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四、会议规模
二类会议参会人员按照批准规模执行,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
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80人,其中,县(市、区)、开发区参会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
以市委组织部或科室名义召开的单项工作会议,参会人数不得超过120人,其中,县(市、区)参会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其他业务性会议参会人员视资料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五、会务管理
(一)会务工作由承办科室和办公室共同负责。
(二)承办科室负责的会务工作如下:
代拟会议方案、领导讲话、主持词、新闻通稿等;
印发通知、组织报名;
布置会场;
印发会议材料;
组织与会人员入场、签到,统计会议出席状况。
(三)办公室负责的会务工作如下:
省级领导、市领导和部领导到会的协调和座次安排;
协调落实会议新闻宣传、安全警卫、交通疏导、医疗服务等事宜;
安排与会人员食宿和接待;
配合承办科室安排和布置会场;
制作会议证件,准备会议用品;
带给必要的车辆保障;
会务的其他协调和服务工作。
六、会议经费管理
(一)会议经费支出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回单位报销。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能够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为300元/人天,其中:住宿费150元/人天、伙食费100元/人天,其他费用50元/人天。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会议费或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摊派。
(二)会议经费结算
由办公室按照会议计划编制经费预算,报请部领导审批。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公室财会人员会同承办科室,共同审核会议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确认无误后,由办公室统一结算。
会议费报销时应当带给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带给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七、有关要求
(一)每年年底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资料、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状况在部内进行公示,理解监督。
(二)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三)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严禁带给高档菜肴,不上烟酒;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带给水果。
(四)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会议管理制度 篇六
1、会议计划管理
(1)各科室根据局年度工作目标提前一个月提出会议计划,报办公室汇总,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计划资料包括会议名称、参加对象、会议时间、人数、主要资料和经费预算及经费来源等。
(2)拟定会议计划务必贯彻精减会议的原则,各条线上的业务会议每年一般控制在二次以内。要明确管理的层次性和会议的有效性,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或资料要坚决合并,参加会议人数要压缩,会期尽可能缩短,尽量当天往返。
2、会议审批手续
会议除需列入计划外,还务必在会前履行审批手续。全区中小校园长会议,每年开l~2次,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其他业务会议,根据会议计划由局分管领导签署后由局长审批;全区性比赛活动,由局长审批;未列入计划但又确需召开的会议,由局长批准。
3、会议经费管理
(1)凡需要局财务核拨经费的会议,会议经费按区财政局和本局的规定执行,同一类会议同一标准。主办科室在发会议通知的同时填报《会议经费预算审批表》,经计财科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同意后连同会议通知拟文稿送办公室审核,再报分管财务局长和局长审批。
(2)凡不需要局财务核拨经费的'会议,职责科室须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和财务制度,把好经费使用关。
(3)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一律不安排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4、会务管理
(1)全区性教育工作会议、全区校长会议的会务由办公室主办,有关科室协助;业务会议由相应科室主办,办公室和计财科协助。会议主办科室应制定会务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职责到人:
(2)会议通知、会议议程、会议材料由主办科室负责草拟和印发,会议材料一般应于会前分送出席会议的领导。
(3)会议食宿要按照批准的规模,严格控制食宿人员。在各乡、镇街道校园召开的会议,实行经费包干制;由本局主办的会议,会议地点和场地、食宿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4)业务性会议的服务工作,如录音、录像、拍照等,由会议主办科室落实专人负责。会议信息报办公室,再由办公室上报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区委办、区府办等,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材料整理、小结等工作由主办科室负责,并报办公室存档。
会议管理制度 篇七
一、教代会。
教代会每三年一届,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遇有重事项,经校长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会由主席团主持。我校第一届教代会于20xx年12月5日成立,代表36人。
二、校会。
会议由校会成员参加、校长主持,会议一般间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回顾工作情况,研究布置新的工作或讨论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三、行政会议。行政会议是学校行政人员经常研究工作的会议,由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副主任参加。主要研究并解决学校日常行政工作的重要问题。行政会议每周一次,会议由校长主持。
四、支部党员会。
支部党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增加召开次数。
五、、业务学习会议。
业务学习会议每周一次(周一下午第三节课后1小时),全体教师参加,会议由校长或教导主任主持。
六、教研组长会议。
主要讨论教学工作的一些问题,可以在会议上听取各教研组长的汇报和布置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一般由教导主任主持。
七、班主任工作会议。
主要讨论和研究学生的思想工作和班级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一般由教导主任主持。
八、家长会议。
家长会议可结合家长学校进行。
九、校会。
校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是针对全校同学,如对一个阶段的任务要求、学习情况的总结和分析、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健康教育,也可以针对学生中存在的问题作专题报告。校会一般由少先队辅导员或校长主持。
十、班会、晨会。
班会或晨会是班主任通过班集体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在班主任主持下进行。班会每周一次,晨会每天一次。
十一、节日活动。
一年中,有许多教育意义的节日和纪念日。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节、“八一”建节、“九十”教师节、“十一”国庆节等,通过这些节日活动,可进行传统教育和开展尊师重教活动。
会议的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一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遵循自主决定,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参加持股计划。
(三)利益共享原则
持股计划下持有的标的股票,于归属考核期内根据归属考核期的考核情况分三期进行归属。前述分期归属的机制有利于鼓励核心管理团队长期服务,激励长期业绩达成,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风险自担原则
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二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期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参与范围为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二)参加对象确定的标准
1、本期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确定。参与对象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薪酬。
2、美的集团围绕“科技领先、用户直达、数智驱动、全球突破”四大战略主轴,深化转型,聚焦产品力与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与经营质量持续增强。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是保障公司战略执行、业绩提升的决定力量,本期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除全球合伙人以外的副总裁及其他高管;
(2)公司下属单位总经理;
(3)对公司经营与业绩有重要影响的其他核心高层。
以上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三)本期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期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为55人,包括公司除全球合伙人以外的副总裁2人及其他高管2人,下属单位总经理和其他核心高层41人。参与本持股计划的高管分别为李国林、王金亮、赵文心、江鹏。各持有人最终所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的额度及比例,将根据归属考核期单位业绩目标的达成情况及持有人考核结果方可确定,届时公司将会另行公告。
(四)参加对象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期持股计划以及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五)不存在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参加本期持股计划的情况。
第三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股票来源
(一)资金来源
1、本期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持股计划专项基金和高层部分绩效奖金,本期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 15,909万元,约占公司 20__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 %。
2、本期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参与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涉及杠杆资金。
3、本期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
(二)股票来源
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受让和持有美的集团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公司的回购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于 20xx年 2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20xx年回购计划”),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40元/股,回购数量不超过 10,000万股且不低于 5,000万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 20__年 4月 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回购股份 99,999,931股,回购均价为xx元/股。
2、公司于 20xx年 3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20xx年回购计划”),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70元/股,回购金额为不超过 50亿元且不低于 2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第四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管理模式
(一)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存续期届满后,可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2、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况,导致本期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可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二)本期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标的股票的法定锁定期为 12个月,自公告完成标的股票受让之日起计算。归属锁定期满后,本期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2、本期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期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本期持股计划锁定期合理性说明
本期持股计划锁定期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的设定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的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成公司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从而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三)本期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期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期持股计划设立后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本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切实维护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核批准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二)公司董事会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负责拟定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报股东大会审批,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就对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三)公司监事会就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是否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第五条持有人会议
公司员工在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由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均有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并按其持有份额行使表决权。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持有人会议行使如下职权:
(1)选举和更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
(2)审议持股计划的重大实质性调整;
(3)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可以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审议内容及表决程序
(一)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
2、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三天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
3、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
(2)持有人持有的每份计划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4)每项议案如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对应的计划份额的 1/2以上同意则视为表决通过,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第七条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持有人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其代理人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依照其持有的本期计划份额享有本期计划的权益;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持有人的义务
1、本期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本期计划份额不得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除本期计划的规定外,持有人不得任意转让其持有本期计划的份额,亦不得随意申请退出本期计划;
2、遵守本期计划,履行其参与本期计划所作出的全部承诺;
3、按持有的本期计划份额承担本期计划的或有风险;
4、按持有的本期计划份额承担本期计划符合解锁条件、股票处置时的法定股票交易税费,并自行承担因参与本期计划,以及本期计划符合解锁条件,股票处置后,依国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税收;
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1、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持股计划负责,是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2、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该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除应由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由管理委员会审议,具体如下:
(1)依据持股计划审查确定参与人员的资格、范围、人数、额度;
(2)制定及修订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3)根据公司的考核结果决定持有人权益(份额);
(4)持股计划归属锁定期届满后,办理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5)参加股东大会,代表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表决权、提案权、分红权;
(6)持股计划的融资方式、金额以及其他与持股计划融资相关的事项;
(7)其他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4、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维护本期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期计划的资产安全,对本期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本期计划的财产;
(2)不得挪用本期计划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本期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本期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期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本期计划利益。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本期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 3日前书面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对表决事项一致同意的可以以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
7、代表 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1/3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5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议。
8、管理委员会召开临时管理委员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邮件、电话、传真或专人送出等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 2日。
9、管理委员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期限;
(3)事由及议题;
(4)发出通知的日期。
10、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11、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邮件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12、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13、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14、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2)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情况;
(3)会议议程;
(4)管理委员会委员发言要点;
(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管理委员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及会议记录应报董事会备案。
第九条公司融资时本期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本期持股计划的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本期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会议审议。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权益处置办法
第十条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分配及权益处置
(一)持股计划股份存续期内的权益的归属
根据归属考核期公司业绩及单位业绩目标的达成情况及持有人考核结果分三期将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归属至合伙人,归属的具体额度比例将根据各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
持有人在归属考核期的考核结果均达标的情况下,持有人每期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比例如下:第一期归属40%标的股票额度权益,第二期及第三期分别归属30%标的股票额度权益。第一期及第二期归属给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的锁定期为自该期标的股票权益归属至持有人名下之日起至第三期标的股票归属至持有人名下之日为止,第三期归属给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自归属至持有人名下之日起即可流通,无锁定期。
若依据归属考核期,单位业绩目标达成情况及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的合伙人对应归属的标的股票的额度小于公司计提专项基金并通过专项资管计划受让的标的股票额度,则剩余超出部分的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在持股计划期满前择机售出,售出收益返还公司。
本期持股计划项下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归属考核期内20xx年和20xx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及20xx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并依据归属考核期持有人所在单位以及个人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对应归属的标的股票额度。
若该期持股计划下公司在归属考核期各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且持有人在归属考核期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在B级及以上,所在单位层面归属考核期年度责任制考评为“优秀”的,则持有人方可以享有该期持股计划项下按照上述规则归属到其名下全部的标的股票权益;若所在单位层面归属考核期年度责任制考评为“合格”的,持有人方可以享有该期持股计划项下归属到其名下的标的股票权益中的80%,另外20%标的股票权益由公司享有;若所在单位层面归属考核期年度责任制考评为“一般”的,持有人方可以享有该期持股计划项下归属到其名下的标的股票权益中的65%,另外35%标的股票权益由公司享有;若所在单位层面归属考核期年度责任制考评为“较差”的,持有人不再享受该期持股计划项下归属到其名下的标的股票权益。
若公司在归属考核期各期业绩考核指标均未达成,则该期持股计划项下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均全部归属于公司享有,所有持有人不再享受该期持股计划项下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
如本期持股计划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将全部归公司所有。
(二)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1、持有人按照本持股计划确定的规则完成标的股票权益归属后,由管理委员会集中出售标的股票,将收益按持有人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进行分配。如存在剩余未分配的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也将统一出售,收益归公司所有。
2、公司实施本期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问题,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持有人因参加持股计划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应将股票售出扣除所得税后的剩余收益分配给持有人
3、持有人与资产管理机构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三)持股计划股份权益处置
1、在本期计划存续期内,除本期计划约定的情况外,持有人所持有的本期计划份额不得转让、退出、用于抵押或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
2、持股计划下的标的股票的分红收益归持有人所有,并按持有人根据本期持股计划确定的其所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进行分配。
3、在存续期内,除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不得要求对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4、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时,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日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四)持有人的变更和终止
1、在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持有人根据考核情况对应的全部标的股票权益(无论该等权益是否已经归属给持有人),并有权决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
(1)触犯“公司红线”。
(2)归属完成前离任,离任审计过程中被发现任期内有重大违规事项。
(3)存在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严重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各持有人在本持股计划项下的高层部分绩效奖金亦无须返还各持有人。
2、当持有人离职后因违反竞业限制、因离职后查明的触犯“公司红线”或重大工作问题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持有人返回其在本持股计划项下归属的全部标的股票权益。该情形下,该等收回的标的股票权益所对应的高层部分绩效奖金亦无须返还各持有人。
3、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发生变更或离职,以致不再符合参与持股计划的人员资格的,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持有人在本期持股计划下尚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已经归属给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由持有人继续享有)。该等收回的标的股票权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该情形下,公司仍须将各持有人在本持股计划项下未归属标的股票权益对应的高层部分绩效奖金返还给各持有人。
4、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符合相关政策且经公司批准正常退休,且在归属前未从事与公司相同业务的投资及任职,可按在岗时间折算可归属部分,剩余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该等收回的标的股票权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该情形下,公司仍须将剩余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中所对应的本持股计划项下剩余的高层部分绩效奖金返还给各持有人。
5、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重大疾病离职或因公事务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公死亡的,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其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权益的处置方式,在归属锁定期届满后,由资产管理机构全额卖出后分配给该持有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6、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情形之外,因其他情形导致存在未归属的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权益的,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或决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但公司仍须将未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中所对应的本持股计划项下的高层部分绩效奖金返还给各持有人。
(五)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期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且不展期的,存续期届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由管理委员会将收益按持有人归属标的股票额度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章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决定持股计划专项基金提取的比例;
3、授权董事会对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6、授权董事会对持股计划托管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
7、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实施年度内,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下属经营单位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下属经营单位对持有人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下属经营单位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下属经营单位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持有人参与持股计划所产生的税负应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持有人承担。
第十四条本持股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会议管理制度 篇九
1.目的
为了使公司的会议管理规范化、有序化,提高会议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_______有限公司会议召开。
3.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级会议的组织、会场纪律的管理,会议记录;
3.2行政人事部对公司级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安排的工作进行跟踪、落实,以确保工作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3各单位内部会议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行政部予以协助。
4、内容
4.1会议召开的原则
4.1.1公司所有的会议必须以精简、有效、节俭的原则进行;
4.1.2只有在需要时才召开会议;
4.1.3公司严格控制未预见的临时性会议,对此类会议须按一会一报原则审批(临时会议需报行政部批准)。
4.2会场纪律
4.2.1公司定于每周_______下午_______召开周工作总结与计划例会,由行政部负责组织,紧急会议提前半小时通知。周会的议程: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主要工作任务,商讨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
4.2.2月底会议、季度会议、年度会议由行政部根据具体工作安排确定时间,提前二天通知各部门,各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会议时间。
4.2.3开会前5分钟与会人员必须到达会场,同时将手机调到振动状态或关闭;
4.2.4会场内严禁吸烟,未经批准,不得在会议期间进行私自讨论;
4.2.5与会人员因为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出席会议,须在会前向会议组织单位请假,并以书面形式说明不能按时出席会议的原因(特殊情况可以采取口头形式请假),得到组织单位批准后,才能请假。
4.2.6会议中途与会人员如有急事需离开,需向会议主持人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4.3会议管理体制
4.3.1公司级会议召开前期,行政部准备好会议相关文件或资料,必要时进行会场布置、设备调试。
4.3.2行政部需在会议进行中做好记录,记录方式主要是速记笔录。
4.3.3行政部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放于公司共享资料相应文档内。
4.3.4除各单位内部会议外,公司级会议资料由行政部整理、立卷、归档。
4.3.5对于没有按时出席会议而又未请假者,由行政部参照公司《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5.引用文件
无
6.记录
6.1《会议记录》、《会议记要》、会议任务跟进表》
7、其它
7.1本规定由行政部制订并归口管理;
7.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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